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从今年全国两会提出“要针对实施全面二孩政策后的新情况,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婴幼儿照护成为热点民生话题。
近期,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为解决婴幼儿照护问题提供政策保障。《意见》强调,发展婴幼儿照护服务的重点是为家庭提供科学养育指导,并对确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或婴幼儿提供必要的服务。
杨菊华(中国人民大学国发院社会转型与法治研究中心研究员):当前托育服务“供给不足、质量不高”是突出问题,即便有些早教机构能提供短时间的托育服务,但质量往往难以保障。
朱建新(中国民办教育协会学前教育專业委员会原常务理事):托幼一体化应该是一个趋势,但是0-3与3-6是两个不完全相同的体系,幼儿园能做好3-6岁儿童的保育工作,不代表就能做好0-3岁儿童的托育工作。要避免把幼儿园小班的内容迁移,办成小托班。
网友热评
@欢快人生:依规育幼。
@向日葵:在关注婴幼儿膳食营养、人身保护、健康防护等方面的同时,也应当对照护服务内容有所监督,切莫让个别机构把婴幼儿照护变成变相的婴幼儿早教。
@不倒翁:想百姓所想,急百姓所急。惠民好政策,期待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