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将建300个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

2019-09-10 07:22
山西教育·管理 2019年11期
关键词:托育培训学校

10月8日,教育部发布《关于开展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建设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初步形成300个左右的示范性职业教育集团(联盟)。经有关部门批准备案,成立3年以上的职业教育集团,且近3年在全国职业教育集团化办学统计与公共服务平台上填报信息基本完备的,可以申报参选。

《通知》从治理结构、资源共建共享、产教融合、人才培养、社会服务能力、政府保障以及特色和影响等七方面提出遴选标准。在人才培养方面,要求集团实行校企合作育人,教学内容及时反映产业发展需求、区域特点和时代特色,完善课程体系,优化教学过程,切实提高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针对性。

10月12日,2019国际教育信息化大会在青岛举行。

本次大会主题是“技术赋能教育,创新引领未来”。旨在抓住当下教育事业发展和信息技术应用的热点问题,着重从“人工智能时代的智慧教育”和“技术助力教育均衡发展”两个议题入手,组织高校专家学者、教育行政部门领导、中小学校长和企业代表共同探讨、交流、分享。中国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中央纪委驻教育部纪检组原组长田淑兰,教育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常务副主任、中国教育装备行业协会会长王富,山东省教育厅厅长邓云锋出席大会并致辞。

中央电化教育馆副馆长韩骏作了题为《智慧教育与教育信息化》的演讲,从顶层设计的角度对教育信息化2.0进行了深刻阐述。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教育信息技术研究所教师专业发展和教师网络部门主任纳塔莉亚·阿米莉娅和英国教育供应商协会政策分析师亚历山大·谢伊分别就“中俄在线语言学习项目”“领先教育技术市场”等议题作主旨报告。

国家卫生健康委10月8日公布了《托育机构设置标准(试行)》《托育机构管理规范(试行)》,两份文件自2019年10月8日起施行。后者规定,托育机构应当与婴幼儿监护人签订托育服务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义务、服务项目、收费标准以及争议纠纷处理办法等内容。

两个文件是为加强托育机构专业化、规范化建设,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要求而制定的,适用于为3岁以下婴幼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托育服务的机构。

《標准》规定,托育机构设置应当综合考虑城乡区域发展特点,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新建居住区应当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托育机构。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应当采取多种方式完善托育机构,满足居民需求。城镇托育机构建设要充分考虑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婴幼儿的照护服务需求。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形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和用人单位建设完善托育机构。发挥城乡社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功能,加强社区托育机构与社区服务中心(站)及社区卫生、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功能衔接。

《规范》坚持了儿童优先的原则,要求最大限度地保护婴幼儿,确保婴幼儿的安全和健康。托育机构登记后,应当向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卫生健康部门备案。托育机构工作人员应当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婴幼儿,身心健康,无虐待儿童记录,无犯罪记录,并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要求的资格条件。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严格审核持有运动技术等级称号证书的考生报考有关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等招生项目的资格条件,严厉打击各类弄虚作假行为,促进运动技术等级称号管理规范化和高校招生工作公平公正,10月8日,国家体育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运动技术等级称号授予管理及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通知》指出,各相关等级授予单位要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授予工作的管理。加强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公示,一经公示不得擅自增加、篡改、删除运动员技术等级信息,不得扩大等级称号授予范围和人数等。

《通知》要求,开展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和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的有关高校,要加强考生报名资格初审。对于相关信息与本人实际情况不符,或测试成绩与运动员技术等级记录成绩差距较大的,要重点研判并处理。

《通知》强调,要严厉处罚资格造假行为,一经查实,将依据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七部门发布了《关于教育支持社会服务产业发展提高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的意见》,加快推进社会服务产业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高家政、养老、育幼等领域紧缺人才培养培训质量。

《意见》提出了完善学科专业布局,重点扩大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加快培养适应新业态、新模式需要的复合型创新人才,积极培养高层次管理和研发人才,支持从业人员学历提升,鼓励院校广泛开展职业培训,健全教学标准体系,建设高质量课程教材资源,开展1+X证书制度试点,推动校企深度合作,鼓励学生创新创业,打造“双师型”教师队伍和广泛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等13项任务措施。

