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利烈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科学技术水平的进步,我们也不得不考虑到一个重要的因素,那就是资源问题。环境污染的问题已经对人类的生存造成了非常严重的影响,这就要求任何一个企业和工程在运行的过程中不应该为了经济上的利益来破坏周围的环境。遏制生态问题恶化,不仅是我国目前的基本国策之一,同时也是地方各个政府在发展经济建设过程中所面临的严重问题。虽然我国近年针对生态环境犯罪的现象已经加大了打击的力度,但是生态环境犯罪现象仍然时有发生。本文将从生态环境犯罪的定义和我国针对生态环境犯罪所制定的刑法规制等方面来分析我国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现状并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意见,希望对维护生态环境平衡工作起到一定的参考作用。
一、生态环境犯罪的定义
对于生态环境犯罪的认定工作在国内外都没有一个非常统一的标准,大致的分为一下几个方面:首先是人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由于环境的破坏而遭到损害。另外一种指的是存在危害生态系统的行为,这两种行为不仅在法律上是严格禁止的,同时也是违背道德规范的。一切破坏环境并且破坏了公众所享有的公共共有权利就构成了普通法上的公害罪,这种行为往往利用有害的制品对公共的生命健康和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和危害,具有明显的犯罪性质。
目前对生态环境犯罪内涵上的争议主要存在于是否对人的生命健康或财产造成损害。一部分学者将主要的视角放在人的利益上,这种方式没有突出对环境保护的价值。另一部分学者认为不仅是侵害人的生命,健康和财产上算是生态环境犯罪,如果对环境造成了严重的破坏也造成了生态环境犯罪,这两种观点的区别是将人的权益作为主体还是将环境作为主体。
二、生态环境的内涵解读
保护环境是我国稳固经济发展的关键问题,这就要求各个地区的企业和部门在运行的过程中,应该把节能减排放在首位,利用智能电网,新能源汽车等技术加快节能的步伐,为保护环境贡献出一份力量。面对环境犯罪的问题,国家也加大了惩治的力度,坚持零容忍的态度,各个地方政府对生态环境问题都更加的重视起来,遇到生态环境犯罪的现象必须进行责任追究,其受到的法律保障主要分为以下几点:
凡是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故意或过失实施污染或破坏生态环境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都属于环境犯罪,这是由我国刑法分则第六章第六节的规定中所指出的。从上述的法律规定可以看出,这种环境犯罪嫌疑人也应该是具有严重情节和严重后果的行为人。这就不由得引发我们这样的思考,一个人的行为或许不会造成什么样的后果,但是很多人都采用一样的做法,就会造成严重的环境问题,这种情况下将如何找到最终的行为人呢?这时就要考验一个人的道德素养和行为品质了。从我们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面和持续发展的理论进行考虑,一些细小的行为也是十足的犯罪。
三、国内打击生态环境犯罪的现状和难点
我国目前已经加大了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已经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但是生态环境犯罪案件时有发生,且仍然有一些不法分子逍遥法外。首先,如果一个人产生了伤害环境且违反了相关的法律法规很难被直接的发现,这种伤害所产生的结果是长期且隐蔽的,很多结果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够显现出来,而且对于生态环境犯罪的相关理论本来就具有模糊性。其次面对这样的刑事案件很难很快的收集到证据,张犯罪分子实施了相应的行为证据通常是转瞬即逝的,如果没有证据,很难将犯罪分子行之依法,这种情况让执法的过程遭遇了前所未有的困难,与其他刑事案件的本质也存在着很大的区别。
在惩治生态环境犯罪的过程中也会参照《关于环境行政主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若干规定》,但是这个文件所设立的规定并不是十分具体的,如果出现证据不充分的现象,就很难将其定罪,而且大多数是利用行政处罚的方式来代替刑法的惩罚。从另一方面分析可以看出,在完善的法律如果无法准确地掌握证据,都无法让法律真正的得到落实。
四、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犯罪的法律规制
要想进一步完善生态环境犯罪的法律规制,就需要从刑事立法的定义和理念上进行更加全面的分析,让所设立的法律法规能够更加符合事实,更加具有实用性。通过我们对我国的环境立法和落实情况进行分析,可以看出我国所设立的法律法规更加注重预防生态环境破坏的行为,但是面对生态环境被破坏之后所实行的惩罚和相应的法律法规没有得到进一步的落实。应该根据目前的发展情况,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对原有的法律进行升级,充分的发挥恢复性司法的对话与补救功能。
其次就是明确取证责任,及时的进行取证。如果无法进行及时的取证,就无法将犯罪人员绳之以法,当发现环境被破坏的时候,行政和执法人员未能及时的到来现场进行补救,应该针对相应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和学习,进一步的让其环境执法的过程中移送证据的标准的重要性,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对涉嫌环境犯罪案件的证据进行及时的收集。
五、结语
经济的发展固然重要,但是任何一项工作的运行都不应该与绿色发展的理念相违背。为了让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和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性能够深入人心,同时也为了减少生态环境犯罪案件的发生,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政府和相关的部门应该认识到自身监管的重要性,针对目前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制定更具有针对性的解决方案,让所成立的法律法规能够得到更好的落实。也可以利用如今的信息共享平台,及时的履行监察机关的监督作用,希望在未来的发展过程中我国的生态环境能够在道德和法律的双重监督下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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