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

2019-09-10 07:22刘同山徐雪高
改革 2019年9期
关键词:政府补贴经营绩效家庭农场

刘同山 徐雪高

内容提要:培育家庭农场,需要关注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利用全国1501个种植业家庭农场监测数据,使用处理效应模型(TEM)并结合WLS回归,分析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研究结果表明,政府补贴能够显著提高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但也会促使家庭农场主过度扩大土地面积并推动土地租金上涨,造成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下降。具体而言,获得政府补贴可以让家庭农场净收益、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分别提高8.12%和9.59%,但是会让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减少468.87元,每亩土地租金增加291.07元。为了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政府应扩大家庭农场补贴覆盖面,调整补贴思路,完善补贴政策。

关键词:政府补贴;家庭农场;经营绩效

中图分类号:F324.9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7543(2019)09-0128-10

随着大量农村人口向城镇非农领域转移,农业兼业化、老龄化日趋严重。“谁来种地”“怎么种好地”成为我国农业发展面临的重大挑战。农业生产的特性决定了家庭经营具有特殊优势。国际经验表明,家庭农场是现代农业发展的普遍形式和基础支撑。目前,美国约有203万个家庭农场,家庭农场提供的农产品产量占美国农产品总产量的89.4%。与中国农业资源禀赋相似的日本,自1961年起就立法支持“自立经营农户”(类似于家庭农场)的发展。时至今日,家庭农场已成为日本农业发展的骨干力量。

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提升农业经营效率和农产品国际竞争力,需要大力培育家庭农场。2018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中共中央政治局第八次集体学习时强调,“要突出抓好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两类农业经营主体发展”。为了加快家庭农场发展,《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要求实施家庭农场及其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工程,开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启动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建立健全支持家庭农场发展的政策体系和管理制度。从国际经验看,政府的支持政策(如信贷支持、财政补贴等)是发达国家家庭农场形成和发展壮大的坚强后盾。我国的家庭家场已进入快速发展期,加强支持政策特别是补贴政策研究,对提高政策支持精准度和效率、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价值。

一、相关文献综述

与改革实践相比,有关家庭农场的理论研究明显滞后。在家庭农场绩效评价方面,有学者将评价体系分为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率两大类六个维度指标,以此来充分反映家庭农场规模化、集约化、市场化、企业化的现代属性,但是并没有运用该指标体系进行实证分析,因而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合理性和实际可操作性值得进一步探讨。有学者将评价体系分为财务性和非财务性两大类八个维度指标,并运用主观赋权法对山东省休闲型家庭农场绩效进行评价。有学者将家庭农场看成一个多投入单产出的决策系统,运用变动规模报酬下的投入导向DEA模型分析了种植型家庭农场的经营效率。另有学者对中外家庭农场经营绩效评价进行比较研究,发现中国家庭农场经营绩效评价指标存在忽视生态绩效权重、多而烦琐、欠缺实用性等不足。

因数据获取困难,关于政府补贴如何影响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研究屈指可数。仅有的几篇文献主要基于某个地区的家庭农场样本进行分析,且得出的研究结论不太一致。例如,有学者对上海市松江区家庭农场的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政府补贴最突出的效果是直接增加了家庭农场收入,在提高土地产出率方面几无作用。有学者通过对湖南省301个家庭农场数据的SEM计量分析发现,政府扶持不会直接影响家庭农场的经营绩效,但会通过提高企业家才能、改善经营环境对其产生显著的间接影响。上述研究为理解政府扶持在家庭农场发展中的作用提供了参考,却因样本选择、研究方法等原因,未能就政府补贴的具体效果及其作用机理给出令人信服的结论。为此,本文借助全国家庭农场跟踪监测数据,从农民增收、农业增效的政策目标出发,采用计量方法研究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这对于贯彻落实中央部署、更好地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加快家庭农场培育有着重要理论和现实意义。

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说

政府补贴是政府出于扶持和鼓励经营的目的直接给予家庭农场、企业等微观市场主体的无偿性货币资产,包括一般性的发展资金补贴、补偿性收入和针对特殊项目的专项补贴。除可以影响土地投入、资本投入和技术投入外,政府补贴还可以通过影响劳动力在农业和非农部门的配置来影响家庭农场的劳动投入。因此,政府补贴会影响家庭农场的经营行为和收入。

