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一审被判十四年

2017-08-02 20:33
人民周刊 2017年11期
关键词:处罚金华润受贿罪

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1日公开宣判华润原党委书记、董事长宋林贪污、受贿一案,对其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五十万元;以受贿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百五十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百万元。贪污所得财物返还华润,受贿所得财物予以没收,上缴国库。endprint

猜你喜欢
处罚金华润受贿罪
Tea'stone华润万象天地店
为“解馋”禁猎区内捕杀野兔 两名男子因非法狩猎罪被分别单处罚金15000元
华润湖北医药有限公司企业介绍
司法实践中的危险驾驶罪量刑情况分析
日本刑法中的受贿罪
以案释法(2)
华润中信入股:社会办医转向“航母”
利用影响力受贿罪主体的认定
论受贿罪中“为他人谋取利益”
温某的行为是否构成受贿罪、贪污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