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诺
当春风裹挟着泥土的清香漫过山野,像阳光一样从我背后远远地游走的时候,我知道,我的好朋友拉里先生真的走了,再也不会出现在我面前那口并不十分开阔的窗前,让我给他打二两白酒,或者再加上五毛钱的水果糖了。拉里先生在这大地风情万种、人类野心勃勃的时节,默不作声地选择离开,让我不得不想起曾在课本上见到过的一句诗:沉舟侧畔千帆过,病树前头万木春。事实上我不知道这句诗究竟是什么意思,但我总觉得我在这个时候想起它来,一定是有原因的。至于说拉里先生离开以后到底去了哪里,恐怕就连他自己都不是十分清楚。他曾在临行前把他心爱的月琴,也就是那把陪伴了他大半辈子的月琴,交到了我的手中。换句话讲,也就是将他这辈子唯一一笔遗产,留给了一个十二岁的、跟他毫无血缘关系的小惹格。
“惹格”是彝语,傻子、憨子的意思。人们之所以称我为惹格,大概是因为我上了几年小学,没能学会正确书写多少汉字,甚至就连流利地讲几句汉语也成了问题。不能否认我身上存在的问题——老师教导我们,人要勇于正视自己的缺点,不要骄傲自满,是的,我必须谦卑地承认我就是一个惹格,但请恕我直言,那些称我为惹格的人,他们又能正确无误地书写多少汉字呢,他们那自我感觉良好的汉语,未必就不蹩脚。需要说明的是,我并不是在澄清我與“惹格”之间不明不白不清不楚的暧昧关系,我从来没有打算去做更多的辩驳,毕竟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认为我是个惹格,那么八九不离十,我跑不掉就是个惹格了。十分不幸,拉里先生也跟我一样,拥有一个为人所不齿的称呼,叫做酒鬼。当然人们要是愿意换个叫法,比如酒徒、醉鬼、酒罐子、醉翁、酒疯子、老惹格,一切他们觉得顺嘴感到痛快的称呼,我们也是没有意见的。
拉里先生是个爱笑的人,即使没有喝醉酒,他也依然是爱笑的。他经常站在我的商店窗口前,递一元五毛钱进来,带着惬意的笑说:“爷们,照旧,一块钱酒,五毛拿水果糖。”
接住我递过去的白酒和水果糖的时候,他会恭敬地冲我微微地点点头。他将水果糖分给身边的小孩,然后坐到一旁的阳光下去,慢慢享用那半斤摇摇晃晃的白酒。这大概就是拉里先生完美的一天了。
拉里先生不是海报上的电影明星,脸上总不可能永远都挂着笑,这不现实,我当然看见过他阴沉着脸,像个生气的小孩一样行走在路上的时候。他埋着头,背着手,嘴巴也微微地撇着,正在公路下方的矮松林里,一步一步往前钻,身上披满了蒲公英绒毛、鬼骨针芒刺。无论路途多么令他难以迈开腿,他都依然像头牛一样往前挤去。其实离他不到两米远的地方,就是坦荡的公路,只要他愿意,随时都可以把路走得像溪水一样流畅。
我提醒他说:“拉里先生,你好像忘了,人虽然不是汽车,但也一样可以在公路上自由行走呢。”
他双手叉腰,歪着头打量了我一会儿,说:“噢,年轻人,谢谢你的提醒,有劳你了。不过,就算忘了吃饭睡觉,我也不会把这件事给忘掉的,这可是人类一大优势——人可以在汽车的路上行走,而汽车却无法开到人的路上来,哈,你看看,人是多么的特立独行。”
我说:“那么,你为什么不走到公路上来呢?我敢打赌,你将走得跟我一样轻松。”
拉里先生不屑地朝我一挥手:“年轻人,省省吧,休想让我走到公路上去。我发过毒誓,这辈子不会再踏进公路一步。你想知道为什么吗?算了吧,就算你用一斤白酒来跟我换,我也未必会同意。”
我想拉里先生一定是忘了,那天他喝醉酒的时候,其实已经把原因告诉过我了。他就是这样,经常遗忘在喝醉时讲过的话,好在除了我,不会跟别人讲太多酒话,否则定会给他带来不少麻烦。
我说:“拉里先生,看来,我又可以省下一斤白酒了。”
拉里先生歪着头,模样相当自信:“噢,是吗,难道说你一点儿也不想知道吗?”
那是拉里先生的仇人升官的时候。听说那家人和他们家是世仇,从他们的爷爷的爷爷辈,就结下了梁子。那个人身上背负着他们家的人命。
我提出疑问:“可是,你跟那个一直在升官发财的人有仇,关公路什么事呢?”
拉里先生看我一眼,失望地叹了一口气,说:“听听你这个愚蠢的问题吧,要不是看在你叫我一声‘先生的份上,我真想跟你绝交那么两三天的时间。”
别人都叫他酒鬼,认为他父母给他取的名儿太好听,跟他不般配。我以前也给他取过别名,叫做“喂”。这也是人们献给我的第三个名字,除了“惹格”和“喂”,还有一个“嘿”。拉里先生对我说过,我不能跟他们一样,也叫他酒鬼,叫“喂”当然也不妥,我读过书,他也读过书,他还教我认了不少汉字,比如老窖、发酵、蒸馏等等,我应当叫他“先生”。在我刚听到这个词的时候,也跟其他小孩一样,只觉得滑稽——滑稽极了,忍不住哈哈大笑,笑得泪水直流。见大家都以此奚落、消遣于他,我才开始乐意认认真真地叫他先生。
我学着电视里长头发的男子们,对他点头哈腰:“是,先生说的是,请先生解惑,为何有公路不走,却要钻那野路。”
拉里先生点点头:“我那仇人是公家的人,对吧?公路也是公家的,对吧?那么他们就是一家人,我走在公路上,是受了公家的恩泽,也就是受了他的恩泽。这不行,我岂能接受仇人的恩泽?我得彻底跟他划清界线!”
