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墀成,邓翠华
(1.厦门大学 人文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2.福建师范大学 马克思主义学院,福建 福州 350108)
文明的灿烂依赖于自然系统的物质、能量、信息输入,文明的转型以生态环境资源的持续利用为目的,这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历史过程。在新中国70年的伟大建设实践中,中国共产党不断探索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路径,逐渐形成“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理念,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1],体现了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福利的历史担当。
生态文明建设以工业文明所创造的发达的生产力为基础,其旨趣在于超越工业文明的历史局限性,提升人与自然的物质变换效率,以维护地球自然生命力为前提,同时以满足人们的需要、创造人与自然的积极平衡为目的。
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初,长期经受战火蹂躏的国土百孔千疮,社会生产力低下,“我们还有百分之九十左右的经济生活停留在古代”[2]1430,满足人们生存与发展的需要成为摆在新生的共和国面前的头等大事。时任美国国务卿的艾奇逊认为,中国人口在十八、十九两个世纪里增加了一倍,因此使土地受到了不堪负担的压力,长期以来,没有一个中国政府使人民的吃饭问题得到解决,他进而预言,同历届中国政府一样,共产党政权也将因无力解决当时4.75亿人的吃饭问题而“天下大乱”。[2]1510-1511艾奇逊的预言从一个侧面反映了中国解决温饱问题面临的巨大压力。
毛泽东科学地分析了新中国“一穷二白”的基本情况,“没有多少工业,农业也不发达”“文化水平、科学水平都不高”,经济基础十分薄弱,百业待兴。1956年召开的党的第八次代表大会提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是人民对于建立先进的工业国的需要同落后的农业国的现实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对于经济文化迅速发展的需要同当前经济文化不能满足人民需要的状况之间的矛盾。因而,我们的根本任务已由解放生产力转变为在新的生产关系下保护和发展生产力。
第一,发展经济,提供生态环境建设的物质基础。“在文明社会人们的一切相互关系中,经济关系是原始的、具有决定性的关系。”[3]只有恢复国民经济以满足人民的需要,才能奠定生态建设、协调人与自然关系的物质基础。毛泽东在《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中提出,要“团结全国各族人民进行一场新的战争——向自然界开战,发展我们的经济,发展我们的文化,……建设我们的新国家。”[4]毛泽东认为,人们为着要在自然界里得到自由,就要用自然科学来了解自然、克服自然和改造自然,从自然里得到自由。1956年,他直接领导我国制定“十二年科学发展规划”,致力于发展科学技术,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课题。
第二,治山治水,开启生态环境建设之路。恢复经济取得了巨大成就,但长期战乱以及专注于经济发展却造成了植被破坏、水土流失、土壤侵蚀等环境问题。在建设完整的、门类齐全的工业体系的工农业国家,推进社会经济面貌发生深刻变化的同时,我国日益严重的生态破坏、环境污染问题引起国家领导人的高度重视。毛泽东强调治山治水、植树造林,将兴修水利、绿化祖国作为生态建设的重点。在毛泽东的号召下,全国掀起绿化祖国的新高潮,如塞罕坝创造了把荒山变为绿洲的奇迹。
第三,全国环境保护会议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实践。针对我国在经济社会发展中日益严峻的生态环境问题,环境保护越来越受到重视。1972年6月,中国政府代表团出席了联合国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世界首次人类环境会议。1973年8月,我国召开了全国第一次环境保护会议,审议通过了“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综合利用、化害为利、依靠群众、大家动手、保护环境、造福人民”的环境保护工作32字方针,成为中国环保事业的第一个里程碑。中国环境保护迈出了关键性的一步,并推动了生态建设与生态保护的实践工作。
20世纪下半叶,面对困扰人类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协调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走可持续发展之路,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逐渐成为世界各国的共识。从整体上看,生态遭到破坏的世界不可能有福利和财富,但是由于经济效益与生态环境效益在时间和空间维度上具有不同步性,两者协调这一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已然成为全球性的难题。改革开放之后,党中央在工作重点重新转移到经济建设的同时,也一直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推进独具特色的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的发展,探索经济与生态环境协调的可持续发展道路,在破解环境保护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难题方面取得了一系列突破,成效显著。
第一,确定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早在改革开放之初的1978年,中共中央批准的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环境保护工作汇报要点》指出:消除污染,保护环境,是进行社会主义建设、实现四个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绝不能走先污染、后治理的弯路。这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次以党中央名义对环境保护作出的重要指示。1983年12月,第二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召开,确定环境保护为基本国策;确立了我国环境保护事业的战略方针,即经济建设、城乡建设和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的统一;制定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谁污染谁治理”的环境政策。1990年《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强调:保护和改善生产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基本国策确立了环境保护在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保护环境成为关系全局、涉及国家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政策。1994年3月,国务院发布了《中国21世纪议程——中国21世纪人口、环境与发展白皮书》,提出了中国实施可持续发展的总体战略、对策与行动方案。
