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我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办好学前教育”的精神,进一步推进全区学前教育改革发展,努力实现幼有所育的目标,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学前教育的意见》及《太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太原市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的通知》精神,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加强全区学前教育管理,提升学前教育水平,推进了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
目前,万柏林区3-5岁在园幼儿总数为15192人,共有学前教育机构73所,其中教办园2所,事业办园5所,企业办园25所,农村幼儿园19所,民办幼儿园21所,社区幼儿园1所。五星级幼儿园26所,四星级幼儿园8所,三星级幼儿园23所,二星级幼儿园12所,一星级幼儿园1所。保障了适龄幼儿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
答:我区全面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以推进园所建设、规范办园行为、提升教师素质、加强科学保教为思路,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合理布局我区学前教育资源,新(改、擴)建公办幼儿园,认定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增加了公办幼儿园数量;公办幼儿园的阳光招生,为更多的家长提供了良好的教育环境选择;加强了星级幼儿园管理,努力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了办园质量;合理配置保教人员,加强幼儿教师培训工作,建设了一支专业化教师队伍;加强了对幼儿园准入、安全和质量等方面的监督管理和指导,扶持规范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加快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深化幼儿园课程改革,认真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保教质量明显提高;积极开展“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向广大家长宣传科学育儿新理念。基本构建了政府主导、多方并举、覆盖城乡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
答:首先,发展普惠学前教育。根据《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万柏林区将继续把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做为重点任务,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到2020年,学前教育普及率力争达到96%,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力争达到9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63%。规范幼儿园办园行为,不断提高保教质量,建成覆盖城乡、布局合理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提供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学前教育。
其次,积极探索和实践学前教育集团化办园模式。目前,兴华学前教育集团采用“3+4+3”模式集团化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得到省内外学前教育行业的高度认可。我区另一所直属五星级公办园西苑幼儿园也在进行集团化办园的尝试,开办了杜儿坪分园。着力构建以普惠性资源为主体的办园体系,2019年,建成普惠性公办幼儿园1所。积极扶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开展全区优质幼儿园观摩学习等活动,对普惠性民办园进行教育教学指导。严格落实市教育局等四部门下发的《关于试行幼儿看护点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挥集团化品牌效应,逐步实现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目标,共同推动我区学前教育健康均衡发展,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扩大优质幼儿园教育的规模,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缓解城乡教育不均衡的问题。
第三,多措并举,夯实基础,提升学前教育质量。发展学前教育事业,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建设幼儿教师队伍是关键。一是大力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政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 ,逐步补足配齐幼儿园教师;根据学前教育特点和幼儿教师专业标准,完善幼儿园教师评聘标准,依法落实保障幼儿园教师职称、地位等;制定教育专业培养规划,切实把好幼儿园园长、教师入口关,落实持证上岗;特别要检查和督促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落实教职工社会保障问题和各类幼儿园按照国家规定配备卫生保健人员的问题。二是要继续落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机制。公办园要进一步完善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并实现同工同酬;民办幼儿园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水平,合理确定教师工资收入;各类幼儿园要依法依规足额足项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为全面推进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万柏林区委、区政府始终将学前教育作为教育工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方面,办“更好的学前教育”,让老百姓感受到优质的学前教育资源,着力解决当前存在“入公办园难、入民办园贵”的民生问题。进一步缩小城乡、区域之间的教育差距,缓解城乡教育不均衡的问题,提高城中村、城边村教育品质。不断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发挥集团化品牌效应,逐步实现办园条件同改善、规章制度同完善、园务管理同规范、保教质量同提升的目标,提高了学前教育保教质量,扩大了优质幼儿园教育的规模,较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优质教育的需求,促进幼儿全面健康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