我说:“拉里先生,请恕我直言——那么你脚上的劳动布鞋,还有身上那件不大合身的西服外套,不也是从公家那里出来的吗?”
我是为了让他杜绝这样的想法,没想到适得其反,他朝我竖起了大拇指:“你算是说了一句有人样的话了,我正好不敢断定这些东西到底算不算公家的呢。好,很好,你这个提醒非常及时!”
第二天,拉里先生的脚上换了橡胶拖鞋,身上唯一一件工业商品,西服,也脱掉了,披上了一件深灰色的披毡,没穿衬衣,就穿了一套由人工裁缝而出的民族服装。那种橡胶凉鞋,我也有一双,也是纯手工制成。用快刀在大货车轮胎上,削下鞋底、鞋身,再用细短的大头钉钉起来,成了。这是拉里先生很大一笔经济收入。制出一双凉鞋,可以换得两斤半白酒,够他醉上两三个日夜了。当地有好几个手巧的人,都有这制造凉鞋的手艺,我认为拉里先生做得最好,当数翘楚。但他却是这里面经济收入最让人可怜的一个。那凉鞋很结实,穿个四五年不成问题,还越穿越合脚,别说刺或玻璃扎不进来,就算踩在钉子上,也够让钉子喝一壶。当初我想拥有这样一双时髦、耐穿的轮胎橡胶凉鞋,我妈妈不同意,任我哭闹。无论好坏,只要涉及花钱,她都不会同意。我猜我妈妈早就猜到,就算我再怎么哭闹也不会真哭,或者说纵使我真哭她也毫不在意,反正她有的是办法让我闭嘴。
拉里先生知道后,连夜动手为我赶制了一双小巧的凉鞋,用不知从哪里寻来的旧报纸,包裹得就跟一件挺像样的杰作一样,送进窗里来。我向他支付酬劳,他潇洒地挥了挥手,说:“算啦,我怎么还能跟一个小孩做生意,收他的钱呢。我们可是好朋友,只要你愿意穿,我做的凉鞋不给你穿给谁穿。”
话虽如此,我还是深感抱歉的,平日里我给他打酒喝,向来都没有免费过。电视上说了,没有免费的午餐,天上不会掉馅饼。可拉里先生坚持认为,凉鞋就是凉鞋,不是午餐和馅饼。我想了想,突然觉得有理,差点把凉鞋与午餐馅饼搞混淆了。
我说:“那么好吧,就让我请你喝一杯浊酒,不成敬意,万望笑纳。”
他说:“实在过意不去,那就来一口吧——只要一口。”
我给他打了一斤白酒,他没有全要,只倒了二两,剩下的都归还给了我。还说什么,即使是在替家里看商店,也得堂堂正正,光明磊落,不能偷偷摸摸。要从小就要顶天立地做人。那松树必须从苗就直直往上长,一天歪一点,一天斜一点,到了顶上,也就歪歪扭扭,不成样子,想再挺直腰杆也就难了。
毫无疑问,拉里先生算得上是哲学家,我完全听不懂他这番话,更听不懂他的比喻。當然,除了哲学,拉里先生也酷爱艺术,他热爱他的月琴,就像一个有钱人热爱他的钞票一样。那把月琴比较陈旧,正因陈旧,显得十分光滑,像镀了一层蜡,油亮油亮的。当拉里先生闭着眼,弹奏他的月琴时,他的脑袋在很自然地摇晃,幅度很小,频率很快,黧黑的脸膛透出红光,嘴唇上浓密的胡须也得自主地颤抖起来,很有节奏,仿佛在跳舞。我不懂音律,很难一本正经作出评价,但我觉得很好听。好听得就像人在困极了的时候倒头大睡,或者在闷热的天气里坐在一棵繁茂的梨树下接受凉风的吹拂。叮叮哒哒,嗒嗒嘀嘀,哩哩啦啦。我贫瘠的想象力就开始起飞了,在风中飞来飞去,飞到许许多多从来没有达到过的边界,飞到幽暗潮湿而又十分陌生的地带。让我既想流点眼泪下来表示难过,又只想静静地遐想点别的什么。就像眼睛遇见了葱一样,耳朵听到了拉里先生的月琴曲,也会有反应。
在我眼里,拉里先生就是一个音乐家,跟《音乐》课本上的贝多芬、莫扎特、巴赫他们一样。事实上,听他们几个高鼻梁老外的音乐,还没听拉里先生的音乐让我震撼,让我有触动。可惜拉里先生的头发还是不够长,如果他留起蓬乱的长发,变成一个像女人一样的男人,我想他肯定会是一个非常伟大的音乐家。不要以为我没有见过音乐家,更不要觉得我没有听过这些大音乐家的杰作。我们的音乐老师,也就是那位卷发很长,脸盘很大的男人,就经常让我们闭上眼睛,用心聆听音乐大师们的杰作。他每周都会换一位大音乐家,说艺术是需要从小熏陶的。天知道他在说什么,我连“熏陶”是什么意思都不明白。
虽然在我眼里拉里先生已经算得上是音乐大家了,可在别人眼里,他只不过是一个不折不扣的酒鬼、老惹格,不务正业,喝酒弹琴,偶尔干干活,养只鸡卖卖,每年在谢顶的吉斯书记处领取一点援助资金,过的是跟小孩子过家家一样简单的日子。就连他汗涔涔地蹲在院子里埋头做橡胶凉鞋时的模样,都那么像一个玩笑。
