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高粱》的味道

2019-09-10 07:22李志军
读书文摘(下半月) 2019年4期
关键词:红高粱莫言味道

[关键词:《红高粱》;味道;莫言]

最近和学生们共同学习了莫言先生的代表作《红高粱》中“罗汉大爷”一节,授课之后,心绪难平,作随感三则。

大学时代阅读莫言先生的作品,初读有一种压迫感,随着时间的缓缓流逝,这种压迫感会被发自内心的一种热气所冲淡,以至于无影无踪。先生有一支神奇的笔,甚而至于可以使我的阅读体验从严冬瞬间转到盛夏。当时,只是感觉神奇,别无他想。

文本中有这样一段话:骡马都有人牵着,在高粱地里来来回回地走。鲜嫩的高粱在铁蹄下断裂、倒伏,倒伏断裂的高粱又被带棱槽的碌碡和不带棱槽的石滚子反复镇压。各色的碌碡和滚子都变成了深绿色,高粱的汁液把它们湿透了。一股浓烈的青苗子味道笼罩着工地。

细细品来,先生的语言真有“味”儿,棱槽言其形状也,深绿色言其色彩也,汁液湿透言其温度也,浓烈的青苗子味言其味道也。是啊,作家必须用语言来写自己的作品,气味、色彩、温度、形状,都要用语言营造或者说是以语言为载体。没有语言,一切都不复存在。想来,先生就是用一句句、一行行、一段段、一篇篇、一部部有呼吸、有温度、有声音的精神建构,胆大包天地把我们的感觉全部调动起来。先生真的有一支神奇的笔。这也算是管中窥豹吧。

和学生共同交流完这篇课文之后,总结了这样一个公式:种的退化+你的书写=我们曾经的北方(等号上配上还原剂)。新生的高粱是鲜红的,红成一片汪洋的血海,成熟的高粱,就是鲜血干后的暗红色。记得福尔摩斯刚出场时,挥舞着伤痕累累的双手大喊:“我发现了!”他发现的是一种蛋白,这种蛋白可以将干涸后呈铁锈色的血迹还原成红色。而莫言,他一定也有这种还原剂,将湮没于尘埃中,已然腐朽的高粱,活生生地还原在我们眼前。

且看他还原了一个怎样的世界。高粱,这种高大壮硕的植物,只愿生活在北方。北方的人,也一如红高粱般奔放。北方的女人,洗脸用酒,北方的男人,敢抓一把黑土撒在伤口上。北方人是天生的勇士,是并不精细的红高粱养育了他们足够犀利的性格。正如莫言所说“他们杀人越货,使我们这些活着的不肖子孙相形见绌,在进步的同时,我真切感到种的退化。”我们的祖先,曾经被中原人称为“狄”,在马背上成长,以游猎为生。而随着历史的推移,鲜卑、柔然、契丹、女真等等,这些名字已经跟我们这些后辈没有任何关联,北方的子孙,也不是从前的性格。吃着白米饭的我也真切感受到了莫言所说的“种的退化”。

面对宇宙的五颜六色,先生一次又一次地钟情于最高生命力量的红色,透明的红萝卜是红的,高粱是红的,高粱做的烈酒自然也是红的,不是一般意义上的红色,首先是亮晶晶的红,其次是鲜艳艳的红,最后是血淋淋的红。一大片熊熊燃烧的颜色,漫卷了先生的稿纸,潜伏的欲望不安地躁动着,继而汹涌地爆发了。先生高唱着狄奥尼索斯之歌,以山东醉汉的姿态一步步走向文学的高粱地,并一步步地走了出来,走得踏实而不乱套。

从先生“胆大包天”的描写中,我联想到了自己的生活。这正是莫言的高明之处。我想,随着时代的变迁,再拿出《红高粱》,在后人眼中,它仍然是鲜艳的。是莫言,用他的还原剂,让《红高粱》日久弥新,永不褪色。它被书写于特定的时代里,却又跳出了时代,也许这就是莫言与“一本书”作家的区别。

一直认为,阅读是一种“劫掠”,阅读是一种痛苦的仪式,阅读是一种古老的“气”,是读者们贪婪地攫取作家身上无可复制的历史财富。当然,血性的回归不是野蛮的召回,能拿起笔,还原我们的北方,我们曾经的北方,这片等待用笔去开垦,等待后人以阅读的方式来劫掠的黑土地。

莫言先生的作品将一个被遗忘的农民世界生动地展现人前,甚至不惜用刺鼻的气息刺激感官,既冷酷无情得让人目瞪口呆,又掺合着令人愉快的无私。他的笔下没有一刻枯燥乏味,各种手工艺、冶炼、建筑、挖沟开渠、畜牧和土匪的花招诡计通过先生的笔尖跃然纸上。

赤子莫言,富有创造性的生命旗手,在全球化浪潮的刺激下,书写黄土地上的奇迹,回荡在中国大地上的野性呼唤,振聋发聩。赤子莫言,将写实、想象与叙事艺术熔于一炉,给人以写作維度上的震撼性启迪。刘再复先生希望莫言先生做文学海洋里的鲸鱼,犹记得莫言先生的回应:在我周围的文学海洋里,没看到一条鲸鱼,但却游弋着成群的鲨鱼。

莫言先生的语言在现实层面上是人道的,在审美层面上则是浪漫的。正如作家王安忆所说:他是一个“元气旺盛”的作家。先生是一个在泥沙俱下下可以淘得出金子来的人。

作者简介

李志军(1979.02—),男,汉族,籍贯:辽宁省辽阳市;现职称:中学一级教师;学历:大学本科;研究方向:汉语言文学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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