日前,河北省制定出台《河北省学校安全条例》,明确将依法对八种“校闹”行为进行严肃整治。

河北明确,八种“校闹”包括:殴打他人、故意伤害他人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侵占、损毁学校房屋、设施设备的;在学校设置障碍、贴报喷字、拉挂横幅、燃放鞭炮、播放哀乐、摆放花圈、泼洒污物、断电断水、堵塞大门、围堵办公场所和道路的;在学校等公共场所停放尸体的;以不准离开工作场所等方式非法限制学校学生、教职工人身自由的;跟踪、纠缠学校相关负责人,侮辱、恐吓学生、教职工的;携带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管制器具进入学校的;其他扰乱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或者侵害他人人身财产权益的行为。

河北规定,侮辱、殴打学生和教职工,干扰学校教育教学秩序、应急处置和事故处理,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学校安全事故引起的纠纷,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调解方式解决,也可以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近日,陕西省下达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补助资金31亿元,用于支持解决现阶段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城镇教育资源不足、“大班额”等突出问题,逐步补齐义务教育基本办学条件短板,促进办学质量提升。

陕西将突出问题导向,重点支持县城以上城区居民集中居住区、新建住宅小区、开发区等,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学校,增加教育资源供给,消除城镇学校现有大班额;加强“两类学校”建设,加快布局调整,保留乡镇寄宿制中心学校,支持乡村小规模学校建设教室、学生食堂、学生宿舍,配备洗浴、饮水、取暖等学生生活必需的设施设备;按照教育信息化“三通”要求,在宽带网络接入学校的条件下,完善学校网络教学环境,为确需保留的乡村小规模学校配备优质数字教育资源。

在资金分配上,突出精准支持。先按关中、陕南、陕北分区域切块分配,再按学位缺口、人均财力、常住人口、寄宿学校学生数、绩效考评等因素进行测算,从而确定各市县补助资金额度。允许各市根据建设任务、开工条件等情况,对所属县区的补助资金额度进行调整。

陕西要求各地将“补短板、保基本”放在首位,选准项目,统筹安排好其他教育转移支付资金和市县自有资金,确保“建一所,成一所”。

为推动儿童青少年的心理健康进程,指导和帮助教师家长树立健康的教育观念,共同维护好孩子身心健康,近日,“甘肃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和“甘肃省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在兰州大学第二医院挂牌成立。

“甘肃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指导中心”和“甘肃省教师心理健康教育培训基地”在业务上接受甘肃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员会、省精神文明办公室的指导,具体工作由兰州大学第二医院少儿健康管理中心和少儿心理行为科负责。该机构将充分发挥兰州大学第二医院的学科和专家资源优势,围绕全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教育指导及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师资培训开展工作,更好地促进甘肃省儿童青少年健康成长。

此外,甘肃还将建立“甘肃省心理健康辅导教育志愿服务队”,开展常态化的心理健康知识推广宣传和专业培训活动,指导教师家长重视孩子身心健康,共同维护好孩子身心健康。

河南省教育厅等六部门日前联合下发《河南省规范校外线上培训的实施方案》,提出将在今年12月底前完成对全省校外线上培训及机构的备案排查。

方案对培训内容、课程时间设置和收费行为划定了严格界限。按照要求,校外线上课程培训内容不得超出相应的国家课程标准,培训内容和培训数据信息须留存一年以上,其中,直播教学的影像须留存至少6个月。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必须将收费项目、标准和退费办法在平台的显著位置进行公示,未经公示不得收费,不得超出公示的项目和标准收费。

方案明確,不得聘用中小学在职教师,但应当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聘用外籍人员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校外线上培训机构要在培训平台和课程界面的显著位置公示培训人员姓名、照片和教师资格证等信息。

