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鑫
〔内容提要〕沈阳市作为东三省地区具有震慑作用的中心城市,近些年来企业“走出去”脚步不断加快,“一带一路”投资比例逐渐高升。为进一步深度优化税收服务,助力沈阳市“走出去”企业防范和控制税收风险,共同推动沈阳市国际化商业环境构建,本文结合沈阳市“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与防控进一步探讨了我国“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将面临的税收风险与防控等问题,并提出防范措施。
〔关键词〕企业税收风险防控“一带一路”企业“走出去”
注:本文系2019年度沈阳市社会科学课题《“一带一路”建设中沈阳市“走出去”企业税收风险与防控》(课题编号:SYSK2019-26-03)
在2017年,“一带一路”是国际高峰论坛会规格最大的国际活动,也是建国以来由我国提出并主办的最大规模的外交活动。良好的资源市场大部分都让发达国家占据拥有,剩留我国的多是成本高或者风险大的地域。国内企业自始至终就善于学习国际大公司发掘市场的经验,我国企业对其进行总结,提升对“走出去”的高度认识。因此,国内建设中沈陽市企业应该从陈旧思想中释放出来,与国际接轨,开拓创新,冲破观念束缚,加快本土进化过程,实现利益共享。
一、“一带一路”背景下,企业“走出去”的现状
建设中沈阳市企业“走出去”的主要方式是对外投资和承包工程以及对外劳务合同,该政策是我国实现全球经济一体化流程中崭新的开放策略,推动国家之间政治合作和经济交流。从主体经济开发方面来看,必须推动企业加速“走出去”的步伐。根据相关数据分析表明,2017年我国和周边国家贸易额约为7万亿元人民币,同期对比升高约为17%左右,和全国对外贸易额比较升高了3.5个百分点,对周边国家除去金融贸易投资约为140亿美元,同期对比增加约为14%左右,对企业“走出去”取得突出的成绩。
为深度优化税收服务,助力沈阳市“走出去”企业防范和控制境外税收风险,共同推动沈阳市国际化商业环境构建,2018年4月25日沈阳市国税、地税、外贸局共同举行深度优化税收服务,带动了“一带一路”税收政策宣讲活动。
二、我国建设中的企业面对的主要税收风险
(一)重复纳税的风险
国家的发源地和人们身份的不同,判定税收制度也不同,企业在处理一些事务时会出现重复缴税现象。为了避免此等现象发生,国家主要采取相对免掉税务法和相抵免除法。国家采取的相抵免除法最大缺点是关于国家税收率的不同,以至于抵掉免除税不等或者超额度。在抵免条例下,国内外亏损不能互相抵掉。如果节流跨下年度,就提高了企业当年的税收成本,对子母公司间存在重复纳税的情况。根据我国税收法规定,沈阳市居民企业持有公司20%以上的三级公司可抵免,但与跨国公司合作会有些复杂,级别较多,至此三级外的税费不减免。
(二)税收协定的相关风险
税收协定是保障国家之间税收的安全性,是处理两国之间税收问题的主要法律依据。但在现代理论指导背景下,沈阳市企业想要对外开放依然会面对税收协定的欠缺问题、税收协定签约时间过早问题、制定内容不够丰富的风险问题。据统计,截至2017年10月,我国对外签署的103个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其中54个是和国家签署这种政策。只有11个国家还未签署此项协定,沈阳市企业若想要走进这些国家进行合作,将会面对没有税收签订的风险责任。随着世界经济形势不断地变化,2000年以前签署的协定已经适应不了现今社会的发展情况。就签署内容来看,缺少对合伙人身份的确认以及税务收取互助等内容。
(三)反避税风险
