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宁:迈开乡村振兴新步伐
——记《西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编制工作

2019-09-12 01:35李廷君罗文芳翟鹏李蜀燕李秀春
中国工程咨询 2019年9期
关键词:西宁市西宁村庄

文/李廷君 罗文芳 翟鹏 李蜀燕 李秀春

(作者单位:西宁市工程咨询院)本项目由青海省工程咨询协会推荐

党的十九大提出了乡村振兴这一重大战略决策,面对新的历史机遇,青海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牢牢把握“四个扎扎实实”根本要求,推动产业振兴、生态振兴、文化振兴、组织振兴、人才振兴,不断培育发展新动能,这其中,西宁市工程咨询院作为“科学谋划”“顶层设计”的一员,奋力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一、走乡村振兴新路:步伐铿锵,坚定前行

2018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作出阶段性谋划,部署了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是统筹谋划和科学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行动纲领。青海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乡村振兴工作,立足省情实际,制定出台了《中共青海省委 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意见》,对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编制乡村振兴地方规划和专项规划或方案,以指导乡村振兴战略的有效推进。

2018年12月,青海省省委书记王建军、省长刘宁在西宁调研时强调,再接再厉做好新青海建设的“领头雁”“一优两高”的排头兵。为全面落实党中央工作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西宁市于2018年7月制定出台了《中共西宁市委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为西宁市实施乡村振兴作出了全面部署。2018年3月,受西宁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委托,西宁市工程咨询院(以下简称咨询院)承担了《西宁市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的编制任务。为保证规划按时完成,咨询院成立规划编制小组,认真学习《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青海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和《中共西宁市委 西宁市人民政府关于推动乡村振兴促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与西宁市所辖三县(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湟中县、湟源县)四区(城东区、城中区、城西区、城北区)各发展改革局、农业农村局及其他相关部门密切联系,深入三县四区农村,采取召开座谈会、听取汇报、查看资料、入村调研等方式就西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调研,认真梳理和总结西宁市乡村发展现状、存在问题及未来发展方向,以确保高质量高水平完成《规划》编制工作。编制小组于2018年8月完成乡村振兴规划的前期调研与资料收集工作,并结合西宁市917个村发展现状,合理确定村庄类型、指导谋划重大项目、分年度任务等工作,于2018年9月完成规划初稿后,在充分听取专家、各村委会及广大农民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于2018年11月编制完成《规划》(送审稿),《规划》于2019年1月经市政府常委会、市委常务会审议通过后正式下发。

图1 规划专家咨询现场

图2 项目组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调研现场

二、弘扬新青海精神:传承河湟文化,提振乡村精气神

《规划》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把握住了西宁市乡村发展的一般规律与特殊乡情,走出了一条稳中有进的新道路,对西宁这座无限潜力的城市来说,它意义重大……

《规划》立足西宁市乡村发展特点,结合高原美丽乡村建设、乡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及非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着力补齐农村基础设施短板,推进城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对构建具有河湟特色的乡村发展格局具有重要意义。《规划》结合西宁市实际,科学调整构建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使农民群众能够享有更好的教育、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补齐公共服务短板,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为农民过上有品质、有保障、有尊严的美好生活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不仅如此,《规划》还积极鼓励培育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大力弘扬民族精神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的青海新精神,创建与新时代相适应的西宁乡村新文化,有利于充分展现河湟文化的永久魅力和风采,进一步丰富和传承河湟文化,提振乡村精气神。与其他地区的乡村振兴不同,西宁将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大事一起干、干事有法依、好坏有人评、事事有人管”的乡村治理新格局,有利于确保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农村社会安定有序,推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美丽和谐自信新西宁。

图3 项目组城东区调研现场

三、描绘发展蓝图:一步一个脚印,一项又一项成果

《规划》以中国特色减贫之路、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共同富裕之路、质量兴农之路、乡村绿色发展之路、乡村文化兴盛之路为主要路径,明确阶段奋斗目标,细化实化工作任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谋划重大工程项目,为西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定方向、定思路、定任务、定政策,为乡村振兴战略落地实施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一)科学描绘西宁市乡村振兴的远景蓝图