对符合条件和规定的校外线上培训机构,将予以备案并公示公布,同时在全国校外线上培训管理服务平台上列入“白名单”。对存在问题的线上培训机构,相关部门将督促其全面整改。

近日,江西省教育厅、省委编办、省发改委、省财政厅和省人社厅五部门联合制定了《关于大力推进全省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围绕满足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人才需求,不断加强县级中职学校建设,补齐教育短板、促进教育公平、提高高中教育普及水平、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教育需求,不断加大投入,完善政策体系,全面改善县级中职学校办学条件,提升江西省职业教育综合水平。

江西省首次具体地提出了县级中职学校建设的主要目标:常住人口在1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至少要建成一所符合标准、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达标中职学校;常住人口在50万人以上的县(市、区)要重点办好至少一所办学条件良好、办学水平较高、服务能力较强、具有骨干示范作用的中职学校。县级中等职业学校应成为当地高中阶段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学位数与当地普通高中学位数配比原则上不低于4颐6。

加强县级中职学校建设,使之成为服务当地经济社会发展,面向当地各类学习群体,以中等学历职业教育为主体,兼具职业培训、教育体验、学习指导、劳动教育、社区教育等综合功能的办学实体和学习中心。坚持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招生比例大体相当的原则,积极稳妥扩大县级中职学校招生规模,使所有适合接受职业教育、有意愿向技术技能人才发展的初中毕业生都能进入中职学校学习。

江西提出,建立紧跟当地产业发展趋势的专业动态调整机制。集中力量支持每所中职学校办好1—2个服务区域重点产业和社会事业发展需要的骨干专业,1—2个适应乡村振兴战略需要,服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精准扶贫和区域传统文化传承创新需求的特色专业。广泛吸纳行业企业参与课程设置,实现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毕业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对接。

截至9月23日,内蒙古自治区近3800所学校开展了“师德第一课”。内蒙古教育厅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全区教育系统开展“强师德,铸师魂”系列活动。各级各类学校通过召开教职工大会,集体学习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政策文件,引导教师规范从教行为。

为了促进广大教师全面、深刻把握新时代教师职业行为准则,自治区教育厅开发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学习监测平台”,组织教师利用手机等移动终端设备,开展师德建设政策学习和测试,并将在线学习纳入教师继续教育必修课时。此外,全区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教师宣誓和新入职教师上岗前宣誓,进一步增强广大教师教书育人的责任感、使命感、荣誉感和职业认同感。

近日,上海市教委等9部门印发《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增效工作实施意见》,市教委印发《加强义务教育学校作业管理措施》,两个新规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减负增效、加强作业管理提出要求,并明确高中可参照执行。

新规要求:学期开学后两周内不得举行考试、纸笔测试,小学阶段不进行期中考试或考查,一、二年级可进行期末考查。初中除语文、数学、外语学科可举行期中、期末考试以外,其他学科只进行期末考试或考查。

上海规定,加强校外培训机构学科类培训的课程、教材、班次等审批、备案制度建设。强化培训机构事中监管,开展“双随机”检查,重点抽查培训内容、上课时间、教师管理等事项。教师要提前试做拟布置的作业,原则上要随堂布置作业,不得布置惩罚性作业。

“首都教育远程互助工程”近日在北京和新疆和田地区、兵团第十四师启动。和田地区首批100名中小学教师未来两个月将在北京师范大学和首都师范大学教师辅导下,通过新平台进行为期两个月的线上线下一体化研修,其中50名教师参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专项培训,50名教师参加教育教学能力专项培训。

“首都教育远程互助工程”整合北京有关高校“互联网+教育”优质资源,搭建了“双优云桥”与“智慧学伴”平台,可实现跨区域的在线资源远程互联共享、教师互助教研、师生互动交流。

北京市教委副主任李奕说,北京聚焦和田地区少数民族教师专业成长、聚焦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能力提升,密切追踪“互联网+教育”“人工智能+教育”等新技术新手段,实现了北京教师和新疆教师点对点精准对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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