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赟
摘要:近年来,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办学模式及其教学改革备受关注,在教育界掀起了研究热潮。文章论述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的内涵,以空中乘务专业为例,分析了目前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存在的问题,结合此种办学模式下课程体系重构的意义及内容,提出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重构的路径。
关键词:混合所有制;高职课程体系;重构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9)08-0044-05
作为经济学领域的概念,“混合所有制”早在1997年党的十五大报告中就被提出。经济学领域改革的经验被教育领域成功借鉴及迁移。2014年2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会议中,首次从国家层面正式提出了职业教育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思路;同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首次由国家发文提出“探索发展股份制、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允许以资本、知识、技术、管理等要素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教学过程,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等教育资源。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办学、管理和评价”。2017年12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中提到“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推进职业学校股份制、混合所有制改革,允許企业以资本、技术、管理等要素依法参与办学并享有相应权利”。2018年2月,教育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印发的《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提到“教育行政部门应当鼓励和支持职业学校与企业合作开设专业。校企开展7种形式合作,其中包括合作开发课程体系”。国家积极鼓励并倡导校企合作向混合所有制办学的方向发展,并支持公办院校与企业开展深度合作,共同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办学模式。近年来,此种新颖的办学模式逐渐引起了职业教育界的关注并不断推动职教事业的改革、研究与发展。据2015年10月教育部《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发展行动计划(2015—2018年)》中的任务(项目)承接一览表统计,全国有22个省(区、市)提出关于“混合所有制”的项目。本文以“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为研究对象检索了2014—2017年间被中国知网正式收录的相关期刊论文和博硕士论文,研究数量从8篇递增至50篇,研究内容主要集中于其内涵特征及其办学模式的探讨,而对于此种办学模式下课程体系构建的研究目前还非常薄弱。本文拟以空中乘务专业(以下简称空乘专业)课程体系的重构研究为切入点,以期对高职各专业课程体系重构起到参考作用。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的内涵
课程体系作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育人活动的指导思想、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支撑、人才培养目标的依托和载体,对此种合作模式下院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起到关键的作用。
对于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内涵,近四年来,我国学者主要针对混合资本主体以及资本融合的不同形式两方面予以界定。关于混合资本主体的界定,董圣足认为至少有一个公有(国有)资本的参与[1]。雷世平认为国有资本参与是前提。陈春梅认为资本的主体至少由两个或两个以上构成[2]。高树平认为公有制资本是主体[3]。关于资本融合的不同形式,学者们借鉴经济学的划分形式进行界定。高文杰从宏观、中观和微观三个层面进行划分,认为宏观层面是不同属性公有和非公有资本之间的融合;中观层面是国有资本与集体资本的融合;微观层面是公有资本和非公有资本的融合[4]。万卫、李德武从宏观和微观层面进行划分,认为宏观角度是指职业院校包括公立以及私立职业院校,微观角度是指职业院校的资本包括公有资本、私有资本或外资资本[5]。综上所述,学者们普遍将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内涵界定为: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是以公有或国有资本为主体,与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境外资本等不同所有制形式的资本交叉与融合,构成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体共同出资兴办的职业院校。
