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雨旧年

2019-09-10 07:22郁葱
广西文学 2019年8期
关键词:蛐蛐蟋蟀姥姥

郁葱

我小的时候,爷爷一个人在乡下生活,我的祖籍是河北省深县,现在叫作深州。深县位居滹沱河故道,属黑龙港流域,曾为上谷、钜鹿郡地,那个地方以盛产“深州蜜桃”而闻名。我的老家在郗家池村,是一个与饶阳、安平三县交界的地带,往南走,距当时的公社所在地辰时村三里地;往北走,距离饶阳县的五公村八里地,五公村在合作化、人民公社时期曾经出现过一位著名的全国劳动模范,叫耿长锁。上世纪六十年代到七十年代初,从我不到十岁,一直到我参加工作,每年都要回老家陪爷爷过春节。老家只剩下爷爷守着一片空宅院。春节前,我就从一百多里地以外坐长途公共汽车回到郗家池。每当我在傍晚的时候疲惫地赶到村口时,爷爷总是站在离村子一里多地的路边等着。这个情境是人们在回忆故乡和长辈时常会提到的细节,但对于我来说,它是一个刻痕。

那时候的冬天很长,大人们很苦,孩子们很纯,想起来就有许多单纯和复杂。当时我老家的那个村子壮劳力一天能挣一个工分,每个工分一角五分钱。一角五分钱现在不知道能买点什么,但那时候,它支撑着一位老人的全部生活。爷爷有手艺,买了议价粮蒸馒头到村里去卖,每天早晨四五点钟就听见他拉着风箱点火、揉面、揣碱、上锅。记得每天早晨我醒来的时候,火炕角的被子下面总有盖着的两个碗,里面放着一个新蒸的馒头,那是爷爷留给我的早餐,那馒头实诚饱满,麦香四溢,他自己却揣个贴饼子去街上叫卖。邻居的奶奶会做豆腐,每次我回来时她就端来一碗热腾腾的豆腐,豆腐的那种香气啊,那么恣意地弥漫,直到现在想起来,我依然觉得那是我长这么大闻到的最香浓的味道。

爷爷在村子的同族人中辈分儿很大。老家有习俗,每逢大年初一,村子里同辈分的人就聚在一起去给长辈拜年。从太阳刚刚露头开始,就听到门外面这个喊“给爷爷拜年了,磕头了”,那个喊“给大伯磕这儿了”,也不进屋,就在院子里跪倒一片。从小窗眼里往外看,还没有来得及看得很清是谁,人们已经呼呼隆隆地离去,又赶到另外一家拜年。老家有很多亲戚家的小玩伴,我就做了火柴枪,做了弹弓,用塑料的针线盒做了小手电筒送给他们,跟他们一起在村子里疯玩儿。

到了晚上,吃完晚饭,老人们就陆陆续续来到爷爷家,坐在炕上抽着烟袋,一锅一锅接着抽,屋里烟雾缭绕,满屋子都是旱烟叶味道,却不觉得那味道呛人,坐在那么多大人中间,很兴奋,很踏实。在一盏昏暗的煤油灯下,不知道哪位爷爷带了两本没有封面的《杨家将》和《呼家将》(封面是那位爷爷自己撕掉的,那个时候要有这样的书,是要被当成“四旧”的),我就像说评书那样一页一页读给他们听。爷爷们听得津津有味,人越来越多,有的时候炕上都坐不下了。每到这个时候,爷爷就提着大锡壶给客人们加水,给我也端来一碗,然后坐在长凳子上听着书看着我,目光里满是怜爱和骄傲,那也许是他在老伙伴们面前最为风光的时候。许多经历能让我们绕过人生中的坎坷和艰险,忍受世间的种种苦难,却很难绕过一个“情”字,有人说文字能让人回忆,声音也能让人回忆,这个我信。我知道,我在老家的那几天,是爷爷真正的节日。

到了初十左右,春节快过完了,爷爷要把我送到长途汽车站所在地,上面提到的那个叫作“五公”的邻县镇子上去,赶早晨七点发车的唯一一班长途汽车。天还很黑爷爷就要起床,他拉着大风箱煮熟了饺子,然后叫醒我。吃过饺子,我和爷爷便在黑暗中赶路。那时的家乡都是盐碱地,盐碱有两三厘米厚,雪一样,白蒙蒙一片。十几里路没有人烟,只有芦苇、茅草和盐碱,只有一老一少在空旷的清晨里赶路,两脚踩在盐碱地上,嘎嚓嘎嚓的声音就像踩雪一样,一种孤独感、凄惨感便油然而生,给人的感觉空廓、凄冷到了极点。村子与村子相隔很远,很穷的地方,村子之间都相隔很远。天泛亮的时候,很远很远的村子里传来一声清亮的鸡鸣,它若隐若现,悠长辽远,高亢明亮,沁人肺腑。在蒼凉的荒野有一声鸡鸣,便有了一种孤独以外的感觉,冷寂和孤独感便一下子变得淡了许多,似乎在遥远处有了一种依靠,有了一种生命的寄托,有了一种暖意、想象和生机,在那一瞬间便注入了许多说不清道不明的长大了以后成为“思想”的东西,而且这种感受一直延续至今。这种感觉只有在那样的苍莽广阔中才能感到,一声鸡鸣,就能扫去十里阔野的萧瑟和荒凉。我一直记得那样的鸡鸣,那是寂静中一种内在的精神,是那里的人的命运,你听了,就不会记不住,就真的能记一辈子。华北平原的村庄贫瘠、平和而安详,我和爷爷踩着盐碱地向前走着,从那个时候我开始知道了什么叫作贫瘠,也知道了贫瘠产生深厚和思想。那条路很窄,那是通向五公村的唯一一条路。茫茫的大天大地,盐碱地一片洁白,而且无边无际,一高一矮的身影,似乎是大地上唯一的生灵。虽然我那时候年龄还小,但是已经非常真实地感觉到了生活的艰辛和不易,这个时候,就不由得往爷爷身边靠一靠。

