井珊珊,石 晶,杨春涛
(1.山东中医药大学,山东 济南 250355;2.济南长清区人民医院,山东 济南 250300)
“国医堂”是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集中设置中医诊疗科室,通过中医适宜技术,为社区居民提供诊疗和保健服务的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1]。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是传承中医文化、落实中医药服务政策、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施健康中国战略的重要措施。2012年,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多部门颁布了《关于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的意见》 (国中医药医政发〔2012〕31号)。意见从战略战术角度提出了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能够提供中医药服务的发展思路以及具体要求。为落实国家政策,各省市出台了相应政策措施[2-5]。2015年5月,山东省卫生计生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规划暨实施方案》,在全省所有的中心卫生院建设中医药综合服务区,挂“国医堂”牌匾,形成多种中医药方法和手段综合使用的中医药服务模式,带动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的全面提升。
为了解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实施“国医堂”项目的建设情况,明确“国医堂”项目建设的成效及问题,本研究对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中医药卫生服务能力进行分析,以期为山东省基层卫生服务能力提升及中医药服务发展提供科学依据和政策建议。
采用随机抽样和典型抽样相结合的方式,对山东省实施“国医堂”建设的县乡两级进行抽样调查。于2017年8月在山东省 (除青岛之外)的16市每个市抽取2个县,每个县抽取2个中心乡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共抽取64家中心乡镇卫生院的国医堂进行调查。调查内容包括科室设置、面积、设备、人员情况等。
调查采用实地调查、访谈、评估相结合的形式进行,定量数据主要通过科学设计的调查问卷由调查人员现场调查所得,定性数据主要采取知情者访谈的形式获得。对填写的调查表和调查问卷严格检查校对,剔除不合格调查表。使用Excel 2010软件设计数据库并录入问卷,所有表格均实行双人二次录入,并对异常值和缺失值进行核实。使用SPSS 22进行统计分析,数据采用均数、标准差等方法进行分析。
64家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均集中设置了中医诊室,平均每个“国医堂”集中设置中医诊室2个,平均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3个。有1个中心卫生院“国医堂”未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未达到《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终期验收绩效考核细则》(下简称《细则》)中“所有国医堂设有2个以上中医诊室、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等,诊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的规定,见表1。
表1 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科室建设情况
64家中心卫生院“国医堂”的平均建设面积为314m2,均达到《细则》中“国医堂面积不低于100m2”的规定。各地区“国医堂”平均拥有诊疗设备14种,未达到《细则》中国医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不少于10种的规定,见表2。
表2 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建设面积及设备设施情况
在被调查的64家中心卫生院“国医堂”中,62家设置了中药房,2家未设置;60家设置了中药煎药室,4家未设置。平均拥有中药饮片品种数为315种,最多的为581种,最少的为190种。可见,有些地区的中心卫生院“国医堂”还未达到《细则》中“设有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的规定。
全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平均拥有医师数为23人,中医类别医师数均数为6人,高年资中医类别医师均数为3人。医师数、中医类别医师数、高年资中医类别医师 (从业年限10a以上或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人数地区之间相差较为悬殊,见表3。
表3 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卫生技术人员情况 n(%)
64家中心卫生院“国医堂”的资金分配、资金使用和政府招标采购等情况分析见表4。
表4 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资金管理情况
从表4可以看出,大多数国医堂的资金分配原则和分配结果较为合理,并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财务制度较为健全,也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但是资金下达和执行政府招标采购情况较差,能够达到资金下达及时和拨付到位的机构分别仅占71.9%和40.6%,严格执行和组织招标采购的机构仅占70.3%和75%。