对于课程体系内涵的界定,国内大部分学者均参照百度百科中对其的两种定义。其一为:指同一专业不同课程门类按照门类顺序排列,是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总和,课程门类排列顺序决定了学生通过学习将获得怎样的知识结构;其二为:指在一定的教育价值理念指导下,将课程的各个构成要素加以排列组合,使各个课程要素在动态过程中统一指向课程体系目标实现的系统[6]。
结合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的内涵以及课程体系的内涵来定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的内涵,即是指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资本主体(其中公有或国有资本为主体)共同出资兴办职业院校,在院校中共建某一专业,并根据该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以及其人才培养模式,从课程观、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以及课程活动形式角度出发,开设该专业的所有课程,并将不同课程门类按照门类顺序排列,构成能够反映该专业课程结构、教学内容和进程的总和。较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建设,其具有资金力量雄厚、人员组成全面、团队成员专业、社会资源丰富等优越性。
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构建的问题分析
(一)课程观“能力本位”滞留表层
目前,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空中乘务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中的课程观不明确,对于空乘人员应具备的职业能力、应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的分析不够深入,进而对空乘专业学生应具备的核心及综合职业能力定位也较为模糊。校企既没有利用好此种办学模式下有利的企业资源,从学生就业人数较多的航空公司开始,开展深入广泛的企业及毕业生调研,定期召集多家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航空公司专家共同研讨,也没有利用好联盟院校等丰富院校资源,充分调研并定期举办各类研讨会,与具有多年该专业办学经验的标杆院校及兄弟院校开展有效的研讨及总结。而是仅仅参照航空公司培训内容及课程总结出技能能力本位的片面课程观,且核心及综合职业能力本位的课程观仍滞留于表层。此种能力观直接导致专业课程体系构建内容不全面,课程标准制定与行业标准不完全对接,授课目标把握不准确等。
(二)课程目标参照物选取存在分歧
课程目标定位的准确度直接影响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的合理度,高职空乘专业课程开发应将“岗位”作为参照物来定义课程目标。目前,混合所有制模式下,校企双方所选取的课程目标参照物存在一定的分歧。企业追求的是利益最大化,他们期望所培养的空乘专业学生能尽快推向市场,应以学生进入航空公司后任职的初始岗位——经济舱乘务员为课程目標参照物。而以育人为目的的职业院校,其在选取课程目标参照物时,不仅需要考虑乘务员初始岗位,还需要考虑学生职业行为养成、职业综合素养、未来职业生涯发展到两舱乘务员或者更高管理层级,亦或是从事与民航服务业相关高端服务行业的可持续发展及国际化能力的培养。究竟是以乘务员初始阶段岗位为核心,还是以乘务员初始岗位为主、晋升岗位及相关服务行业岗位协同进行,是混合所有制模式下校企双方对课程目标参照物选取的分歧所在,也是影响空乘专业课程体系构建的关键因素。
(三)课程内容缺失学理与人文性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空中乘务专业课程体系中的课程内容,重知识、轻实践,重技能、轻素养的现象尤为显著。院校设置内容时,过分注重遵循知识系统性原则,并没有把专业理论知识和职业实践进行有机的统一,忽视了知识与工作情境的联系,把专业教学与企业需求无情割裂。同时,为了追求国家对职业院校课程设置中实践总学时比重应高于理论总学时比重的要求,人为调高实践课时比率,并没有经过实践的论证,也没有专业的评价系统和人员对其进行深入考评。加之院校校内外实训基地维护不够、实训教师资源缺乏、学生顶岗实习放任自流等现状,致使职业院校实践课程的设置出现了严重的浮于表面现象。企业参与设置课程内容时,过分注重职业技能训练在课程体系构成中的比重,而忽略理论知识对职业实践性训练的支撑作用,导致部分课程内容缺乏学理性。随着2013年全国政协十一届五次会议中有关传统文化进校园提案的提出,中华传统文化正以课程、讲座、展演等多种形式进入高职校园。然而,目前课程内容的设置中对于人文类课程的设置较少,现有课程缺乏一定的分类,课程设置归属存在争议。同时,教师对于该类课程的授课群体研究不够深入,致使蜻蜓点水、学无所用现象时有发生,与培养空乘专业学生综合人文素养的目标及国家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初衷有所背离。
