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满
近期,有媒体报道,在福建、江西、浙江、江苏和重庆等地已可以领取电子结婚证,甚至有自媒体称电子结婚证可以用于购房贷款办理房产过户、继承遗产、财产公证和子女入学等,而且可以随用随领,不怕忘、不会丢。对此,民政部社会事务司负责人表示,目前的电子结婚证只是附着纪念意义的电子记录,并不具备相应的法律效力,不能代替实体结婚证。
当前,电子证照作为具有法律效力和行政效力的专业性以及凭证类电子文件,已日益成为市场主体和公民办事的重要电子凭证,是支撑政府服务运行的重要基础数据,但是这些电子证照暂时不能提供给个人,仅供政府机关内部有条件使用。
不过,电子结婚证之类的个人电子证照的应用,应是大势所趋,不仅有助于解决传统证明携带不便和查验困难的难题,更可以有效地解决“证明多”、办事繁琐的痼疾,大幅度减少人员流动的社会成本,让国民从中受益。
当前的电子结婚证虽只能用作纪念,却仍受到普遍青睐,主管部门在澄清之外,更应读懂和正视社会的普遍期待———试想,当在需要出示结婚证的场合,忘带、丢失都不要紧,当婚姻登记信息完全可以全国联网,办理结(离)婚登记无需再返回户籍所在地,群众办事体验将会得到极大的提升,而这些都有赖于电子结婚证的法律效力。
目前的“电子结婚证”模式,是领证后在《支付宝》等APP上,通过个人授权后可查询到本人的婚姻登记电子记录。该记录来自婚姻登记管理部门,符合“存证”真实的基本要件,并且相关查询是建立在个人授权基础上,不涉及个人信息安全问题,具备了应用场景下作“证明”之用的基础条件,只是信息通联的是第三方平台,而非行政服务体系内的渠道。
这一点显然值得思考。未来,社会化的网络平台与地方公共管理信息平台是否能有效地对接,提供电子证照形式的服务?2019年7月18日,民政部起草的《國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结婚证》和《国家政务服务平台电子证照离婚证》标准已经发布,接下来婚姻登记电子证照统一的应用服务平台建设恐怕还须加速。当然,过程中可能会涉及到的技术、安全和法律等层面的问题,还须仔细斟酌和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