我曾哭闹着向爸爸请求,让他给我买一把月琴,我想让自己也成为像拉里先生一样伟大的音乐家,可是我爸爸好像没有听到我说的话。他偏着脑袋,用一根火柴掏着耳朵,连看都没有看我一眼。在爸妈完全不可能同意的情况下,我试探着向拉里先生打听,如果想要得到他那把月琴,我大概需要准备多少钱。拉里先生把手轻轻地放在我的额头上,摸了摸,语重心长地告诉我:“爷们,不是所有的东西都可以买卖的,我这把月琴,你花一千块钱也拿不走。”
一听这话,我就知道没戏了,一千块钱,买头肥猪绰绰有余,或者两三只壮羊,四十来只大阉鸡,五十余双“回力”鞋。我爸爸没疯,平时连一双回力鞋都不肯给我买,何况五十双。再说我还有个妈。我对自己撇了撇嘴,不了了之。拉里先生向我透露,他那把月琴是他爷爷的。那是他爷爷当年英勇解救身陷危难的头人,头人奖赏给他的纪念物。他说那话的时候,脸上就突然有了不知来由的自豪。拉里先生是个不爱说谎的家伙,我对这话坚信不疑,可我还是不得不拦他一句,那又怎么样。
拉里先生是告诉过我的,他认识我已经十二余年了。从我呱呱坠地那一天开始,他就认识我了。这件事我曾从妈妈她们的聊天中确认过,他确实在我刚来到这个人的眼睛像绿豆一样滴溜溜转动的尘世时,在我家的锅里捞了两块肥得流油的鸡肉,分成几口送进了肚子。他还在祝贺我爸爸喜得贵子的时候,一口气抿了二两白酒,脸蛋红扑扑地走了。很抱歉让他的贺词成了笑话,多年以后我不但没有成为贵子,还成了一名不折不扣的傻子。
我妈妈曾说过,我变成这样,就是因为我出生那一天,来了拉里这么个不精明不能干的不速之客。还说是拉里先生那嘀嘀哒哒的月琴声,让我说话变得嗯嗯啊啊,像月琴呜咽一样,学习语言永远比别的孩子显得吃力。
让我仔细想想吧,我认识拉里先生到底几年了。去年我已经认识他,前年夏天,大前年,大大前年——唉,我这么算得算到什么时候,还是算了吧,反正我记得我一直都是认识他的。拉里先生是个大酒鬼,人们对他比对我客气不了多少,谁又能不认识他呢。我不但从记事起就开始认识他——虽然我现在也未必记事,我还知道关于他很多鲜为人知的秘密。比如每次弹琴,他都会选择在夜深人静的时候进行。每次弹完月琴,他基本上都会在月光底下埋下头来,静静地坐着,有时好像还要让眼泪掉落一会儿。或者一个人坐在火塘边喃喃自语,说一些莫名其妙的,被人们称作“疯话”的语言。
那含糊不清的语句里,可以捕捉到几个人的名字,依作、尼扎、拉琮,然后是一些对亲人的称谓,阿达(父亲)、阿嫫(母亲)、阿姆(女儿)。我知道依作是他女儿,尼扎是他爱人,拉琮是他哥哥,他们都已经离他而去,一个也没在人世。
每次独自在月光下弹奏完一首月琴曲,在酒精的怂恿下掉完几颗眼泪过后,他都会把腰间那把匕首取下来,在粗粝的磨刀石上来来回回地磨。磨砺一番,举起来,用手指头试试利钝,月光下有寒光闪现,泼下半瓢水,又接着一摇一摇地磨。就好像他要办一件大事,未来几天里将会有人被仇家残忍杀害一样。然而两三天过去,什么动静也没有。要算动静的话,拉里先生自己倒是大醉了一场,独自一人在夜里又说又笑,扬言看见了三只眼睛的人,还有耳朵像芭蕉叶那样宽大的人。
据说,他们家在解放凉山前,是这里的大户,他爷爷、他爸爸都是勇士,智勇无双,很受头人尊敬重用。他爷爷去得早,没有经历后面这些令人难以想象的变故,他爸爸就不同了。据说在解放凉山时,他爸爸正是如狼似虎的年龄,头顶天菩萨,斜跨英雄带,腰间一把镶银宝剑,手上一杆威力巨大的土长枪,以信奉“一个勇士不该活到三十岁”这样令人咋舌的准则为荣,不要说人,若有鬼神拦路,也要拔了剑,搏个你死我活。说那一年拉里先生刚刚降生,他爸爸成为两个孩子的父亲,已经得到消息,工作队要“请”他去区里“坐一坐”。头人的时代明显已经过去,然而落下的后遗症,才开始发作。作为勇士,要么以卵击石,搏个鱼死网破,要么交出武器,听天由命。
这个尚武的勇士,人生第一次选择放下武器,不作反抗。不为别的,就为了那两个已经来到世上的孩子,他不打算给他们母子酝酿任何危难发生的可能性。他被带走了。押他走的,是那家和自家有世仇的人。善于审时度势的仇家,早已看清时局,混入工作组,并凭借威望、人脉,混得一官半职。早些年,头人之间打冤家,他们结下仇恨,互不原谅互不妥协。旧时的仇恨在红土地里悄悄生根发芽,在新时期以静默的姿态,在地底下发生着激烈的纠缠与撕扯。拉里先生的父亲一去不返。
