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宗瑜
摘要:关税是对外开放的门槛,也是中国经济与世界经济相互融合的助推器。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实行实现低关税甚至零关税,既是共识,也是趋势。中国主动实施零关税,不仅会形成更大的经济社会效应,而且会为中国主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发达国家推动的国际贸易规则调整而不得不进行的多边谈判或双边谈判增加筹码。中国分步实行实现零关税,要按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进行分类确定差异化的零关税时间表,把不同产业及不同细分产业或领域的零关税时间表与全面开放时间表挂钩,把差异化的零关税时间表与多边或双边贸易协议挂钩。为了保证零关税的分步实行实现,相应的配套改革也必须推进。
关键词:改革开放;零关税;出口退税;全面开放;政府补贴
中图分类号:F7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8—7168(2019)04—0086—10
中国在改革开放40年后,还要继续推进改革开放。中国改革开放再出发,面临着中国经济如何更好地与世界经济相互影响、相互支持及相互融合的新课题。关税是对外开放的门槛。经过了40年的改革开放,中国关税已经大幅度下降,是全世界同一时期关税下降幅度最大的国家,当下中国关税税率与发达国家关税税率的差距进一步缩小,中国关税税率在发展中国家处于最低水平区间。就当下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而言,顺应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越来越快的要求,低关税甚至零关税,既是共识,也是趋势。中国主动实施零关税,不仅会形成支持创新加快及实体经济发展、促进出口增长及进出口贸易可持续增长、使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解决资源要素价格扭曲的问题等经济社会效应,而且会为中国主动应对国际贸易摩擦、发达国家推动的国际贸易规则调整而不得不进行的多边谈判或双边谈判增加筹码。中国分步实行实现零关税,要按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进行分类确定差异化的零关税时间表,把不同产业及不同细分产业或领域的零关税时间表与全面开放时间表挂钩,把差异化的零关税时间表与多边或双边贸易协议挂钩。为了保证分步实行实现零关税,设立出口退税政策过渡期及完全取消出口退税、推进资源要素的产权改革及资源税改革、取消进口领域与出口领域的许可证审批、取消充分竞争产业或领域的各种政府补贴、鼓励并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等相应的配套改革也必须推进。
改革为中国经济注入了巨大的活力,开放为中国打开了国际市场的大门。关税具有组织财政收入、产业保护和宏观调控的作用;当然,关税也是一个国家对外开放的门槛。通过关税改革降低中国开放的门槛,贯穿中国改革开放的40年。改革开放40年来,我国从“封闭式”保护下的高关税到大幅度自主降税再到加入WTO后的承诺降税,关税税率不断下降。
(一)中国是全世界同一时期关税下降幅度最大的国家
改革开放打破了中国长期以来的经济封闭状态,使中国经济逐渐融入世界经济,对外贸易额日益增加。关税作为对外贸易的杠杆,能够调整商品价格进而影响进出口贸易额。随着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不断加快,中国关税改革持续深入,关税税率也在不断进行调整。改革开放40年来,中国关税税率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整个过程大致可以分為三个阶段(参见表1)。第一阶段是改革开放之初至2001年。这一阶段中国关税从之前基于保护国内产业发展的高税率不断下降。1985年全面修订关税制度,对国内暂不具备供应能力的原材料、机械设备以及人们生活必备日用品等大范围降低关税税率。1992年后,随着改革开放的进一步深化,中国连续进行了八次大幅度的自主降税,重点对暂不能自主生产的先进技术产品、需要国际市场长期供应的原材料、国内具有较强竞争力的商品等进行降税,关税总水平从1992年的43.2%下降至2001年的15.3%。第二阶段是中国加入WTO后的15年过渡期(2001-2016年)。中国从2001年加入WTO以后一直严格履行入世承诺的降税义务,2001至2007年间关税总水平逐年降低,2007年后继续不断完善关税制度,对关税税率进行结构性调整,关税总水平再略为下降。第三阶段是2016年至今。2016年和2017年关税总水平保持9.8%,2018年中国主动降低了国内有相当生产能力和水平的商品、部分机电设备、资源性商品及初级加工品以及有利于促进贸易便利化的商品的进口关税,关税总水平降至7.5%,只有个别类商品的关税还在10%以上,如汽车关税仍高达15%。
