严慧
摘 要:在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中,针对公民的私有财产提供了有效的法律保障。这不仅有利于构建一个和谐的法治社会,而且有利于完善我国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甚至还为我国市场经济的进步和发展起到了良好的促进作用。但是结合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中有关私有财产保护这块内容来看,还有许多问题存在。本文将结合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中,有关于私有财产保护这一方面的内容作出简要分析。
关键词:民商法;私有财产;法律保护
伴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也在不断的增加,并且逐渐向一个多元化的方向迈进。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在修正之后,为我国公民的私有财产提供了一个非常强有力的法律保障,那就是在《宪法》的第13条中明确提出“公民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同时这也从另一个方面反映出,在整个社会经济结构中,公民私有财产的地位在不断的提高,并且已经获得了我国宪法的强有力保障。
就目前有关公民私有财产保护的法律来看,主要包括经济法、刑法以及民商法。但普遍来说,解读私有经济以及私有财产的最为科学、直接的法律体系是民商法。同样的,民商法也是保护公民合法私有财产最为有力的法律保障。虽然在民商法律体系中,有关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措施及力度都有了很大的进步,但依旧还存在诸多缺陷和漏洞,这些都会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起到一个不容忽视的负面影响。
1 民商法律体系对于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意义
民商法包括民法与商法两大内容。调整民事生活关系的基本法律是民法。而民事生活又可以进一步划分为家庭与经济两个不同的生活。由此可以明显看出,民法主要还是调整家庭以及财产关系这两种关系。与民法不同的是商法,而所谓的商法主要针对的是盈利性商事关系和高级商品经济之间的关系。一般来说,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主要还是在于保护公民合法的私有财产产权。而民商法中,针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就不仅仅只是私有财产产权的保护,同时还包括产权内容的取得以及行使方面的法律保护。私人努力追求财富有利于进一步促进私有经济的发展。而在我们的民法中,其根本的出发点是“人”,民法的主要职责也在于进一步规范人的行为、对人给予保护和关怀以及确定合理的人性观等方面。而民商法中,其调整的主体不单单只是经济人,还包括那些合法追求自身利益的人。因此,保护公民私有财产最全面、有力的法律保障体系应当要属民商法。
2 在民商法律体系中,保护私有财产应当遵循的原则以及相应的保护特点
2.1 民商法保护私有财产主体的平等
平等保护是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中在保护公民私有经济及私有财产方面所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而所谓平等保护的原则就是指对一切私有经济的主体或者其他经济体以及一切私有财产的所有人都必须要做到一视同仁,所提供给他们的法律保护措施都是平等无差别的。这也是民商法律体系中对私有财产主体提供平等法律保护的最好体现。说简单一点的话,就是不论是什么样的场合,也不论是什么样形式的民法活动,对于民商法来说,每一个私有财产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都是没有差别,都是平等的。没有哪一个民事主体可以将个人的意志随意强加给任何其他主体。因此,只要是在民商法律体系保护的范围之内,任何一个私有经济主体,不管其社会地位、身份地位或者经济地位上面有些什么样的不同,其应当遵循的法律保护准则以及能够享受的法律保护都是同等的。
2.2 民商法在保护私有财产的过程中,遵循不主动干预的准则
除了平等保护的原则必须遵循之外,还有一个非常重要且必须要遵循的准则就是不主动干预的准则。简单来说,所谓的不主动干预准则主要就是指相关的司法机构不可以主动的对私有经济主体进行干预,提供保护行为。也就是说,在民商法律体系中,针对私有财产或者私有经济的保护,只可以单一的制定有关私有财产所有者产权以及私有财产所有者行为规则的保护原则。通常在原则上来讲,只有当私有财产或者私有经济所有者的合法权益遭到损害的时候,才会使用法律的方式来進行挽回和救济。在司法保护的活动过程中,有关产权、合同等进行强制执行时候,民商法律体系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只有当事人有要求时候才可以被启用。在民商法律体系中,一贯坚持的是自治的原则,也就是说,由于私有财产的经营以及管理活动都是当事人自己的事情,民商法不会主动去干预。如果说,在民事活动中,私有财产的所有者觉得自己的判断没有错,并且可以通过自己的能力完成此次交易,也同意承担相应的风险,获取交易收益的话,那么民商法会遵循当事人的意见,同意公平竞争的交易原则。
2.3 民商法保护私有财产具有一定的补偿性
民商法律体系在有关私有财产的保护中,存在一定的补偿性。同质补偿是承担民事责任,履行相关义务的过程中应该始终遵循的重要原则。同质补偿的原则得到了民商法学界的一致认可。在以往传统的民法理论中,不论是在契约领域中还是在侵权领域中,其主要特征都只是补偿性的,不允许使用惩罚性的措施。尽管不同的民事主体,其社会地位以及人格特征都具有一定的差异性,但是在法律地位这一层面来说,他们都有着平等的地位。任何的民事主体都不可以也没有权利去惩罚其他民事主体。从某种层面上来说,虽然同质补偿原则没有那些行政措施或者追究刑事责任那样严厉,但却是可以直接对私有财产所有者进行经济损失救济的有效方法。
同质补偿的原则可以说是我国民商法领域中,被大多数学者普遍认为是可以作为民商法特别是合同法中,关于民事赔偿制度的一种最高的法律指导依据。就目前来说,我国大部分法院有关于侵权行为的具体赔偿范围都是采用补偿性的赔偿责任准则来确定。换句话来说就是,具体赔偿的范围主要还是以受害人的损失范围来确定。所谓补偿性的赔偿责任准则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使侵权者以及受害者之间的利益关系重新回到未侵权以前的利益状态中,进而来维护这两者之间的利益平衡。但是在这里有一点需要特别引起重视,在对侵权者进行赔偿处罚的时候,还需要遵循一个重要的原则,那就是赔偿的范围不可以超越了损失的范围。在民商法律体系中,如果私有财产遭到损害的话,民商法保护私有财产的时候,就是要让侵权者补偿受害者的实际损失,但同时也不会让受害者从中获利。