有人听到枪声从一片密林里传出来,惊飞了一片什么鸟。先是一枪,接着又连续开了三枪,脆响的枪声像炸雷一样在大山谷里回荡。弯腰农作的人们直起身子,心脏在怀中蹦跳,惊出身体的魂魄荡荡悠悠,飘浮在半空中,久久不得落地。他们给出的解释是,他父亲在路上畏罪潜逃,试图反抗,工作队员的生命安全受到威胁,情急之下,不得不就地正法。
杀父之仇不共戴天,这笔账就记在那里。而要讨回这笔血债的人,不是从小文弱木讷的拉里,而是拉里的哥哥,拉琮。据说,这个心中充满了仇恨的少年,经常朝着仇家离去的方向,恶狠狠地吐一口痰,攥着比鸭蛋大不了多少的拳头,回到院里对一棵无辜的白杨树,施以花拳绣腿。直到鲜血流出,也是一副没有感觉到疼痛的样子。他经常在半夜里起来,磨一把刀把上裹着红色布条的匕首。他将匕首磨得吹毛断发,在月光下闪耀着寒光,然后走进玉米地,斩落枯干的玉米杆子,扎破玉米杆垛。不但玉米地、土坎,就连松林里的松树上,大山里的岩洞中,都留下了深浅不一的刀痕。他告诉过弟弟拉里,他这辈子只干一件事,那就是申张正义,血债血偿。只要完成这件事,他立马就笑着离开人世,绝不贪恋。
然而,拉里先生的哥哥毕竟还是个少年,有决心有勇气,但未得到过有效的磨练,到了关键时刻,自己的身心根本无法由自己做主。据说那年闹饥荒,为了填饱肚子,所有人想尽办法,观音土都成了食物。他哥哥用弹弓打麻雀,试图给妈妈和弟弟开荤。一颗石子扑过去,击碎了领导的专车玻璃。哥哥成了惊弓之鸟,逃回家中,在恐惧慌乱与孤立无助的胁迫下,做出了一件令他自己都无法预料的事——用一根绳子,在梁上结束了自己年轻的生命。在当时的局势下,这样的做法并不让人感到太过不可思议。后来才知道,那辆吉普车里坐的正是他们家的仇人。仇家升官了,刚坐着军绿色的吉普车回来,在不费吹灰之力的情况下,就要了哥哥的命。拉里先生后来这样想:倘若哥哥知道车里坐的不是别人,正是他虎视眈眈的仇家,一定不会干出那种事来。天意,一切仿佛都来自于老天怀有深深的恶意的安排。
两条人命了——事實上,还不止两条人命。拉里先生那病体沉疴的母亲,也因哥哥的事,在一个风雨交加的夜晚,在一场撕心裂肺的悲痛中,闭上了眼。她的惨叫声被风雨声吞没。淅淅沥沥的雨,一直下个不停,妄图营造出风平浪静的假象,让冤魂永远深埋于地底下。
拉里先生从小就无法得到正常安稳的生活,他们家就剩下他,报仇雪恨,手刃凶手,恐怕是他唯一的归宿。随着身体渐渐强壮,心中的复仇欲望越来越强烈。终于,他接下了哥哥手中那把复仇的匕首。
他做好了打算,只取那个当官的性命,祸不殃及其家人。他要报爸爸的仇,圆哥哥的愿,让他们得到安息。一命抵三命,他认为并没有太残忍,只不过是杀人偿命,就像欠债还钱一样。听说他第一次动手,是那年冬天。他在浓雾中跟了那人一路。要过年了,那人提了年货,正风风火火往家赶。尾随到大门口,就要动手了,见那人的小女儿出来迎他,小女孩脸蛋红扑扑,小手拉着父亲,爸爸爸爸叫着,又蹦又跳,满脸幸福。拉里先生停下脚步,稍作犹豫,就让那人像条鱼滑进水里一样溜进了屋。冲进别人的屋里行凶,是不可能的,更何况当着一个小女孩的面。
就先让他过个年吧,不为别的,就为那个小女孩。
拉里先生回过头来把自己灌得酩酊大醉。深夜里,开始在空旷寂寥的屋里,和只有他自己看得见的哥哥发生争吵。他认为让那人过个年无妨,哥哥却似乎在埋怨他的怯懦。
夜里做梦,发现父亲冷冷地坐在山岗上,只顾抽烟,任他如何呼唤,都不搭理他。
他又实施第二次谋杀。在那家人的院外一堆松针剁里,藏了整整一下午,只为寻得一个更加合适下手的时机。到了傍晚,那家人的门一直敞着,人进进出出,脚步声急促混乱,不知有什么特殊的事。等到人稍稍平静,他钻出松针垛,隐到屋后,打算等那人出院子,就跟上去,在合适的地点结果了他的性命。他没有等到那人的身影,却听到了一声初生婴儿的啼哭。那人的儿子降生了。膝下一直无子的仇人,在两鬓染霜的时候,终于等到了儿子。原来拉里先生一直在草垛里,感受着一个生命艰难的降生过程。拉里先生在黑暗中病恹恹地往回走,身影越来越小,越来越淡,渐渐融进浓雾里看不见了。
一路上他都在想,这下好了,刺杀计划不得不往后推延几年。他总不能在一个孩子还不能站起来走路、还不会与人交往的时候,就让他失去了父亲。这太过残忍。
但愿英明的父亲,善良的哥哥,会暂且宽宥他的无能。
