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近国考,很多人都关心这样一个问题:父母是失信被执行人,自己的政审是否会受影响?网络上不时有这样的案例,如《父母失信,儿子与公务员擦肩而过!》《考上事业单位政审受阻 失信父亲主动现身履行》等,这样的做法是否合法合理?
直击“老赖”痛点达到惩戒效果——为促使失信被执行人自觉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一系列规定,其中直接与子女有关的一条为“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校”。其合法性、合理性在于——从遏制失信被执行人藐视司法权威和破坏社会关系的角度考量,认为被执行人的执行财产定然用于其子女消费,通过连带惩戒直击失信被执行人的“痛點”,进而达到惩戒效果。
考公务员被拒并无法律依据——而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子女就业,并未成为最高人民法院惩戒失信被执行人的手段,公务员法也无相关规定。由此可见,考生因父母失信而被公务员队伍、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队伍拒之门外,并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
惩戒措施不能滥用——通过合法措施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力度,已成为社会共识。但值得关注的是,对失信被执行人的惩戒措施不能滥用,对于公权力机关来讲,法无规定不可为;对于企事业单位来讲,绝不能违反法律法规侵害公民合法的权益。 (综合《中国青年报》、中新社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