凌晨,一边向前走,爷爷一边跟我数天上的星星。天亮前后,东方地平线上会看到一颗特别明亮的星辰,它是启明星。那时候的星星“贼亮”,爷爷告诉我哪个叫勺子星,长大后我查到资料,知道了那就是北斗七星,“斗柄指东,天下皆春;斗柄指南,天下皆夏;斗柄指西,天下皆秋;斗柄指北,天下皆冬。”记得天上还有三颗很亮的星星,老家的人们称它们为“三星老爷”。说话的时候还是星斗漫天,一阵鸡鸣之后,太阳已经很大了。后来我看到人们写“天渐渐地亮了”,就暗自说:“不是,天黑天亮,也就是一瞬间的事。”那时候星星不是一颗一颗的,而是一片一片一层一层一团一团,叫作星河。那时候我知道了平原上也有回声,雄鸡一唱,十几里都有回声,有声音就有回声。那时候天是天地是地,树是树人是人,不像现在,一片混沌。

小时候那些苦难的经历,无论多么折磨多么痛楚,好像总是容易回味。比如我当兵在塞北烧砖窑,在窑内摄氏五六十度的高温中往外出砖,到窑外零下三十多度、滴水成冰的旷野里卸砖,温差相差八九十度,身体几近到了极限;比如我小的时候去捡煤渣,手指冻成了青紫色……所以现在遇到了什么事情我就对自己说:“有什么啊?你不就是个捡煤渣的孩子吗?”它形成了我刚硬、执着、坚韧、专注的性格。我的作品总有一些内在的沧桑和苍凉,这与我的经历有关。我总是感觉,自己的那个寂静的平原村庄,那里的砖墙、老树,那里的尘世与人,那里的傍晚和凌晨,无论是近是远是荒芜抑或是富足,它都有质感,都不那么冰凉。人真的不在于距离的远和近,有时很远的人也会暖着你,平日里他们未必重要,孤单的时候枯竭的时候甚至不堪的时候,他们就有了意义。红尘人来人往,结识了那么多,错过了那么多,也走丢了那么多。无论多少苦难和不满,想起故乡想起儿时,我就想,曾经冷暖,岂畏浮尘?

在一个细雨蒙蒙的早晨,我睡意蒙眬,一声公鸡的鸣叫,又一声公鸡的鸣叫相继传来,猛然中我意识到,这竟然也是鸡鸣,是城市里的那种鸡鸣,那种声音匆忙、抑郁,戛然而止,没有生机。在我的印象中这种异样的鸣叫已经持续了几天了,凌晨或者夜半常常会听到这种声音。我知道这是邻居的孩子从郊区的集市上买来作为玩具的,这只公鸡也许从来没有听到过什么是真正的鸡鸣,它的叫声只是本能发出的随意的声响,短促、应付,全然没有了呼风唤雨的魅力,全然不是那种辽远的震撼旷野的鸡鸣,让人茫然,让人目瞪口呆。它犹豫而憋闷的叫声让人潸然泪下,听到这样的鸡鸣声,内心一阵茫然。那不是放纵的鸡鸣,而让人在都市的喧嚣中有了一种与在当年在盐碱地中相同的荒凉的感觉。在那一瞬间我觉得,也许今后在城市中再也听不到一种真正的鸡鸣了——那曾经的虽然有些单调但是却悠远绵长的最初的旋律啊。

2018年岁末的一个午后,雾霾再起,天地沉靡。想起元好问诗句:“万古骚人呕肺肝,乾坤清气得来难。”万物滋生,承天顺地。想这霾相,皆因逆天势、逆地势所为,天不变,人思变,而顺天地之变乃善,逆天地之变乃恶。自然之态,人宜畏之敬之,而人不知清浊,不知轻重,不知高下,以鸿毛为高山万仞,天地则以昏昏然报之!那时,我站在深州永昌大街58号大德昌钱庄前,想起了小时候听到的二八调和老丝弦,岁月,突然就成了历史,人与苍穹,真不经磨,只一瞬,竟然都老了!

这时候,我写下了一篇文字的题目《苍凉鸡鸣》。

前日,太阳自东升起之后,逐渐西坠;昨日,太阳自东升起之后,逐渐西坠……

我知道,我是想把那些曾经的辉煌与暗淡、深刻与浮浅都再记忆一次,都再经历一次。

姥姥家在华北平原的一个小村庄,在距石家庄不远的束鹿县,也就是现在的辛集市。姥姥家的村子离县城五里路,叫试炮营村。我刚记事的时候去看姥姥,途中要经过三条河,每条河里的河水春夏秋三季都是满满的,河边长满了荆条和垂柳,树茂林密,水质极好。水流不急的时候,孩子们常下河洗澡,我在河边套过知了捉过蛐蛐。当年那个村庄很安详,觉得它静寂而又平和,村子前面三条河上有三座桥,一座木桥,一座石桥,一座砖石拱桥,觉得那时候人们特别讲究,生活得很细致,什么事情都那么井井有条,后来就不是了。

