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鞍山市教育局在省教育厅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坚持“规范行为,从严整治,人民满意”的原则,聚焦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多措并举,统筹推进,冲破定式思维,走出封闭视野,致力促进教育公平,为每个学生提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
(一)查处“乱补课”
2017年9月,鞍山市教育局联合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制定出台了《中小学校和中小学在职教师违规补课处理办法》,并规定:对于违规有偿补课的在职教师给予开除公职处分,并追究所在学校的监管责任。各部门、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协同查处,狠抓严治,依法依规处理,形成高压态势,教师违规补课现象得到有效遏制。截至目前,15名教师被依规处理,其中开除7人,辞退4人,降职4人。
(二)治理违规招生
2017年8月以来,鞍山市教育局依法查处育英高中违规招生行为,对415名被超计划招收、无学籍学生进行了平稳分流,学校被依法追责。以此为契机,我们在赋予民办学校一定招生自主权的基础上,将民办学校的招生纳入普通高中升学考试志愿体系,统一管理,从规范招生行为开始,规范民办学校办学行为。同时,市教育局联合民政、人社、工商等部门起草制定《鞍山市民办教育管理办法》,使规范民办教育有了制度保障。
(三)根治“择校热”
市教育局建立鞍山市学生电子学籍管理系统,增设学区审核识别功能,系统自动识别是否为本学区生源,经后台识别成功后,进行新生学籍录入,用制度堵住特权入学通道。同时,市教育局加强热点学校监管,会同纪检等多个部门对热点校逐校逐班检查核实,确保阳光招生、阳关编班,从源头上防范择校问题。
(四)建立考核督察制度
我市制定《鞍山市人民政府对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考核办法》。市政府与各县(市)区政府,市教育局与各县(市)区教育局签订责任状,建立考核督察制度,组织专人,就各地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月调度、季考核的形式,督促各级政府履行教育责任。
(五)规范教育教学行为
市教育局制定《鞍山市关于规范全市中小学校办学行为和教师教育教学行为实施细则》,从规范施教行为、教育管理行为、学校办学行为、教师教育教学行为等四个方面,明晰二十七项具体要求,人民群众反映的教育热点问题得到有效治理。
(一)实施课后服务
为帮助家长解决按时接送学生的问题,使人民群众具有更多获得感和幸福感,鞍山市教育局制定了《关于开展中小学课后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于2017年11月开始进行试点,2018年3月全面开展,主要采取课后辅导与自主学习相结合;为学生答疑解惑与完成课堂作业相结合;综合实践活动与社团活动相结合;学生核心素养培养与关键能力提升相结合;开发校本资源与整合社会资源相结合等有效方式,吸引学生参与率达到90%以上,得到家长的广泛拥护和支持。
(二)深化课程改革
市教育局召开全市深化课程改革推进大会,制定《关于深化鞍山市义务教育课程改革的实施意见》,强化校长全员课改理念培训,提升课程改革领导力,加强教师全员课改实施培训,提升课程改革执行力,深入开展连片教研,提升教研课程引领力。全市40所学校被评为省级课改先进校,234所学校被评为市级课改先进校。除此之外,教育局还制定《关于实施德育活动课程化改革实施方案》,构建文明习惯养成教育、综合实践活动、传统文化教育、法制教育、生态文明教育五大德育课程体系,促进德育教育实现纵向有效衔接、横向深度融合。
(三)开设优秀教师公益讲座
为彰显高尚师德,弘扬教育正能量,切实减轻有偿补课给家长带来的沉重经济负担,市教育局制定《鞍山市公益讲堂实施方案》。从2018年5月开始,每周日开设初、高中四节公益讲堂,组织鞍山名师针对当前学情存在的共性问题确定讲课内容,现已开设第二期,广大学生积极响应,得到社会广泛好评。
(四)组建教育视导队伍
市教育局组织专家、资深校长、高级教师等人员组建督教督学评课视导队伍,采用随机、挂牌、定工作量等办法,教育视导队伍深入课堂对教师课堂质量进行评估评价,用质量评价报告督促教师课堂教学质量提升,建立通告和公示制度,努力实现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目标。
(五)提升教育影响力
市教育局和鞍山日报共同开辟教育周刊,每月开辟一个专版,专题报道我市各级各类教育新形象、新状况、新經验、新做法、新成就;市教育局和鞍山电视台、广播电台共同开辟走进直播间栏目,回答群众提出的各种教育问题;市教育局和千山晚报共同开辟行风建设直播前言,就当前我市教育行风问题回答各界人士的提问;定期开展记者面对面活动,就当前我市教育发展采取的新举措、出台的新政策,当面回答记者提问,群众对教育满意度不断提升。
(一)指导家庭教育
市教育局制定《鞍山市关于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意见》,科学构建家校共建、课题研究、素质提升、家庭服务四个活动板块,积极开展了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千名教师访万家、科教知识进家庭等活动,有效提升了家长对教育的认同感和协同育人质量。
(二)开展家庭教育讲座
全年举办一百多场家庭教育公益讲座,利用网络新媒体开设家庭教育微电台“智慧泉”,每周五邀请一名专家做家庭教育及心理健康辅导讲座。开办“空中家长学校”栏目,面向全市中小学家长宣传家教新理念和教育方法,家长育人能力得到有效提升。
(三)设立局长、校长接待日
全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均设置局长接待日、校长接待日,定期接待家长来信来访,开设投诉举报电话、信箱,及时梳理汇总家长反映的问题和核实举报违规情况,在社会产生良好反响。
(四)设置学校开放日
全市中小学校全部设立家长开放日,建立家长参与学校课堂教学制度,鼓励家长融入课堂,感受课改新变化;建立学生事务民主协商制度,涉及研学旅行、课后服务等重要事项,家校协商解决;建立家长参与学校管理制度,发挥家长在学校建设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建立学校与家庭双向交流制度,推动家校互动,形成育人合力。
(五)建立“两委员一代表”联系制度
市教育局建立了与“两委员一代表”的定期联系制度,推动协作共治。市教育局邀请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作为教育监督员,主动征求家长的意见和建议,认真对待他们反映的教育问题,形成合力,推动教育事业持续发展。
(责任编辑:孙丽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