从作用机理来看,政府补贴主要从两方面影响家庭农场收益:一方面,政府补贴可以通过减少家庭农场的投入来改善其收入状况。政府补贴是政府对家庭农场直接性的资金注入,可以在投入当年直接增加家庭农场现金流量,从而改善家庭农场的经营状况。有学者基于对1000多个农户数据的调查发现,中国针对小农户的农业补贴,主要是一种增加小农户收入的转移支付政策。原农业部对3073个家庭农场的跟踪监测发现,2015年有1631个家庭农场获得了政府补贴,平均每个家庭农场获得的补贴额为8.00万元,这些家庭农场的純收入为26.72万元。数额如此大的政府补贴显然会提高家庭农场收入。另一方面,政府补贴会促使家庭农场扩大规模,并吸引其将更多的家庭劳动力投向家庭农场,进而影响家庭农场经营规模及经营收入。考虑到补贴成本和典型家庭农场的示范带动作用,政府补贴会倾向于选择规模较大的家庭农场进行扶持。虽然针对小农户的政府补贴不会影响农户的经营规模和要素投入,或者说不会扭曲小农户的生产经营行为,但是对家庭农场而言,较大额度的政府补贴会改变其经营规模和投入,从而间接影响家庭农场的收入。种粮的收益较低,为了获得合意的收入,家庭农场有扩大土地经营规模的动力。政府补贴提高了以粮食生产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农户的粮食生产积极性,一定程度上促进了粮食种植面积的扩大。经营规模的扩大又会促使家庭农场主将更多的家庭劳动力投向农场,减少非农就业时间,从而增加农场自有人员的人均净收益(以下简称“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基于上述分析,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假说1:政府补贴能够直接增加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

假说2:政府补贴会促使家庭农场扩大经营规模,进而提高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

除影响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外,政府补贴还会通过多种途径影响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一是“大规模偏好”的政府补贴可能会让家庭农场主经营的土地面积超过合理规模,造成土地粗放经营,降低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在技术和管理能力约束下,每个农场都有一个最优规模。超过一定限度后,农场规模越大。农场效率就会越低。这种农场规模与农场效率的“逆向关系”为相关文献所证实。二是农场规模不仅会影响同一种作物的生产效率,而且会影响农作物种植结构调整,从而造成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损失。或者说,由于与粮食相比,果蔬等经济作物的机械化程度低,所需的劳动投入更多,因此家庭农场规模越大,农户越只能借助农业机械化的优势种植粮食作物,而难以种植附加值更高的作物。基于全国1740个家庭农场数据的计量分析,发现随着土地经营规模的扩大,非粮作物种植比例显著下降,土地经营规模较大的样本更倾向于较高比例种植粮食作物。为了务农成本最小化,兼业或离农小农户也更倾向于种植粮食作物。三是政府补贴助推了土地租金上涨,加剧了地租对农业利润的侵蚀。如果以佃农(租地经营者)为主,面积补贴将以土地租金的形式转移给土地所有者(在中国是拥有土地承包权的农户),对土地产出的激励效应将会减弱。有学者对中国农户数据研究发现,大部分政府补贴都以租金的形式转移给了土地承包人,而不是土地经营者。《全国农产品成本收益资料汇编》的数据显示,土地成本占产值的比重从2005年的11.33%增加至2017年的20.17%,利润占产值的比重则从22.38%下降至-1.17%,地租侵蚀利润的趋势非常明显。基于此,本文提出如下研究假说:

假说3:政府补贴促使家庭农场主增加经营土地面积,进而降低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

假说4:政府补贴会推动土地租金上涨,从而降低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

三、模型、数据与变量

(一)计量模型

本文的目的是基于大样本农场调查数据,分析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假设家庭农场经营绩效是政府补贴及其他变量的线性函数,则可将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回归方程设定为:

需要注意的是,政府补贴会影响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反过来,家庭农场经营绩效也可能会影响家庭农场是否获得政府补贴,或者说政府补贴与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可能存在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为了解决政府补贴与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可能存在的互为因果的内生性问题。这就需要一个显著影响家庭农场是否获得政府补贴但不直接影响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变量作为前者的工具变量(IV),进而使用可以处理内生性的处理效应模型(TEM)进行计量分析。

TEM估计结果直接反映了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影响的边际效应,即政府补贴从0变到1时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变化情况。要考察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整体影响,可以在TEM估计系数的基础上,计算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影响的平均处理效应(ATE)。ATE的计算方程为: (3)式中,E(Yi|Ti=1)表示有政府补贴时的家庭农场经营绩效;E(Yi|Ti=0)表示没有政府补贴时的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借助ATE,可以考察政府补贴全覆盖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有何影响。此外,检验发现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与政府补贴不存在内生性问题,故本文在计量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的影响时,采用可以处理异方差性的WLS进行估计。因该计量方法较为常见,此处不作详细说明。