为了维持国家之间的税收公平性,对此国家之间理应采取一些有效的措施。自2013年6月,《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计划》诞生之后,此项计划的最终目的是打击逃避税务的行为。截至2016年底,已有40多个国家参与并发布提案并且响应这种政策的号召,我国国家税务总局也在2016年颁布了法案,全面夯实此项行动。中国企业与这些国家进行经济相互贸易时,一定要十分警惕反避税风险。
转移定价是国际税收策划的一种方式,转移金融资产和进行劳务交易是其主要做法,加之各个相关的公司签署成本分摊协定,达到利益转移目的。假如跨国公司对投资国家的这一条例不了解,会携带极高的被查风险机率。据相关资料表明在这种政策下,除了阿联酋、巴林、文莱和叙利亚对转移定价无要求,其余国家对其都有绝对的明文规定。
资本减小被查风险,拆借金额利息一般都事前扣除,大部分跨国公司都采取拆借方式来消减其税收率。根据大部分国家设定的债权融资的百分比,在现代理论指导下国家中有债务/权益比的规定有20个国家。因此,沈阳市企业理应结合周边国家对利息缴获做出明文规定,切合实际的组建融资架构,以免资本减小的缴税而带来投资的风险。
三、企业税收风险的防范措施
(一)完善我国税收制度,尽可能消除税收阻碍
由于我国采取的体制不能彻底解除重复缴税的问题,因此政府应循序渐进地推崇抵免制度,消减沈阳市区企业抵免额度。引用亏损补偿和结转机制。我国对国外亏损补偿的新规,对国内缴税人非常不公平。以日本与法国为前车之鉴,为国内公司对外投资计划配备了风险保障金,也是对各级企业提获的百分比、数额作出的创新规定,有利于诸多企业对外开放。
(二)高度重视国家税收的规定,保障建设中沈阳市企业对外税收安全
我国政府应实时与有这样政策的国家进行商量,整改税务收取规定的内容,并添加多边修订的数量。对于没有签署协定的国家抓紧整顿,对签署时间长的国家要加快修改整顿协议。合伙人身份认证、常设机构和信息出处的决断是税收协议中必须深化整顿的内容,一定要侧重关注税收协定中“饶让抵免”的主要内容,让诸多企业尊享东道国家的便利政策,提升建设中沈阳市企业运转的步伐。
(三)提升我国税务机关的服务质量
使用现代理论指导的国家,无论是政治界、还是经济界或者是从历史文脉方面来看,在我国的发展历程上各有千秋。由于各个国家纳税差异不同导致的税制问题,如各个国家税收年度不同、缴税时间不同等问题,使建设中沈阳市企业在该政策下是极高的挑战。因此,我国税务机关的服务态度有待提升,增大建设沈阳市企业对外开放的信心和安全感。
总之,在现代理论指导下建设沈阳市的战略是党中央、国务院主动就全球形势深刻变化、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对于政府来说,助力“走出去”企业了解在建设沈阳市“一带一路”周边国家税收制度以及税收政策,为沈阳市企业提供详细准确的税务咨询类服务,是必须要做并且还要做好的“必修课”。此方针实施三年之久,越来越多的企业加入了“走出去”队伍。“走出去”的企业在遇到机遇的同时也承接新的风险,其中涉及到纳税差异的不同,所处的纳税风险也不一样。要从企业战略、组织架构、内部控制机制等诸多方面维护企业审查计划自身的税务安排,减弱涉及税务的风险。政府机构还要合力联动,多方向的给“走出去”企业提供便利服务,让“走出去”企业充满生存活力,进而带动地域经济可持续发展。
四、结语
结合文中所述内容,通过深度优化税收服务,助力建设“一带一路”沈阳市“走出去”企业税收制度,各个相关机构抓住这次机遇,逐渐增强对“走出去”企业的服务与支持,先一步落实商务、税务协调工作机制,继续深化税务合作,造就三方联合的服务口碑,优质的服务为沈阳市“走出去”企业保驾护航。政府机关的大力支持,增强了建设沈阳企业开拓国际市场的安全感和信心。
(作者单位:沈阳科技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