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继春 李兴顺 王 会
(1.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指挥信息系统教研室 合肥 230031)(2.陆军炮兵防空兵学院研究生管理大队 合肥 230031)
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考核,目的在于通过全面系统的在役考核,客观评估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验证其能否满足数字化条件下新的作战要求,为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科学发展提供技术依据。评估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是一个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构建一个科学、完整的指标体系是准确客观评估指挥控制能力的重要前提与保障[1]。
针对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作战效能高、信息化程度高以及具有作战和保障双重功能等特性,结合一般指标体系构建原则,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指标体系应遵循以下原则[2~5]。
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指标体系是根据评估目标分解得到的,每一条指标都应反映出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的某项特征,无论评估指标怎么分解,其子指标的选定总是围绕目标的某一方面展开的,若干个子指标共同构成总的评估目标,即指标体系的建立与评估目标具有一致性。
指标体系的完整性是确保评估结果准确性的根本保证,在构建评估指标体系时,要充分考虑影响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的多种因素,从中抓住主要因素,即能反映评估的直接效果,又能反映评估的间接效果,使指标尽可能地涵盖评估的全部内容。
评估指标的确定应避免个人偏好影响,指标含义要明确,参与指标确定的人员要具有权威性、广泛性和代表性,必要时还需要广泛征集部队装备操作人员的意见,确保所选取的指标能客观反映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的真实情况。
评估指标的独立性,要求所选的评估指标即能完整地反映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所覆盖的范围,又能确保每一个指标只反映评估目标的某一方面能力水平,各指标之间是相互独立的,不具有交叉性,这种独立性不仅反映在同一指标内部,也反映在相邻指标之间。
选择的指标关系明确,相互之间具有层次结构,不能只是单纯地罗列评估指标,这就要求在选取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评估指标时要合理地构建层次结构关系,既能够很好地反映指标之间的逻辑关系,也便于应用综合评估方法对指标数据进行集结。
可测性是指标的定量表示,即指标能够通过测试仪器、试验统计或数学公式等方法获得。指标本身便于实际操作使用,能够进行定量分析,度量的含义明确清晰,具备很强的操作性。
指标体系构建是一个“具体-抽象-具体”的逻辑思维过程,是逐步深化、逐步完善、逐步系统化的迭代过程,构建过程如图1所示。
图1 指标体系的构建过程
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指标体系构建过程主要有以下四步:
1)明确评估的约束条件,即评估对象是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评估目标是所建立的指标体系能满足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评估的需要,基本原则是上述的六个原则,指标体系构建采取基于“能力需求分析”思想[6],考核关注的要点分析主要依据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关注的主要内容。
2)进行指标分解。指标的分解以深入分析约束条件为基础,充分参考借鉴专家意见,利用层次分析的思想从总目标开始,由上至下进行层层分解,得到初始指标集[7~8]。分解的指标要能够覆盖其准则的全部特性,并且每个评估指标能够代表其准则不同的属性。
3)进行初始指标集的筛选与优化。初步建立的指标体系还不能完全满足评估要求,在应用于评估对象之前,还需对其进行筛选、调整和优化,并在评估过程中不断完善和改进。
(1)重要度判断。重要度判断主要判断评估指标是否具有代表性,能否真正反映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问题的本质。在初步构建的指标体系中难免存在一些重要程度不高的指标,应当对评估指标进行筛选,以分清主次,取舍恰当。指标权重是同层指标之间相对重要度的综合度量,根据层次分析法原理,人们对不同事物在相同属性上的差别分辨能力在5-9级之间,在某一准则下的指标数量不宜超过9个,最不重要与最重要指标的权重比值为0.11,通常取舍权重为0.1较为合适,当某一指标的权重小于0.1时,说明该指标影响较小,可以将其舍弃。