那时候早晨的雾是甜的,总在里面捉迷藏。小时候晚上最爱做的事是捉迷藏,累了就跟玩伴儿们一起坐在地上看星星。那时候星星特别多,不是一颗一颗的,是一片一片一团一团的。还有流星,一会儿就有一颗划过。姥姥说看星星会聪明,看到流星會更聪明。现在晚上很难看到星星,更看不到流星了,也就谈不上聪明,甚至越来越木然了。姥姥家的村子中间有一个大水坑,不下雨的时候防旱下雨的时候防涝,大水坑周围绿树成荫,水坑里有鱼,经常能看到大一些的鱼在水面上“打溅”,但没有人去捞。晚上和下雨的时候,蛙声如歌。那时候空气透明,雨滴甜腻,生活清苦,人心自然。回想起来,当时也没有感觉有多么好,觉得就应该是那个样子。许多小时候的事情,现在看来不可思议。比如在姥姥家出门从不锁门,院门都是用丫形的树杈一别,那是为了不让猪羊进到院子,不是为了防人。还有,我至今一直百思不解,那时候的“虹道儿”从不见有人打扫,但总是干干净净的。“虹道儿”也就是胡同,姥姥家里的人一直这么叫,我也不知道是哪两个字,就用了“虹”字,觉得这个字挺贴切的,虹一样的道,细长细长的。

那时候孩子们觉得天地很大,捉蛐蛐抓知了割草爬树什么的,渴了,就用手捧起垄沟里的水喝,那水是井里抽上来的,清冽甘甜。现在一有那个动作,就想起小时候,只是,人不是那个心境了,水也不是那个味道了。小时候觉得雨天是最好的天气,能玩,能在水里疯玩。不过一遇刮风下雨天,姥姥就不让出去玩,说是外面有“老闷儿”,不知道“老闷儿”是什么,觉得一定是那种青面獠牙很恐怖的东西。早晨看到窗外灰色的雾霾,想起已经忘记好久了的这个词。我小时候很调皮,常常趁姥姥没看住,就忍不住偷偷跑出去,跑到雨里淋着,用手用嘴接雨水喝,那时的雨水是干净的,有甜味,很清凉。下过雨,路上车辙里有积水,一两天里面就有了小鱼,一直奇怪它们是从哪里来的。舅舅告诉我那是草籽变的,我有点不相信,直到现在,依然不得要领。雨滴打起的水泡有大有小,我总是找到其中那个最大的,一直看它飘得很远。之后的一些年,很多情境就都忘记了消失了,但这些记忆还在,知道那记忆仅仅是气泡,但生活中还是需要它。

最早知道姥爷的名字是在农具上,那上面写着他的名字“张老镰”,后来就换成了舅舅的名字。有一次舅舅从地里干活回来对我说:“要变天了。”这几个字吓了我一大跳,那时候喇叭里整天说“阶级敌人要变天”,舅舅突然说了这三个字,让我大吃一惊。下午就开始下雨了,我才恍然大悟,他真的是在说自然中的天气,而不是喇叭里说的那种“变天”。一个孩子,听了一句话就紧张成这个样子,可见那个时代是怎样一种氛围。姥姥家的村子很大,上工、分东西、开会都要敲钟,每个小队的钟声也是不一样的,有的清脆有的沉厚。钟声的节奏也不同,一声一声的是上工,两声是分菜、分粮食,三声是开会,等等。我们那群孩子每听到哪个小队有分东西的钟声,就一起往那个小队的场院里跑。有一年姥姥家的队里分花生,我和另一个孩子爬到带蔓的花生垛上,躺在上面望着蓝蓝的天,觉得天好大好大呀。花生垛很高,我们躺在顶上伸手就能摸到新鲜的花生,就那么吃啊吃啊,一直吃到肚子撑了。当然,晚上就被送进了医院,所以现在只要一看到或者一想到生花生就要恶心。谁的儿时都有一些后来觉得不可思议的经历,现在想起来,五味杂陈。

冬天的时候,农民们倒是很悠闲,在雪后的阳光中,总能看到肩背长筒猎枪的猎人在被雪覆盖的平原上打野兔,白白的雪地上只有他们和猎狗留下的脚印。那情境印象很深刻,像一幅油画。那时候冬天很像冬天,乡间很像乡间,那样的情境,现在是看不到了。秋天,就跟着大人们去地里捉“搬藏”,“搬藏”是一种动物,类似田鼠。大人们其实不是为了捉它,是为了挖开它们的洞。“搬藏”会把很多粮食搬回自己的洞里存着以备过冬,有时候能刨出一簸箕玉米麦子豆子之类的粮食。现在想起来,大人们给这种动物起的名字还真贴切。记得小时候有很多奇奇怪怪的动物,后来,就不见了。

我的一些朴素的善恶观,源于我的姥姥。姥姥大字不识几个,但有着朴素的智慧。姥姥平和、温和,很通达,比如她不让家里人数落鸡鸭猪羊等动物,姥姥说谁都不愿意听不好听的话,所以我就一直相信万物都有灵性,好像年龄大了,就更相信这话有道理。我和妹妹是在“四清”的时候下放到姥姥家的,家里来了一只猫,姥姥不让往外赶,就那么喂着。姥姥说:“是它自己来的。”过些天猫不见了,姥姥也不让去找,说:“是它自己走的。”记得连阴天的时候,鸡都下软皮蛋。姥姥说:“晴天喂糠,阴天喂粮。”就抓一把玉米粒撒给鸡吃。姥姥不识字,可她说过的许多话,别人没有说过。家里有了什么收获,她一定要有所付出,不收不明之财,哪怕这个“财”微不足道,姥姥在得失之间寻找着一种平衡。别人家的鸡在自己家的鸡窝里下了蛋,那个时候邻居家的鸡大致都认识,姥姥就让我把鸡蛋给前院或是后院送回去。邻居们待我都非常好,看到我送去鸡蛋就说:“不用拿回来,去煮煮吃了吧。”我那时候小,不大懂事,人家让拿回来,就又把那鸡蛋捧回来了。姥姥也就不再多说话,第二天家里蒸了馒头,她就一定要让我给邻居拿去两个,或者是熬了菜,给邻居端去一碗,很多次都是这样。那时候人们可纯粹了。原来总觉得这些记忆很淡,现在越来越觉得,这事儿还真不一定那么小。早年的那些微不足道的良善觉得越来越珍贵,不知道这是好还是不好。在我的记忆里,生活中有许多这样微小但很温情的细节。

