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琳
[摘 要]当前全国多地社会风气存在一定问题,人民群众婚丧嫁娶、人情世事不堪重负,移风易俗形势十分严峻,社会风气亟待改善。开展移风易俗行动有利于实现乡村振兴,对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等具有重要时代意义。基于此,本研究选取具备案例典型性、多民族可借鉴性的青海省L县为案例研究对象,对其风俗治理的缘起与方式进行深度描绘,对其移风易俗的成功经验进行整合性研究,对其移风易俗的时代价值进行系统性归纳总结,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推行移风易俗提供新的理论视角与思路。
[关键词]移风易俗;民族地区;公共文化
[中图分类号]C9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426(2019)08-0076-05
2018年1月2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指出,乡村振兴,乡风文明是保障,必须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一起抓,提升农民精神风貌,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开展移风易俗行动将有利于实现乡村振兴,对农村思想道德建设、农村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农村公共文化建设等具有重要时代意义。
现有研究基于县域案例研究较少,而郡县治则天下安,县域治理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一环。[1]尤其是L县这样的多民族聚居县,矛盾复杂,问题敏感,研究其风俗治理更具案例典型性、多民族可借鉴性。当前移风易俗的形势十分严峻,全国多地社会风气败坏,人民群众婚丧嫁娶、人情世事不堪重负,社会风气亟待改善。基于此,本研究将以青海省L自治县为案例,对其风俗治理的缘起与方式进行深度描绘,对其移风易俗的成功经验进行整合性研究,以期为我国各级政府当前推行移风易俗提供新的理论视角与思路。
一、陋俗之困:移风易俗之原因
L县地处青海省东部黄河谷地,是中国撒拉族的发祥地,也是国家重点扶持发展的人口较少民族聚居区之一。全县辖3镇6乡154个行政村,总人口13.2万人。县内居住着撒拉、藏、回、汉等多个民族。总人口中少数民族人口占94%。县内有两大宗教,即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目前共有114座伊斯兰教清真寺和29座藏传佛教寺院。
2018年12月,受国务院扶贫办委托,河南大学“贫困县脱贫摘帽案例研究”课题组对青海省L县展开全方位调研,调研主要通过召开各级座谈会、部门访谈、查阅档案资料、实地走访、进村入户等方式搜集第一手资料。在调研过程中,课题组先后对县级领导、各部门负责人、乡镇主要负责人、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企业家代表、村民代表等进行深度访谈,形成大量文字与录音资料,详细了解了L县脱贫攻坚的具体做法与成功经验。在调研过程中我们发现L县在脱贫摘帽以前曾存在社会风气败坏,人民群众婚丧嫁娶、人情世事不堪重负等不良现象,归结起来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婚事彩礼负担沉重。该县撒拉族回族等村落普遍存在办婚事过程复杂、彩礼负担过重问题。一是订婚送礼开支大,相互攀比。订婚时“订茶”①占总彩礼的10%,总彩礼为18万-25万元,定金和彩礼合计为20万-27万元左右。沉重的彩礼掏空了不少贫困家庭多年的积蓄,群众负债为子女办婚事的现象较为普遍。二是结婚期间的“打发拉”、相互见面、认亲家等流程的支出种类较多,每个流程都会有相应的花费,总共需要2万-4万元左右。三是婚宴规模越摆越大,宴席常摆二三十桌,甚至五六十桌,每桌菜肴(含干果)至少需要1000-1500元不等,此项开支一般在3万-5万元之间。以上三项合计,一场婚事费用高达23万-30万元,群众反映普遍偏高,难以承受。多数受访者认为,目前彩礼定在10万元左右为宜。[2]
