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红 冯佳玉
摘要:自由贸易港的建设,对推动我国经济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与价值,基于此,文章将对我国当前自由贸易港建设所面临的问题做出分析,并提出几点建议,望对加快自由贸易港的建设,有些许帮助。
关键词:自由贸易港 问题 对策
引言
近些年,自由贸易港逐渐成为各国促进自由贸易、振兴本国经济的重要手段,并且已取得不俗的成绩,因此,我们有必要继续对其进行深度探究,以加快其建设,发挥其对我国经济发展的推动作用。
一、目前我国自由港建设面临的问题与挑战
1、制度层面的问题与挑战
一是政府管理制度和理念尚不完全适应高度市场化的运行机制,从而无法摆脱政府过度干预市场的惯性冲动。二是行政管理体制尚不适应自由港运营管理要求。在现行行政管理体制下,港口运营管理部门与周边地区政府部门、口岸管理机构(海关、出入境检验检疫、边检及海事局等)还难以适应完全市场经济的运营。三是多重政府目标影响自由贸易港实施效果。基于不同的诉求,政府管理部门之间存在目标不一致的情况,从而影响到自由港的运营效率。比如,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尝试负面清单管理模式,但在具体操作过程,由地方政府制定的负面清单还须征求各部委的意见,因此负面清单的改革效果未充分展现。
2、技术层面的问题与挑战
一是现有保税港区的基础设施与配套服务与自由港要求还存在一定距离。虽然中国内地港口的吞吐量、基础设施并不比新加坡、中国香港差,但在管理能力、管理体制、效率和国际化服务上还有不少差距。二是海关、检验检疫、出入境边检和海事局等主要口岸管理机构的监管方式、监管水平离国际惯例还存在一定差距。三是目前来看,自由港还缺少宏观上的总体方案和规则,以及微观上的具体、精细和透明的操作规章和流程。四是长期以来,我国的对外经济主要集中于出口加工制造业,有关现代服务业,特别是金融业的开放经验与管理还很薄弱,人民币资本账户国际化及应对汇率、国际游资炒作等国际金融风险的策略与人才还有很大缺口。
二、我国自由贸易港发展的对策
1、加强自由贸易港立法
从国际著名自由港实践的成功经验来看,自由贸易港的运行与发展均离不开国家层面的法治制度保障,以有效维护国外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从而增强外资进入的信心。如美国制定和修改的《对外贸易区法》从法律上取消了手续繁琐的退税制度和海关监管障碍。目前,我国试点的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虽然获得全国人大在法律层面上的一定豁免与支持,但与国外成熟自由贸易区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因此,为统一协调未来各地区自由贸易港的申报与管理,应尽快出台符合国际游戏规则的自由贸易港法律体系。
2、大力完善与发展自由贸易港服务贸易功能
从世界经济形势与国内发展要求来看,我国自由贸易港在继承转口贸易与加工等传统功能基础上,还应积极推动自由港现代服务贸易功能的发展,增加自由贸易港内生产性服务贸易产业布局,并加快金融创新,积极探索离岸贸易与离岸金融等新型功能,增强自由港金融服务功能。
在新时代,我国的自由港建立除必要的加工制造业之外,物流、金融、免税零售、旅游休闲、资讯、医疗、教育、产权贸易等开放度不高的服务业应为主要產业选择。在自然人流动方面,外国人可在自由港与境外之间直接往返,允许外籍居民长期居住。例如,在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可先行尝试人民币资本项目兑换、金融市场利率市场化、人民币跨境使用,允许设立外资银行、民营资本与外资成立中外合资银行等资本项目内容,从而进一步推动贸易与投资便利化。在天津自由贸易试验区,通过金融改革实现区内资金的自由流动,打造北方金融自由区。
3、创新运营与监管体制
国外大多数自由贸易区采取的是单一管理模式,即由中央政府直接成立某个机构代表国家进行管理。在目前我国政府主导体制下,采取这种模式的好处在于通过中央权威管理机构的管理有利于政策制定,可以在中央层面全面协调各部委配置改革,对各地区自由港发展重点进行统筹安排,对遇到的政策问题进行统一梳理,获得信息交流、经验共享、共同进步等协同效果。同时,对自由贸易港的具体管理权限应下放给地方,由地方所属的专门机构进行处理,有权对外直接谈判、吸引外资、出租土地等,地方政府有权颁布与法令精神一致的具有法律效力的条例等。
推行贸易监管方式转变,由“事前监管”向“事中监管”和“事后监管”转变。建立企业诚信信息系统及评价框架,对企业经营诚信记录良好的企业实行更大的优惠激励,并严惩不守法的企业,取消其在自由港的经营权。按照“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的原则,运用先进信息技术系统,按国际标准简化报关通关手续,加强货物种类识别,探索基于“舱单数据”的高效监管。
结束语
综上,自由贸易港以成为各国振兴本国经济的重要手段,因此,作为发展中国家的我国,也应对其给予高度重视,通过建设自由贸易港,促进国际经济贸易合作,带动国民经济增长。
参考文献
[1]吴思.自由贸易的前景[J].中国经济报告,2018(5)
[2]余淼杰.加快自由贸易港建设[J].国企管理,2018(C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