有一种食物叫作“苦累”,姥姥那时候常做给我吃。长豆角或者茴香切成段,撒上玉米面和少量白面上锅蒸熟,再拌上蒜末和醋、香油,味道很香,有时候还用榆钱和嫩榆树叶蒸。我发现我现在许多生活习惯,都是七八岁时在姥姥家那两年养成的,很难改。华北平原上许多种食物可让人想着呢,吃了就觉得很舒坦。所以以后的这些年,我很少出去吃什么大餐,反而是豆瓣酱、韭菜花、腌萝卜条,还有山药白菜这类东西吃着舒服。朋友说我饮食上土得掉渣,欣然接受之余,我又补充了一句:别的方面也是。

我在姥姥家的时候,“文革”已经开始了,“灵魂深处闹革命”,“破四旧,立四新”已经触及这个寂静的平原村庄,但是人们对神灵和祖先的敬仰敬畏依然如旧。村里那座高大的建筑,被几代人膜拜的家庙已经被推倒了,但是逢年过节,人们依旧要去那空旷的家庙旧址磕头上香。那一年的秋天,我跟舅舅和另外两个长辈看场院,半夜起来到外面小解。那天晚上月光皎洁,爽风清凉,平原像白昼一样。不远处是一条小河,能听到小河哗哗的流水声,能看到河两岸的垂柳、荆条迎风摆动,很有北方农村深夜的安详。这个时候河堤上有一簇白色的物体一划而过,我当时心里打了个寒战,回到屋里就告诉了舅舅和另外两个长辈。第二天村子里就传开了,说是“小外甥子看到了‘东西’”。我當时不知道“东西”是什么意思,后来比我大的孩子告诉我,就是看到了神灵或者鬼魂。我赶忙说“不是”。其实我心里明白,那天晚上我躺在炕上睡不着,就想起来刚才在河堤上一划而过的是一条花斑狗,它常在这条河堤上跑来跑去,好像白天的时候我也见过它,只不过那天晚上它在皎洁的月光映照下,通体闪光,显得那么敏捷、那么洁白,跑起来像闪电一样。

早年的天是蓝色的,大雁秋天的时候就排成“人”字往南飞。现在想起来,一群孩子望着天上的大雁翩翩南行,很有几分诗意。但是春天的时候,却看不到它们飞回北方,我就问姥姥,姥姥说:“它们跟人一样,往外飞的时候都是白天,往家飞的时候都是晚上。”那时候单纯,大人说的话都相信,真的就跑到外面看着满天的繁星,等着北归的大雁。还真的在晚上听到了大雁的叫声,春天和秋天的晚上都听到过。

经历了许多年以后,很多过于沉重、深刻的往事,就这样被用轻松的口吻叙述了出来。这也许是源于我内心一直固有的纯净,也许是源于那个时代仅存的一点美好和繁复。当这些旧事越来越遥远却越来越清晰的时候,我知道,所有的人,都仅仅是一个时代的痕迹和烙印。

小的时候,大概是六七岁,我养了一只小羊,那是妈妈从集市上买回来的,当时父母的工资都很低,养活着我们姐弟三人,所以基本上不怎么买肉,我想妈妈是想把羊养大了以后卖钱或者能有点肉吃。但有趣的是,那只小羊养了一年以后,一点都没有长,买来的时候是多大现在还是多大。那只小羊非常可爱,长得很温顺,一副厚道的样子,它的角不是尖的,而是圆圆的。每天我放了学以后,它就成了我最好的玩伴。我常常把手一举,它就猛地站起来,然后用头和角“啪”的向前顶,顶到我张开的手掌上,我们就玩得很开心。养了那只小羊之后,我就要去给它割草,每天放学以后,我就背着筐,到河边儿到地里到垄沟旁边去拔蔓子草。蔓子草是一种生长力非常旺盛的植物,有很清新的草香,一般是趴在地上长。有的时候拔草时草叶把手割破了,在玉米地里,那些玉米叶子划得胳膊上都是伤,但是好像也没有在意过。背回去的草铺在院子里晾干,院子里满是草的清香,现在想起来那样的味道,内心竟然充满了怀念。

