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武军 闫梦娜 薛朝改
【摘要】系统内企业主体间合作的稳定性是影响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的主要因素,也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重要体现。基于演化博弈理论分析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内企业主体间合作的演化行为,以期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的研究提供新的思路和视角。研究发现:市场机制下企业主体不能依靠自身选择合适的稳定策略时,需要政府对企业主体的合作行为进行调控以保障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稳定发展;不同的政府调控力度对企业行为策略选择的影响不同,政府减免税收措施对企业行为策略选择的影响不显著,而政府补贴和惩罚措施对企业行为策略选择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
【关键词】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市场机制;政府调控;演化博弈
【中图分类号】F270.7【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0994(2019)23-0145-8
【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项目编号:7137117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资助项目(项目编号:19YJA630096);河南省科技攻关项目(高新技术领域)(项目编号:172102210485);河南省高校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项目编号:16HASTIT037)
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是以跨境电商平台为核心,结合跨境物流企业、跨境支付企业、外贸综合服务企业等支持跨境电商业务的企业,它们之间互相交换物质、资源等并与环境相互作用,从而形成的一个复杂系统。稳定性问题存在于任何一个经济系统中,是指系统在运行过程中或者在干扰力的作用下能否保持原来的状态[1],并且稳定性问题是制约跨境电商生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的重要因素。新技术的产生、消费市场偏好的改变、系统内企业主体间关系的不稳定、商业模式的创新等都会影响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若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不稳定,当受到外部因素刺激或技术更新等影响时,系统将难以恢复,会对系统内跨境电商企业的发展造成不利影响,甚至关乎企业的生死存亡。因此,对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的研究很有必要。
一、相关文献综述
1.对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研究。一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组成要素、构建思路等方面的研究。如张夏恒[2]以京东为例,构建了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对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组成要素及发展路径进行了系统分析;吴敏[3]探究了“互联网+”背景下构建跨境电商生态圈的思路,针对跨境电商生态圈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善措施,对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结构进行了改良。二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发展的对策研究。如杜梦佳、朱占峰等[4]以浙江省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发展为例,对当前跨境电商生态系统面临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相应的对策。三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演化研究。目前,虽然已有学者运用演化经济学和演化博弈理论探讨了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中种群内与种群间的协同演化[5],但多数研究集中在电子商务生态系统演化方面。如郑润萍[6]在分析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特征的基础上,指出电子商务生态系统的演化过程可以分为形成阶段、扩展阶段、协调阶段和革新阶段。
2.对其他领域系统稳定性的研究。一是战略联盟稳定性研究。如Hemmert等[7]研究发现,联盟成员之间的信任是聯盟稳定性的重要影响因素,信任一旦缺失就会引发联盟成员的机会主义行为,从而导致联盟不稳定;杨震宁等[8]认为,企业联盟后的合作优化能够有效提高联盟稳定性。二是产业生态系统稳定性研究。如杨世明等[9]对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的稳定性进行了研究,指出系统内企业之间合作的稳定性是影响产业创新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重要因素,也是系统稳定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徐建中、王纯旭[10]指出,产业技术创新生态系统中的各创新主体在一定时间内会维持竞争与合作关系的正常波动状态,此时系统是稳定的,这种稳定是相对的、动态的、有效的。三是商业生态系统稳定性研究。如顾立刚等[11]认为,商业生态系统的稳定性是指当商业生态系统所处的外界环境出现较大改变时,系统可以不受影响维持正常运营的能力,以及外界不利因素消除后系统恢复原有运营状态的能力。游静、彭丽花[12]在分析商业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基础上,将电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界定为:电商生态系统在应对外部干扰时,在系统内主体自适应性行为的相互作用下实现系统自我调节,并最终回归到稳定的状态。