(二)中国关税税率与发达国家关税税率的差距进一步缩小③
发达国家生产力水平相对较高,市场化程度更高,产业发展较为成熟,技术水平和产品工艺等方面都处于领先地位,不借助关税保护也能在国际市场中取得明显的竞争优势。除此以外,发达国家的经济实力较强,财政收入对关税的依赖也较小。发达国家为了在全球范围内获取更大的经济利益与更充分的进出口贸易,大多实行较低的关税税率,尤其是一些工业制成品,基本上实行的是自由贸易。从近40年全部进口商品的加权平均关税税率数据看,美国、德国、法国、法国、日本等发达国家大多保持在5%以下,且较为稳定。主要发达国家关税税率在很长一段时间处于全球最低水平区间,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关税税率下降,也不同程度地把发达国家关税水平作为参照目标之一。
如果把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关税税率下降的三个阶段与同一时期的美国相比,中国关税税率与美国关税税率的差距呈现不断缩小的趋势。从实行改革开放到2001年,美国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从5%以上降到4%以下,呈现小幅度的下降趋势;同一期间,中国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从40%左右下降到15%左右,与美国的关税税率差距大幅缩小。从2001年到2016年期间,美国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从3%以上缓慢下降到3%以下,中国则从15%左右下降到9.8%左右,关税税率差距进一步缩小。2016年至今,美国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基本维持在2.87%左右,中国关税税率已下降到7.5%左右,两国关税税率差距再次缩小。近40年来其他发达国家的关税税率变化趋势基本与美国类似,在保持较低税率的同时略有下降;为不断推进改革开放和扩大对外贸易规模,中国关税税率在此期间保持较大幅度的下降趋势,与发达国家的关税税率差距进一步缩小。
(三)中国关税税率在发展中国家处于最低水平区间③
发展中国家由于发展阶段滞后,产业发展、技术水平等也相对落后,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与发达国家相比缺乏优势。因此,发展中国家通常采用高关税来保护本国产业的发展。另外,有些发展中国家经济实力较弱,需要依赖关税支撑财政收入增长,多数发展中国家往往采取较高的关税税率。近年来,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加快的趋势下,国际贸易活动日益频繁,设置较高的关税壁垒不利于一个国家融入世界经济发展。因此,发展中国家的关税税率大多呈现不断下降的趋势。
把中国与G20中主要发展中国家的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对比看:印度、巴西的关税税率一度较高,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在贸易自由化的趋势下,其关税税率不断下降,2016年至今巴西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基本保持在13%以上,印度保持在8%~10%的区间内;阿根廷在20世纪90年代时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保持在15%左右,在发展中国家中处于较低的水平,从20世纪90年代至今呈现先下降后小幅度上升的趋势,从2016年至今保持在13%以上;印度尼西亚、南非和俄罗斯的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在这几个国家中处于最低水平,20世纪90年代后期基本保持在10%左右,近年来不断下降,但下降幅度不大,从2016年至今保持在6%~8%的区间;在20世纪90年代,中国在这些主要发展中国家中全部进口商品加权平均关税税率处于相对较高的水平,近三四十年来下降幅度较大,2016年至今保持在7%左右,在发展中国家中处于6%~8%的最低水平区间。
