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晗
猥亵儿童案件数量如何?侵害人一般是哪些人?对侵害人如何量刑?
记者查找了1500余起相关案件并梳理了10起情节较为严重的代表性案例。
10起典型案例有6起熟人作案
记者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中输入“猥亵儿童”关键词后发现,从2015年至2019年,5年时间段共出现相关判决书1534份。
另据“女童保护”公益项目统计,2018年媒体公开报道的性侵儿童(18岁以下)案例317起,受害儿童超过750人。
“一个是网络曝光增加,一个是当事人维权意识在增强。”针对近年猥亵儿童案例被频繁提及的现象,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于旭坤律师向记者表示,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建议书》,建议积极推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园安全建设,有效预防和减少教职员工性侵害幼儿园儿童、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发生,“从教育部到校园,都在推进(维权意识)。”
在记者梳理出的10起案件中,有6起为熟人作案。其中,4起为教师作案,2起为家庭成员作案。
在教师作案中,有的受害儿童人数较多,比如江苏宝应县小学教师顾云泰曾在教室对9名儿童实施猥亵;有的性质恶劣且时间较长,如四川剑阁县小学教师谢军多次猥亵3名该校儿童长达4年,其中一名被害人下体被致出血,3人身心遭受严重摧残、已转学。在两起家庭成员作案中,受害人和侵害人关系分别为堂兄妹和继父女。
于旭坤向记者表示,目前在儿童猥亵案件中,熟人作案的比例较大。家庭长辈、亲戚、老师、邻居等都可能成为侵害人。在发生侵害时,儿童们更难拒绝。
多数侵害人被判1-5年徒刑
在记者梳理的10起案例中,还有2起通过网络实施猥亵。
判决文书显示,2012年至2017年8月,浙江温岭周某通过QQ查找10至14周岁左右的未成年人进行视频聊天,以诱惑或威胁,要求5名儿童在视频聊天中进行不雅动作,并录制视频。其中,3名儿童被要求进行视频聊天至2017年。后周某因犯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犯强制猥亵罪,判处一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4年。
“网络猥亵是一种新型犯罪。”于旭坤表示,由于网络本身的便利性,使得侵犯更容易,网络猥亵行为实施更方便、犯罪成本更低,同时也更难被家长们发现。
关于量刑,记者梳理发现,在已判决案例中,大部分被告人被处以1至5年有期徒刑,但也有被处以较高刑期的案例。如四川剑阁县小学教师谢军在4年内多次猥亵3名该校儿童,后被以猥亵儿童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此外,浙江宁波男子袁安校对2岁女童进行猥亵,造成女童重伤二级,后袁因猥亵儿童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
《刑法》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猥亵他人或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聚众或在公共场所当众犯前款罪的,或有其他恶劣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猥亵儿童的,依照前两款规定从重处罚。”
案件的量刑、对受害儿童的保护
据“女童保护”公益项目统计,2018年公开报道性侵儿童案例的750名被性侵儿童中,14岁以下者占比较大,且女童遭遇性侵人数占比为95.74%。
在记者梳理的10起案例中,仅有一起案件受害人年龄超过14岁,9起案件受害人为女童。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主任张雪梅认为,“我国法律对猥亵行为,尤其是恶性猥亵行为处罚过轻,不利于保护未成年受害人和威慑侵害人。”
张雪梅还提到,“‘侵入式’猥亵在行为方式上虽然不属于强奸罪的构成,但对被害人的伤害并不亚于强奸,伤害后果甚至比一般的强奸行为更加严重。”
据介绍,在定罪处罚上,我国《刑法》对强奸罪和猥亵罪的法定刑罚规定有着较大差异。“如果对恶性猥褻一律按普通的猥亵进行处理,往往不能有效惩罚侵害人,更不能有效维护被害人权益。”张雪梅说。
据她介绍,目前一些国家和地区已修改强奸的法律定义,将“侵入式”猥亵定义为性交,按强奸定罪处罚。我国台湾地区的法律也在1999年将“侵入式”猥亵按强奸犯罪进行处罚。她建议,通过刑法修正案修订强奸罪的行为界定,拓展强奸的行为方式界定,将“侵入式”猥亵行为按强奸罪定罪处罚,同时规定受害人为未成年人的要从重处罚。
在采访中,张雪梅还强调了男童被猥亵的现象也不容忽视,“实际上,男性未成年人的案件更难处理,他们所受到的侵害更多涉及到自尊问题,而且后续的心理伤害以及长远影响更为明显。立法的不健全导致处理此类案件的难度更大。”
封面新闻记者通过查询裁判文书网,也发现了专门针对男童进行猥亵的案例。比如深圳市罗湖区顾某某利用QQ聊天软件在网上认识了两名未成年男生,在明知自己患有艾滋病情况下,先后对两名男生实施多次“鸡奸”和猥亵,后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现行法律对男性未成年人的保护力度明显不够。”张雪梅认为,“现行《刑法》中对强奸的定义还只是针对女性。奸淫14周岁以下男童只能按照猥亵儿童罪论处,男性不属于强奸罪的犯罪对象。将奸淫男童行为按照猥亵罪处理无疑会轻纵犯罪嫌疑人。”
如何与受侵害的儿童相处?也是很多学校和家长面临的问题。
于旭坤律师表示,“在惩治犯罪之外,还要保护孩子。”她呼吁,要避免孩子受到二次伤害,要保护儿童隐私,发生猥亵案件后,不要责怪孩子。
此外,她建议,要加强性知识普及的书籍、绘本更多地走进校园,加强儿童自我保护观念,同时,培养儿童法律意识、增加维权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