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邹铁龙
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我国面临着新一轮的税制改革问题,改革主要锁定六大税种——增值税、消费税、房产税、个人所得税、资源税以及环保税实现费改税。由于个人所得税涉及调节收入分配、家庭收入差异等问题,成为改革最大难点。
现有文献主要从个税调节收入分配差距角度来研究税制改革,常世旺,韩仁月(2015)以微观数据为基础,从两省的地方税务局税收征管系统中调取了17011位纳税人信息,计算其实际税率、税后基尼系数以及不同收入组税收负担的比较,得出将工资薪金所得税费用的扣除标准提高后,不仅减少了税收收入,而且降低了所得税对收入的再分配功能。潘文轩(2015)基于城镇居民收入七等分组的收入与支出数据以及税负累进性测度、多元回归分析等定量研究方法,对直接税影响我国居民收入分配效益进行了实证研究,结果表明,个人所得税对收入的调节分配效果最明显,同时应进一步完善个税的税制设计与税收征管。万莹(2011)通过分析1997—2008这12年的居民税前与税后收入基尼系数以及基尼系数的变化百分比,得出个人所得税对收入分配的调节功能主要取决于税制累进性与平均税率。
个人所得税不仅是构成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其在促进经济进步方面也有重大影响。王艺(2011)选取了1994—2009各年我国个人所得税收入、税收总额与国内生产总值的数据,得出我国个人所得税总量与经济增长存在显著正相关关系。李静(2012)在分析个人所得税对经济增长影响时认为,从理论上来看,个人所得税并不直接影响经济增长,而是通过税收关系来过渡,并指出我国现行个人所得税在税制层面及征管层面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意见。
本文通过比较我国29个典型省市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不同比重以及不同的工资税率及城市经济增长率,来说明个人所得税重要性与现有税制结构不合理性。创新点在于以往文献大多是从个税调节收入的角度指出现有个税结构不合理,或研究个税对经济增长的影响,而忽视了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这个关键因素。本文从个税与总税收关系的角度,表明我国现有税制结构的缺陷,旨在为税制改革提供建议,以提高我国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促进我国各省市经济的发展。
本文选取了2008—2018十一年的个人所得税与税收总额的数据,反映出这些年我国税收总额与个人所得税都有较大幅度的增长,但个人所得税占税收总额的比重却呈现有增有减的趋势。从2004年到2006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上升,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制没有发生变化,且随着国家经济迅速发展,人民收入水平也在不断提高,加上个税的累进性,个税增长速度超过了税收总额增长速度。从2007年到2009年及2009年到2012年,由于两次免征额的提高,我国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呈现出下降趋势,这是由于免征额的提高使中等收入者受益,低收入者没有收益且高收入者的税负降低,从而整体税负水平下降。2012年至2018年,由于税改进一步提高了工资薪金的费用扣除标准,使我国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进一步下降。
从有关资料可以看出,个税占总税收比重较高的省份为北京9.5%,上海9.35%,广东6.03%,浙江5.47%,江苏、福建、天津的个税占比也达到了4.5%以上,这些省市同时也是人均GDP较高的省市。而个税占总税收比重较低的省份如广西3.17%,安徽、河南及江西都在3%以下,它们的人均GDP水平也较低。当然,经济的发展会促进人均GDP的提高从而个人所得税增加,但相应的其他税收也会增加,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变化应该不大,因此,我们考虑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会影响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
本文选取了2008—2018十一年间我国29个典型省市的数据,研究个税占总税收比重对地区城市经济增长的影响。数据主要来源于《中国统计年鉴》与国泰安数据库关于区域经济数据的统计。本文还考虑了有关城市经济增长的其他因素,包括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地方政府的一般预算收入及该地区城镇化水平。
地区固定资产投资增加可以创造就业机会,增加人们收入,促进增长;地方政府的一般预算收入是一个地区的可支配收入,保障政府履行职能,保证经济的平稳发展;城镇化可以促进资本的积累,加强集聚效应,促进劳动力分工,因而也是区域经济增长的一大动力。城镇化主要有两个衡量指标,一是非农产值占GDP的比重,另一个是非农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此外,上一年的经济水平对本年的人均GDP的影响也不容忽视。
由于本文第一部分已讨论过在个税改革中提高费用扣除标准及免征额并不能提高个税占总体税收的比重,因此,我们认为工资税率对个税占总税收比重有正相关关系。同时,为了考察经济增长与个税占比之间的关系,将经济增长也列入个税占比的影响因素。
基于此,我们将模型设定为:
其中,growthit表示地区的经济增长力,用人均GDP表示;wptit表示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用地区的个人所得税与总税收之比表示;fixedit表示地区当年固定资产投资额;budgetit表示地方政府的一般预算收入;urban1it表示城镇化第一个衡量指标,非农产值占GDP的比重,用地区第二、第三产业
生产总值占GDP的比重合计表示;urban2it表示城镇化的第二个衡量指标,非农人口占总人口比重,用地区城镇人口与总人口之比表示;tax rateit表示各地区的平均税率,用人均个税与人均总收入之比表示。
