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苏燕
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近三年来,共办理了以收藏名义实施的诈骗案件19件59人,涉及被害人152人,涉案金额达431万余元。检察官经过分析认为,诈骗分子“主动出击”,用电信网络手段乔装打扮成“正规军”,有组织、有计划、有话术,主动兜售各种藏品及其附加服务,诱使被害人上当受骗是该类型案件频发的主要原因。
“您好,是杨大爷吗?有个好消息告诉您,我们有一套古代钱币纪念册,全国限量仅发行3000套……”
2016年7月,62岁的杨大爷接了一个电话,自称小高的人向杨大爷极力推荐一套藏品,只需支付398元就能收藏原价1880元的纪念册。杨大爷一心动,果断同意货到付款。同样的事情也发生在王某、房某等其余39人身上。2017年12月,江苏省江阴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上述诈骗团伙内的被告人乔某等四人提起公诉。
近年来,公众对电信网络诈骗深恶痛绝,借助电话、网络、短信技术的远程、非接触特点,以收藏为名实施的诈骗也呈高发态势。据悉,江阴市人民检察院3年来办理的共19起收藏诈骗案,全部都是借助电话、微信等技术手段,向被害人以推销、收购、代为拍卖藏品、抽奖赠送藏品等方式,吸引被害人投资、购买或转账。
据该院承办检察官李晓雯介绍说:“有一起案件,犯罪嫌疑人就是购买了曾经买过保健品的客户信息,逐个打电话,寻找有收藏意向的买家。”据悉,19起案件有16起涉及犯罪嫌疑人事先非法购买公民个人信息。非正规渠道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成了收藏诈骗犯罪的上游数据来源,更有甚者,不同的诈骗团伙之间互通有无,形成买卖公民信息的产业链。
除此之外,诈骗犯深谙话术技巧,用语专业,请君入瓮。李晓雯介绍,在乔某等人诈骗案中,侦查机关扣押了多份“话术本”,本上详细记录藏品情况、报价、推销语言、专业术语等内容,有时还会标注诸如“报价一定要有底气,别怕!”的提醒文字。依靠话术模板,一旦被害人出现摇摆不定或怀疑态度,话务员就搬出事先准备好的“台词”,开始情绪渲染或利益诱惑,一步步瓦解被害人的不信任感。
然而,不法分子即使“做足功课”,也并非所有对象全部轻易就范。值得注意的是,152名被害人中94.23%是中老年人(50岁以上),收藏骗局成为中老年消费骗局的重灾区。
通过办案检察官分析有两方面原因:一方面,中老年人有一定的经济基础,资金支配自由自主,加之投资消费理念的兴起,促使他们对待收藏抱有一定程度的“捡漏”“升值”的心态;另一方面,受信息渠道单一的限制,他们对收藏品鉴定、出售、拍卖、估价、交易规则等专业领域知识存在认知局限。部分老年人的子女常年不在身边,无法得到靠谱正确的咨询意见,极易成为不法分子的围猎目标。
承办过多起此类案件的检察官吉静静指出,绝大多数收藏诈骗团伙组织架构严密、人数众多,比如“张某等人诈骗案中,犯罪团伙成员多达23人”。且大多设立以文化、艺术、拍卖为名头的公司,或直接冒用知名艺术品交易机构头衔,置身北上广等重点城市的商务楼、产业园内,形成“老板——话务员——保障人员”职责分明、手法专业的模块结构。
在这个运作体系中,话务员打电话狩猎对象,保障人员有专门联系制作藏品展位、拍卖证书等材料的,也有承担会计任务计算话务员业绩的,老板则负责巧立诈骗名目,构思把控全局,三方跻身在“公司”这个壳里,行诈骗之实。
“传统收藏诈骗主要靠摆地摊,出售虚假文玩古董赚取利润差价,大多数老百姓对这种诈骗方式警惕性较高,而现在不法分子开始骗取藏品的增值服务费。”承办检察官解释说,不法分子声称的“增值服务费”主要指附加在藏品收购、拍卖、交易等一系列环节中的各种高额费用,如藏品检测费、证书费、保证金、保险费、拍卖登记费等。根据《拍卖法》的相关规定,一般的拍卖并没有“增值服务费”这个概念,只对“收取佣金的比例”做了规定。