(二)数据来源

本文使用的数据来自原农业部对全国31个省(区、市)、91个县(市、区)的约3000个种植业、养殖业和种养结合家庭农场发展情况的监测调查。监测内容包括样本家庭农场生产经营的各个方面,比如经营规模、成本收益等。2016年,样本家庭农场为3073个,其中种植业家庭农场2050个。监测调查不仅询问了农场主家庭农场的纯收入(2050个种植业家庭农场平均纯收入为22.9萬元),而且询问了家庭农场的总收入和不含家庭自有劳动力成本的总成本,进而计算出家庭农场净收益,以便与农场主报告的家庭农场纯收入进行交叉验证。为了保证数据质量,本文剔除家庭农场净收益与农场主报告的家庭农场纯收入差别超过样本家庭农场平均纯收入5%(1.145万元)的样本,以及选定变量后有数据缺失的样本,最后剩余1501个有效种植业家庭农场样本。接下来本文使用这些数据进行分析。

(三)变量说明及描述性统计

1.被解释变量

家庭农场经营绩效是本文的被解释变量,具体可以从家庭农场净收益、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三个方面来衡量。为了考察政府补贴影响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的作用机理,本文亦将家庭农场土地面积、家庭农场土地租金作为被解释变量,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作进一步分析。

2.核心解释变量

政府补贴是本文的解释变量。在具体衡量时,本文把2015年家庭农场获得政府补贴情况分为未获得政府补贴(=0)和获得政府补贴(=1)两类,构建“反事实”分析框架,进而采用IEM和WLS方法估计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不过,考虑到政府补贴与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可能存在内生性问题,因而需要找到一个影响政府补贴但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没有影响的工具变量(IV)。在我国,农场主的能力可以分为经营管理能力与处理好政府关系的能力两类。是否获得政府补贴与是否为示范农场,显然都与农场主和当地政府的关系密切相关。而且,是否为示范农场不会直接影响农场的绩效状况,因此本文用其作为前者的工具变量。检验发现,该变量是一个比较理想的工具变量。

3.其他解释变量

家庭农场经营绩效受多种因素的影响。借鉴相关学者的做法,在回归模型中控制农场主个人特征(企业家才能)、资源要素投入、复种情况、经营管理特征等因素。上述各变量的定义与描述性统计如表1所示。

另外,表2给出了未获得政府补贴与获得政府补贴两类样本家庭农场各变量的均值比较。具体来看,两类样本在家庭农场净收益、是否为示范农场、农场主是否受过专门培训等方面都有显著差异,与未获得政府补贴的家庭农场相比,获得政府补贴的家庭农场净收益、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都显著更高。不过,简单的均值比较只是初步表明了两类样本家庭农场在很多方面存在明显不同,要更准确地考察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影响,还必须进行更为严谨的计量分析。

四、实证结果分析

表3给出了被解释变量分别为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时,对样本家庭农场进行TEM估计的结果。结果表明,在选择方程中,反映农场主处理好政府关系能力的“是否为示范农场”、反映农场主管理能力的“是否领办农民合作社”,都会显著影响家庭农场是否获得政府补贴。在结果方程中,控制农场主个人特征、资源要素投入、复种情况、经营管理特征等因素后,在1%的显著性水平上,与未获得政府补贴相比,获得政府补贴既可以提高家庭农场净收益,又可以提高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假说1和假说2得到证实,政府补贴确实可以显著提高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同时,结果方程还表明,在5%的显著性水平上,常用劳动力个数越多、经营土地面积和自有农机具价值越大,家庭农场净收益越高。不过,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与常用劳动力个数呈显著负相关。表明家庭农场用工不是越多越好。这一结果的出现,可以归因于农业生产的技术特点、较多劳动力合作成本的上升以及农业机械对劳动的替代。另外,农场主领办合作社、使用测土配方时,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都显著更高。考虑到这两个指标反映了农场主的经营管理能力,上述结论不难理解。

基于TEM估计系数,可以分别考察获得政府补贴和未获得政府补贴时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平均处理效应(ATE),进而预测出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净收益、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的影响。表4所示的ATE估计结果表明,与未获得政府补贴相比,获得政府补贴可以让家庭农场净收益、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分别提高8.12%和9.59%。可见,政府补贴确实显著地提高了家庭农场的经营收益,或者说很好地实现了农民增收这一政策目标。假说1得到进一步证实。