方程中,growth、wpt为内生变量,fixed、budget、urban1、urban2、tax rate 为外生变 量,方程(1)不包含前定变量的个数k=1,包含内生变量的个数m=2,因此方程(1)是恰好识别。方程(2)中 k=3,m=2,因此方程(2)是过度识别。又由于growth与wpt两个变量之间存在的内生性,我们考虑使用TSLS对方程(1)和方程(2)进行估计。
若方程不存在联立性,则我们用OLS估计就可以得到有效且一致的估计量,而2SLS则产生一致但非有效的估计量。而如果方程存在联立性,则必须要摒弃OLS而采用2SLS或3SLS。
我们利用Hausman联立性检验方法:
1.对 growth、fixed、budget、urban1、urban2进行OLS回归分析,得到残差e的估计结果:e=growth+3473.530+0.038*fixed+
2. 对 wpt、growth、e、tax rate 做 OLS 分析,结果表明,e在1%的检验水平下显著,因此方程存在联立性,我们将采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进行估计。
用Eviews软件面板工作文件进行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分析,结果如下:
1.各省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联立方程组的估计结果(样本容量n=319)
回归结果显示,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每增加1%,人均GDP将增加5.14%,且回归结果显著,说明增加个税比重对我国区域经济的发展有着重大的影响。从微观层面看,由于个税直接影响着居民可支配收入,进而决定着每个人的消费、投资、储蓄行为,所得税累进性以及财富重新分配的性质,有助于提高低收入者的边际消费倾向,从而增加整个区域经济的消费倾向,对经济产生影响,促进经济发展。从宏观层面看,增收个人所得税有助于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使政府拥有更多的资金进行经济建设,促进社会的发展。
2.经济增长与各省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的关系
人均GDP每增加1%,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就会增加0.0015%,且在1%的显著水平下显著,这也解释了在我国经济发达地区比经济落后地区个税比重高的原因,以及发达国家普遍个税占总税收比重高的原因。经济发展水平决定着税收收入水平,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和国家整体经济形势的良好发展会显著提高个人收入水平,使个人所得税实现大幅度的增长,超过总税收的增长水平,从而其所占比重增加。
3.平均税率与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的关系
平均税率每上升一个百分点,个税占比将上升1.34个百分点,说明提高个税的平均税率会对我国各地区提高个税占比,进而增强经济增长带来正面影响。平均税率与累进性通常呈负相关关系,高累进性使税率过度集中于高收入者,由于其税款来源广泛,监察力度不足,导致逃税现象严重,从而个税的增长率较低,平均税率下降。我国目前税率的累进性较高,这也解释了我国个税占总税收比重下降的现象。鉴于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累进性已接近发达国家,此次税改重点应放在提高平均税率上。
4.其他变量与经济增长的关系
上一年的人均GDP对本年的人均GDP有着显著的影响,同时,地方政府的一般预算收入、固定资产投资水平及城镇化程度(含两个衡量指标)都对经济增长有着正相关关系,当每个变量上升1%时,人均GDP分别上升2.13%、0.68%、3.46%及2.34%。城镇化对人均GDP有着重要影响,城镇化水平高的省市人均GDP通常排名前列,这与我们的统计相符。
本文通过观察宏观及区域经济数据发现免征额及税率累进性的增加会使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的比重降低,而个人所得税占总税收比重与区域经济增长存在着密切联系。由此,建立联立方程组,运用两阶段最小二乘法对2008—2018十一年的面板数据进行回归分析。结果发现平均税率每增加1%,个税比重会增加1.34%,而平均税率与累进性有着负相关关系。个税比重每增加1%,人均GDP会增加5.14%,说明个税比重高的地区经济也较发达。同时,人均GDP每增加1%,个税比重也会上升0.0015%,说明个税比重与经济增长之间存在相互作用的关系。我们可以得出结论,通过提高平均税率水平来提高个人所得税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可以促进我国各地区经济的发展。
1.坚持个人所得税制度的改革
(1)混合所得税模式改革
随着经济的发展全球化进程地加快,我国居民收入日益多元化,分类制已不适应我国经济发展的现状,但是,依靠现有的税源控制水平及征收管理水平,完全摒弃分类制也不实际,因此,现阶段我们应逐步形成以综合所得税为主,分类所得税为辅的混合所得税模式。
(2)税制结构的改革
我们已看到,仅仅提高免征额及费用扣除标准并不能解决现阶段我国个人所得税面临的问题。税制改革的重点应放在减少税率级次,扩大税基,提高平均税率,逐步扩大个税占总税收的比重,使其更好地发挥收入再分配及促进经济增长的功能。同时,在费用扣除标准上,可适当按不同地区的经济状况规定不同标准,不搞一刀切。
2.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
大力发展第二、第三产业,促进科技创新,提升产品及服务质量,增强企业的国际竞争力;加大城镇化建设,改善落后地区人民的生活质量,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使经济的增长带动税制结构的优化。
3.加强税款的征收管理
(1)以先进的信息技术为依托
逐步实现个人收入网络化,促进地区之间的信息共享与合作,对纳税人实行实名制或代码制管理,使个人收入得到全方位监控,杜绝隐匿收入的行为发生。
(2)以提高人员素质为保障
包括提高征收人员的素质及纳税人员的素质,加强税法知识的宣传与普及,充分利用社会舆论的力量及优秀人员的模范带动作用,使征收人员能依法履行职责,正确计算税款,纳税人员能自觉履行纳税义务,按时纳税,使我国税款征收管理良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