《规划》以实现全面小康之美、城乡一体之美、生活殷实之美、产业兴旺之美、生态宜居之美、乡风文明之美、和谐安宁之美为总体目标,分别制定了到2020年和2022年的近期目标,展望了到2035年和2050年的远期目标。《规划》指标体系共确定了5大类30项指标,其中:产业兴旺类10项、生态宜居类4项、乡风文明类4项、治理有效类4项、生活富裕类8项,为西宁市乡村振兴绘制了远景蓝图。

(二)分类有序制定西宁市乡村发展类型

《规划》提出了“城乡融合带动、产业融合支撑、产权制度改革激发、人才引进提振、河湟文化注蕴、群众自治保障”的实现路径,同时,将全市917个村庄分为示范引领类村庄、融入城镇类村庄、特色保护类村庄、集聚提升类村庄、稳定发展类村庄、撤并搬迁类村庄6类,梯次推进乡村发展,不同类别村庄采取不同发展策略,为西宁市乡村分类发展指明了方向。

(三)以重大工程、行动和计划为抓手,确保乡村振兴落地实施

《规划》设置了15个专栏137项重大工程和行动,共筛选汇总7类172项重点项目,总投资496.6亿元,其中:脱贫攻坚占9.6%,城乡融合占23.15%,产业兴旺占40.39%,生态宜居占16.73%,乡风文明占8.2%,治理有效占1.53%,生活富裕占0.5%,确保乡村振兴有抓手、能实施。

四、探索新模式:学习先进,大胆创新

咨询院在《规划》编制过程中,注重引入先进、大胆创新,在深入研究其他省份、地区在乡村振兴及农牧业现代化方面的先进做法和经验基础上,结合西宁市情特征,对乡村振兴任务及体制机制进行了创新,建立乡村振兴的创新与容错纠错并行互补机制,为全省乡村振兴提供经验。

(一)创新村庄建设方式,探索建立村级规划管理机制

进一步强化规划在村庄管理中的作用,探索建立西宁市乡村空间布局及村庄建设性规划管控体系,建立与现代化农村相匹配的规划体系,确定乡村建设用地规模和管控、设施用地位置和建设标准、乡村风貌规划、农房建设等,实现“一张图”管理。

(二)创新农业经营方式,探索农业共营制

在大通县农牧业经营体制改革的试点基础上,规划搭建市级农业投资管理公司,作为全市农业发展的统筹经营管理平台,负责全市农牧业结构调整政策及规划制定、农牧业发展资金融资平台、市级农业开发财政资金统筹管理、农牧企业混合制改革等,形成市级统筹管理平台+农牧业龙头企业+产业联盟+股份合作社(专业服务组织)+村集体的农牧业共营体系。

(三)创新土地模式,探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新模式

在湟源县试点工作基础上,稳妥推进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工作,不断创新入市方式,探索挂牌租赁、股份合作等入市方式,降低入市门槛、有效盘活集体建设用地;探索城乡增减挂钩、空间置换、留地指标等与集体经营性土地交易制度的有效融合机制,盘活远郊村庄的集体建设用地,适度补充市区建设用地指标。

(四)创新经营模式,丰富集体经济发展路径

创新合作社类型,引导成立各类合作社,推进合作社联合社建立,引导推动合作社深度整合;创新集体经济运营模式,探索集体经济与企业间股份制、联合制经营方式及利益分配机制,通过引进成熟化企业提升村集体经营水平;推进村集体经济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改造;创新财政配股集体资产管理运营方式,允许一部分试点村将“破零”引导辅助资金用于自主产业发展,进行自主经营。

(五)设立市级示范村庄

在省级乡村振兴示范点的基础上,市级层面根据乡村振兴建设需要,适度设立一定比例的示范试点村,针对不同示范内容开展试点工作,市财政每年对示范村给予一定的财政补助,助推试验示范工作取得成效。

如今的西宁,高楼林立,一座现代化新城已经展现在人们面前,越发精致舒适的环境令人瞩目。在喜迎新中国成立70周年之际,西宁咨询队伍将不忘初心,砥砺前行,绘制乡村秀美新画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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