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工作情况

2019-09-10 07:22
家庭服务 2019年5期
关键词:劳务自治区协作

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发展遵循“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各方参与”的原则,完善家庭服务供需对接,积极培育壮大家庭服务企业,积极推进家庭服务业专业化、规模化、网络化、规范化发展。目前全区共有家庭服务企业约1500多家,年营业额达到9亿元以上,从业人员6万多人。全区家庭服务项目和内容已基本涵盖广大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各个领域,服务内容扩展到200多项,涵盖儿童、妇女、老年人、残疾人、优抚对象和青壮年人、社区单位等各类群体,社区卫生、社区文化、社区环境、社区治安、社区保障等服务项目普遍展开。银川市被列入全国72个中心城市家庭服务业体系建设工作联系点城市之一,将家庭服务业公益性信息服务平台与市级便民服务热线“12345”实现了有效对接。全区家庭服务业在吸纳农村转移劳动力、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女性、“4050”人员、灵活就业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的作用中进一步增强,在带动农民工等群体就业创业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主要做法及成效

健全完善法规政策体系。近年来,自治区先后出台了《宁夏回族自治区家庭服务业条例》《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的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新形势下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的通知》《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政策文件,各地依据自治区政策也制定了一系列具体的支持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从就业创业、职业培训、社会保障、权益维护等方面建章立制促进家庭服务业的发展。2018年,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印发了《促进服务业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办规发[2018] 14号),明确将社区养老、保洁、维修、生活配送等家庭服务项目纳入市政建设规划,将家庭服务培训纳入全区就业培训范围,支持各地建设家庭服务公共平台。

创新完善工作机制。自治区和市、县(区)依托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强化发展家庭服务业促进就业工作协调作用,完善组织保障机制,按照《全区家庭服务业提质扩容行动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对家庭服务业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从自治区各部门到市、县(区)、乡镇,层层分解任务,逐级抓好落实。同时,自治区加大了家庭服务业发展的支持力度,各地也安排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家庭服务业培训和奖补。自治区从2019年起对全区家服企业三个档次前3名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的奖励;银川市拨付500万元资金,在全市建立社区家庭服务工作站,对已建立的33个服务工作站依规模分别给予5万元、8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补助资金;金凤区、盐池县对其辖区内的家庭服务企业实行以奖代补政策,每个企业按照任务完成情况每年可获得5~15万元奖补资金。

创建品牌家服企业。围绕创建国家“百户干强”、自治区“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为主线,为打造精品家庭服务,引导有条件的家庭服务企业走规模化、规范化和信息化发展的道路,不斷树立行业典型,打造行业品牌,培育和扶持了一批企业成为自治区家庭服务行业龙头,如银川城市管家、银川12345家庭服务中心、安悦能源服务、宁夏结婚中心、银川东耀家庭服务等品牌公司。组织开展“百户十强家庭服务企业现场观摩”活动,会同自治区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监管,依法规范家庭服务业行为,维护家服业各方的合法权益,积极促进家服业规范发展。

开展家服协作交流。近年来,自治区不断加强东西协作,主动与发达和毗邻省区对接,先后赴闽、浙、苏、内蒙古等省区开展劳务协作访行活动并达成协议,相互开展家庭服务业工作交流和观摩学习活动。2018年10月31日至11月2日,浙江省温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有关单位来自治区开展家庭服务业立法工作调研,走访了银川市有关家服企业和家服协会,双方开展了深入的交流学习和观摩活动。

实施家庭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在自治区人社厅与福建省人社厅签订《家庭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框架协议》的基础上,自治区盐池县、彭阳县、原州区和隆德县4个贫困县区与福建省对口帮扶城市分别签订了《家庭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协议》。协议签订后,闽宁两省人社厅加强联系,认真落实协议规定,积极指导四县(区)与福建省对口城市加强对接,落实家庭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协议。双方开展对口市县互访,促进家庭服务对接扶贫工作开展。盐池县开展洛江·盐池劳务协作招聘会1场,精心挑选了113家企业提供3715个适合贫困群众就业的岗位供求职者选择,其中泉州市洛江区的46家企业提供了包括家庭服务业岗位在内的1931个岗位。彭阳县与厦门市又签约具体协议,两地优势互补、相互促进。隆德县与福建省闽侯县加强沟通互访,积极开展家庭服务业劳务对接工作。2018年9月,福建省人社厅来自治区考察家庭服务业劳务对接扶贫工作,分别与自治区盐池县和彭阳县家庭服务培训机构签订了家庭培训协议,与当地家庭企业签订了家庭扶贫协作协议。

今后工作打算

一是进一步加强工作协调。充分发挥自治区发展家庭服务业工作联席会议统筹协调作用,进一步明确各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制定出台家庭服务企业评选奖励办法,支持鼓励家服企业发展。同时,督促各地进一步加大投入,营造良好的发展氛围,落实各项政策措施,推动家庭服务业建设再上新台阶。

二是进一步加大培训力度。将家庭服务培训纳入全区就业培训范围。针对市场需求,加强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鼓励家庭服务机构坚持先培训后上岗制度,鼓励从业人员参加职业技能鉴定或专项能力考核;积极组织开展家庭服务职业技能竞赛,指导家庭服务业、中介服务等机构完善技能水平和薪酬挂钩机制。支持各地建设家庭服务公共平台。

三是规范行业企业管理。围绕家庭服务提质扩容行动,发挥行业组织作用,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家庭服务业标准体系,规范家庭经营、服务和消费行为;鼓励企业建立家庭服务人员数据库或基础台账,提高服务档次;开展家庭服务机构诚信经营和家庭服务从业人员职业道德教育,将家庭服务诚信情况纳入社会信用体系。

四是加强劳动用工管理。配合有关部门继续加强家庭服务市场秩序执法监察,依法规范家庭服务机构从业行为,建立和维护规范有序的家庭服务市场秩序;加大劳动合同签订检查督导力度,不断规范用人单位的用工行为。充分发挥行业协会职能,协调服务价格,监督服务质量,切实维护客户和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进一步健全权益保障机制。

五是继续开展协作交流。围绕闽宁等跨省劳务协作协议和家庭服务劳务对接扶贫行动,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合作,积极组织自治区符合条件的农村贫困劳动力到其他省区就业脱贫,组织自治区家服企业到相关协作省区观摩学习;同时,邀请协作省区的优秀家服企业到自治区开展培训指导。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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