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倩倩,刘文斌
(山东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山东 济南 250103)
校企合作是指中等、高等职业学校和企业两个主体在实施职业教育过程中通过协议等方式约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共同育人、共同发展为目的的合作活动。2010年7月,《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特别强调,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必须走校企合作办学模式。2014 年国务院出台的《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中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培养数以亿计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校企合作俨然成为高等职业教育的一种重要办学模式。
20世纪50年代以后,国外对校企合作理论和实践层面开展了大量研究,取得了丰硕成果。
首先,不少学者探讨了校企合作的内涵。英国职业教育家费里曼(1997)认为,为了更好地开展校企合作,国家必须出台相应政策。[1]日本学者青木彦认为校企合作是分属不同领域的学校与企业相互作用产生协同效应,以期更充分发挥各自潜能。[2]通过比较美德澳等国家的校企合作模式,世界产学合作教育协会秘书长罗伯特认为,校企合作是一种应用型学习,校企双方共同教育指导,共同制定实施方案,在相互合作中,学校与企业的关系愈加紧密。[3]其次,国外学者对校企合作的意义进行了深入研究。欧美学者从经济学角度研究校企合作的意义及本质,美国学者亨利·埃兹科维茨认为政府协调监督企业和高校的运作,企业借助市场发挥品牌优势和经济效益,促进政府和高校发展,高校为政府和企业培养具备专业知识的技术技能人才,形成创新性三螺旋模式。[4]东京大学元桥一之研究表明,校企合作对提高中小企业生产力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5]
德国采用双元制培养模式,该模式具有清晰法律保障,学生入学前需向企业提出申请并签订职业培训合同,具有学校学生和企业学徒双重身份。教职工实践能力强,具有多年企业工作经历。这种模式的优势在于,学生在实训中加深对理论的理解,理论又能在实践中得到印证和强化;学生学到最先进的技术,进入企业后的实习期显著缩短,职业竞争力明显增强。新加坡采用教学工厂模式,将企业真实项目案例引入学校教学活动中,为学生提供与企业相似的工作环境和学习环境,形成学校、实习中心、企业三位一体的教学环境。美国采用合作教育模式逐渐演变为辛辛那提模式和安提亚克模式,其中,辛辛那提模式的特点是学生的工作时间相对集中,以学习学期和工作学期相互交替完成。既可作为学生在课堂中学习,又可作为企业人员在工作岗位上实践;学生除了在学校正常学习外,每周还要利用课余时间做学校认可的工作任务。[6]日本的产学官校企合作模式的特点是校企合作不仅是产学结合,更是一种政府行为,会对社会经济发展具有巨大推动作用。英国的全日制高等职业教育主要采用工读交替制,按时间长短可分为长期(即在校学习和企业工作年限均较长。四年制课程:“2+1+1”模式,前两年在校学习,第三年在企业工作,第四年又回到学校学习、考试、取得证书;五年制课程:“1+3+1”模式,第一年在企业工作,第二至第四年在校学习,第五年又回到企业)和短期(即在校学习和企业工作年限均较长)。
相对于国外发达国家,国内校企合作研究起步较晚,20世纪中后期才开始进行相关研究。到20世纪80年代,我国高等职业教育日益重视校企合作的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在高等职业教育中得到蓬勃发展。查阅国内文献,校企合作的研究主要聚焦在以下几个方面:
由于专业背景和工作背景不同,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对校企合作的内涵进行了不同的阐述。范灵(2016)认为,校企合作的基本内涵是通过采用工学结合的方法,产学合作、双向参与,以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就业竞争力,为社会培养技能型专门人才。[7]余五新等(2015)从社会分工的不同对校企合作的基本内涵进行了论述,他们认为政府主要通过实施经济职能、文化职能和社会职能来指导企业与高校的工作、协调两者之间的关系,企业的主要职责是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而高校则根据政府和企业人才需求,以及自身办学定位培养高素质人才,它所要解决的问题是培养什么样的人和怎样培养人,所以高校在校企合作人才培养工作中理所当然地处于主导地位。[8]
李衔(2014)从不同角度对校企合作进行了分类,根据合作项目数量不同,将校企合作分为单项合作、多项合作和全面合作;根据合作深度不同,可分为深度合作、中度合作和浅层面合作;根据订单合作签订时间不同,可分为入学前订单合作模式和入学后订单合作模式。[9]王芳等(2012)对高职校企合作的典型模式进行了总结,认为校企合作的模式有订单培养模式、共建基地模式、共建园区模式、共建二级学院模式、联合参与人才培养模式和职教集团模式等。[10]
国内学者从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内涵和保障机制等方面展开了对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研究。郑雅萍(2012)认为校企合作是校企双方共同参与人才培养全过程,遵循市场发展需要和经济社会需求为导向的运行机制。[11]冯雁(2013)分析了高职院校校企合作机制的内涵,涵盖了目标、关系、方式、运作和趋势等五个方面,认为构建健全的政府主导机制、富有生机的主体激励机制、长效运行的保障机制以及有效的监督约束机制是高职院校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创新途径。[12]吴今培(1994)等提出校企合作运行机制的合作教育目标、合作需求、合作深度、合作资金、合作机构、必要政策和监督评价等七维度的关键要素。[13]
学者主要从宏观层面和微观层面展开了不同研究。在宏观层面,张志强(2012)认为政府推进校企合作的政策与管理机制不健全、职业学校对接产业行业需要的能力不强,行业企业参与职业教育发展的动力不足、深度不够等问题影响和制约了校企合作的发展。要真正解决校企合作存在的问题,必须以政府为主导构建校企合作的政策与管理机制、创新校企合作的运行模式、加强校企合作在内涵上的对接。[14]在微观层面,学者聚焦到某一个学校或某一个专业探讨此问题,如丁振华等(2013)以宁波电大为例,通过对电大校企合作办学的现状及典型类别进行分析,认为校企合作的困境表现为校企合作程度不深、覆盖面不广、理论与实践脱节、企业合作热情不高和缺乏长效合作形式等问题。针对相关问题,从政府、企业和学校三个不同层面,探索总结了校企合作人才培养模式的途径和策略。[15]此外,还有学者聚焦到某一个专业探讨此问题。