(四)课程结构缺乏科学与合理性
高职空乘专业课程结构门类多杂散且不够全面、内容重复交叉、联系性差、因人设课、缺乏创新课程、缺失统筹规划及整体化的课程设置等,已成为其课程体系构架缺乏科学合理性的主要表现。空中乘务专业学生的录取批次,虽由最早的艺术类改为普通类,但相较于其他专业的学生,他们的文化功底较弱。然而,现有课程体系中一些纯理论性质、偏宏观性质的课程对于这些学生来说,学习、理解以及接受的难度较大,这些课程与学生的实际学情是不相符的。正如王海燕在文中提到“高职空乘专业现有课程体系中一些理论性、宏观性较强的课程,学生接受起来难度较大。[6]”有一些课程是为了满足院校教师达到教学工作量,根据其最终学历的所学专业而开发的近似课程。因高校招聘教师对于学历的要求以及国内目前空中乘务专业未设立硕士点的缺陷,这些开发的课程大多对于空乘专业的学生适用性较差,甚至有的课程是将具有一致性培养目标的课程人为割裂为两至三门课程开设。还有一些课程是企业方为了掌控专业基础及核心课程的教学及监控,认定这些课程中的一部分为必须由企业方教员进行讲授。由于企业方教员大多飞行经历较为丰富,但对教育教学理念及其方法掌握较弱,因此,这些课程大部分是按照航空公司新雇员工初始培训课程名称或者某本教材名称进行命名的,授课内容也基本是模仿培训内容或者是照本宣科(理论性较强的专业课)。
三、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重构的意义及内容
(一)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重构的意义
“课程体系重构”即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地重新整理、建立各类课程并将其进行归类、排序,从而优化其架构,提高其构建的科学性和合理性。时代在发展,行业在发展,企业用人需求在变化,有的需求相对稳定,有的需求变化较为剧烈,还有的需求已消失或转化为别的需求,这无疑促使职业院校空乘专业的人才培养、课程设置需要随之变化,从而保持专业办学的生命力。校企兴办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重新构建空乘课程体系,将推动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创新陈旧的育人模式,促成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形成独有的办学特色,促进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改革原有的教育教学方式,保证混合所有制职业学院提升现有的教育教学质量。同时,引领专业的发展紧跟行业发展趋势,保障专业的人才培养目标实现,促使专业的教师厘清各类课程间关系,优化及维护现有专业的课程设置框架,奠定专业学生未来职业生涯发展的雄厚基础,提升专业学生的综合职业能力及素养。
(二)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重构的内容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空乘课程体系的重构要从课程观、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结构以及课程活动方式五个维度深入思考,以空乘人才培养目标为逻辑出发点,以知识、技能以及素养三大空乘人才能力培养体系为主线,以够用为度、应用为主;充分调研、顾及实际;素养能力并重、支持创新;多学科优化整合、科学合理;注重职业迁移能力,促进全员教育发展为原则,以高职学科的教育目标、行业的背景与发展、地方经济发展要求、企业需要的人才要求、高职空乘专业学生的学情特点、学科专家意见为依据,开设相应的课程,将各类课程进行归类、排序并形成相应的逻辑关系。
四、探索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课程体系重构的路径
(一)践行能力本位的课程观
高职专业课程体系中每一门课程的设置都不是孤立存在的,它们应当依据该行业某一岗位应具备的职业能力要求及其具体的典型工作任务而形成完整、系统的课程体系,空乘专业课程体系构建亦是如此。高职空乘专业要坚持以就业为导向,将培养航空公司所需人才落到实处。校企要充分利用混合所有制发展的平台,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调研与研讨。校企教师共同深入多家航空企业开展广泛调研,召集行业中具有影响力的航空公司专家及具有多年专业办学经验的标杆院校及兄弟院校进行研讨,区分初始乘务员三个月的短期培训及院校三年教育教学的异同,摆脱传统的高等教育确立课程目标的模式框架,明确乘务员应具备的知识、能力、素质方面的职业能力要求及其所应完成的典型工作任务。同时,也需要兼顾乘务员应具备的某些职业素养要求可能贯穿于完成工作任务的过程中,而在某一具体工作任务分析时无法体现,因此,高职空乘专业课程体系构建还需要同时关注乘务员职业能力、工作领域及其典型工作任务,而不应从单一角度考虑,以此践行能力本位的课程观。(见图1)