想到大仇要往后推延几年才能报,他居然一点儿也不失落。反而还似有若无地飘出那么几许轻松与愉悦。
他甚至有些替自己的仇人高兴。
他不确定他的脑子是不是坏了,有些替自己感到担忧。
就在这几年里,拉里迎来了自己的爱情。那个叫做尼扎的姑娘,不嫌他一贫如洗,不嫌他喝得烂醉的过往,只要他今后不再喝酒,或者少喝一些。小日子紧巴巴,却也不失温暖。他们在第二年春天,迎来他们的女儿,把日子过成了一副春风得意的模样。复仇的心暂且睡下了,像个嗜睡的婴儿,看样子永远都不会醒来。拉里先生喜欢这样的日子,他觉得日子就该这么过。
从前那个经常烂醉如泥的人不见了,现在的拉里滴酒不沾。
每天从地里劳作回来,还会在院里,给妻子女儿弹月琴。尼扎爱听,女儿也爱听,她们都是他的忠实听众。
女儿四岁那年,他们打算让女儿拥有一个弟弟或者妹妹。
医生告诉他们,最好不要再要了,可能会有危险发生。妻子不怕,决定要试一试,拉里先生坚决反对铤而走险。在他看来,每个生命都是完整的个体,人没有断后之说。他甚至怀疑,自作主张让一个生命来到这个世界上,到底是不是一件对的事情。在痛苦与欢乐的海洋里浸泡十几年,似乎使他成为了一个怀疑主义者。
女儿九岁的时候,山洪这头猛兽出笼,它掠走了许多房屋庄稼,还有人的生命。女儿和妻子也在劫难逃。拉里先生眼睁睁地看着她们被洪流卷走。
一个刚刚活过来的人,复又心如死灰,胡须不剃,头发不剪,偶尔洗洗衣裳,经常借酒浇愁。一个人吃饱全家不饿的他,没有顾虑了,又可以把心头的怒火,都扑向那个仇人。可复仇的心似乎仍然在沉睡,并没有醒来。毕竟那家人的家庭,同样也被洪水糟蹋,那个人也有至亲的生命被洪水带走。
那段日子,即使拉里先生在商店里买酒的时候,碰见那人或他的儿子,也激不起什么仇恨,甚至还有点同病相怜的意思。
等拉里先生心中沉睡的仇恨苏醒过来,他又开始复仇,并且做了缜密的谋杀计划。
不巧的是,就在这时,那家人再次出事。他十二岁的独生子,在城里放学回家时,被一辆大货车撞倒并碾压了过去。有时候拉里先生觉得,这是一个绝佳的机会,他应该果断出手,给这连个孩子都看不好的男人一点颜色看看。可是,他又无法否认孩子发生意外,也无法过多地归咎于那人,毕竟孩子已经这么大了。就像他,眼睁睁看着妻儿被洪流卷走,又能挽回什么。纵使扑进洪流,被洪流卷到很远的地方,洪流既不要他的性命,也不让他救回妻儿,他又有什么高招。何况那人现在就跟他一样,也是个失去了心肝的老男人。
站在一个父亲的角度上,他不能做什么,只能暂且原谅着他。
再次准备复仇的时候,那个人当爷爷了,整天抱着小外孙,朝夕相处,寸步不离。他让小外孙的笑脸,在自己满脸的胡茬上搓来搓去,脸上满是笑。拉里先生看见那人的脸上爬满了皱纹,还有白色的胡茬。也是,那人只比他父亲小几岁,拉里都快要老去,他又岂能不老。
原来这个像狼子一样凶狠的人,也是肉长的,同样躲不过芸芸众生面临的每一道劫难。
拉里先生认为,他一直没有什么下手的机会。要怪,就怪自己想得太多,要怪,就怪自己偏偏在这个时候看见那人脸上令人惊心的苍老。
然而每一次空手而归,他都会喝得不省人事,然后在半夜里和别人看不见的“人”争论。每当在月光下弹月琴,磨了匕首,像个心狠手辣的人一样出门,又踉踉跄跄、醉醺醺地回来。如此循环往复。
什么都没有发生改变,除了脸上的皱纹与在酒精的浸淹之下,即使没有喝酒也长期处于沉醉状态的身心。
作为一名十足的惹格,我曾在学校饱受煎熬,终于和学校相互唾弃、达成了永久的双向逃離。爸妈把那个被人们遗弃在一旁的小商店,拾掇出来,马马虎虎地在勉强站稳的货架摆上烟酒、饼干杂糖,火柴打火机,还有一些针头线脑什么的,让我当个掌柜。掌柜是假,跑堂是真,收了钱,要一分不少上交,且因为是掌柜,即使嘴馋,也是不能动那些糖的。世上哪有馋嘴的掌柜?掌柜决不嘴馋。于是,小朋友们买糖吃的时候,我只有默默地看着那一张张小嘴,佯装感受不到任何香甜味。拉里先生一眼就把我看穿了,他在给小孩们分糖吃的时候,也免不了要往窗台上搁一两颗,说:“来,爷们,请你吃颗糖。”
我望一眼糖,赶紧收回目光,目光很黏稠,我拖拽不干净,忙说:“我,我不……不要。你在我这里买的,要了,算怎么回事,我不要。”
拉里先生笑笑,说:“你不要,那我下回到别家的商店买来给你,你看这样可行?拿着吧,年轻人。”
这是个好理由。为了保住商店,保住掌柜,我愿意厚着脸皮吃了这颗糖。