2.办理丧事开支较大。撒拉族回族地区丧葬当天的人均舍散钱(哈地亚)一般为20-30元。一些经济条件较好的群众大讲排场,随意增加送丧人数,任意抬升舍散钱数。甚至出现了人均舍散钱高达50-100元现象。多数民众盲目跟风,形成了一种花钱越多就是对亲人越孝顺的不良风气。按撒拉族回族传统习俗,从送葬的第三天起叫“满啦(供饭)”。不同地区、不同家庭叫“满啦”的时间不一样,部分群众受传统习俗影响,持续到40天。有的家庭一天叫两次“满啦”,每次四五桌不等;有的至少每日一次给“哈地亚”钱。此类开支总和约在10万-15万元之间(也有少数因贫简办的)。但近年来,在宗教教职人员倡导下,部分地区开始出现了丧事简办现象。[3]
3.随礼费用逐年攀升。改革开放以来,人民群众的生活愈发富裕,“看月”“贺房”等乡俗活动逐渐频繁,礼钱逐年高涨(100-1000元不等),多数群众苦苦支撑。据统计,普通家庭每年随礼的费用高达一两万元,有些经济条件拮据的家庭,借债也要“撑面子”,使表达感情的本质严重扭曲,违背了传统礼仪增进感情的初衷,进而形成社会不良之风。
4.“念活经”费用居高不下。在藏族地區风俗包括红事、白事、宗教活动三大类。一是“念活经”本为藏族古有习俗,做烩菜、炸油饼招待宾客。现如今,手抓、鸡肉一应俱全,烟酒追求档次;给僧人布施逐年抬高,人均150元至200元。二是煨桑是民间传统习俗,宗教活动中更为普遍,其燃料为松柏枝、炒面、酥油等普通什物。然而在大型佛事活动中出现燃烧哈达、氆氇等高档物品现象,单次投燃高达12万元之多。三是藏族群众有闭斋传统,出现了给封斋人布施的现象,每人200元不等,而且有逐年上涨趋势。四是抛撒风麻、悬挂经幡自古有之,一般在大山之巅。而今世风日下,随地抛撒、任意悬挂现象随时可见。且不说经文之践踏,环境污染实则不可小觑。[4]
二、风俗之治:移风易俗之方式
脱贫攻坚取得阶段性成果之后,当地政府及时调整工作思路,以减轻群众负担,提高生活质量,增加幸福指数为目标,把移风易俗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构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满足各族群众追求美好生活需要和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来抓,在全县上下开展了提倡红白喜事简办、转变观念,反对铺张浪费、互相攀比的移风易俗活动,并取得了良好成效。归结起来,主要方式如下:
1.分类施策。各单位在制定方案过程中,把握“四项原则”,做到“四个结合”。[5]“四项原则”即坚持旧事新办、红白事简办、文明理事原则;坚持政府主导、多元主体协同参与原则;坚持层层传达、分层实施、以村为主原则;坚持专项治理、依靠群众原则。“四个结合”即与脱贫攻坚相结合,把移风易俗作为巩固提升脱贫成果的重要抓手;与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县相结合,以移风易俗打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新亮点;与创建“五星级文明户”为主的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把移风易俗作为创建文明家庭的重要载体;与扫黑除恶行动相结合,打击骗婚、非法婚姻和买卖婚姻行为。同时,保留和汲取本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有益养分,要尊重少数民族特有的文化,避免出台“一刀切”的强制方案,实行“一乡(镇)一方案”,在一切从简的基础上充分展示少数民族特色。
2.强化婚丧嫁娶治理。从调研情况来看,干部群众反映最强烈、呼声最高的是不断攀升的婚丧嫁娶费用,名目繁多的人情花销也由此衍生而来,不少离婚案也与此有关。鉴于全县各地生产力发展水平、区域习俗有所不同的实际,县级政府对红白喜事等出台一些硬性规定,在其他事务方面则仅出台一些指导意见。穆斯林群众方面:结婚彩礼不超过12万元(含首饰钱、定茶钱、化妆品钱、“打发拉”钱、开箱钱、手机钱等附属费用),不得另立名目、增加费用。女方不返还礼金,陪嫁品费用不超过彩礼的8%;送葬当日舍散的“哈地亚”钱每人不超过30元,倡导减少送葬人数、丧事简办;提倡看一次“满月”,综合费用不超过5000元。藏族群众方面:保持传统结婚习俗,结婚彩礼最多不超过3万元;念活经时提倡勤俭节约,严禁烟酒。宗教活动中坚持注重清洁、节约、环保理念,规范使用宗教用品。念活经人员年龄必须在60岁以上。汉族群众方面:结婚彩礼不超过8万元;丧葬费不超过3万元。倡导简办婚丧喜庆事宜,减少宴席规模,每桌宴席费用不超过1000元(包括烟酒)。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要报请纪委监委批准。倡导简化婚丧事操办程序、用传统民族餐待客、婚丧事随礼从简、减少送亲车辆;反对寺院借婚丧嫁娶之机向事主收取任何名目的费用。[5]