(2)完整性检验。完整性检验主要检验评估指标体系是否全面、完整地反映了评价目的和任务。一般通过定性分析进行判断,采用过程分析的方法,依据相关领域专家的经验进行确定。
(3)有效性检验。在构建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评估指标体系时,由于专家知识的完备程度不同,建立的指标体系可能存在差异,如果这种差异较大时,就说明该指标体系不能满足客观反映评估对象的要求,所以必须对指标体系本身进行有效性检验。
设根据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指标体系框架建立的某层指标表示为F={f1,f2,…,fn},参加评估的专家数为S,专家Sj对评估对象的评分集为Xj={x1j,x2j,…,xnj},定义指标fi的效度系数βi如下:
式中:M为指标fi的最大值为fi的平
从统计学含义上讲,效度系数提供了衡量对某一指标评估时产生认识偏差的程度。效度系数的绝对值越小,说明各专家在采用该指标评估时,对该问题的认识越趋于一致,该评估指标体系的有效性就越高;反之则越低。
(4)体系结构优化。指标体系结构优化主要指从整个指标体系的角度进行完备性分析,主要分析评价目标的分解是否有遗漏,有无出现目标交叉而导致结构混乱的情况。重点检查平行子目标之间是否存在相互交叉、重叠情况,若出现此类情况,须将交叉、重叠部分的子目标合并成一个共同的子目标,或将其进行分离单独成为一个子目标。
4)判断末级指标的细化和量化程度,决定是否再对指标进行分解。末级指标的细化程度需要综合专家、部队等方面的意见,并保证所有末级指标的细化程度相近。末级指标量化程度要求所有末级指标都具有可测性,并能保证数据采集的可操作性。若末级指标细化和量化程度没有达到要求,则继续指标的分解和优化,直到满足要求为止。如果满足要求则停止分解,从而获得最终的指标体系。
根据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的特点,基于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指标体系构建思想和原则,构建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指标体系。总体框架如图2所示。
图2 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指挥控制能力指标体系框架
系统构建能力的下一级指标有3个:系统开通能力、系统撤收能力和系统重组能力,如图3所示。
系统开通能力是指数字化部队指控系统将预案数据进行分发、加注和开通调试的能力。预案数据分发能力由预案分发时效性指标构成,参数加注能力由参数加注时效性指标构成,开通调试能力由指挥所开通调试时效性、各群队开通调试时效性和指挥所到各群队开通时效性3个指标构成。系统撤收能力是指撤收通信装备和指控装备的能力,由撤收通信装备和指控装备时效性2个指标构成。系统重组能力是指系统指挥节点遭敌破坏后和指挥所重新编成编组调整后的重组能力。系统指挥节点遭敌破坏后的重组能力由群队指挥节点重组能力和下级指挥节点重组能力2个指标构成,指挥所重新编成编组调整后的重组能力由编成编组调整时效性、网络规划调整时效性、预案数据分发时效性、参数加注时效性和开通调试时效性等5个指标构成[9]。
图3 系统构建能力指标体系框架
辅助决策的下一级指标有3个:情况研判能力、战术计算能力和方案生成能力,如图4所示。
图4 辅助决策能力指标体系框架
情况研判能力是指对敌情、我情和战场环境进行分析判断的能力。敌情研判能力由敌情态势研判能力和敌情基础数据查询能力2个指标构成,我情研判能力由我情基础数据查询能力、人装物弹统计能力和作战任务获取能力3个指标构成,战场环境研判能力由地形地貌分析能力、电磁环境分析能力、核生化环境分析能力、气象水文分析能力和人文社会分析能力5个指标构成。战术计算能力是指完成作战计算任务的能力。通用计算能力由通用计算的完备性、准确性和便捷性3个指标构成,联合作战计算能力由联合作战计算的完备性、准确性和便捷性3个指标构成,专业计算能力由专业计算的完备性、准确性和便捷性3个指标构成。方案生成能力包括方案拟制和优选能力,方案拟制能力由方案拟制自动化程度、各模板内容要素齐全性、方案拟制智能化程度和拟制时效性4个指标构成,方案优选能力由方案评估能力和方案优化能力2个指标构成[10~11]。
精确控制能力的下级指标有2个:控制信息流转能力和任务监控能力,如图5所示。
图5 精确控制能力指标体系框架
精确控制能力是数字化部队依托指控系统对所属部队进行精确指挥、控制和协调的能力,是将作战决心和计划付诸实践的关键,包括控制信息流转能力和任务监控能力。控制信息流转能力是指挥控制系统在指挥所内部、对下级指挥所、越级、对上级指挥响应的控制信息流转能力,四方面能力均由警报接收、简令接收、文电接收和时统对时接收成功率4个指标构成。任务监控能力由定位导航能力和行动监控能力组成,定位导航能力由定位精度、导航线下方的一致性和纠偏响应时效性3个指标构成,行动监控能力由行动监控方式种类和监控自动化程度2个指标构成[12]。
本文构建的数字化部队装备指挥控制能力指标体系是基于我军最新提出的在役考核具体要求,在遵行指标体系构建原则的基础上,应用层次分析方法建立起来的。该指标体系的建立,为实现数字化部队装备指挥控制能力评估量化、科学化和可操作化奠定了评估基础。随着我军数字化部队装备体系的不断发展进步,还将针对本指标体系中不合理之处进行补充与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