渐渐地,县城周围的地里草就很少了,我就到五里地以外的姥姥家去给小羊拔草。有的时候去拔草,就只顾玩儿了,去抓蛐蛐儿或者是去套知了。姥姥大字不识几个,但平和通达,有一些朴素的智慧。草割少了舅舅有时候就嘟囔几句,姥姥在屋里听见了,隔着窗户说:“割多割少一个样,割多了喂羊,割少了喂兔。”一直觉得,姥姥可智慧呢。第二年的时候,那只小羊还是那么大,一点也没长,如果是现在,该是一个很稀罕的宠物了,但是当时妈妈总念叨,在集上买错了,买上当了,就图便宜了。我知道妈妈是想把羊卖了,毕竟还要养着它,而它又一点儿也不往大里长。姥姥说:“长不长不要紧,它就是孩子们的一个伴。”不知道哪一天,三舅来了,就把羊牵走了。当时街上有集市,妈妈说舅舅来赶集,把羊牵回去自己养。我一直不相信,我想他一定是把那只羊卖了。后来我回姥姥家的时候,一直在找那只羊,在三舅家二舅家我都找过,但是没有找到,我也没有再问起我的这只羊到底去哪儿了。以后的一段时间,我放学以后就在那只小羊跟我玩过的地方坐一会儿,在那里掉泪。我为那只羊拔的草,它没有吃完,在院子里堆着,那时候我养成了割草的习惯,还觉得那只小羊还在我身边,所以,放了学不由自主我还是去割草。草越晾越多,妈妈就把那些草卖了,好像记得当时很便宜,三分钱一斤两分钱一斤。把卖草的钱攒着,买了一套理发的推剪,妈妈一直用那套推剪给我理发。当时理发每次要花一毛五分钱,妈妈舍不得。前几天我回妈妈那里,看到那套推剪,妈妈还一直留着。这段经历我跟一位朋友讲过,讲着讲着忍不住动情,分手后朋友给我发信息:“说起童年的小羊,那时你的眼里含着泪光,心里要多纯粹才会这样?!”

还有蟋蟀。蟋蟀也叫蛐蛐,秋虫中的极品。小时候秋天的季节,就去捉蟋蟀。我们小时候没有什么玩具,就是弹弓、自制的火柴枪、陀螺、弹球,要不然就捉迷藏、玩打仗之类,剩下的就是套知了、捉蛐蛐了。蛐蛐这种小动物很有灵性,它住的洞有前后两个出口,但距离不会太远,更聪明的蟋蟀还用牙齿衔来泥团把洞口封住。找到洞口之后,用竹筒或者蓖麻筒堵住前面的洞,用力踩周围的草丛,就会把蟋蟀的“后门”踩实。蟋蟀被惊吓,就会钻进竹筒里。有的蛐蛐洞很深,这时候如果它还没有出来,就用水灌。蟋蟀怕水,最早被灌出来的一定是让公蟋蟀咬出来的母蟋蟀(会叫的,背上有振翅的那是公蟋蟀,后面有一条长长的尾巴的是母蟋蟀)。母蟋蟀显然是被逼着出来“探风”的,这时候再接着灌,公蟋蟀就爬出来了。有性格有战斗力的蟋蟀不是爬出來而是蹦出来,这时候就要眼疾手快,手成窝状,去扣这只蟋蟀,而且还不能伤着它,甚至连一只触须也不能伤着,这就要靠好眼力好手功了。捉住蟋蟀之后把它放进筒里,一般这个季节棉花也就熟了,顺手从棉桃上揪一朵棉花,塞到竹筒上。

晚上的时候,我们就去街上,砖缝里砖垛下面也有蟋蟀,但一般不如地里捉来的蟋蟀能咬架。蟋蟀分好多种,我记得黑色的个很大的,我们叫它“黑天王”,有一种金色的蟋蟀叫“金头”。我小时候养过一只金黑色的蟋蟀,我和小伙伴们给它起名“黄小虎”。那家伙威猛无比,逢战必胜。入秋以后天冷了,它也老了,叫起来便有气无力,一直到冬天,好久才能听到它叫上一声。大人说:“把它扔了吧。”我舍不得,就把蛐蛐罐放在炉台旁边。蛐蛐很好养,随便给它一块儿苹果、梨甚至西瓜皮什么的都可以,当然为了磨它的牙,也经常给它放一颗绿豆或者黄豆,结果居然养到了第二年开春。蛐蛐罐也很讲究的,都是瓷罐,我们去野外挖来黏性很强的“胶泥”,把罐底捶得硬硬的平平的,还经常洒一点儿水,蟋蟀喜潮的。上中学以后,学校在离家三里多地的野外,其间都是一片片庄稼地,捉蛐蛐就更是常事了。那时候放了学,几个同学捉住了蛐蛐,就在地上挖个小坑,把蛐蛐放在里面,用草尖逗着它们的须须,有时候蛐蛐咬得翻跟斗。赢了的振翅高唱,八面威风,败了的就跳出坑去,自己逃走了。

上面我提到过,我的一些朴素的善恶观,源于我的姥姥。儿时跟蟋蟀有关的事情还有不少,小时候在姥姥家养了两只蟋蟀,大个儿蟋蟀把小个儿蟋蟀的腿咬掉了,我想把那只受伤的蟋蟀放掉。姥姥说:“要放就放大个儿的,放出去它能活着,那只小个儿的放出去,爬不出这个院子,不是饿死,就是让鸡吃了,得好好养着它。”后来,姥姥就一直替我养了它很久。现在想起来,我的许多理念,都是从我不识字的姥姥那里学来的。

上小学的时候,我的班主任、语文老师叫杨广达,他是我记忆最深刻的一位老师。他很严厉,一丝不苟,对学生的好是在内心的。我和同桌王荣珍是杨老师最喜欢的学生。我出生的那个地方乡音很重,但杨老师是天津人,大学毕业后来到这个小县城工作,他的普通话很好,上课时他不允许我们说家乡话,所以我的普通话还算是标准的。他读书很多,非常有文采,我在小学时就有了一些文学功底,也受益于他。我小的时候是一个非常调皮的孩子,有一次上学路上捉了一只蛐蛐。蛐蛐放在蓖麻筒里时,一般应该不叫,但没有想到上课时它叫了起来。我低头摇晃着那只蓖麻筒,就把它往书包里藏。杨老师一个粉笔头扔过来,打到了我的额头上。杨老师上课时,谁如果不好好听讲,他一般不批评,也不点名,总是一个粉笔头扔过去,必中无疑,手头之准难以想象。我慌里慌张把手上的蓖麻筒塞进了同桌王荣珍的抽屉斗里,张口结舌地说不出话来。王荣珍是个极其温顺内向的女孩子,我曾经把蛇皮放在她的抽斗里吓唬她,所以她也很为难告我的状。杨老师没有再问,指着我说:“课间带上蛐蛐,到我宿舍里来。”那时候老师没有办公室,批改作业、办公都在宿舍。下了课,我战战兢兢来到杨老师的宿舍,老师说:“拿出来吧。”我从背后把那个蛐蛐筒拿了出来。放学的时候,我不敢找老师要蛐蛐,路过杨老师宿舍时紧走几步。出了校门没走多远,听到有人叫我,回头一看是王荣珍,她手里拿着那个蛐蛐筒说:“杨老师让我把蛐蛐给你。”