第二,开启环境保护法治化道路。生态环境保护需要法律制度的保障。1979年,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1989年12月26日正式颁布),标志着中国的环境保护已从一般号召向法治化迈进。随后,我国又陆续密集出台了一系列关于资源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1)改革开放后,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法律法规陆续出台,包括《森林法》《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环境影响评价法》《清洁生产促进法》《草原法》《土地管理法》《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自然保护区条例》《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办法》等。这些法律法规编织起了保护生态环境和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严密法网,组成了环境保护的科学规范。
第三,推动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协调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必须转变经济发展方式。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提出可持续发展理念,即“可持续发展,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必然要求,现在已经成为世界许多国家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国家,这个问题更具有紧迫性。”[5]从国情出发,我们已经清醒地认识到,走可持续发展的道路是中国当代和未来的必然选择。1996年3月,第八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纲要》,并提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主张,明确把实施可持续发展作为现代化建设的一项重大战略。党的十七大将“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改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强调从重视量的增长到重视质和量的统一,反映了我们党经济建设指导理念的升华。
第四,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进入21世纪,中国共产党和中国政府对可持续发展的认识不断提高,对生态建设与环境保护更为重视。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将“可持续发展能力不断增强,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定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四大目标之一,形成了生态文明思想的雏形。2003年,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观。科学发展观把“统筹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作为实现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一个重要方面,使人们对生态文明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在《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中提出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任务,并将之确定为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的一项战略任务。
第五,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决策和奋斗目标。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首次把“生态文明”写入党代会的政治报告,将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写入党章。报告在列举当代中国前进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时,把“经济增长的资源环境代价过大”放在首位,将“建设生态文明”作为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五大新的更高要求之一,把建设生态文明提到了发展目标的高度。这一奋斗目标从人与自然的联系中赋予生态文明建设以历史必然性,表明我们立足我国生态环境的基本国情,在经济社会的发展中统筹人与自然的关系,力图化解文明发展过程中人与自然之间的对抗性矛盾,探索文明自觉发展道路的决心。
中国共产党立足中国实际,面向未来,创新发展理论,形成生态文明建设的理论体系,将引领文明向自觉发展转型。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核心的党中央不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制度创新、发展理念创新、发展方式创新,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系统、全面地阐述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任务,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新时代战略目标,并把生态文明建设写入党章,将其上升为党的执政理念的战略高度。2017年,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描绘生态文明建设的宏伟蓝图。2018年5月18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习近平总书记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生态文明思想体系,科学回答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规律、根本动力、发展道路、目标任务等重大理论课题。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已经成为我们党理论和实践创新的又一重要成果。
第一,强调建设生态文明是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千年大计。这一命题把握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历史规律,推动全社会对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地位的认知发生历史性变化。中华民族向来尊重自然、热爱自然,绵延5000多年的中华文明孕育着丰富的生态文化。中国共产党继承中华民族的优秀传统文化,并将其发扬光大。同时,习近平总书记从人类历史发展规律的角度,对人与自然的关系、文明兴衰与民族命运的关系、环境质量与人民福祉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阐述。“生态兴则文明兴,生态衰则文明衰。”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人类必须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只有遵循自然规律才能有效防止对自然的破坏,人类对大自然的伤害最终会伤及人类自身,这是无法抗拒的历史规律。