学者主要从学生、教师、学校、企业和社会等不同层面受益情况展开讨论。陶红林(2008)认为校企合作既可提高学生职业素质养成和职业适应能力、又可培养其职业荣誉感,有助于健全人格。[16]李书平(2011)认为校企合作使校企双方实现互赢、共同发展;提高职业学生综合素质;提高教师的整体水平。总之,通过校企合作的办学模式发展职业教育, 可以充分利用企业的真实工作场景和校企双方丰富的资源, 高效地培养出具有较强实践能力,并能快速适应就业岗位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促使我国职业教育越办越好。[17]
通过在省内74所高职院校、200余所中职学校和接近1000家企业开展问卷调研,得出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现状如下:
近几年来,我省建立职业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先后出台了《关于加快建设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2〕49号)、《关于贯彻落实鲁政发〔2012〕49号文件推进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办字〔2013〕126号)、《关于支持发展现代职业教育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鲁财税〔2013〕42号)、《关于印发<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公共实训中心(基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鲁经信人字〔2013〕653号)、《关于进一步完善现代职业教育政策体系的意见》(鲁政发〔2015〕17号)、《关于办好新时代职业教育的十条意见》(鲁教职发〔2018〕2号)、《山东省职业学校校企合作促进办法》(鲁教职发〔2018〕2号)等一系列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的制度,推动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平稳快速发展。
此外,在各省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的指导和推动下,建立了专业设置的“负面清单”和信息发布制度,支持特色、优势、新兴专业发展,限制和取消落后、过剩专业;立项建设230个品牌专业(群),撤销、停招182个专业点,初步形成了面向市场、优胜劣汰的专业设置调整机制。
通过进一步完善校企合作的具体政策和机制,山东省加大校企合作的执行和监督力度等措施来营造良好的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氛围,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全力推动校企合作发展迈向新台阶。
一是依托省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打造产教融合对话平台。分专业集群成立20个省级专业建设指导委员会,涵盖机械、化工、建筑、交通运输等20个专业大类,在省级层面开发了200个职业教育专业教学标准、30个公共基础课程标准、147个中高职与应用型本科教育衔接的课程体系。二是依托各级各类职业教育集团,打造资源共建共享平台。目前,已建成12个省级职业教育集团、125个其他各级各类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全省中、高职院校的校均合作企业分别达到27家、226家,其中包括联想、浪潮、中国电子科技集团第55研究所等国内知名大企业和微软、惠普、西门子等跨国企业。三是依托战略合作伙伴和组织,打造职业教育国际交流合作平台。推动50余所院校与惠普、西门子等进行战略合作,开展冠名培养、订单培养。通过搭建集人才培养、技术协作创新、互动教育与国际合作的平台,明晰人才培养定位,初步建立了对接行业企业标准的课程教学标准体系,实现教育链对接产业链、教学改革对接流程改造、职业精神培育对接企业文化塑造,提升了职业教育国际化水平。
据本次调研结果,参与调研的学校与企业开展了多样的校企合作形式。20.1%的学校开展了现代学徒制,37.2%的学校开展了顶岗实习,32.5%的学校开展了订单培养,3.9%的学校与企业共建了二级学院,6.3%的学校与企业共同开展技术与产品研发。由此可以看出,顶岗实习和订单培养仍是最主要的校企合作形式,占比69.7%。在专业共建方面,27.0%的企业参与了人才培养方案的制定,12.3%的企业参与了校本课程的开发,18.0%的企业参与了教师培训,31.5%的企业参与了实训指导,11.2%的企业参与了课程资源共建。由此可以看出,实训指导是最主要的专业共建形式,其次是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
据本次调研结果,参与调研的学校共4163个专业,其中与企业正式签订校企合作协议的专业占比76.0%;近一年,校外兼职教师①的人数为16211人,平均每个学校53人,平均每个学校238.1学时,学校2015年毕业生数325825人,合作企业聘用毕业生占比50.8%。其他统计成果数据详见表1。
表1 校企合作内容成果明细表
由此可以看出,近几年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成绩显著,校企双方在共建专业、共同开发课程和教材、共同技术创新推广等方面均展开了深入合作,学校从企业获得捐赠、办学经费、学生的奖学金或助学金、教师在企业得到实践锻炼,企业获得发展所需人才、技改方面的人才支持,真正实现优势互补和资源共享,相互促进,共同发展,充分发挥1+1>2的功效,有利地促进了山东省职业教育又好又快发展。
综上所述,国内外在校企合作的理论研究和实践研究方面都积累了丰富经验。通过实地调研发现,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蓬勃发展,取得了丰硕成果,但是也应该看到,目前仍存在校企对政府颁布的政策制度贯彻不够彻底、行业企业的参与度有待进一步提高、学校对接行业企业需求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等方面的问题。因此,今后的研究旨在采取大样本数据调研,进一步总结山东省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经验,找准问题,提出对策,打造校企合作命运共同体,促进山东省职业教育高速发展。
注释:
①校外兼职教师专指从行业、企业聘请来校授课的一线管理、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