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来臣
摘要:如何构建高效课堂一直以来都是广大一线教师都在深入思考的问题,也是其不懈努力和追求的目标。因为只有构建起高效的课堂,才能为学生营造和创设良好的外部学习环境,保证学生学习效果的优化和能力的全面提升。高中化学是我国基础教育课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也应该积极打造和构建化学高效课堂。本文将从培养学生问题意识、注重化学实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三方面出发,分析与探究构建高中化学高效课堂的有效方法和具体策略,希望可以为广大高中化学教师提供借鉴与参考。
关键词:高中化学;高效课堂;教学策略
受应试教育等传统教学观念的影响,过去高中化学教师错误地将课堂教学的中心和重点放在了单纯的知识传授上,普遍采用填鸭式的教学方法,却忽略了学生思维的启发和能力的培养,最终导致学生失去学习兴趣,整个化学课堂也變得低效、无效甚至负效。随着新课程改革的推进,课堂教学成为改革的前线阵地,构建高效课堂这一目标的实现变得更加重要和迫切。因此,高中化学教师应该切实转变观念、更新思想,直面传统教学中的问题和不足,积极探索各种创新、高效的教学方法与策略,最终顺利地打造和构建起高中化学的高效课堂。
一、培养学生问题意识,营造良好氛围
问题意识是学生创新将神发展的源泉和基石,可以说没有问题意识就无法做到有效的创新。所以,高中化学教师要重视并突出提问环节,以此来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首先,教师需要根据化学知识的重点与难点、结合学生的认知结构和思维水平来精心设计问题,保证问题的科学、有效;其次,教师需要选择合适时机向学生提问,创设良好的问题情境,营造充满疑问的课堂氛围,充分激活学生思维,促使学生主动展开思考与探究,最终有效培养学生的问题意识。
例如,在教授《元素与物质的分类》这部分知识时,本节课程主要通过元素与物质的关系研究,引导学生以元素的观点认识物质,为了能够调动起学生们的思考动机,笔者将本节课程的内容以问题的形式呈现出来,问题如下:如何对物质进行分类?分类的标准是什么?各类物质之间具有怎样的关系?问题提出后,学生们立即围绕问题进行思考,经过学生们耐心的分析,最终得出答案。这样一来,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笔者通过问题启发学生,培养了学生的问题意识,营造了良好的课堂教学氛围。
二、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注重化学实验
实验是高中化学教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化学知识生成与发展的基础,同时也是深化学生知识理解、培养学生实践能力的有效途径。因此,高中化学教师应该切实转变过去重理论、轻实践的观念和思想,灵活运用各种教学方法来组织开展化学实验教学活动,给予学生充足的自主实验和实践操作的时间与机会,鼓励和引导学生独立设计实验方案、操作实验仪器、观察实验现象、记录实验数据并探究实验结果,让学生亲身体验整个实验过程,促使学生加强理论与实践的联系,为高效课堂的构建提供保障。
例如,在教授《化学反应的快慢和限度》这部分知识时,本节课程主要探究化学反应快慢受哪些因素的影响,为了让学生们更加直观理解本节课程的知识,笔者为学生们开展了实验探究活动。首先,笔者为学生们提前准备好本节实验课程所需要的材料,并介绍实验的流程,然后,笔者再让学生们设计实验,找到实验思路,并给予学生们充足的时间进行实验,让学生们从实验操作中获取重要的信息。这样一来,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笔者通过灵活运用教学方法,注重化学实验,提高了学生的学习效率。
三、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辅助课堂教学
随着教育信息化的迅猛发展,现代信息技术被越来越广泛地运用到课堂教学过程中,促进着知识呈现方式的优化,有效唤醒了课堂的生机与活力。因此,高中化学教师应该合理地利用现代信息技术设备和手段,对化学知识进行加工和处理,再通过图像、动画或者视频等形式呈现和展示出来,创设直观形象的课堂教学情境,带给学生多样化的外部感官刺激,优化学生感知认识,加快学生对知识的理解与吸收,提高学生的学习效率。
例如,在教授《电解质》这部分知识时,本节课程的教学目标是让学生们了解电离、电解质和非电解质的含义,明确电解质导电的条件,为了优化教学形式,笔者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展开教学。首先,笔者先为学生们展示了电解质和非电解质的性质,加深学生们对概念的理解,然后,笔者再播放一些相关的实验视频,引导学生们分析电解质导电的原因。这样一来,在高中化学教学中,笔者通过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了学生的直观感知。
总而言之,构建高效课堂是推进新课程改革的基础动力,也是促进素质教育发展的关键所在。因此,高中化学教师应该以科学的观念和思想为指导,直面教学问题,大胆思考、探索,通过培养学生问题意识、注重化学实验、利用现代信息技术等方法和策略的运用,推进高中化学课堂教学的改进与革新,优化学生的学习体验,最终实现高中化学高效课堂的构建。
参考文献
[1]高居红,陈仕红.以学生为主体的模式下构建高中化学高效课堂[J].才智,2019(07):82.
[2]谢大泽.探究构建高中化学高效课堂的有效策略[J].农家参谋,2018(24):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