《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终期验收绩效考核细则》从项目管理、项目实施、项目效果、资金管理等方面做了详细规定,如所有国医堂设有2个以上中医诊室、中医特色康复治疗室等,诊室集中设置,形成相对独立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国医堂面积不低于100m2;国医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不少于10种;设有中药房和中药煎药室,中药饮片不少于200种;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至少有1名高年资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从业年限10年以上或具有主治医师以上职称),包括医师多点执业注册人员等。
通过分析表1、表2、表3可以看出,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各项指标的平均水平都达到了中期验收绩效考核相关规定,已经具备较好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虽然基层国医堂的中医药卫生服务能力整体水平良好,但是机构间的差异也很明显,有的机构在科室设置、设备和人员方面仍未达到中期验收的要求。例如,在科室建设的分析中发现,有的国医堂集中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多达12个,但是有1个中心卫生院“国医堂”未设置中医康复治疗室。在中医诊疗设备配置方面,有的机构配置多达36种,远远超过终期验收绩效考核规定的种类,但是有地区的国医堂配备中医诊疗设备偏少,最少的只有8种。
通过访谈我们了解到,中医服务人员的技术能力和影响力对区域居民的就医选择影响很大。特别是当在某一中心乡镇卫生院有1或2名有影响力的高年资中医类别医师时,这个医院的中医服务开展就会比较好,而且经常会出现排队看病的现象。通过数据分析也不难看出,中医类别医师数多的中心卫生院,其门诊总人次和中医门诊人次也相对较高,尤其是高年资中医类别医师较多时,更会提高此机构的门诊总人次和中医门诊人次。如调查样本中的某中心卫生院具有高年资中医类别医师9人,其门诊总人次和中医门诊人次在64家中心卫生院中也名列前茅。但是调查发现,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建设中存在中医服务人才青黄不接的现象,导致“国医堂”出现“优秀人才荒”的局面。有的地区中心卫生院中医类别医师匮乏,最少的机构仅有2人,占比6.5%,远远低于《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终期验收绩效考核细则》“中医类别医师占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的规定。而且,部分中心卫生院缺乏高年资中医类别医师。
山东省中心卫生院“国医堂”项目建设采取多种筹资来源相结合的方式,2015-2017年,山东省争取中央、省级财政资金1.28亿元,支持基层医疗机构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各市、县、乡镇卫生院也进行了一定的投入。表4显示,参与调查的64家中心卫生院,大多数资金分配原则和分配结果较为合理,并符合相关管理办法,财务制度较为健全,也不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但是,部分地市乡镇卫生院仍存在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政府招标采购不合理的现象。被调查的64家中心卫生院“国医堂”只有26家的资金及时拨付到位,占比仅有40.6%。只有45家中心卫生院执行了政府招标采购,占比仅为70.3%,48家中心卫生院组织公开招标采购,占比仅为75%。
乡镇卫生院作为医疗预防保健网的中间枢纽,也是我国医院分级管理中的一级医院建设机构,主要功能是承担基本医疗服务为主的综合医疗卫生服务,是我国最基层的医疗卫生机构。在基层中心卫生院实施“国医堂”建设项目,是为了促进中医药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工作中更好的发挥作用,也是新医改“保基本、强基层”最终目标的体现。在各级政府的支持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努力下,山东省“国医堂”项目建设在机构设置、资源配置条件和能力建设、中医药服务拓展等方面的工作都在顺利进行。但是,分析发现,基层“国医堂”的中医药服务能力还存在较大的地区差异。基础建设不完善、服务能力差的地区无法为居民提供优质、可及的中医药卫生服务。因此,建议进一步完善“国医堂”建设标准,推进“国医堂”标准化建设进程。由全省统一制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项目建设和服务项目的标准体系,在未来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评估过程中,依据标准体系进行评估。同时,管理部门应因地制宜,对中医药发展比较薄弱的中医基层医疗机构给予适当倾斜[6],缩小地区差异,并对有中医特色的基层医疗机构给予政策鼓励,促进基层中医药事业的整体健康发展[7]。
“西医是认门,中医是认人”[8]。中医服务的根基是人才,没有优秀的中医服务人才,“国医堂”建设项目就容易流于形式。通过调查发现,中医服务人才,特别是具有一定影响力的优秀人才匮乏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建设项目的短板。鉴于历史的原因,中医服务人才的流失较为严重,短期内将难以改变这种局面。因此,加强中医服务人才建设的措施,一是通过优先保障政策建立起优秀中医药人才吸引机制[9];二是采取有计划的中医药人才的培养措施;三是采取中医药人才上下联动的服务培训带动措施[10]。通过政策性杠杆,逐步补齐中医药服务人才短板。
加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国医堂”项目建设中的资金保障是很重要的一环。在中医服务人才缺乏、中医服务传承根基不扎实的情况下,加强资金管理有利于推进“国医堂”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而在目前的“国医堂”项目建设过程中也的确存在资金下达拨付不及时,政府招标采购不合理等现象。因此,管理部门在加大对基层中医药事业资金投入的同时,应该加强对资金下达拨付和政府招标采购方面的监管,使投入的资金能够得到最大限度的发挥,使“国医堂”建设能够良性发展[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