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农村社区互助养老问题研究的国内文献综述

2019-09-10 07:22樊云庆
科学导报·学术 2019年23期
关键词:老龄化

樊云庆

摘  要:目前,人口老龄化现象十分严重,我国也不例外,据国家统计局发布的数据显示,截止到2018年末,我國60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达17.9%,65岁及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为11.9%。与联合国规定的一国60岁以上的人数占总人数的比重超过10%,65岁及以上的老年人口占总人口的比重超过7%,即视为人口老龄化,很显然,我国自1999年步入人口老龄化到今天,仍然受到这一问题的困扰。尤其是广大的农村地区,由于家庭养老功能的衰退、机构养老的高价格使得农村老年人不可及,农村地区越来越多老人的养老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其养老生活现状亟需得到改善。互助养老突破了农村老年人养老中的资金困境、服务困境、老年人力资源浪费困境和被动式养老困境,是未来有效解决农村老年人养老问题的重要出路。

关键词:农村老年人;互助养老;老龄化

“互助养老”在我国农村的实践源于 2008 年河北省肥乡县前屯村建立起的“互助幸福苑”,其最大特点是“农村养老不出村、你帮我助共养老”。作为一种“自下而上”、以农民自己为主体的新型养老模式,“互助养老”以其独特的优势迅速在全国实践开来。而学术界有关于“互助养老”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关于农村互助养老概念界定的研究

朱传一(1997)认为,互助养老是具有自治性质的体现互助精神的养老方式,能否称之为“第四种养老模式”还不能确定,但认为这种互助养老方式组合了家庭养老、社会养老和自我养老的优势。金华宝(2014)认为:互助养老,是一种介于纯社会化养老和居家养老之间的新型养老模式,既有养老院、敬老院等社会化养老的特征,又符合传统家庭养老习俗,更强调普通居民间相互帮扶与慰藉。邓俊丽(2015)认为互助养老区别于传统的家庭养老,也不同于社区养老,是与机构养老也有本质差异的一种养老方式;杨静慧(2016)认为互助养老是除家庭养老和社会养老之外的养老模式中的第三条道路;刘妮娜(2019)认为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养老的发展形式,是对农村传统家庭养老的重要补充。

2 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可持续发展的瓶颈研究

(1)财政扶持不够,资金匮乏

目前,我国维持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模式运行的大部分资金都来自政府拨款,也有部分设施由社会捐赠所得,资金来源渠道比较单一(甘满堂等,2014)。由于要负担老人最基本的水电暖等费用,因此社区互助养老的运行需要长效的资金支持(马昕,2014),而我国政府目前还没有启动互助养老方面的专项扶持款(陈志斌,2014),资金的匮乏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需求,同时也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整个社区互助养老的可持续发展,养老质量难以得到保障。

(2)专业人员缺乏,服务水平低下

由于资金匮乏等原因,社区内缺乏专业的护理和管理人员,服务水平低下。互助幸福院内的老年人主要采取自愿的方式相互帮扶、救济,由身体健康的照顾行动不便的,低龄的照顾高龄的(贾丽凤,2013),而这种互助服务仅包括一些简单的日常生活照顾,对于疾病护理等缺乏专业知识,再加上同住的都是年纪相仿的老人,一旦周围人出现生病或死亡,都会给老人留下阴影,如果没有专业人员进行心理辅导,将不利于老人的身心健康(王强,2013)。

(3)法律尚不完善,互助养老存有风险隐患

虽然当前我国的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模式采取由政府主导,老人自下而上的方式自发形成,但得到政府和社会各界认可的时间并不长,缺乏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互助养老存在一定的风险性(赵志强、刘刚,2013)。例如老人如果在互助幸福院生活发生了意外,这个责任由谁承担,怎样承担等目前都尚无界定。互助养老本就是老人自愿参与,一旦发生老人意外死亡事件,责任主体不明,也会降低老人参与互助的积极性。

3 农村社区互助养老的发展方向研究

关于农村社区互助养老模式的发展方向,从不同的角度分析,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从制度环境方面,赵志强、杨青(2013)指出要想维持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正常运转就必须有一个合适的制度环境作支撑,具体而言,包括我国农村基本的政治、经济、社会管理制度和国家在农村社会福利方面的价值方向以及地方政府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模式,而这一制度也成为了农村社区互助养老发展的最关键因素。从人力资源方面,以往我们都把老年人当作服务的接受者,这对国家来说其实是一种负担(黄立娴,2015)。陈莹(2014)认为每个老年人都拥有丰富的人生阅历,都是宝贵的人力资源,通过对资源的挖掘,老年人自身的优势得到了肯定,从而提升了老年人的自信心和成就感,为“互助养老”奠定了最坚实的基础。因此,可以通过提高补贴、加大宣传力度等方式让更多的老人参与到社区互助养老中来,真正实现“老有所用”。从筹资渠道方面,除主要依靠政府财政支持外,还可以以社会慈善组织的捐赠资金为补充,必要时可向子女收取相应的费用,通过整合社会各界资源,实现整个互助体系的正常运转(许斌,2016)。刘妮娜(2019)认为互助需要内生和外源力量的共同推动,但核心还是内生的。即资金、组织、服务、评估是维持互助型社会养老系统可持续运行的关键部分,认为互助养老的基础是资金互助。

文献述评

通过对国内相关文献的梳理可以发现,越来越多的学者都意识到,社区互助养老是解决农村养老问题的重要路径。但总结上述文献研究,发现目前学界在这方面的研究还存在以下几点不足:

第一,从研究方法上看,大都是理论研究,实证研究相对较少,在少有的实证研究中也只是进行了单纯的数据描述。随着农村互助养老模式在我国的逐步推进,研究者们应把研究工作具体落到实地研究,将理论与实证相结合,找出影响农村互助养老模式的因素,从而提出更具可行性的政策建议。

第二,从研究内容上看,农村互助养老作为我国新兴的一种养老模式,目前还处于探索阶段,学界对其进行的系统性研究较少,目前的研究大都停留在发展瓶颈与对策方面,对今后的发展方向等则没有做出进一步的说明。该模式的可持续发展问题以及如何提高其可操作性等,是近期需要研究的重点。

参考文献

[1]  朱传一.开拓互助组合养老的新模式[J].中国社会工作,1997(01):34-35.

[2]  金华宝.社区互助养老:解决我国城乡养老问题的理性选择[J].东岳论丛,2014,35(11):123-127.

[3]  刘妮娜.中国农村互助型社会养老的类型与运行机制探析[J].人口研究,2019,43(02):10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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