3.推动村规民约落地。坚持因地制宜,相关部门指导各行政村制定村规民约,用制度引导村民主动转变思想观念,从根本上带动农村“民风”的转变。将移风易俗工作纳入村规民约,成立“一约二会二队”,“一约”即村规民约,“二会”即红白理事会、村民议事会;“二队”即执法队、宣传队。同时,致力于提高移风易俗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固定时间组织学习培训,以应对移风易俗实际中复杂的矛盾与挑战,确保工作人员敢于担当,能挑重担。
4.落实监督措施。在婚事监督方面,首先,拟结婚的男方和女方分别向村委会(社区)或向红白理事会递交申请书,村委会(社区)、红白理事会审核其年龄等信息,具备结婚条件的,让其在特制的婚事简办承诺书上签字画押,然后出具证明。其次,派出所给拟结婚者出具相关证明前,让其作出婚事简办的承诺。再次,领取结婚证时,结婚双方也要作出婚事简办的承诺。办证机构举行一个简单仪式,为男女双方提供互表心意的场所,以最初的仪式感来增强结婚双方的责任感和信任感。
5.开展宣传工作。针对多数民众文化水平较低,接受能力差等实际情况,相关部门深入基层、多方调研、贴合实际,用群众通俗易懂、喜闻乐见的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县电视台开设“移风易俗”专栏,对正反两方面典型事件跟踪报道;各村建立“移风易俗”微信群或公众号,定期发布新思想、新文化。此外,拓展公益广告、移风易俗快板、移风易俗歌曲、移风易俗小品等多种宣传教育形式对民众进行风俗观教化。
6.落实保障措施。风俗习惯在群众中内化于心、盘根错节、根深蒂固,移风易俗活动棘手而艰巨,牵一发而动全身,需要在经费、制度、权力方面予以保障。为保证移风易俗活动顺利实施,各部门、各乡镇定期召开专题会议,以灵活解决在移风易俗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保障措施方面,相关部门积极协调,给各村红白理事会设立办公场所,并配备相应办公设施。在政策奖惩方面,设立举报电话,畅通举报热线,对积极举报违反移风易俗规定事实者,经核实后视情形给于适当奖励,同时对在全县带头执行移风易俗规定的人员给予相应奖励,此外,各乡镇定期评选一批思想先进集体与先进个人,以激发群众移风易俗热情与动力。
三、治理经验:移风易俗之时代价值
移风易俗对于各级政府来说是个复杂而棘手的社会问题,近些年来甚至有演变为政策问题的趋势,不仅关乎社会的和谐稳定,还牵涉到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数千年来都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风俗习惯属于内生于人民群众日常社交的文化规范,其背后也折射出一些民众爱慕虚荣、盲目攀比的落后观念,人情淡薄、金钱至上的庸俗价值观、感情观。在当前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规划下,积极践行移风易俗,大力推进农村公共文化建设,显得极为重要。L县作为一个情况复杂、问题棘手的多民族聚居县,其破解陈规陋习的成功思路对于当前乡村振兴战略来说具有重要的时代价值,对于内地多数城市来说提供了典型案例与破题路径。
1.以党建为引领,营造良好风气。建立以党员为核心的层层分包责任制:县级党员干部分管各乡镇移风易俗任务、乡镇的党员干部分管各村移风易俗任务、各村的基層党员则以身作则引领移风易俗活动。改革党组织内部考评制度,将党员移风易俗成绩纳入党员考核机制,在党内切实将移风易俗责任到人、责任到户。同时,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以主题党日活动为契机对党员加强思想教育,纯净党员思想,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以点带面,营造良好社会风气。基层党组织主导建立“一榜两会两约”(移风易俗光荣榜、红白理事会、移风易俗监事会、村规民约、寺规僧约)乡村风俗治理机制,推动移风易俗工作由自由化、散漫化走向制度化、常态化的良性发展局面。