中国40年改革开放成绩举世瞩目:经济实现了持续高速增长,综合国力进一步提高;民生得到显著改善,人民生活总体上达到了小康水平;对外贸易迅速发展,利用外资成效显著。为了使中国继续更快更好地融入世界经济,进一步提高国际影响力,中国改革开放在向纵深挺进、向全新的目标迈进。在某种意义上,中国分步实行实现零关税,会推动中国改革开放再出发,形成更大的经济社会效应。
(一)带动力度更大的税制改革从而支持创新加快及实体经济发展
为了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从理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关系、政府与企业关系入手,于1994年启动了新中国成立以来最大规模的分税制改革,确立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分税的税收体制框架。分税制改革按照税种对中央和地方的税收范围进行了划分,提高了中央政府税收收入的比重,增强了中央对国民经济的宏观调控能力,但同时减少了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加重了地方财政的压力。分税的税收体制对中国转向市场经济后的经济增长及发展发挥了重大作用,形成了对当下中国经济体制的支撑。但是,分税制改革后的税制主要侧重于向企业征税,以增值税为主导的间接税居多。以间接税为主的税制结构使税负包含在商品价格中,随着商品的流转不断抬高商品價格,给处在流转环节中的纳税企业带来了较重的税收负担,一定程度影响着企业转型及创新。
反观发达国家的税收体制,由于其商品经济发达,居民收入水平较高,因此大多采用以所得税和社会保障税等直接税为主的复合税制结构,企业承担的税负相对较低,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和参与竞争的积极性。此外,发达国家的税收信息化进程比较早且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到目前为止,美国、澳大利亚、日本等发达国家已经建立了一整套完备的以计算机和互联网技术为基础的税收信息化体系,该体系的应用简化了税收征管的流程,提高了征管效率,而且减少了税务人员的设置,大幅降低了征税成本。
中国通过分税制改革确立以增值税为主导的间接税税制,是基于当时的经济发展水平较低与征收管理的相对简便而做出的选择。经过40年改革开放,中国经济发展水平已经比较高,具备了向直接税税制转变的经济基础。中国改革开放再出发而主动实施零关税,能够带动新一轮力度更大的财税体制改革,通过进一步优化税制结构、加快税收信息化建设等一系列改革措施,使税制能更好地支持经济转型、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切实帮助企业减轻税收负担,鼓励并引导企业将更多的资金投入到科技研发中,推动企业转向创新驱动发展,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替代出口退税从而促进出口增长及进出口贸易可持续增长
改革开放以来,在国际产业转移及全球化背景下,中国逐步确立了“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方式。受益于国内廉价丰富的劳动力等资源和国际市场的巨大需求,“出口导向型”经济增长方式在短时间内拉动了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为农村剩余劳动力创造了大量就业机会,也为外汇增长及形成外汇储备创造了条件。为了支持“出口导向型”经济加快发展,国家出台了出口退税的优惠政策。在出口退税政策下,企业在对出口商品定价时会把间接税的部分预先从价格中予以扣除,使其以不含税的低价进入国际市场,这样享受出口退税政策的企业可以在增强出口商品国际竞争力的同时赚取相当于间接税额的利润。用于支付出口退税款的资金来源于政府财政收入;一定程度上,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加重了一些地方政府尤其是经济欠发达、出口产品多的地方政府的财政负担。