理论分析表明,政府补贴除了直接影响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外,还可能转化成地租、推高土地租金,从而间接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产生负向影响。本文接下来对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和家庭农场流入土地租金作进一步计量分析,以考察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经营绩效的间接影响。

表5中WLS回归模型的调整R2值为0.700.表明方程对数据拟合得较好。WLS回归结果表明:一方面,政府补贴会对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产生负向作用,与未获得政府补贴相比,获得政府补贴的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减少468.87元:另一方面,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与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负相关。考虑复种情况后的经营土地面积每提高1%,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减少16.38元。上述结果都通过了1%的显著性水平检验。将WLS回归结果与表4的中间一列的,TEM回归结果相结合,可以发现政府补贴确实可以显著增加家庭农场经营土地面积,进而降低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假说3得到证实。

表5最后一列的TEM回归结果表明,与未获得政府补贴的家庭农场相比,获得政府补贴的家庭农场流入土地租金每亩增加291.07元,且在1%的水平上显著。可见,与相关学者对普通农户的研究结论相似,对家庭农场而言,政府补贴会转化为流入土地的租金。由于农场主要是租地经营,且地租占家庭农场经营成本的比重相当大(样本家庭农场的地租成本平均占家庭农场总成本的30.23%),高企的地租造成了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损失。假说4亦得以证实。另外,对比表5第二列和最后一列中是否获得政府补贴的估计系数发现,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的负向作用(-468.87),高于对土地租金的正向作用(291.07)。两者之间的差距(177.80),可以认为是因经营土地面积过大,致使家庭农场不能调整种植结构或被迫粗放经营而造成的绩效损失。

总的来看,正如理论分析的那样,政府补贴可以直接改善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此外,政府补贴还会从三个方面间接影响农场经营绩效:第一,政府补贴会使家庭农场经营的土地面积超出其管理能力,导致经营管理的精细化程度降低以及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下降:第二,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下降的负向作用小于家庭农场土地面积扩大带来的总收益增加,因此扩大土地面积是农场主追求收益最大化的理性选择:第三,政府补贴确实会推动地租上涨,一定程度上侵蚀家庭农场经营收益。

五、结论与政策启示

家庭农场是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增加农民务农收入的有效途径,也是提高农业经营效率、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基础支撑。为了考察政府补贴对農民增收、农业增效的影响,本文在理论分析的基础上,利用全国家庭农场监测数据,基于TEM计量分析模型构建了“反事实”分析框架,估计了政府补贴对家庭农场净收益、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的影响,并结合WLS回归对其原因进行了分析。研究发现:一方面,政府补贴能够显著提高家庭农场净收益和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获得政府补贴可以让家庭农场净收益、家庭农场人均净收益分别提高8.12%和9.59%:另一方面,政府补贴会让农场主过度扩大土地面积并推动土地租金上涨,造成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下降。与未获得政府补贴的农场相比,获得政府补贴的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减少468.87元,而每亩土地租金增加291.07元。就样本家庭农场而言,经营土地面积每提高1%,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下降16.38元。

上述研究结论可以给我们以如下政策启示:第一,扩大家庭农场补贴覆盖面。当前我国家庭农场发展仍处于初期阶段,数量还不够多。在当前务农收入相对较低、农民务农积极性不高的情况下,政府补贴可以改善家庭农场经营收益,进而提高农户发展家庭农场的积极性。因此,要认真落实家庭农场培育计划,增加财政资金,扩大家庭农场政府补贴的覆盖面,建立健全家庭农场普惠补贴制度,提高补贴的广度。第二,调整家庭农场补贴思路。一要避免将政府补贴与家庭农场经营面积挂钩。政府补贴要推动农场主增收,更要以提高家庭农场经营效率为导向,重视家庭农场亩均净收益的提高,切实推动农业增效。二要减少对单个家庭农场的补贴额度。我国的人地关系决定了大农场、超大农场只能是极少数,因此政府应当减少对大农场、超大农场的补贴额度,将政府补贴向更多适度规模的中小家庭农场倾斜。三是探索政府补贴从以货币化补贴为主向家庭农场生产条件改善、家庭农场主经营管理能力提升、土地流转平台规范化建设等方面转变。第三,完善家庭农场补贴配套政策措施。加强水利、电力、交通、通信等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家庭农场的生产条件,增强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加大对家庭农场参与政策性农业保险的补贴力度,开发适应市场需要、家庭农场能够接受并有一定盈利空间的保险产品,逐步使家庭农场向保成本、保收益推进。在信贷和税收等方面对家庭农场主采取优惠政策,落实对家庭农场的用地、用电、用水等优惠政策。

(责任编辑:丁忠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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