2.要以重点群体为抓手,推动示范引领。移风易俗工作是一项涉及面广、系统复杂的群众工作,单凭党政组织的行政性指令和要求,很难将一些约束的规范传达部署到社会的基本单元。抓重点,攻难点,以点带面,示范引领也是抓好移风易俗的关键之举。深入挖掘培育和宣传在脱贫攻坚、生态保护、基层治理、移风易俗等领域和各类创建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用榜样的力量教育、鼓舞、带动城乡居民,激发他们自觉参与各类创建评选活动的内生动力,真正使创建评选的过程转化为实践养成的过程,成为移风易俗的过程。一方面,约束重点群体①严守红线,遵守规章制度,另一方面,引导重点群体发挥示范引领作用,以点带面,形成全民参与、互动联动的共识和合力。
3.以村规民约为主体,鼓励群众自治。学界普遍认为合理规范的村规民约是民众风俗的“双重制度化”②。制度化后的村规民约不仅延续着村庄原有的行为规范,某种意义上也成为国家法律灰色地带的有效补充。村规民约作为民众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制度性规范,一方面保留了村庄原有的风俗逻辑,另一方面在现有法律框架下运行,体现了法制逻辑与风俗逻辑的制度性融合。[6]一些学者通过对民族地区习惯法的长期研究发现习惯法自治在乡村治理体系中具有不可替代的特殊效力。[7]106因此,积极完善以“一榜两会两约”为主线的乡村治理机制,并引入乡村精英(老党员、老干部、民间企业家、“村两委”)参与督导实施,将会对构建以村规民约为主体的乡村自治体系具有重要作用。
4.以奖惩机制为导向,形成联动合力。各有关单位可尝试推行强制管理与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双轨制,以负向约束落实规章制度,以正向奖励带动文明新风,具体工作中,要对移风易俗领域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大力宣传报道,推荐和评选各类先进典型时要优先考虑,并根据实际情况给予适当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形成鲜明的导向。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铺张浪费等不文明现象和行为进行公开曝光,对于民间婚介人员扰乱婚姻秩序,抬高婚嫁费用的问题,依法打击,特别是对个别少数逆流而动,顶风大操大办婚丧嫁娶,造成恶劣影响的,乡镇和各职能部门要联动发力,抓典型,采取政策、行政、法律等综合措施进行整治。
5.以督导考核为保障,实现治理长效。县相关部门可优化官员考评体系,将移风易俗绩效纳入政绩考核范畴,对于久而不治、未见成效的有关部门,可以大会现场通报的形式督促其限期治理。同时,将移风易俗成效纳入评选“文明乡村”“文明乡镇”的重要指标体系之中,发挥好绩效考评指挥棒的作用,全方位调动官员与群众的积极性。此外,引导群众设立移风易俗监事会及红白理事会等群众自治组织(由县文明办对其进行上层监督与管理),依靠基层群众构建多层次监督格局。监督与考核并行,确保移风易俗工作扎实有效推进。
参考文献:
[1]习近平.在兰考县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EB/OL].http:/www.xinhuanet.com/politics/2015-09/08/c.128206459.htm.
[2]循化县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调研报告[Z].资料编号20180908.
[3]循化县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调研报告[Z].资料编号20180910.
[4]循化縣推进移风易俗工作调研报告[Z].资料编号20180915.
[5]中共循化县委、循化县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的指导意见,2018,10.31.
[6]陈寒非.风俗与法律:村规民约促进移风易俗的方式与逻辑[J].学术交流,2017,(5).
[7]高其才.习惯法的当代传承与弘扬——来自广西金秀的田野考察报告[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15:106.
责任编辑 杜福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