那天我把这些经历发到了微博上,也使朋友们想起了儿时的各种经历,一位朋友说:“我小时候抓得最多的是土元。我们称为‘簸箕虫’。”有人不解地问:“是土鳖?”我回答:“我们这里也有,叫盖盖虫。”南方北方对昆虫的称呼也不同,一个小动物,就有了三种叫法。杨书华先生还在那条微博的评论里和诗一首:“红袖杯酒惹尘埃,难得闲情戏蟋蟀。那年正好童心在,昨夜尚秋入梦来。” 几句旧话一些旧事,引得朋友们诸多诗意,甚慰。

后来,我还养过两只兔子,在地上挖一个洞,上边就像盖房子一样搭上小房顶,两只兔子就住在里面。它们刚买来的时候很小,红红的眼睛特别可爱,好像动物们小的时候都很可爱。我一点一点把它们养大了,每天给它们往窝里铺干草。当时我们住的是一个大杂院儿,有十几户人家。放学以后,我就把那两只小兔放出来,它们满院子跑,但就是不出那个大院儿,就在我们家的那个区域里玩耍。那两只兔子一直陪伴了我两年的时间,当时父亲当公社书记,很少回家。有一天我放学回来的时候,突然闻到了一股香味儿,我回家一看,爸爸妈妈正在吃饭,我问他们:“今天买肉了?”妈妈说:“吃饭吧。”我看到小饭桌上放着一个大盆,盆里有一只鸡一样的东西。我突然想到了我的兔子,我放下书包就到兔子窝里去看,两只兔子没有了。我当时站在那里,头全蒙了。我不知道怎么回到屋里,但是那顿饭我一点也没有吃,我一闻到那个味儿,就觉得恶心,就想吐。爸爸妈妈没说话,依旧坐在那里吃饭,我紧紧盯着他们,恶狠狠地盯着他们,一句话也不说,眼里有泪,也不让它流下来,当时的所有的那种怨恨,好像都无以言说。那是陪着我的伴儿啊。这件事很多年了,我一直没有对父母提起过,也许他们没有更多去想那两只小动物对于一个孩子意味着什么。

好像从那个时候开始,我就在幼稚的思维里注入了很多悲情的色彩,我现在怀念那段时光,实际上是在怀念那个时候的真实和善良。坦率地说,在当下这个社会和我的内心里,那样单纯的情感,那种对自然、对其他生命的爱恋之心,越来越少了。

皮店街,是辛集镇的一条街道,它的南面是繁华的商场街。辛集镇是一个商贾云集的华北重镇,我数过,在北方平原,叫辛集的镇子不止一个,我的出生地辛集镇谓之“河北一集”,它位于束鹿县的中心,束鹿县,位于华北平原。辛集以皮毛生意为支撑,亦有造酒等产业。史料记载,用玻璃瓶装酒即是束鹿人首创,一瓶一斤,携带方便,写入了中国酒文化发展史。我的出生地在辛集皮店街,刚记事的时候,我知道了自己的家是皮店街93号,“文革”的时候,被改成了辛集三街93号。那里街道不宽,但足以装进一个孩子的童年,那些年冬天格外冷,我的手红肿着,在石德线上捡煤渣。那些年我割一筐筐青草回家,晾晒时,我总爱踩在上面深深呼吸,直到今天,我依然喜欢闻青草的香气。

皮店街93号是个大杂院,住着机关干部,也住着社员百姓,商业局长高叔叔家路对面就是一个猪圈,有人在里面养着几口猪,那时候大家就这么住着,生活清苦但也其乐融融。早晨很早的时候,街上都是雾气,那雾是甜的,一团一团一片一片的,飘来荡去,把小镇和街道掩映得飘飘然然。天边微亮的时候,就听见一阵阵的鞭声,那是大车店的三套马车出来了,他们满满地装着各种皮货,呼隆呼隆地从街道上穿过去,然后,街道上又恢复了静谧。街的东头传来似近似远的吆喝声,我知道,那是卖麻糖(油饼)的老人来了,那麻糖圆圆的,很饱满,上面贴浮着厚厚的一层糖皮,又香又脆又甜。那时候麻糖一毛钱一个,但不是天天都能吃到,隔十天半月,妈妈就给我买一次,每次嚼在嘴里,很久很久不愿意咽下去。

