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耘
案例:2018年6月,无业人员李某、郑某、方某三人经预谋,先后两次窜至某大型小区,冒充某电器公司销售人员,谎称在他们那里办理家电购物卡,可获得返还款和豆浆机、电压力锅等赠品,很多不明真相的老年人看见摆在现场崭新的豆浆机、电压力锅等物品,便想购买。李某等人见状,便加大了煽动力度,一些老年人在他们的言语攻势下,纷纷掏钱办理购物卡。李某等人骗得十余位老年人21,000余元后逃之夭夭。几天后,这些老年人兴致勃勃地拿着购物卡去某电器公司兑换时被告之购物卡无效,遂报案。在警方的努力下,李某等三人被捉拿归案,并被检察机关提起公诉。某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李某等被告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虚构事实和隐瞒真相的手段,共同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鉴于三被告人被捕后将违法所得归还被害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的规定,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并处罚金1万元;判处被告人郑某罚金9000元,判处被告人方某罚金8000元。
说法:近年来,各类詐骗案件多发,仅针对老年人的诈骗类型就有医疗保健、民生补助、商场促销等。老年人对诈骗行为的识别尚有一定的难度,往往成为犯罪分子的目标。本案中,李某等人就是在老年人毫无防备的前提下,通过实施狂轰滥炸的营销手段,让老年人信以为真,从而获得非法利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对诈骗数额作出了解释:“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因此,法院对李某等人的判罚是有法律依据的。
广大老年人遇有陌生人送礼品、帮助领补助金和低保的情况,千万不可轻信,应多问几个为什么,必要时与家人沟通联系,确定系诈骗行为的,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避免造成自身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