和别的酒鬼不一样,他不爱和大伙一起喝酒,就算偶尔和他们坐在一起,你一口我一口地抿,他也格外安静,从不吵吵嚷嚷,更不可能借酒撒泼。人说玉米饭四季豆汤天生一对,煮了土豆不能缺了圆根萝卜,烟酒更是不分家,但拉里先生似乎不喜欢尼古丁的味道,光是喝酒,从不抽烟。抿完一口酒,他要很自然地擦一擦瓶嘴,才会将酒瓶递过去。很有礼貌。
在我眼里,拉里先生处处显得那么独特,就跟我,或者一只不寻常的鸟儿一样。
这也是难怪的,拉里先生毕竟是个音乐家,总会有他独特的魅力。和别的音乐家不同的是,这个音乐家非但没有靠音乐过上体面的生活,反而还把日子过得越来越穷困。最潦倒的时候,他竟无法掏出一元钱来买半斤白酒喝,光是搓着手,缩着脖子,在我的商店窗口前踯躅。似乎在等待别的爱喝酒的人前来打酒,好蹭几口酒吃。又好像只是在等待酒瘾过去。事到如今,他是不能不喝酒的,他的手在发抖,抖得严重的时候就连瓶盖里的酒也嘬不到嘴,大半都会洒了去。
实在等不到打酒的人,拉里先生稳不住了,开始变得热情、健谈,爱开玩笑。他会主动与我搭讪,说说音乐,谈谈月琴,只要能引起我的兴趣,并有可能使我心情愉悦,任何话题他都乐意提起。他总归还是个心思细腻的人,老早的事了,依然记得我喜欢听他弹月琴曲,依然记得我曾惦念过他的月琴。
我并不是个认钱不认人的肤浅之人,更何况,拉里先生从来没有在想喝酒却没有钱的时候,像别的酒鬼那样,硬要赊账,我让其还清欠债再谈赊账的事,他们就要硬闯进门来,打着赊账的幌子,自己动手打酒喝。拉里先生足够尊重每一个人,不论他是老人还是小孩,疯子还是憨子。我从桌子底下拿出一个清洗得干干净净的空瓶子,再取下半斤的酒提子,给他舀酒。他见了,表现出极大的满足,蛋脸红扑扑的,搓着手,不断地说:“劳烦了,二两就好,二两就好。谢谢,谢谢。过两天手头宽裕了,立马给你送来。”
我提着鼻孔,神气地说:“那么大个人,二两酒哪儿够喝呢,半斤还不够你润喉呢,少啰嗦,拿着。”
他朝我点了又点头,脸始终埋得低低的,不敢抬起来正视我一个小孩。双手哆哆嗦嗦地接过酒,把嘴撅得长长的,对上瓶嘴。嘴唇也在发抖,玻璃瓶与牙齿敲打在一起,嘚嘚嘚地响。他那手爪,全不像活人的手,干瘦,乌黑,没有血色。喉上的筋直直绷着,似乎那层皮就快包不住,随时都有跳出来的危险。
一旦手中有钱,他会在第一时间重新出现在我的商店窗口,递过来两元钱,文绉绉地说:“小哥,奉还欠债,另,半斤白酒。劳烦了。”
我说:“不用这么急着还呀,我堂堂一掌柜,还做不了半斤白酒的主么!”
这些天我也有点火气,正准备跟上头——也就是父母和成年人们干一仗,造造反什么的。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嘛。我惹格也要抖擞抖擞精神,像水桶里的鱼儿一样蹦跶蹦跶,做一下反抗斗争。
拉里先生很焦灼,眼神定在我身边那桶酒上,希望我干脆点收了钱,早些把酒舀上来。不知道是不是冷,他又在瑟瑟地发抖,钱在手中严重地晃动着,他用恳求的声音说:“小哥,不是那个意思,小哥,请听我一言,你已经做过主了,但欠的还是要还的,世上没有欠债不还的道理。不管是酒钱……还是别的什么。”
我听这话有弦外之音,感到甚是欣慰。
说实话,我还是希望拉里先生能手刃仇人的。如果他手刃仇人后不需要伏法,依然活得好好的,那他能在三更手刃仇人,我希望他不要等到天亮。只是我听大人们讲,杀人要偿命,拉里先生如果要了那人的命,他自个儿也就活不成。我还是希望拉里先生能活在世上的。至于活在世上干什么,就跟那鱼儿、青蛙们一样,我也是不知道的。我想这应该属于十分复杂的问题,不要说我一个惹格了,就连那些自认为绝顶聪明的人,未必也能给出令人满意的答案。
我希望拉里先生少点喝酒,喝酒伤身,并且如是说的时候,拉里先生却告诉我,他可能要离开了,要离开这个世界。
他告诉我说,发生了很多奇奇怪怪的事情。他看到的明明是一条狗,拦住他的去路,张大了嘴,朝他汪汪、汪汪吠叫,听到的,却是几个不知是妇女还是小孩尖厉的嬉笑声。一只小公鸡立在断壁上,昂首挺胸,直勾勾盯着他。他走近了,鸡却连眼珠子都不转动一下,更不打算迈腿走开。他伸出手,“嗤”一声轰赶。小公鸡还是没有什么反应,泥塑公鸡一样,只是眼神里跳出了几句轻蔑的话语:你想做什么?你能做什么?我可不怕你,你個断子绝孙的酒鬼拉里!