(二)确立与职业岗位相关的课程目标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明确指出“高等职业教育是培养拥护党的基本路线,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第一线需要的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的高等技术应用性专门人才。”从此定位中,校企双方应明确高职空乘专业所培养是面向企业工作一线,需要拥有综合职业素养的人才,不仅要有基本服务的能力,还需要具有管理、建设等可持续发展的能力的人才。因此,在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校企首先要统一以乘务员初始岗位为主、晋升岗位及相关服务行业岗位协同发展为核心的课程目标(见图2),将高职空乘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定位为:培养热爱民航事业,具有高尚的职业道德,拥有较高的人文素养和职业素养,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实践能力、职业生涯发展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在民航服务业及相关高端服务行业,从事空中乘务及相关工作,一专多能的国际化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以此课程目标及培养目标为基础,构建合理的高职空乘专业课程体系。
(三)设置理实相融与文化传承并重的课程内容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要求“按照突出应用性、实践性的原则重组课程结构,更新教学内容”。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空乘专业课程体系重构应顺应国家的要求,从理论教学、实践教学、顶岗实习、毕业论文/设计等方面,尝试理实相融与文化传承并重的课程内容设置,全程监控并提升学生的综合素养及实践操作能力。知识的系统性固然重要,但是也不能忽略职业的实践性,校企应当深入研究开发,要找到两者间的契合点,有机结合。探索理论类课程以实践化的形式展现,实践类课程增强其实践操作的比例,并经过反复尝试与认证,从而真正做到实践教学学时在课程设置中占有较大比重。同时,校企可以发挥混合所有制办学的资金充足、用人制度灵活等优势,维护及新建具有专业性、示范性、科学性以及引领性的校内外实训基地,引进具有行业飞行经验又具有较高相关学历的资深教员加入到空乘专业师资队伍中,校企双方共派师资管理并指导好学生的顶岗實习工作,做好职业实践性课程内容建设的保障。将中华传统文化的内容融于高职空乘专业课程体系中,设置丰富的课程内容,尝试将其内容划归为国学类、遗产类及文艺鉴赏类等,采用模块化选修式的方式,运用校内外结合、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形式,拓展课程内容。同时,还可以充分利用混合所有制办学经费,邀请文化界名人开展讲座、艺术界团体进校演出、航空公司特色班组文化展演等,延展课程内容的表现形式,培养高职空乘专业学生的审美意识及修养,使其具备理想的人格、健康的生活方式以及较高的思想道德境界。(见图3)
(四)构建科学合理、具有创新性的课程结构
民航业正以高速发展的态势前行,以创新的策略思想对空乘专业的课程体系中课程结构的调整势在必行。校企应努力协作,尝试打破现有空乘专业课程、学科之间的壁垒和界限,努力摆脱学科知识系统的束缚,根据空乘专业学生学情分析的结果,对现有课程体系中理论性、宏观性较强的课程进行一定程度的删减。对于专业课程体系中具有一致性培养目标以及不同学科课程内容相互交融较多的课程,不是将原有内容进行简单的叠加或随意拼凑,而是秉承删除与合并有机结合的原则,先将这些课程的内容进行拆分,再把性质相同或相近的内容进行有机合并,并且重组为新的课程。专业课程名称的命名,要依据行业标准、借鉴乘务培训的内容,在此基础上进行深入延展而定,要做到专业课程命名特色显著。为了体现校企利益共享、彰显专业建设服务于地方经济的要求,还可以根据企业文化、地域文化及学校专业建设发展的要求,创新开发一些属于混合所有制办学模式下的特色课程。校企发挥优势,使得空乘专业课程结构更趋科学合理,达到专业性、科学性、创新性及前瞻性并存的良好效果。
参考文献:
[1]董圣足.教育领域探索“混合所有制”:内涵、样态及策略[J].教育发展研究,2016(3):52-56.
[2]陈春梅.近三年来我国探索发展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研究述评[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7(12):35-41.
[3]高树平,覃章权.职业院校混合所有制办学的内涵、特征及实现形式探析[J].长沙航空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17(12):5-8.
[4]高文杰. 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涵义与治理及其进路[J].教育学术月刊,2015(11):67-75.
[5]万卫,李德武.混合所有制职业院校:内涵、特征与价值[J].职教论坛,2016(3):5-9.
[6]王海燕,孙雨婷,谢辉.基于工作任务与职业能力分析的空中乘务专业课程体系重构 ——以新疆职业大学为例[J].新疆职业大学学报,2014(10):19-23.
(责任编辑:刘东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