刘某是一位老收藏迷,家里摆放着不同渠道购买的多件藏品。2016年3月,他接到一个自称北京某艺术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刘静”的电话。“刘静”告诉刘某,国外的“张老板”想收购他的藏品,价钱可观,交易中心目前需要确认刘某是否有意向出售。刘某虽有疑惑,但也向对方介绍了自己的部分藏品。
几天后,一个自称“张老板”的人主动打给刘某,表示愿意花106万元高价收购他的三件藏品,但先需要办理相关手续。刘某心想原本只花3万元购买的藏品,如今竟能翻这么多倍,便欣然同意。
“我按照交易中心的手续要求,先后汇过去藏品实名制登记费、藏品保险费、海关关税、交易保证金等费用共计53000元。”当刘某将钱如数打入对方提供的账户后,等待他的是断线的电话忙音。案件破获后,他才知道“刘静、张老板”分别是犯罪嫌疑人徐某甲、徐某乙“扮演”出来的角色,徐某甲先假扮“刘静”,制造“高价收购”假象,再由徐某乙假扮“张老板”,接续打电话印证“刘静”身份,取得刘某确信后,再以走流程为由骗取各种“手续费”。
“通过制造高价收购假象的手法,该团伙共骗取不少于36名被害人各类增值费用220余万元。”同样,在另一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何某向被害人提出可以帮助为古董搭建互联网众筹平台,向被害人收取了众筹平台建设费、年限费等多种附加费用。
如果说传统收藏诈骗呈现“地摊型、零散型、被动型、原物型”的特点,那么现如今“公司型、组织型、主动型、附加型”渐成趋势,江阴市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魏宏溥认为,打击收藏诈骗犯罪还需各方发力,形成合力。
检察机关作为公民美好生活的守护者,应当向收藏诈骗犯罪“亮剑”,严打深挖斩断犯罪链条。在对收藏诈骗犯罪本身保持高压打击态势的同时,要深化“一案多查”。魏宏溥说:“对明知系诈骗而提供通信工具、结算工具、公民信息、改号技术服务、广告服务、网站服务等配套协作的,应根据案件查明情况,依法按照诈骗罪共犯或者其他相对应的罪名处罚,瓦解犯罪共同体。”
针对电信网络诈骗与收藏诈骗互相交织,个人信息泄露犯罪高发的形势,该院副检察长赵建新表示,检察机关严厉打击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同时,也将不断深化和加强以案释法工作,通过揭示新型收藏诈骗、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手段来提升公众的防范意识。
另一方面,文玩古董行业性质特殊,不法分子正是利用藏家专业领域的认知空白,屡屡得手。李晓雯认为,对于整个行业而言,可以通过推动成立相关行业协会的方式,建立一个供收藏爱好者交流的正规平台,提供藏品收购、拍卖、交易等信息咨询服务,让志同道合的人互相监督提醒,增强领域内自我服务、自我监督、自我保护的力度。
当然,在防范收藏诈骗过程中,我们的行政职能部门也不能缺位。市场监管、文化等部门应加大监管执法,对文玩行业内的文化、艺术等企业,常态化开展业务复核,对名不副实的单位及时注销、清退,并以黑名单形式公之于众。从更长远的角度看,严格相关企业的注册、登记标准,提高市场准入门槛,相对前置监管重心,才能从源头上堵塞漏洞。
对于藏家而言,收藏本是一个怡情养性的过程,不论是为了欣赏还是升值,保持冷静自持、宠辱不惊、云淡风轻的平稳心态很重要。检察官提醒,对于声称藏品高价收购、居间联络拍卖、提出交纳相关附加费用等理由的人员,要保持警惕,事先浏览正规网站进行查询,或者咨询靠谱专业人士意见,切不可因为高价诱惑入了不法分子的“古董局中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