拉里先生退回来,那只鸡却动了,朝他叽叽咯咯,前俯后仰地大笑,仿佛在说,逗你玩呢,把你哄惨了吧,酒鬼拉里,我的表演还到位不?听说你从小也是个惹格,就跟商店里头坐着的那个呆头呆脑的小惹格是一副德行。恭喜你啊,从小惹格变成大惹格,又变成了老惹格!看看你那副糟老头子的模样,真为你感到悲哀!除了一副臭德行什么也没有,有人三番五次要为你安排工作,就因为他跟你仇家走得近而坚决拒绝吗?难道还有什么比肚子和漂亮的衣服更重要吗?你真是个怪人!
小公鸡扑通一声跳下来,斜仄着身子,将低垂蓬松的翅羽贴在腿上,绕着他,快速转圈,并发出急促的咯咯咯咯声。——天呐!它在干什么!这可是公鸡对母鸡的求偶方式,这只小公鸡居然把他当成了一只母鸡!拉里先生感到毛骨悚然,哑然失声,挥着手臂将它轰赶。然而,那只精力旺盛的小公鸡并不怵他,跟他逗上了。他冲上去将它轰赶,小公鸡暂且跑开;等他疲乏了,停下来,喘口顺当气,小公鸡又兴致勃勃地绕回来,再度挑衅。难道就连它也知道我拉里要断子绝孙、离开人世了么?苍天!
从那一天起,不但恶狗、小公鸡,就连牛犊、生马、劁猪,面对醉酒的拉里先生,脾性均有明显的变化,变得越来越像得势人家的后生们。从那一天起,拉里先生开始相信,他的魂魄,大概早已离开了他的肉体。从几年前他的精神状态变差,他的胃口长期不佳,他的肉体与皮囊严重脱离实际年龄率先老去,他就开始怀疑,他的魂魄已经离开了他的肉体。一副没有魂魄守护的肉身,大概就是这样,光棍不敬他,小孩不待见他,狗不怕他,就连小公鸡都要把他当成母鸡进行调戏。一个没有魂魄护身的人,是活不长的,据说,最长也活不过三年。
扳着手指头数下来,拉里先生发现,从他开始怀疑失去魂魄的那一年算起,今年正好是第三个年头。
拉里先生说,他要走了,他得进城,他要在离开这个世界前,和他们家的仇人做个最后的了断。
他把那把月琴交到我的手中,说:“如果等到秋天过去我还没回来,它就是你的了。”
时令明显已经是深秋,看那窸窸窣窣飘落到地上的枯叶就知道,听那挂在阴云底下,要哭不哭的秋雨就知道。许多时候,从县城下来的客车冒着粗重的白气,停在公路边,看着人们拖家带口跳下车来,带着笑容提起行李,高调地走过,和路上的人们幸福地谈笑着,我就在想,如果那个头戴呢子狩猎帽、上嘴唇胡须浓黑,让我想起来《超级玛丽》里用脑袋顶砖墙,顶出一朵蘑菇就能长大的人,就是拉里先生,和拉里先生一家人的话,我也愿意用脑袋在什么地方撞出一朵什么来,让自己的智商在现有的基础上再傻掉一半。可惜,那些看起来很幸福的人,个个都不是拉里先生。
不需要等到秋天过去,拉里先生就回来了。
他破衣烂衫,蓬头垢面,活生生成了个乞丐的模样。他不是坐客车回来的。他说他没有车票,又不打算白费口舌求人,于是就靠双腿走了回来。不知道他走了多少天,反正鞋子都走烂了——或者它原本就是烂的,不过在我眼里,它分明就是走烂的。如果不是听出他的声音,我差点没有认出是他。
拉里先生告诉我,他到了市里,没能找到那家人的住址。盘缠快要用尽的时候,终于找到了,那家人却没人在家。打听得知,去了市中心的医院。他找到医院。手里握着藏在披毡里面的匕首,走进医院。见那人老成了一把骨头,都快认不出来了。不需要使用任何武器,只要伸手轻轻一碰,估计就能让他像一把脆生生的野草那样,变成一把灰,还未来得及看一眼,就已经消散在风中。病房里没有其他人,就他一个,吊着点滴,奄奄一息,明显是在等待死神的降临。看到拉里先生进来,那人并不惊慌,而是微微地朝他点了点头,那意思是说,你来了。就好像他来晚了一样。那人尝试着说话,却说不出口,只有喉结在苦涩地蠕动。努力几番,不再尝试,认命地闭上了双眼,两颗眼泪慢慢地溢出来。
拉里先生明显不是死神,他说他退了出来。
这就对了,我从来就没有相信过,拉里先生会干出一件大事,更何况是杀人。平日里,看见不懂事的小孩用石头砸毛毛虫,撕蜻蜓的翅膀,或者给一只蚂蚁分尸,拉里先生见了,都会去制止说:“孩子们啊,它活它的,你们干什么要人家的性命。快快住手吧,谁再这样,下回我就不给他糖吃了。”
有时遇到娇惯的孩子,会说:“谁稀罕你个酒鬼手里的糖?我就偏要踩扁它,看你能怎样!”
拉里先生说:“就算你不稀罕糖,我也不能把你怎样,你就不想一想,在命运面前,我们人类也好比这些蚂蚁吗?”