我记事的时候“文革”已经开始了。我们院的对门住的是乡间医生刘德报,他家门口有一个很大的葫芦架,街上的人看病不收现钱,只记账,年底付钱或给几斤麦子均可。“四清”以后,刘德报被罚淘粪,自称“屎壳郎”。油坊台私塾先生滕向恒,“文革”时不许他再教学生,但他离不开孩子,就在暂住的油坊台请孩子们来听他讲之乎者也,“文革”时造反者用土坯砸其头顶,竟不低头。“恶霸地主”刘文玉,定成分时雇短工三人,又屡与大队支书有隙,被定为地主,遇讨饭者,必拉进家中予其饱食,1963年,破落的土宅被洪水泡塌,遂卒。皮货商孟久章,此人仅上过一年私塾,但天分极好,早年学徒,随师傅从内蒙古张家口趸皮子,一直做到辛集最大的皮货商。喜欢收藏,性格达观,善于交际,乐善好施,“文革”中被揪斗,家中藏品被抢砸一空。“文革”时不知道因为什么罪名被关进监狱,其妻带着三个孩子,逢星期天必走很远的路去探监,所见者无不动容,出狱后孟先生遂远走他乡。民政局长孙儒德,我家的邻居,家门口总坐着“荣军”,也就是那个年代的上访者,他总是让他们先吃饱,然后送走。破落财主张思政,好逸恶劳,老辈子积攒的家产丰厚,但其吸大烟,玩女人,家境日衰,常把金条切开到银行换钱。老了一无所有,做小买卖,蒸过馒头卖过杂货,均不得要领。老无所终。车老板李风久,无后,镇上最有“资历”的车老板,赶着三辆马车,早晨就能听到他几声鞭响。后被大车压断腿,晚年凄冷。街口的一个哑巴,是个修鞋匠,当时我觉得自己会说话能出声,一走到他面前就张嘴,他总是看着我笑笑,嘴里发出善意的“呜呜”声……

我叙述这些我能回忆起来的旧事,也许以后,它们会成为更多的文字。我记得,皮店街胡同里住的都是大户,通往商场街的六条胡同,每一条都不是直的,土匪盗贼见了,一定认为是死胡同,必却步。曲径通幽,一条胡同也是古人的智慧。几岁时我就知道那些胡同的长短,知道雾中的行人是熟人还是生人。那时候知道亲近熟人,熟人都是好人,那时候不知道躲避生人,生人不是坏人,那时候大风大雨,那时候大暖大寒,地上有田鼠洞,天上有勺子星,一场鹅毛雪,百里皆苍茫。

我的小学时代是在辛集第五小学度过的,这个学校在皮店街向北的拐弯处。我的第一位班主任、语文老师叫杨广达。他教会了我一二三四,教会了我大小多少,教会了我读书教会了我普通话。受益于那么多的老师,但总是觉得他教给我的最多。那时候学的一节课是“大小多少”,当时我没有在意,只是把它们当成几个生字来学的,后来我明白了,这几个字几乎是我一生经历、积累和起起伏伏的全部。不是什么经历都能成为记忆,能够保留的那些,就是你与俗世关联的那个点。俗世没有什么不好,它包孕所有的不俗,许多俗的不俗的观念就在不经意中纠结在一起,成为我内心一种复杂的写作方式和思维方式。还有我高中时期的老师、我的班主任、辛集育红中学语文老师倪洪寿,那时候他还是青年,刚从内蒙古来到河北,带着我们这一班不谙世事的孩子,教我们内蒙古民歌,带我们挖地道、学工学农,教我们写作文,但后来我们几个孩子因为一些琐事与倪老师有隙,就疏远了。他身体很好的,很结实,后来从同学那里得知他去世了,没能在他去世前去看看他,成为我很深的遗憾。“文革”中期,著名的辛集中学、束鹿中学都被“砸烂”了,整个辛集只剩下了育红中学一所中学,当时甚至连教室都不够,我们还在束鹿中学上过一段时间的课。从小学到高中,我的文科学习成绩很好,在学校很受宠,也是个相当调皮的孩子。那时老师对学生很大程度上失去了约束,我的心里没有压力,能偷偷地看书、到铁道边玩、去捡煤渣、割草喂我养的兔子、和小伙伴们捉迷藏,一个孩子那个年龄应该得到的放纵和快乐,我都得到了。我懂事很早,即使家庭生活条件还过得去,但那毕竟是一个物质匮乏的时期,我就和同院的孩子们一起去捡煤渣。后来妈妈对我说,一直到我参军两年之后,家里做饭烧的还是我捡的煤渣。捡煤渣我没有感觉到苦,觉得那是我与同伴们游戏的一种方式。我的童年在一种大人繁复而纠缠、孩子简单而松弛的氛围里度过,从那时候起,我开始学会了不去简单地评价一个人和一批人,不去简单地评价自己经历过的岁月。

夜深的时候,失眠,脑子里就感性或者理性起来,就想起了早年的一些夜晚。上面说了,我从小生活在铁路边,火车的鸣叫和节奏几乎就是我的心灵日记,记忆里有童真,就显得诱人和美好。那些时间总有存在着却不曾发生的意味,很远也很近,很深也很浅,很奇妙。许多年前那些具体的经历,慢慢就成为情感,这时候回忆里即使呈现的是那时生活的片段,也具有内在的连续性。我至今觉得,我幸运的事情很多,但有一点很重要:小的时候吃了一些苦。我对铁路记忆源于石德线,那时候它是单轨的,蒸汽机车是“跃进”号“建设”号或者“上游”号。我懂事的时候家里没有煤烧,就去铁路边从火车上卸下的炉渣里捡煤渣。冬天手冻成青紫色,肿着,也不觉得疼。就像捡煤渣那么苦的事情,现在想起来却觉得有趣和怀念。我从小做事就很专注,看着远去的火车,只知道远处很远,很神秘很神圣,因此就向往,后来真的到了远处,又愿意回到最初的那个起点,回到那个纯真稚气的孩子。从那时起,我就不怀疑自己,好像觉得一个人,最重要的是对自己有毋庸置疑的信任,这个理念,影响了我很多年。现在偶尔听到火车的节奏声,还是觉得那么亲切。那时候石德线上的火车并不多,每天有幾列火车通过都记着,晚上好像养成了习惯,躺在床上一列一列地数,如果到时间了哪列火车还没有来,就想,今天它晚点了,而且知道通过的列车有多少节车厢,是货车还是客车。