中国改革开放再出发而主动实施零关税符合全球关税改革的大趋势。以零关税政策替代出口退税既可以吸引更多国内企业开展出口贸易活动,又可以吸引众多国外优质产品以更便宜的价格进入中国市场,促进进出口贸易可持续增长。面对当下越来越激烈的国际市场竞争,国内企业可选择不同的竞争策略来参与国际市场竞争,或是选择以科技创新为核心,继续加大研发投入和加快研发成果转化,生产出具有独特竞争优势或相对竞争优势的产品,从价格战竞争转到附加值竞争,或是选择加强成本管理,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基础上控制成本上涨,不断提升成本优势。以零关税政策替代出口退税政策,可以从根本上消除出口企业对政府的依赖,引导出口企业依赖创新或管理参与国际市场竞争。在某种意义上,出口企业国际市场竞争力增强,会更好更持久促进进出口贸易增长。
(三)刺激消费增长从而逐步使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
随着经济持续快速增长、居民收入水平不断提高,居民消费正从传统的生存型、温饱型消费转变为现代的享受型、小康型消费,中国也正处在消费结构快速变动和升级的关键时期。当下我国消费领域存在的最突出问题就是消费结构性问题,产品质量满足不了人民日益增长的品质生活需求。在居民消费能力一定的情况下,部分进口产品相比较而言质量更优甚至还可能更便宜,因此越来越多的消费者纷纷通过海淘、代购、出境游等方式购买国外产品。商务部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中国居民境外消费约为2580亿美元,连续五年位居全球首位④。境外消费过热增长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国内资金大量外流,同时对国内消费市场形成了挤出效应,不利于我国经济持续增长。
中国改革开放再出发而主动实施零关税,能够将进口产品的价格控制在较低水平上,进一步吸引大量国外优质产品进入中国,在国内创造一个不同国家产品平等充分的竞争环境,居民不需要出境就可以购买到更多物美价廉且满足其内在需求的产品,把居民部分境外消费转向国内,刺激国内消费的增长并逐步使消费成为拉动经济增长的主动力。此外,零关税降低了境外企业和境外商品进入中国市场的门槛,零关税政策的实施可以倒逼国内企业建立完善的质量控制体系和较高的质量标准,在产品生产过程中严格执行质量控制要求,不断提高产品质量,重建国内国外消费者对中国产品的信心,逐渐提高中国产品的国际市场份额。
(四)抑制资源要素价格的过快上涨并逐步解决价格扭曲的问题
中国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伴随着资源的过多过大消耗。资源体制改革的长期滞后导致资源端行政化与产品端市场化的矛盾越来越尖锐,资源要素价格扭曲日趋严重。与发达国家经过充分竞争后形成的资源要素市场力量主导不同,我国资源要素市场化程度极低,能源、与大宗商品相关联的资源要素价格以行政定价为主导,政府管控下的资源要素价格极端扭曲。资源国内价格与国际价格的严重偏离,不仅造成了资源要素的巨大浪费和生态环境的恶化,而且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经济运行效率,阻碍了经济转型的顺利推进。从产业链上下游的配置看,国有企业垄断经营资源要素,占据着产业上游,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进一步加剧了资源要素价格扭曲的程度。特别是最近几年,人口红利逐渐丧失、环境资源约束加重,使得矿产能源、物流、金融等资源要素价格持续上涨及居高不下,严重制约了全要素生产率的提高及实体经济的发展。
中国改革开放再出发而主动实施零关税,意味着更多国外的资源要素将以更低的价格进入中国市场。这将有助于打破国有企业垄断经营资源要素的局面,促进来自国内国外的资源要素依照“优胜劣汰”的原则进行充分的市场竞争,推动各类资源要素逐步实现市场化定价,使资源要素价格与价值不再严重背离,彻底解决资源要素价格扭曲的问题,从而使资源要素需求方与市场直接接轨,既抑制资源要素价格过快上涨,又引导企业使用优质资源,而且还能帮助企业提高产品质量。
(一)按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进行分类确定差异化的零关税时间表
关税水平与我国经济增长、产业发展和对外贸易等息息相关,实施零关税不应一蹴而就,而应在做好全局规划的基础上分产业逐步实施,循序渐进。由于我国产业门类多样,且各产业之间与产业内部存在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所以分产业实施零关税不能简单地按照一二三产业分类,而是要具体到细分产业或领域,按照所处产业链环节、自身属性、发展阶段与竞争水平等进行分类,分别确定零关税的时间表。
1.一些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可以一步到位实现零关税
