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丹丹
摘要:数学在高职高专院校中是比较基础的课程,目的就是要培养学生分析与解决问题、逻辑判断的能力。然而翻转课堂是在新的教育改革下出现的一种新型的教学模式,颠覆了过去课堂教学与授课的方式,坚持以生为本的原则,让学生真正成为课堂的主体。这种教学模式形成了更好的教学氛围,提高了教学效率,也有利于学生掌握与吸收知识。所以,在高职高专院校中应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能够有效地达到最终的教学目的。基于此,本文首先简单介紹了什么是翻转课堂,随后还从三个方面提出了翻转课堂在高职高专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策略,以此来供相关人士交流参考。
关键词: 翻转课堂;高职高专;数学;策略
引言: 最近几年,我国高等教育进一步深化改革,广大教育者以及社会都在研究与关注科学有效的教学模式。高职高专是高等教育中的重要部分,肩负着较为重要的教学任务。所以,在高职高专的教育过程中,怎样突出教育教学关注的科学性,怎样使学生能够深入理解与把握知识点,是每一位教师必须思考的问题。数学学科在高职高专院校中属于一门必修的课程,在数学的教学过程中,教师使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能够实现以学生为主体,与学生建立友好的师生关系,最后就有利于提高教学的效率和培养学生的实践动手能力。所以,翻转课堂在高职高专的数学教学中具有重要的作用。
一、翻转课堂的简述
翻转课堂最早出现于美国,起源于美国的两位化学教师将课程一幻灯片与有声视频的方式放在网络上,从而帮助缺课的学生学习新知识,由此就开创了一项新的教学实践。这种授课方式能够让学生有更大的兴趣去学习知识,所以就在很大程度上提高了学生的学习主动性与学习效率[1]。翻转课堂可以说是对于过去课堂教学的一种革新,很好地结合了课堂学习与课后练习,同时还为师生的课后交流提供了平台。
二、翻转课堂在高职高专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策略
(一) 科学地安排作业
高职高专的数学教学使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不仅要确立好教学的目标和制作好教学视频,还要科学地安排好课前,课中和课后的作业。在安排作业的时候,还要清楚地告诉学生怎样进行学习,要怎样才能达到学习的目标,在学习的过程中要使用什么方法。课前作业的安排主要是一学生预习为主,在课堂中的作业主要是以教师的讲解为主,课后的作业安排主要是通过师生线上交流的方式来实现[2]。在课前、课中和课后的学习,能帮助学生理清教学的关系,更好的解决学习上的问题。除此之外,还要科学地安排翻转课堂的作业,加深学生对所学知识的理解,同时还能在一定程度上巩固和应用新知识。
(二) 确立教学目标,细心制作教学视频
高职高专的数学教学的过程中,首先必须要确立好教学目标,接下来就需要根据确立好的教学目标来科学地安排与设计教学过程,从而在教学的过程中科学地安排教学计划,让学生能够根据自身的实际学习状况,有选择地进行学习,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学生的知识储备,更好地解决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与此同时,教师在确立教学目标时,必须要有一定的原则,教师与学生在教学课堂上的关系是共同交流、研究的关系,要保证学生能够得心应手的利用所学的知识。还有,教师要用心制作好教学视频,要从实际的情况出发,不断学习新的技术来制作教学视频。也要把握好视频播放的时间,还要结合一些课外的习题,让学生一边学习一边训练,从而实现学以致用。
(三) 完善好课堂评价体系
高职高专院校进行数学教学时,要想科学有效地利用好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还要有一个相对完善的课程评价体系。当完成阶段性学习任务时,教师还要带领学生去总结与思考整个阶段的学习情况与任务完成的情况[3]。要让每位学生都谈谈自己的收获与学习中所遇到的困难,总结经验与教训,提供学生展示的平台,让学生以小组的形式来进行成果展示,这就需要进一步完善评价体系来实现。经过学习经验与成果的总结后,教师还要对学生进行总的评价,针对学生个人以及小组在学习中所遇到的问题,为他们提供解决问题的方法与建议,这样才能让学生有更大的进步[4]。反馈和总结学习结果是高职高专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中的一个关键的过程,通过及时、有效的反馈与评价,教师才能更好地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学生对学习数学的兴趣。在总结经验与成果的过程中还能让学生增强自信心,让学生更积极主动地投入到学习的过程中。
三、结束语
在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中,学生可以利用所以的网上学习资源来不断地丰富自身的知识储备,是课堂与课下的一个互相补充的教学平台。总的来说,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在高职高专数学课堂上的应用,产生了比较明显的效果,很好地解决了在数学教学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同时还是高职高专院校探索其他学科的教学方法与模式的一个典例,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高职高专院校的教学改革。高职高专的数学教学的翻转课堂的教学模式还有许多值得探究的地方,这就需要学校不断地探索,为学生的学习营造更好的环境。
参考文献:
[1]张海涛. 翻转课堂在高职高专数学教学中的应用策略[J]. 教育教学论坛, 2018, No.376(34):19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