小时候我拆过座钟,拆过老式电话机,自己绕线圈组装过矿石收音机,工作后竟然无师自通给邻居修好了电视机洗衣机。那个时候苦,可乐趣也多。经历丰富是一件幸运的事,很多时候就想,火车上的旅行才是旅行,能记住一些地方,想起一些人,所以还是喜欢那些旧火车、旧车站、旧日子。有一次我乘火车从济南返回石家庄,乘火车路过我的出生地——我记忆中的那座小城,竟然发现,小时候我们在铁路边儿玩耍时的那些建筑那些景致依然如昨,只是破旧苍老了。小时候跟玩伴在那里留下了多少时光啊,觉得那座建筑好亲切,突然眼就湿了。人即使能够百岁,也是一晃而过,而一棵树一座房子,都比人要恒久很多。人那么快就被天地磨老了,而时光依旧。感慨,这岁月啊!

那时人没有现在这么多,几乎每个人都相识,甚至我去打酱油打醋的时候,售货员阿姨也知道我是谁家的孩子。那时候是不让读书的,图书馆的阿姨就偷偷给我书看。那时候我们这些孩子逗蛐蛐,打弹弓,套知了,捉迷藏,很开心,很像个孩子。1966年以后,那个小城就有点乱,大街小巷里传单四处飞舞,标语铺天盖地,整个小城处在一种超常的亢奋和热烈之中。这么多年过去了,当时那些火热的场面我还记得,如果问起我对那个时候的感受,我无言以对,只能一声苦笑。那时候的大人现在都老了,有时候我找他们聊天儿,想让他们回忆那时候的一些事情,他们总是说:“忘记了,忘记了。”于是我知道了,有些人愿意回忆旧事,有些人不愿意。

每次出门的时候,来到熙熙攘攘的机场或者火车站,就觉得人这一辈子可奔波了,總在这往复之间,总在这匆忙之间。很多时候就愿意安安生生,自甘一隅,哪怕是无所作为庸庸碌碌,又能怎样?从那个时代过来的人,内心大都有超乎寻常的积淀和定力,连我自己也觉得不可思议的是,皮店街上竟然有三个孩子以后做了报刊主编。《共产党员》杂志主编杨曼军,我中学同学,比我大一届,因此他总是像一位兄长。我们一起在皮店街长大,他的母亲跟我的母亲是一辈子交好的同事。恢复高考的那一年,他从石家庄通用机械厂考上了河北大学哲学系。曼军为人豁达,广结善缘,他才思敏捷,思维缜密,对世态和世事有独到的理解,这跟他学哲学一定有很大的关系。他多年担任《共产党员》杂志的主编,我从内心钦佩的同辈人并不多,杨曼军是其中之一。《民间故事选刊》主编张志勇,他跟杨曼军是一届的同学。毕业后他在石家庄铁路分局工作,后来到《石家庄日报》做编辑,之后调到了《长城》编辑部,跟我成了同事。张志勇是小说作家,性格内向,为人忠厚,后来到河北省文联所辖的《民间故事选刊》做主编。可惜的是志勇英年早逝,让人惋惜。至于我自己,到省文联后,先是在《长城》做编辑,后来在《诗神》做了多年的主编,之后又创办《诗选刊》,把自己的大半辈子都留在了刊物。有一次跟朋友们谈起皮店街,朋友说:“先不说这条街上走出的政界、学界人物,就是在那么狭窄的一条街上出了三位报刊主编,也真的是绝无仅有。”那个年龄多纯粹啊,这一点,其实几十年一直在我身上延续着,由此,朋友们总以为诗人的内心世界很松弛,但我知道那不是真的,真正有价值的生活经验和经历代价太昂贵,它的确是用一代人、几代人的命运换来的。好在,我们这些人内心很超然,对世俗的诱惑没有更多的期待,有一次我们三个曾经聚在了一起,我就感慨:“还是留恋小的时候,所以遇到事情我就想:有什么过不去的?我们不就是捡煤渣的孩子吗?”

直到现在,有的时候乘火车旅行,火车停在某一个有感觉的小站时,就想下车,就想在那里找一间房子住下,就想在那里开出一块地来,春种秋收。车开了,就觉得若有所失,就觉得远离了自己期待中的境界。在辛集皮店街93号,在石德线的铁轨上,我曾经无数次想象铁路的尽头,当时铁轨的远处水波纹一般纷繁而迷乱,后来我的经历,的确如是。也想起早年在那里读过的书,便总有一种享受感。那时候不为积淀什么学问积累什么知识了解什么作家作品,就觉得神秘觉得向往,读了写什么人物的书,自己就想去做那个人物。比如读了杜鹏程的《在和平的日子里》,就想着去做一个工程技术员,读了陈登科的《风雷》,就想着去做一个县委书记。那是一个孩子幼稚的幻想,这么多年了,好像那样的幼稚和幻想至今依旧。 好像上世纪八十年代吧,读比托尔的《变》,意识流作品,就又想着坐上一列火车,去自己想去的一个城市,早晨去,晚上再返回来。皮店街93号,就这样留下了一个孩子初始的理想和记忆。

我曾经写过一首题为《辛集镇》的诗,其中我写道:“我知道这个平原的镇子,为什么等同于我的骨血,年龄越大,却越觉得它神秘,觉得它神圣,觉得它神奇。谁生在哪里,谁就会记住哪里。辛集镇,在我心中,此为家,此为皇天后土,此为天下!”

这样的感受,是一生都不会改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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