随着改革开放以来的中国经济高速增长,一些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发展较快及市场影响力增强,尤其一些劳动密集型细分产业如纺织、服装等发展较为成熟,在国际市场竞争中也具备一定的优势。对这些市场竞争充分、管理水平及生产能力水平较为领先且具备相对竞争优势的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可以考虑直接实行零关税。这样做,一方面有利于加快国内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扩大对外贸易规模;另一方面也有助于加快国外相关产品的进口,借助市场竞争机制倒逼国内企業不断增强自身实力,提高供给水平。
无论是相对于当下中国经济发展水平,还是着眼于中国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日益扩大的资源能源缺口要依赖国际市场弥补,对国外资源能源的依赖越来越大,仍会不断加大资源能源进口。因此,资源能源性产品、基础工业原材料细分产业或领域应直接实行进口零关税,使国外资源能源能以更低的价格进入国内市场,充分保证国内各行业的资源能源供给,同时也能使进口能源厂商与国内资源能源垄断企业形成充分竞争,以缓解资源要素定价居高不下的成本上涨压力,从而降低实体经济的生产成本。另外,在中国工业自动化与智能化过程中,传统制造业也面临着转型升级,这一过程离不开先进技术设备和关键零部件的支撑。国内由于技术和生产工艺等的不足,在这方面的供给水平并不高,难以满足下游制造厂商的要求,不得不大量依赖进口。为降低国内厂商的生产成本,充分支持国内先进制造业的发展,先进技术设备、关键零部件等细分产业或领域应一步到位实行进口零关税。
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国内消费不断升级。然而国内消费品存在低端供给过剩、中高端供给不足的结构性矛盾,导致越来越多的国内消费者转向境外购物。数据表明,国内居民的进口商品消费额呈较快上升之势,境外购物消费额也逐年上升。一些与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品细分产业或领域,尤其是与基本消费相关、国内暂不具备生产能力但存在较大需求的产品如新型抗癌药品等,应直接实行进口零关税,这样既有利于满足国民消费需求,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解决消费向境外转移的问题,使部分境外消费转回国内,有利于拉动国内消费增长。
2.一些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可实行分次降关税而分步实现零关税
经过改革开放以来的经济高速增长,中国某些产业的发展已基本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然而更多的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的发展仍存在发展阶段的滞后和技术水平的较大差距,在成熟度、竞争优势等方面与发达国家相比存在很大的不足。类似的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如果直接一步到位实现零关税,对这些相关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的冲击会超出其承载力,对其成熟与发展可能会产生较大的影响,可考虑相应设定关税保护期,尝试实行分次降低关税而最终实现零关税的方式。
3.双边谈判的差异化零关税时间表应与多边谈判保持一致
在与个别国家或地区的双边谈判中,中国也可依据差异化的零关税时间表,制定双边谈判及达成贸易协议的时间表,确定贸易谈判的具体时间及对象,以零关税为筹码与另一方博弈从而争取对中国有利的贸易条件及协议条款,尽最大努力促进贸易协议的达成。同时,双边谈判的差异化零关税时间表(包括关税保护期以及期间的降税安排)应与多边谈判保持一致,以消除国际贸易中的差别待遇,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在具体谈判中,要根据谈判目标搭建总框架,谈判内容尽可能不要超过总框架。谈判中对不涉及重大产业的零关税实施安排可以进行灵活调整,但调整幅度不宜过大。
(一)设立出口退税政策过渡期及完全取消出口退税