小孩冲他扮鬼脸,转过身去,撅起屁股来摇晃并用手拍打屁股,表示对这番话以及拉里先生持轻蔑到极限的态度。一根手指头,就轻易把蚂蚁在地上碾得粉碎。
拉里先生酸着脸,偏过头不去看。不但蚂蚁虫子,就连人们常宰的鸡,常杀的猪、羊、牛,拉里先生都无法下手。磨了刀,把它摁在地上,手却哆哆嗦嗦,不敢捅下去。人们都取笑他,拿他寻开心,说勇士的基因怎么会有女人的特性,一点儿也不像他爷爷和他爸爸的后代,哪儿凉快哪儿呆着去。一把夺了他手中的刀,就听到一声惨叫。拉里先生有时也吃点肉,但他自己从来不动手杀猪,也不宰鸡。他原来养鸡来帮自己对付生活,到了后面,连鸡也不养了,说是养大了卖给别人宰,可怜。人们都说,他这是彻彻底底疯掉了,自己都没法可怜可怜自己,却要可怜什么鸡啊蚂蚁的,真是天大的笑话。
拉里先生告诉我,他从医院退出来以后,跟了一个人上来,这人我小惹格也认识。就是梳着大背头的吉斯,人们都叫他书记,说话停顿的时候不加个“啊”,就没有办法把话接下去。这些年拉里先生总在他手里领取一点微薄的援助资金。他告诉拉里先生,其实那点资金,是他那仇人给的。不但吉斯手里的资金,上一任、上上一任书记手里的资金,也一直都是那人出的资。吉斯手里还拿着一个黄皮信封,鼓鼓囊囊的,说是一点心意。这是那个人的遗嘱之一,他托吉斯交到拉里先生手中。
当然正如我所愿,拉里先生没有接那个信封。
没有盘缠了,饿得天旋地转,到了夜里,拉里先生就蜷縮在披毡里,睡在大街边上。他以为,他会就这么死在大街边。然而他并没有想象中那么脆弱,又醒了过来。醒来的时候,发现天很蓝,阳光很好,空气很绿,光鲜亮丽的人们来来往往,从他眼前走过。他被人们当成了乞丐。人们终归还是善良的,有人在他面前放了馒头、零钱。
拉里先生两眼湿答答地把那些施舍收起来。
回来后第二天,拉里先生就走了。走了的意思,也许是去了另外一个世界,离开了人世,也许又不是。至于怎么走的,恐怕没人知晓。临行前,他向我索要了一斤白酒,说是路上喝。我还以为天冷了,他要上山顶迎太阳去。于是问他:“拉里先生,你又要上山顶迎接太阳吗?”
他冲我咧嘴笑笑,说:“是的,爷们,迎接太阳。不过这回,恐怕要比上山顶还要远一些。”
我说:“是吗,那是个什么样的地方?”
他说:“我也说不太清,大概是梦一样的地方吧。”
我不知道梦一样的地方在哪里,就问他:“这个地方在哪里呢,我怎么没听说过?”
“你还小呢。你这么聪明,长大后一定会听说的。至于在哪里,恐怕我也不知道。”
听到有人说我聪明,我怎么就那么想笑呢,只是拉里先生说的太过认真了,我不好意思笑。
人们在金沙江江边的沙滩上,发现了那个瓶酒。里面的酒已经被他喝光,一滴不剩。酒瓶旁边,是那一把刀把上裹着红布,坠着红布条的匕首。刀鞘上有斑斑的锈迹,也有可能是血迹,恕我这个惹格傻傻分不清。
我回想起那天,拉里先生对我说的一句话。他说,作为人,他还是没有原谅他,但是作为众生,他已经宽恕他了。
一如既往,我还是听不懂拉里先生的话,但我猜想,他口中的他,就是那个仇人。
又一个秋天快要过去,秋风横着竖着斜着乱舞,败叶在天幕上翻着滚着躺着飞窜。我裹着厚厚的棉衣,把双手插进暖烘烘的袖管里,坐在那个飘满了败叶的小商店里头,打着盹,守候生意,也守候一个和拉里先生一样的客人。货柜上的月琴,很久没有碰过,慢慢在这个尘土飞扬的商店里,积上了厚厚的灰。弦也断了一根。我发现这把月琴一旦离开拉里先生,就彻底失去了往日的光辉,不过是一把黯然、无趣的老古董,甚至使我怀疑,它到底还是不是那一把在拉里先生手中,散发着光芒的、活生生的月琴。如今的它,当柴火烧都嫌灰大,就是一把朽木。对于这样的变化,似乎除了无奈,就剩下徒劳的感慨了。这使我感到很沮丧。
冬天也跟着飘进眼帘里来了。雪花像筛子底下的荞麦面粉,在空中纷纷乱乱,相互穿梭、追逐,或者说是在调情。窗外积雪越堆越厚,渐渐淹没枯枝败叶,还有行人、鸟兽的脚印,皑皑的大地变得十分平坦,没有任何伤痕。我又想起在课本上学到的第二句诗: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往年这个时候,无论手头有没有现钱,拉里先生都会哈着白气,搓着手,来到我面前的窗口,红着脸说,小哥,来二两酒,不喝两口实在是抵挡不住这寒气。虽然他又是跺脚又是搓手又是哈气,可仍然显得格外得体、有礼貌。我不免要吊着,好好打趣他一番,再把酒给他打上。然而今年下雪天,广袤无垠的纯白大地上,除了纷纷扬扬的雪花,还有一间摇摇欲坠的小屋,就剩下对着小窗打盹的我,一个人也没有,拉里先生更不会再出现。
不要说冬天了,即使等到冰消雪融,万物复苏的时候,拉里先生也没有再复苏。我想,他大概已经不属于万物了吧。
责任编辑 包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