3 在民商法律体系中有关私有财产保护方面存在的缺陷和问题
3.1 有关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意识普遍比较薄弱
现阶段,我国大部分私有财产的所有人都普遍缺乏相关的法律保护意识。民法和商法都是民商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基本法是民法,特别法是商法。债权法以及物权法共同组成民法,而企业法、公司法以及保险法等三者共同组成商法。民商法中的准则和规定是任何组织及个人都必须遵守的,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任何行为也都不可以相悖于民商法中的法律规定。但是针对民商法律体系中对于私有财产的保护方面,大家普遍都不太予以关注和重视,有关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意识也都比较薄弱。
3.2 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管体系
就目前来说,在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中,有关私有财产保护这一方面,还存在一个非常大的缺陷,那就是相关的法律监管不到位。这个缺陷的存在就会导致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没有国家强有力的后盾做支撑。专门的监管单位比较少,大部分情况下,都只有靠私有财产所有人自身来去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这样就会导致保护私有财产的力量比较薄弱,缺乏强有力的后盾,进而就会导致私有财产的所有者不能有效的维护好自身的合法权益。
3.3 关于私有财产保护,在具体实践过程中的落实程度不够
在有关私有财产保护的具体实践过程中,相关法律的落实程度远远不够。不论是什么样的法律,只有当其在具体的行为中能够真正落实到位,进一步将法律条文转化为保护受害者正当合法权益的武器时,才可以说成是有效的法律,不然就只是名存实亡的“空头支票”。在制定法律的过程中,以人为本充分保护人的正当合法权益是必须要遵循的一个重要原则,这样才可以进一步将法律的效益落实到位,真正保护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促进私有财产法律保护体系变得更加的健康和完善。
4 完善民商法律体系中对私有财产保护的有效措施
为了更好的促进私有经济的进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国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根据现阶段有关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在这里给出相应的解决措施,目的就是为了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真正使得私有财产的产权可以得到充分有效的法律保护。
4.1 完善相应的法律保护体系,构建科学完整的立法体系
完善我国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首先就需要对相应的法律制度做进一步的完善,构建一个科学、完整、有效的立法体系。现阶段,在具体的实践应用中,我国民商法的可操作性较差,能够当成原则性的法律条款被予以使用的就只有那些实体法律。虽然说,在出台物权法之后,这一缺陷得到了一个有效的弥补,但还是远远不能达到我们的理想水平。如果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来说,物权法的合法范围非常有限,能够纳入其中的又少之又少。并且,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出现了许多私有财产都不能被认定为是物权法中的合法物,因此,这些私有财产就没有办法得到一个良好有效的保护。所以,完善我国私有财产的法律保护体系,首先就是要从立法这一层面来解决,构建一个完整的立法体系。
4.2 加大法律的监管力度,构建科学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
私有财产关乎到我们每一个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有必要加大法律的监管力度,构建一个科学完善的法律监管体系。如果没有有效的法律监管,就容易出现腐败的现象。对于那些损害他人正当合法的私有财产,违背民商法的行为,需要拓宽法律监督的渠道,加大法律打击的力度,以便进一步构建一个良好和谐的社会环境,全方位的保护好每一个公民的正当合法权益,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
4.3 通过司法途径有效保障公民的私有财产
司法途径是实现公民合法权利的有效保障,也是最后一道保障。因此,在具体的司法实践过程中,落实好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具有一个非常重要的积极意义。在司法实践中,真正落实对公民私有财产的保护也可以进一步收获人心,使公民可以进一步感觉到法律对于自身合法权益的保护,在感受到法治社会真真切切的保障了自身利益的同时,也会促使他们去崇尚法律,遵守法律。如此便可以构建一个更加和谐的法治社会。
5 结束语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我国经济的发展趋势也越来越表现出多元化的特征。在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私有经济在这其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促进作用。因此,相关部门必须要进一步加强法律对私有财产的保护和监管,加大法律的保护力度,完善相关的法律保护体系,为私有经济的发展构建一个安全、良好、和谐的经济发展环境,也进一步促进我国市场经济往一个和谐、健康的方向快速的发展,为真正构建一个和谐的法治社会做贡献。
参考文献
[1]戴雷.我国民商法律体系中对私有财产的保护探究[J].法制博览, 2018,(35):210+212.
[2]雷强标.浅析制定"民商法律总纲"完善民商法律体系[J].职工法律天地:下, 2017,(3):168-168.
[3]代奎.民商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发展历程思考[J].法制与社会, 2017,(28):23-24.
[4]曹皓源.浅谈新中国民商法制度的发展现状及完善策略[J].法制博览, 2018,(19):106-107.
[5]张蓓蓓.浅谈民商法的作用和功能[J].職工法律天地:下, 2017,(4):161.
[6]刘爱建.私有财产的民法保护探讨[J].法制博览, 2018,(34):2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