结合上述分析,本文将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定义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运行过程中,为保证系统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输出,在内、外部环境的作用下,系统整体保持自身结构、功能相对稳定的能力。系统内企业主体之间合作的稳定性是影响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的主要因素,也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的重要体现。鉴于此,本文通过分析系统内企业主体间合作的稳定性对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的影响,对于促进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稳定持续发展具有一定的理论价值与实践意义。
二、问题描述与基本假设
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内主要包含两种类型的企业主体,即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它们在系统中处于不同的生态位,各自发挥着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当双方都致力于为共同的终端消费市场提供良好的服务质量时,它们会形成互惠互利的合作关系,推动整个系统达到共赢的局面,实现和谐稳定发展。但在双方合作的进程中,由于信息不对称等原因,相互之间不能完全清楚对方的真实合作行为和意图,为了使自身利益最大化,双方可能会出现机会主义行为,产生道德风险,使双方收益受损,合作意向削弱,进而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性。据此,本文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中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达成初步合作后,双方基于有限理性,在合作过程中不断调整自身策略,直至达到演化稳定状态。企业根据自身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收益来选择继续合作或退出合作。因此,核心企业、支持企业的博弈策略为(继续合作,退出合作)。
由表1可知,核心企业选择“继续合作”策略的期望收益为:
将五个局部均衡点代入矩阵行列式及迹的公式中进行求解,并结合相关约束条件,得出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演化博弈的均衡点及稳定性,结果见表2。
通过表2可知,在市场机制下,系统可能演化稳定至(0,0)状态,也可能演化稳定至(1,1)状态,即核心企业最终可能选择退出合作策略,也可能选择继续合作策略,支持企业最终可能选择退出合作策略,也可能选择继续合作策略,这是一种混沌状态。这种状态可看作是一个过渡时期,政府需要在该时期对企业行为进行调控,即采取一定措施为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内企业主体间的合作创造有利环境,促使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的策略均向继续合作方向演变,从而推动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健康发展。
3.数值仿真分析。为了清楚直观地反映市场机制下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中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两类主体的合作演化行为,假设双方初设合作比例为(0.5,0.5),进行仿真模拟,分别得到核心企业和支持企业在不同参数值下的演化路径。
从图2可知,当α=0.1时,核心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较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核心企业逐渐退出合作,而支持企业通过合作在短时间内能够获得较多的收益,选择继续合作的概率迅速上升,但核心企业退出合作后,支持企业获得的收益随之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支持企业也逐渐退出合作,系统最终演化稳定至(0,0)状态;当α=0.5时,核心企业虽在初始阶段获得的市场收益较不理想,选择继续合作的概率略有下降,支持企业获得较为可观的收益,其选择继续合作的概率持续上升,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通过继续合作获得的收益均大于其继续合作追加的成本及退出合作获得的额外收益之和,系统最终演化稳定至(1,1)状态;当α=0.9时,支持企业在合作过程中获得的收益较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支持企业会逐渐退出合作,而核心企业通过继续合作在短时间内能够获得较多的收益,但支持企业退出合作后,其获得的收益随之减少,随着时间的推移,支持企业也逐渐退出合作,系统最终演化稳定至(0,0)状态。
由图3可知,当P=1时,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退出合作所支付的违约金少于其退出合作获得的收益,即企业违约所付出的代价不大,会诱发企业退出合作的投机行为,系统最终演化稳定至(0,0)状态;P=5或9时,企业退出合作所支付的违约金大于企业退出合作获得的收益,企业违约所支付的代价较大,系统最终演化稳定至(1,1)状态,且随着P值的增加,系统演化稳定至(1,1)状态的速度加快。表示违约金越高,对企业投机行为的抑制作用越强,随着时间的推移,双方均选择“继续合作”来实现双赢目标,促使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持续发展。
