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核心素养的小学道德与法治课实践活动探究

2019-09-10 07:22黄尧
辽宁教育·教研版 2019年11期
关键词:社会公德品德法治

黄尧

新课改理念认为,源于儿童实际生活和真实道德冲突的教育教学活动能引发他们内心的而非表面的道德情感、真实而非虚假的道德认知和道德行为。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在不断优化课堂教学的同时,教师要积极引导学生从实际生活出发,用眼睛观察生活,用心灵感受生活,用自己的方式探究生活,在学校生活、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步形成良好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为成为合格的社会公民、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一、通过校园实践,培养个人品德

个人品德是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的基础。所以要培养学生良好的道德素养,教师首先要培养他们的个人品德。新课改理念认为,教师要因地制宜地营造有利于学生品德和行为习惯养成的学习环境,选取学生生活中真实而生动的事例,采用学生乐于和适于接受的方式。此外,教师应将本课程的教学与相关学科以及班队活动、学校德育活动等紧密结合起来。在不断优化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的同时,我们还要积极引导学生通过体验丰富多彩的校园生活,感悟人生道理,形成良好的个人品德。

如在学习“我是班级值日生”(人教版部编教材二年级上册)后,我们可以引导学生按照老师的要求认真做好班级值日工作;学习了“说说我们的学校”(三年级上册)后,我们可以引导学生仔细观察、认真体会幸福而美好的校园生活;学习了“我们的班规我们定”(四年级上册)后,我们可以组织学生共同制定并严格执行班级规章制度,争当“遵守班规之星”……

我们还应把道德与法治课堂教学与班级和学校的专题活动紧密结合起来。如把“选举产生班委会”(五年级上册)的学习与本班班队干部选举相结合,引导学生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把“中华民族一家親”(五年级上册)的学习与国庆节庆祝活动相结合,培养学生的民族团结意识和爱国主义精神;把“宪法是根本法”(六年级上册)的学习与国家宪法日活动相结合,引导学生学习宪法,了解宪法。课堂教学与班级、学校专题教育活动的有机结合能拓宽学生视野,增强他们的现实体验,从而优化课堂教学。

二、开展家庭实践,培养家庭美德

家庭美德,是指人们在家庭生活中调整家庭成员间关系、处理家庭问题时所遵循的高尚的道德规范。家庭美德的基本要求包括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等。对学生来说,他们在家庭中都受到了亲人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对长辈来说,这种关心和帮助是发自内心、毫无保留、不求回报的。这是家庭固有的血缘关系和中华民族传统的伦理道德所决定的。由于小学生的认知能力和生活经验有限,他们往往习惯于接受长辈的关心帮助,但缺乏应有的正确认识,具体表现在:一是相对缺乏感恩意识;二是缺乏自主能力。所以,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我们应联系教学内容,引导学生真切感悟家庭生活,爱亲敬长,自立自强,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如在学习了“父母多爱我”(三年级上册)之后,教师可提醒学生认真观察、体会,看父母亲人平时给了自己哪些关爱,培养他们的感恩意识、报恩意识;在学习了“爸爸妈妈在我心中”(三年级上册)之后,我们可以布置学生与父母进行一次谈话,让他们更好地理解父母;在学习了“这些事我来做”(四年级上册)后,我们可以让学生学习整理书桌、书包和床铺,做到自己的事情自己做,逐步形成良好的生活自理能力;学习了“我的家庭贡献与责任”(四年级上册)之后,我们可以让学生回家做一件或几件事,为亲人、为家庭尽一份责任,贡献一份力量。

培养学生良好的家庭美德时,我们还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全面教育,对孩子的教育要涵盖其日常生活的各个方面,从衣着打扮、饮食起居,到待人接物、迎来送往及娱乐活动等。二是要关注细节,对孩子的教育,要从终身发展的大处着眼,更要从每件事的细处着手,由小及大,由此及彼,推而广之。三是要遵循规律,要遵循孩子的身心发展规律,遵循教育的客观规律,因地制宜,因材施教,循序渐进,不能急于求成。四是要以身作则,俗话说,身教重于言传。我们要引导家长时时处处注意自己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努力为孩子做出榜样。五是要正面引导,不少家长总是盯着孩子的缺点,甚至拿自己孩子的缺点跟别人家孩子的优点进行对比。这样做,很容易挫伤孩子的自尊,不利于孩子的成长。所以,我们要坚持正面引导的原则,帮助家长拥有善于发现孩子长处的眼睛。对孩子的优点要及时发现,更要及时表扬。这样,才能更好地发挥其正向迁移的作用,促进孩子的健康成长。

三、组织社会实践,培养社会公德

社会公德是指人类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实践中逐渐积累的、为社会公共生活所必需的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生活准则。我国《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把它归纳为“文明礼貌、助人为乐、爱护公物、保护环境、遵纪守法”。我们设置道德与法治课程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培养学生良好的社会公德,促进学生的社会性发展,为学生认识社会、参与社会、适应社会,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公民奠定坚实的基础。

一方面,课程改革向我们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另一方面,社会生活为我们提供了大量的社会实践机会。所以,在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在开展学校和家庭生活实践活动的同时,我们还应引导孩子走出学校,走出家庭,走向社会,广泛开展社会实践活动,成为具有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公民。

如学习了“我们不乱扔”(二年级上册)后,我们要引导学生外出时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自觉做讲文明、懂礼貌、守规矩的小公民;学习了“低碳生活每一天”(四年级上册)后,我们要引导学生在日常生活中节约用水、随手关灯、爱惜纸张,学会过低碳生活,等等。

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为学生的社会实践活动开辟了崭新的途径。教师可引导学生通过网络学习和实践,不断提高学生的道德水平。

小学低年级阶段是儿童从幼儿生活向小学生活过渡并逐步适应学校生活的重要时期,也是儿童品德和行为习惯、生活态度、认知能力发展的重要时期。而小学中高年级是学生逐步熟悉和理解社会生活的重要时期,也是他们形成道德情感、道德认识和道德判断能力,养成良好行为习惯的重要阶段。所以,在小学道德与法治教学中,在不断优化课堂教学的同时,我们要根据学生年龄和身心发展特点,积极引导他们开展学校、家庭和社会实践活动,帮助他们在观察、参与、体验、感悟的基础上,实现书本知识与现实生活的有机融合,使道德知识内化为素质,外化为行动,使学生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家庭美德和社会公德,逐步成为学校的好学生、家庭的好孩子和社会的好公民。

(责任编辑:李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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