第二,推进发展理念的创新。生态是生存之基,环境是发展之本。近现代工业文明发展观将以占有和掠夺大自然、挥霍和浪费环境资源为代价的经济增长视为文明和进步,这是造成当前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的根源之一。2015年,中共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新理念。作为“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的绿色发展理念是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规律性认识的最新成果。绿色发展具有丰富的时代内涵,包含“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先进理念。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等理念引领绿色发展,认识发展理念转变的革命性意义,才能解决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问题。
第三,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目标。2007年,党的十七大提出生态文明建设并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要求。2012年,党的十八大进一步明确了建设生态文明的战略目标。2018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的近期目标和中期目标,即确保到2035年,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根本好转,美丽中国目标基本实现;到本世纪中叶,生态文明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社会文明一起全面得到提升,全面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建成美丽中国。[6]这两个重要时间节点的确定和美丽中国宏伟蓝图的描绘,意味着新时代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倒计时。
第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制度体系创新。十八大以来,我国生态文明建设进入一个依靠制度体系建设发展的新阶段。2012年,党的十八大报告第一次提出“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概念。[7]2013年,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强调,“建设生态文明,必须建立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8]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健全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和用途管制制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实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改革生态环境保护管理体制、完善举报制度和社会监督等,对生态经济和自然生态环境管理提出了从源头到过程以及结果的一系列制度安排。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从整体性、系统性方面推进生态文明制度体系的建立和完善,强调要坚持“三个统一行使”,即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统一行使监管城乡各类污染排放和行政执法职责。
第五,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实现工业化、现代化是中国人民梦寐以求的理想。西方发达国家走的是“先污染、后治理”的传统工业化、现代化道路,并带来了严峻的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对于工业化、现代化后来者的中国来说,传统的工业化道路已经走不通,需要探索一条与生态文明相契合的工业化、现代化之路。党的十八大提出,要“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明确,“要建设的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改变工业化生产方式,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是必然选择。[9]
第六,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人类只有一个地球,生态环境问题是世界性问题,每个国家都不可能独善其身。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各国人民同心协力,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建设持久和平、普遍安全、共同繁荣、开放包容、清洁美丽的世界。”[1]构建清洁美丽的世界是人类命运共同体的重要内容。从建设美丽中国,到共建清洁美丽的世界,展现出了宏大的国际视野,体现着中国对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思考。早在2013年致生态文明贵阳国际论坛年会的贺信中,习近平总书记就曾提出:“保护生态环境,应对气候变化,维护能源资源安全,是全球面临的共同挑战。中国将继续承担应尽的国际义务,同世界各国深入开展生态文明领域的交流合作,推动成果分享,携手共建生态良好的地球美好家园。”[10]
在中华文明走向现代的转型过程中,中国共产党勇于担当,通过实践创新,将新理念、新思路化为一系列具体的方针、政策和措施,领导中国人民稳步前进。经过一代代共产党人带领全国各族人民的接续奋斗,“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全党全国贯彻绿色发展理念的自觉性和主动性显著增强,忽视生态环境保护的状况明显改变”[1];“当前生态文明建设正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已进入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攻坚期,也到了有条件有能力解决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的窗口期。”[11]当前生态文明建设进入“关键期、攻坚期、窗口期”是党中央根据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客观规律作出的重大科学判断,将引导我们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实践创新。