通过上述仿真分析可知,当企业通过合作获得的市场收益大于其继续合作追加的成本与退出合作获得的收益之和,利益分配系数合理以及约定退出合作企业所支付的违约金适当时,系统最终演化稳定至(1,1)状态,此时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在市场机制下能依靠自身的不断学习和试错来选择恰当的稳定策略。反之,系统可能会演化稳定至(0,0)或(1,1)状态,这是一种混沌状态,核心企业或支持企业出于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诉求可能会出现机会主义行为,导致双方合作不稳定,进而威胁到整个系统的稳定性。此时,需要政府对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的合作行为进行治理,有效减少系统内企业主体的机会主义行为,降低合作成本,以保障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稳定发展。
四、政府调控下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分析
政府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外部环境调控主体,其通过调控社会、经济、技术、政策等环境,依据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的發展情况来实施监管治理措施,如对企业实施补贴、税收减免、惩罚等,从而对系统内的企业进行有效规范,促使二者达到有利于系统稳定的纳什均衡,推动整个系统的稳定持续发展。据此,提出以下假设:
假设1:政府对继续合作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补贴F1;对继续合作的企业依据其合作增加的收益给予税收减免f2;一方继续合作,而另一方退出合作时,政府对退出合作的企业进行一定的惩罚I。
假设2:政府对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的补贴、税收减免及惩罚是同等的。
结合上述分析可知,政府调控下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企业主体博弈的收益支付矩阵见表3。
同理可得,政府调控下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企业主体合作行为的复制动态方程分别为:
五、结论及建议
1.结论。本文运用演化博弈分别从市场机制和政府调控两个方面分析了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内企业主体合作稳定性的问题,从企业关系视角对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性进行了探究。得到的结论如下:
(1)在企业继续合作获得的市场收益大于其继续合作追加的成本与退出合作获得的收益之和,利益分配系数合理且退出合作企业对继续合作一方支付的违约金适当时,核心企业与支持企业通过继续合作能够获得更多的收益,此时市场机制下双方通过自身不断学习和试错来调整策略以实现有利于系统稳定的纳什均衡;而当市场收益少于企业继续合作追加的成本与退出合作获得的收益之和,利益分配系数不合理,以及退出合作企业支付违约金较少(即退出合作所付出的代价较小)时,这就需要政府进行调控,以促使双方达到有利于系统稳定的纳什均衡。
(2)在市场机制下,当退出合作的企业支付给继续合作企业的违约金较大时,即退出合作所付出的代价较大时,能够促使企业选择继续合作,最终使系统稳定发展;反之,企业为了自身利益最大化,将选择退出合作,导致企业合作关系不稳定,进而影响整个系统的稳定发展。
(3)在政府调控下,不同的政府调控力度对企业行为策略选择的影响不同。其中,政府减免税收措施对企业行为策略选择的影响较不显著,政府补贴和惩罚对企业行为策略的选择具有正向推动作用,补贴和惩罚力度越大,推动作用越强,出于政府自身利益最大化考虑,政府可通过补贴和惩罚两种措施来调控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中企业主体的合作行为,以促使系统整体稳定、持续的发展,并使自身利益最大化。
2.建议。结合上述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建议:
(1)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发展中获得的利益是系统内企业主体间稳定合作的根本动力。为了进一步稳定企业主体间的合作关系,推动系统稳定发展,需构建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可在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中加入第三方评价企业来评价合作企业在合作过程中投入的成本、承担的风险等,确定较为合理的利益分配比例,保障企业主体的合作利益,从而稳定它们之间的合作关系,推动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持续的发展。
(2)构建诚信的合作环境。由于信息的不对称等原因,合作双方无法真实了解对方的意图和目的,从而在合作过程中可能出现机会主义行为。构建诚信的合作环境,减少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损失,保障合作双方传递信息的可靠性,使合作企业间能够更清晰地了解对方的合作行为,有效遏制道德风险的发生,维持企业主体间合作关系的稳定性,推动跨境电商生态系统稳定发展。
(3)构建有效的奖惩机制,强化政府在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中的地位。政府是跨境电商生态系统外部政治环境的调控主体,政府补贴和惩罚对跨境電商生态系统内企业主体合作行为演化具有正向推动作用。政府可通过补贴和惩罚两种措施,构建有效的奖惩机制,来对跨境电商生态系统中企业主体的合作行为进行调控,促使系统整体稳定、持续的发展。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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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1.郑州大学管理工程学院,郑州450001;2.河南国际数字贸易研究院,郑州450001。闫梦娜为通讯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