为鼓励出口贸易以增加外汇储备,中国从1985年起正式实施出口退税政策。30多年以来,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对中国出口增长、外汇储备增长、某些产业及细分产业或领域的快速发展等发挥了较大作用。但是,当下出口退税政策的负面影响正在呈现。首先,出口退税政策与国际惯例不符,还被发达国家视为中国政府对企业的补贴,违背国际公平竞争原则。其次,出口退税时间上的差异加剧了不同地区、不同领域企业之间的不公平竞争。最后,出口退税政策的实施不利于出口结构的调整,特别是对于创新产品来说,出口退税政策的设置已经成为阻碍创新产品出口的重要因素。除此以外,出口退税政策也在一定程度上加重了财政负担。因此,随着分步实行实现零关税,取消出口退税政策已成必然。
出口退稅政策的取消不可能一蹴而就,应当预先设立一个出口退税政策过渡期,在过渡期内按照可控和渐进的原则分步取消出口退税政策直至完全取消。具体而言,可设立一个5年的出口退税政策过渡期,在过渡期内依据出口退税率的高低分别逐步取消出口产品退税:对于退税率水平较低的商品类目,建议在1~2年内一步到位取消其出口退税;对于退税率处于中等水平的商品类目,建议在3~5年内按照每年降1个百分点的速度分次取消其出口退税;而对于退税率水平较高的商品类目,建议在5年内分次取消其出口退税。基本可以判断,出口退税政策的完全取消不仅不会使出口大幅减少,反倒会促进出口特别是优质产品出口的增长,从而推动出口企业更加注重提升产品质量,加大出口结构调整的力度,增强出口产品的国际竞争力。
(二)推进资源要素的产权改革及资源税改革
当下我国级差地租、资源能源、物流等资源要素价格持续上涨及居高不下,在某种意义上可以说,资源要素价格已经完全扭曲。与资源要素所有权体制相关联,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占据产业上游,导致资源配置效率低下,这进一步加剧了资源要素价格的扭曲。资源要素价格扭曲问题的根源在于我国资源要素产权尤其是所有权改革长期滞后。为了理顺资源要素价格,必须要考虑如何启动并推进资源要素的产权尤其是所有权改革,探索资源要素国家所有的产权创新形式。如果资源要素仅仅是以行政方式让渡使用权,则仍无法让市场力量发挥作用,可以尝试部分资源要素的所有权改革,把资源要素所有权改革与资源要素领域的开放结合起来。资源要素的产权改革最终要从制度层面推动资源要素配置市场化。
除推进资源要素的产权创新改革外,还要借鉴国际经验继续推进资源税改革。在世界经济一体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要对资源税进行多重功能定位,既要使资源税成为政府调控资源开采利用的有效手段,发挥调节级差收入、环境保护和增加财政收入的作用,也要发挥资源税对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引导作用。顺应资源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导向,应扩展资源税的征收范围,将森林资源、水资源等具有生态价值的自然资源逐步纳入我国的资源税税收体系中来。在资源税计量上,要加大从价计征的力度,从量计征的资源税计征方式分阶段退出,使资源税税收与资源价格直接挂钩,更好调节资源收益和政府财政收入,在保护生态环境的同时充分发挥资源税的功能。在资源税改革推进过程中,还要适度调整资源税税率。与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资源税税率相对较低,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资源的过度开采及粗放使用,因而要考虑对资源税税率档次进行科学合理划分,适度提高资源税税率。
(三)取消进口领域与出口领域的许可证审批
为全面管理进出口货物和物品,我国对进出口企业的经营范围、贸易国别、进出口商品品种及数量进行行政监督,实行部分商品进出口的许可证审批。就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而言,只有在申领了许可证及办理了进出口手续后,进出口企业才能与外商签订合同及开展进出口业务。在进出口许可证实际操作过程中,不同企业因其所有制性质不同、资产规模不同而存在申领进出口许可证难度不同的问题,甚至有的企业就申领不到。一般而言,往往是先同意国有企业的申请,其次是有一定规模的民营企业,最后才是小微企业。进出口许可证审批极易导致某些重要领域的国家垄断经营或国有企业垄断经营,如当前人民生活所必需的盐、对身体有严重危害的烟草以及国际价差非常大的资源能源等领域往往是某个部门或国有企业享有进出口经营权,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相关领域市场效率的提高。
