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雷
“用这粗俗、混乱、寒冷的文字制作一个肌肉丰满的形体”,可以说中国诗歌自五四转型以来,诗人们一直在尝试如何驾驭新的语言。尤其是在今天,我想人们会更容易懂得,能够熟练地掌握一种语言,也包括母语在内,这不只是一种才能,更是一种福分。
“潮湿的空气里有新鲜的土腥味”“羊角拥有酥软的刹那”,这些精致、紧致的句子充分显示出,赵琳已然具备自如地调配词语的能力,这些句子富于细节,而且充满张力。不仅如此,尤其让人暗自称赞的是,赵琳并不热衷于炫目的辞藻演练,相反他似乎在有意卸載句子中那些修饰性的部分,直观地来看,他的笔下没有太多的形容词,这使得她的表达显得散淡、从容、舒缓,甚至于有些老成。比如像《打乌鸦》,作品虽然简单但却也值得玩味。那“成群停在槐树上”的乌鸦让我觉得“招人厌恶”,但祖父却脱口而出“你看,它们多热闹”。“我”没有做更多的辩驳,作品终结于“热闹”以及人们对乌鸦“盘旋”的想象,作品的重心落在没有明确目的、看热闹似的观赏,显得随意、随性。当然不妨设想一下,如果是我觉得“热闹”而祖父却觉得“厌恶”又会怎样呢?恐怕不免会让人觉得情感阴冷、压抑,不够通脱吧。
其实至少从赵琳的这七首诗来看,他的诗歌创作已经显现出两幅笔墨,一幅是以乡村生活经验为基础的,离现实生活更近,比如《打乌鸦》《一个送饭的傍晚》《石槽》。另外一幅笔墨则似乎离现实生活稍稍远一点,包括《多余的时刻》《出生词》《这尘世短暂的美好》和《西行途中》,这几首诗更加偏重于抽象的抒情。我不知道两幅笔墨之间是否存在时间先后关系,是否是不同阶段的习诗结晶。但当赵琳在《一个送饭的傍晚》和《石槽》里谈起乡村时,作品的情感似乎不由自主地、微微显得有些惊惶,村子总是和坟墓、棺材连在一起。而在另外的作品里,赵琳的情感则显得足够的平稳、豁达。在这些作品里,世界仍然是由矛盾和局限构成的,比如所谓“天空”其实也只是“目光触及”的部分(《多余的时刻》),人同麻雀、草木、鸟兽一样显得卑微、短暂、孤独、沉默。赵琳却并不因此而心生沮丧、哀戚,相反他一再诉说“为完成那段/值得歌颂的部分”,“这尘世短暂的美好,我为此惊喜等待了一夜”。她似乎已经懂得了“残缺”的意义,并且还启示她的读者一道去参悟取舍、珍惜、感激,感知灰尘的情感(《多余的时刻》),于熟悉中发现陌生(《西行途中》),把“多余的时刻”细化、放大为“不可数量的时间”。这显然已经不是祖父看乌鸦的闲散心态所能体会得到的,完全可以指认为是一种世界观和人生观,是赵琳的平衡哲学、安静哲学——
在身体的平衡点,安放
一颗安静的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