第一,在政府层面,将推进文明转型的新理念、新思路化为一系列政策和举措,发挥政府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主导作用。通过生态建设示范区、生态文明建设试点、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和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等试点,以行政区域为单位探索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的矛盾。一是建设生态建设示范区。“自2000年原国家环保总局在全国组织开展这项工作以来,已有海南、吉林、黑龙江、福建、浙江、山东、安徽、江苏、河北、广西、四川、辽宁、天津、山西等14个省(区、市)开展了省域范围的建设,500多个市县开展了市县范围的建设。”[12]2011年,我国已有广西、海南等14个省区开展了“生态省”建设。二是开展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工作。十七大提出建设生态文明的目标和任务以来,环保部批准了四批共53个全国生态文明建设试点,初步形成梯次推进的生态文明建设格局。三是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建设。2014年,第一批确定了57个城市和地区作为生态文明建设先行示范区,并将30多项制度落实到先行示范区[13],试图从体制、机制、政策等方面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四是设立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016年6月27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统一规范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意见》,明确将通过设立若干试验区,形成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国家级综合试验平台。
第二,在企业层面,开展清洁生产,实施循环经济,进一步促进企业生产方式的生态化转向,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物质基础。1993年我国开始倡导清洁生产,并逐步开展循环经济试点工作。循环经济的实践主要从三个层面推进,包括企业的小循环、产业的中循环以及社会的大循环。2005年,国家发改委、环保总局、科技部联合发文确定了第一批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其中包括42家涉及钢铁、有色金属、化工、建材行业的企业;17家涉及再生资源回收利用领域的企业;国家和省级开发区、重化工业集中地区和农业示范区中的13个产业园区。截至2007年底,我国已经有178家节能减排试点企业,主要分布在能源、化工、冶金、造纸等行业。2008年,发改委组织开展了第二批国家循环经济示范试点工作,又有五家有色金属企业被列入试点单位目录。2011年与2013年,发改委公布了第三批、第四批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名单,国家示范基地与示范园区的范围进一步扩大。[14]目前,“我国循环经济已经进入了全面推进的阶段。据不完全统计,在26个省(区、市)中,共有133个市(区、县)、256个园区、1 352家企业开展了省级循环经济试点。”[15]
第三,在社会公众层面,通过加强生态文明教育、推进公众形成绿色化生活方式、调动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等方法,形成人人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社会格局。一是加强生态文明教育,逐步形成从小学、中学、大学到社会的一体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体系,提高公众的生态文明意识。近年来,各地创新生态文明教育的方式方法,如将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教育课堂及社团活动中,创办组织“自然体验夏令营”等活动,充分运用传统与现代传媒的载体如报刊杂志、广播电视、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全方位、立体化地进行生态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等等。二是推进公众形成绿色化生活方式。各地创造了许多行之有效的方式方法来促进公众自觉地将践行绿色生活作为自己的责任,并贯彻到生活的全过程,如深圳盐田通过“碳币”体系建立,探索减少个人碳排放的新机制,取得了一定成效。[16]再如通过水电阶梯价格改革、垃圾分类等措施,引导公众在兼顾自身利益的基础上节约水、电等各类资源,并逐步养成节俭的生活习惯和珍惜自然资源的生活态度。三是提高公众参与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形成政府、企业和公众保护环境的共治模式,发挥公众在监督和促进政府和企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等方面的作用。如环保民间组织公众与环境研究中心制定了第一个水污染公益数据库——中国水污染地图[17],在监督企业、治理污染方面发挥了很大的作用。
第四,在国际层面,勇于担当,成为全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参与者、贡献者、引领者。1992年,我国成为《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缔约国;1997年,又加入《京都协定书》;2009年,在哥本哈根气候大会召开前夕,中国第一次宣布自主量化减排的气候策略,即实现2020年单位国内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05年下降40%至50%。截至2013年,“我国已加入保护臭氧层、淘汰持久性有机污染物、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等50多项国际环境公约。”[18]2014年11月12日,我国政府在《中美气候变化联合声明》中承诺,“计划2030年左右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且将努力早日达峰,并计划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提高到20%左右。”[19]2017年5月,在首届“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上,中国与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共同倡议建立“一带一路”绿色发展国际联盟,致力于促进“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在生态环境等方面的合作,打造绿色丝路。在备受世界瞩目的中非合作整体框架中,“绝不以牺牲非洲生态环境和长远利益为代价”,这是中国作出的庄严承诺。[20]中国生态文明建设将成为引领21世纪文明向自觉转型的主旋律,中国将同国际社会一道积极应对气候变化等全球性生态环境问题,为全球生态安全作出贡献。
中国的生态文明建设经历了认识不断深化、实践不断发展的过程,特别是十八大以来,我们党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不断丰富和完善,生态文明建设不断加强,并将领导中国人民持之以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努力建设美丽中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