考虑到分步实行实现零关税及全面对外开放的大趋势,应当按照一步到位原则直接取消进口领域与出口领域的许可证审批,全面放开对进出口领域的限制,为全面开放营造一个良好的政策环境。取消进口领域与出口领域许可证审批后,将推动形成一个平等有效的完全竞争市场,在提高市场化程度的同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充分发挥市场力量的调节作用,缩小甚至拉平各类商品国内国际的价格差距,抑制国内商品价格的上涨。当然,对少数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进出口领域或产品,也不能完全放开,必要时可考虑实行备案制以保障国家安全和利益。
(四)取消充分竞争产业或领域的各种政府补贴
为对经济运行进行调控,保证及维护民生,中央政府及各级政府常常以政府补贴的形式对特定领域、特定行业中的企业或项目进行支持。就各类政府补贴实行的实际情况看,政府补贴从申请申报到监管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问题,主要表现为充分竞争产业或领域的建设性、支持性补贴在政府补贴总额中占比越来越大,而往往这些建设性、支持性补贴大多是提供给国有企业的,这与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改革方向存在较大程度的偏离,给产业或领域内的竞争秩序带来了更多的负面影响。由于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产业布局、产业集中度等的不同,政府补贴的地区间差异较大,政府补贴抑制了市场一体化进程。由于缺乏严格、全面、系统的监督评价机制,因而难以全面对享受政府补贴的企业及项目进行评价。与政府补贴实行效果、评估机制、评估处理机制等关键问题有关的信息大多不公开,社会公众能够查阅到的仅仅是项目名称、补贴数额、起止期限等无关紧要的信息,这导致政府补贴低效、浪费甚至腐败现象屡屡发生。
对充分竞争产业或领域实行各种政府补贴,不仅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而且加重了财政负担。可以说,解决充分竞争产业或领域政府补贴相关问题最有效的措施就是一步到位全部取消。通过取消政府补贴,让这些产业或领域的企业与实施零关税后进入中国市场的国外企业进行公平的市场竞争,既可以督促企业想方设法提高其产品质量和市场竞争力,又可以推动政府将有限的财政资金投入到与节能环保、科技创新、教育及民生息息相关的领域。
(五)鼓励并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的主体
随着经济总量的不断增长,政府支出中用于科研研发的费用逐年加大,科研研发投入在GDP中占比与发达国家差距越来越小。但是,當下政府科研研发费用大部分主要分配给科研院所及高校,少部分补贴给科技创新企业。这种科研研发费用的支出体制一定程度上抑制了企业科技创新的活力激发。从改革开放再出发的目标着眼,应考虑如何让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零关税政策实施后将直接吸引来自世界各国的优质产品进入中国,这些优质产品主要依赖科技附加值参与中国国内的市场竞争。要想让中国企业在这场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提升竞争力,除了企业自身要牢牢把握科技创新这一关键要素外,政府也应当有所作为,鼓励并引导企业成为科技创新主体。首先,要建立严格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通过知识产权的严格保护支持企业将科技成果产权化,减少重复创新和侵权行为的发生,提高科技创新的效率和效果,为科技创新发展提供保障,增强科技创新的积极性。其次,允许部分企业采用加速折旧的方法,必要时可允许其一次折旧完毕。加速折旧方法的应用可以减少企业当期应纳税所得额,使企业获得延期纳税的好处,通过加速折旧节省下来的资金可以为企业的设备更新改造和科技创新活动增加资金来源。最后,政府应改变其科技创新支持方式,加大对重大基础性、主导性、前瞻性产业研发的支持力度,引导企业开展原创性或突破性的科技创新活动。
注释:
①数据来源:财政部.中国财政年鉴2017,中国财政杂志社2017年版第407页。
②中国2017、2018年的关税总水平数据摘自中国商务部网站。
③数据来源:世界银行.世界发展指标数据库,http://data.worldbank.org.cn,2018-11-14。
④数据来源:商务部.去年全球国际游客人数创历史新高,中国游客境外消费2580亿美元,占全球总支出五分之一,http://www.mofcom.gov.cn/article/i/jyjl/m/201808/20180802780494.shtml,2018-08-29。
[责任编辑:张英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