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文从金融的方面出发,明确当前信托公司实施的和金融相关的信托业务内容,有效构建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可行框架,为业界理清业务模式和监督管理提供相关参考,使得监管文件资料内容和实际情况更加贴合。
关键词: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框架
一、当前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
信托公司是金融机构,其所从事的金融业务分类的时候并没有比较准确的标准内容能够支持,监管机构和信托公司及社會中介机构等具有不同的标准。传统分类方式是在投资人个数差异的基础上实施单一化处理或者集合分类处理,在委托人交付信托财产的时候,其中包含着资金信托及财产权信托等内容,在信托财产投资应用领域基础上可以将其分为房地产信托及基础设施信托等,这些分类方法能够直观有效地反映出信托财产具体的来源及应用情况,使得信托公司的金融业务可以得到更好的理解和认识,不同类型的信托业务能够服从和满足市场的需要,信托投资公司在这一过程中也承担着重要任务。
二、当前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问题
(一)无法准确描述信托计划的收益风险特征
由于受托人在信托计划实践的时候需要扮演的角色差异明显,信托资金性质也具有不同,投资人员需要在自身标准基础上加强分类处理,在信托计划风险分类判断的时候,也就需要使得信托计划风险及发行信托计划的公司信用结合后考虑得到的。
(二)不利于信托业务模式及时总结归纳
信托产品结构和监管方式及业务模式等方面存在着不够标准的现象,业务也就无法形成规模化,这就需要容易造成信托业务在发展的时候受到阻碍,在这一情况下就要能够充分设计具备本质性和针对性等特点的框架。
三、信托公司金融业务的分类框架
(一)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的方法论
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方法是从信托公司为金融机构从事业务的特征出发所具体实施的,在有效实施信托公司业务开展的时候,其本身在金融服务产业链中所处的位置及代理关系作为相关依据,按照当前金融机构的利益取向差异等实施信托业务划分处理。如果行业分类能够更加完善,规范和统一,将会对信托公司在金融服务领域活动方面的判断,乃至整个行业的业务发展起到有利的推动作用,使得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受到关注和重视,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分类,首先在社会生产和金融机构服务链分析的过程中,需要明确其中包含没有消费的可投资资产,链条的右端在充分吸收社会资金的实体经济各个类型的金融机构主要是处于这一链条中某一个点和段中,可以在这一情况下提供更多的金融服务。即使是在提供一站式服务的金融控股集团具体操作的时候,其也需要能够在不同分公司运用的过程中具备不同的规则要求.从而掌握也不同金融产品,从而对自身的金融业务有效完成。服务链的左半部分的人员属于财富所有者的代理人员,服务链的右半部分为资金使用方的代理人,这些人员在工作的时候,主要目标是能够充分为融资方设计金融产品,出售这些金融产品的时候所得到的资金在链条中会加强竞争能力,逐渐提高市场效率的中间人衍生服务,这些角色取向也能够在符合不同准人资格和风险控制实施的基础上具体实践。
(二)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框架和信托公司职能分析
1.根据业务实践和思考总结分类
首先,财富/资产管理类信托,财富/资产管理类信托指在资金(或资产)盈余方的财富管理需求逐渐满足的情况下有效加强信托计划设计,其设计的目标是促使信托财产得以保值或增值,对信托资金管理方式有效实践,资金信托多数情况下使得金融产品也就能够充分成为必要的投资标的,在分散化投资和资产配置管理等实施的情况下,有效推动财富/资产管理类信托采取集约化经营模式收取信托报酬。
其次,公司/项目融资类信托,公司/项目融资类信托主要是在资金需求的情况下,资金需求这一方实施融资的时候设计得出的信托计划,信托公司在有效募集信托资金的过程中,其所具备的资金投向通常情况下是指在信托成立的时候可以事先确定特定的公司或项目管理的方式。
最后,中间信托,中间信托指非以财富增值为主要目标的情况下并不确定特定的资金需求一方,主要是使信托制度平台优势在信托计划实施的时候可以得到有效发挥出来,以信托公司作为中间人的情况下,充分提供更加纯粹的事务管理服务业务模式。
2.根据信托投资公司在各类业务中承担的角色不同
金融服务领域专业分工不断精细化,业务外包比较普遍,在这一情况下各个类型的专业金融机构需要对自身比较优势可以更加突出,使得专业化的金融机构在发展的时候更加顺畅,从而在竞争激烈的市场中有效生存发展。信托投资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无法对全部的工作更好地完成,在与社会外部金融服务资源相融合的情况下推动信托投资公司在各类业务中所扮演的角色差异得到清晰分类。
首先一类为受托人十投资管理人/日常运营管理人,这一方式是主动实施管理的模式,另外则主要是纯粹受托人属于被动管理模式,最后是受托人十其他角色,这一分类方法是对当前我国经济发展所具有的特定历史背景加以明确.信托投资公司具备的直接投融资功能的优势有利于从根本上明确信托业务实质。
从当前信托产品特征分析的基础上出发,信托公司需要在整个金融服务链起到重要作用,在信托计划确定的时候,需要能够将资金所有者和资金使用者融合在一起加以考虑,多数信托计划都是以资金需求方是自身业务的起点,信托计划在实施的时候,其相关设计内容为融资方设计相关的融资方案,在信托计划设计后直接私募出售,本质上也要构建基础性的金融资产,也就是信托计划作为必要的承销机构加以处理。从利益取向方面出发的情况下,信托公司也是融资方的利益代表,其本身所从事的事物属于企业金融和投资银行所必要的业务,监管机构在这一阶段中其本身属于保护资金所有方利益的代理人,在严厉的监管措施具体实践的过程中需要对信托公司的发展产生必要影响,能够推动信托产品在投资者和融资者能够更加平衡。
因此信托公司业务情况实施分类的时候,主要是根据其自身所承担角色不同有效分类处理,并且构建包含防火墙在内的利益平衡机制,在信托公司业务实践的情况下,其中在有效实施财富管理类信托计划和公司融资类信托计划分类的时候,也需要逐渐细化,使得这些计划能够适用不同的决策程序及相关风险措施。
四、结束语
信托公司金融业务分类的框架建构对信托公司业务的开展实施能够提供相关参照物,且在这一过程中根据不同的业务内容进行策略确定,使得信托业务在具体实施的时候具备更加有效的平台及相关法律支撑等,在具体分类的时候,对信托产品的标准化发展和信托公司的集约化发展也存在着重要推动作用,能够充分节约信托公司的业务开发成本,推动信托公司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稳固自身和不断进步,规避业务处理过程中所可能会面临的风险,从而得到更好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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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申琳,英大国际信托有限责任公司,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