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颖
摘 要:在科学技术不断发展的今天,技术在人们的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得到了广泛的应用,其中,作为公民三大素养之一的技术素养,其在人类的生存与发展等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小学科学教学主要包括三个领域的内容,每一领域中都蕴含着技术因素。立足“地球与宇宙”该领域内容,就如何培养小学生的技术素养进行详细说明。
关键词:小学科学;“地球与宇宙”;技术素养;培养对策
所谓的技术素养是指学生理解、使用和评价技术的能力。小学科学作为一门以“科学素养”与“科学探究”为主的自然学科,在教育教学活动开展中培养学生的技术素养,不仅可以使学生在扎实掌握基础科学知识的过程中获得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的发展,还可以为国家科教兴国的实现起到促进作用。基于小学科学技术素养培养的优势,如何有效地在小学科学教学活动开展中培养学生的技术素养是值得我们探究的。就当前的小学科学教学内容来说,其主要包括生命世界、物质世界、地球与宇宙这三大领域。在本文中,我结合自身多年的教学经验,就如何在地球与宇宙該领域中培养学生的技术素养进行详细说明。
一、简化知识,注重能力培养,提升技术能力
“地球与宇宙”该领域的内容在湘教版小学科学教材的每一个单元中尽管没有做出详细而深入的说明,但是其却对学生各项能力的发展都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在该领域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需立足该领域教学特点,以问题为切入点,积极地给予学生自主探究的机会,使其在自身主观能动性的发挥下,自主地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在,在此过程中探寻到解决问题的对策与方法,从而使学生在亲身体验的过程中获得各项能力的逐步发展与养成。为了实现这一点,我在小学科学教学活动开展中,会首先对教材中所收录内容进行分析,探寻学生乐于体验、探究的内容,并将这些知识内容转化为基础,使学生在操作的过程中,加深对知识的理解。
以“昼夜交替是怎样形成的”为例,我在教学活动开展前的一个月,先引动学生自主地观察太阳和月亮,尤其是连续观察28天的月相,并做好记录,以此为课堂教学活动的有效开展提供现实的依据。在课堂教学活动开展中,为了使学生理解昼夜现象的成因,我鼓励学生将本组所观察的内容展示出来。其所展示的内容正是昼夜变化现象,那么,其原因是什么呢?这自然可以激发学生的探究兴趣。接着,我在以小组讨论为主要形式,引导学生就自己所记录的内容,结合教材内容,对自己的想法畅所欲言。在讨论的过程中,学生可以自主地演示自转和公转,以此使其在动手操作的过程中验证自己的猜想。那么,学生的这种猜想是否正确呢?我在学生小组讨论之后,引导各组说明自己的观点,接着我则利用演示实验的方式,对公转和自转进行科学演示,以此使学生在实验观察的过程中,既能验证自己的猜想,掌握有价值的地理知识,又能积累实验操作经验,促进其技术素养的提升。
二、联系生活实际,根据学生年龄特点选择适宜的技术
通过对湘教版“地球与宇宙”该领域内容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其所选取的内容大都与学生的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是以学生的生活为起点的。在新课改下,小学科学教学活动的开展要以学生学情为基础,由教师根据学生的认知发展情况,由简到难地对教材内容进行科学选取,从而在满足学生的科学学习需求的基础上,使其能得心应手地掌握科学知识和科学技能,为其技术素养的养成打下坚实的基础。为了实现这一点,我在小学科学教学活动开展中,会对学生的学情进行分析,立足教学所需,回归生活,从生活中探索与学生生活有着密切联系的内容,并将其与科学知识结合起来,使学生在做、想等活动参与中获得有价值的科学知识。
仍以“昼夜交替是怎样形成的”该内容为例,昼夜交替是学生在参与生活的时候经常可以看到的一种现象,与其生活有着密切的联系。对此,我在课堂教学活动开展之初,先利用好多媒体向学生直观地展示了昼夜交替视频内容。生动形象的视频内容一经展现就吸引了学生的注意力,其在观看的过程中,会自主地调动已有生活经验,对该现象是如何产生的产生探究兴趣。在学生的学习兴趣被调动起来之后,我采取演示实验的方式,利用手电筒、地球仪等将昼夜交替现象直接地展现在学生面前。在此次展示的过程中,我以手电筒为太阳,照亮地球仪,引导学生观察,被照亮的部分和没有被照亮的部分,其代表的是一天中的哪段时间。然后慢慢地转动地球仪,以此使学生在动态观看的过程中认识到地球上在发生昼夜交替现象,同时为其理解是什么现象引起的昼夜交替提供感性经验。在这样的教学活动开展中,学生不仅可以在实验操作中理解所学,还可以积累实验操作方法,促进其动手操作能力的提升,为其技术素养的养成打下坚实的基础。
总之,在小学科学“地球与宇宙”该领域教学活动开展中,教师要采取多样的方式,激发学生的科学探究兴趣,使其在猜测、验证等活动参与中,既能获得科学知识,又能养成技术素养。
参考文献:
[1]缪姝.小学《科学与技术》课程中技术素养的培养研究[D].上海师范大学,2016.
[2]叶宝生.小学科学课程中的技术教育因素及教学策略[J].课程·教材·教法,2015,35(10):79-83.
编辑 冯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