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树
垃圾分类法规出台
7月1日,新华网的文章《上海今起执行“最严垃圾分类”:个人扔错最高罚200元》称,《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此次实施的《条例》,不仅实现管理区域、管理对象全覆盖,同时还加大了惩处力度,因此被外界称为“史上最严”。根据《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按照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干垃圾分为四大类。个人或单位未按规定分类投放垃圾将面临处罚。《条例》中,除对个人混投行为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外,对单位未按照规定分類投放的行为,最高可处5万元的罚款。对生活垃圾收运单位、处置单位不遵守相应规范的,分别规定最高可处10万元、50万元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单位经营服务许可证。此外,《条例》还确立了失信惩戒制度。另外,《条例》中还专门提出“促进源头减量”,明确规定餐饮服务提供者和餐饮配送服务提供者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筷子、调羹等餐具,旅馆等经营单位不得主动向消费者提供一次性日用品。
7月7日,中国新闻网发文《上海垃圾分类正式实施一周城管开出罚单190张》对上海实行强制垃圾分类进行了跟踪报道。《条例》正式施行已有一周,截至7月6日,上海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78万人次,共开展执法检查9600次。其中,分类投放环节共检查居住区、宾馆、商场、医院、园区等单位1.28万家次,个人8253人次,共教育劝阻相对人6704起(其中单位3456起、个人3248起),责令当场或限期整改3367起(其中单位2552起、个人815起)。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共依法查处各类生活垃圾分类案件190起,其中针对个人的案件有15起。也就是说,上海6天内已开出190张罚单,平均每天32张。
6月24日,《人民日报海外版》发文《北上广深相继立法中国进入垃圾分类“强制时代”》称,超大城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的历程,可追溯到住建部2000年开始在8个城市进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工作。如今,上海市通过立法,明确了可回收物、有害垃圾、湿垃圾和干垃圾4种生活垃圾分类标准,确立了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和相应法律责任。很多超大城市纷纷加入到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队伍中来。5月底,北京市人大城建环保委员会建议,尽快修改完善《北京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依法推行强制垃圾分类;在深圳,《深圳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规定(草案)》已完成向社会征求意见;在广州,《广州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已经实施……各大城市相继针对垃圾分类立法,起到了重要的带头作用。
知易行难初心不改
6月27日,中国日报网的文章《垃圾分类知易行难?境外媒体:这一次,上海动了真格》称,为了更好地推行垃圾分类工作,上海参考了在该方面经验丰富的日本的做法。上海市的相关负责人曾到访日本横滨,就垃圾回收途径等问题听取了详细的介绍。横滨上海事务所首席代表川岛友子表示,很高兴横滨的经验能够发挥作用。不过,垃圾分类转化为居民行动自觉并非易事,可以说是一场“攻坚战”。有些人支持政府的倡议,但是搞不清楚如何分类。上海市宝山区的61岁市民董英明(音)表示,她想丢弃一个旧台灯,但不知道应该放哪个箱子。有些人对垃圾分类理念的接受度还有待提高。一名71岁的唐姓志愿者说,有些人不愿意打开装有厨房垃圾的塑料袋,将里面的垃圾倒入写有“湿垃圾”的箱中,然后将垃圾袋放入另一个垃圾箱中,因为这意味着可能弄脏自己的手。
7月8日,人民网发文《上海市生活垃圾分类立法实施现状解读及建议》指出,目前垃圾分类还存在一些问题。首先,目前垃圾分类大多实行定时定点回收模式,给垃圾分类带来很大的不便,极大限制了垃圾分类的顺利实施。对年轻的上班族而言,垃圾分类时间与上班时间冲突,垃圾代扔服务涌现。其次,湿垃圾存在卫生隐患,居民需要将塑料袋里的湿垃圾倒入垃圾桶,然后将塑料袋扔进干垃圾桶,此过程因不卫生引起居民的抱怨;且很多湿垃圾桶为敞盖式,清理不及时很容易因发酵产生味道,尤其是高温酷暑时期,湿垃圾收集带来的问题会更加明显。第三,干湿垃圾分类极易搞混,增加了居民垃圾分类的执行难度。第四,目前垃圾分类投入很大,尤其是人力成本,引起人们对垃圾分类经济成本可持续性问题的质疑。此外,垃圾违规投放处罚措施执行起来也有一定的难度,很容易引起居民的抱怨。
7月1日,新浪网的文章《垃圾分类是现代文明社会的标志》称,垃圾分类意义非凡,乃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涵。根据测算,国人平均每天产生垃圾约1.2公斤,且随着生活水平的日益提升,垃圾总量每年持续增长。以上海为例,2015~2018年的生活垃圾产生量依次为789.9万吨、879.9万吨、899.5万吨、984.3万吨,增长十分惊人。且民众生活呈现多样化之后,生活垃圾除了传统的厨房垃圾、纸屑果皮之外,还有电子垃圾、废旧家电等。垃圾如果不分类,不仅不能充分利用,还会造成严重环境污染与危害。实行垃圾分类后,既可废物利用、变废为宝、节省资源,又可将有害物及时处理,防止次生污染发生。因此,垃圾分类对改善环境大有裨益,是生态文明建设中的重要一环。此外,垃圾分类也有经济意义。作为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的一部分,垃圾分类投放只是第一步,后续还包括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等多个环节,而不同的垃圾,其后续运输和处理,也将形成完全不同的产业链条。有业内专家预测,一旦垃圾分类实施,垃圾处理行业将很快形成万亿元以上的市场规模。
多措并举久久为功
7月5日,新华网发文《推行垃圾分类须明确“三要三不要”》指出,推行垃圾分类是一步有难度、有长度的跨越。万事开头难,当垃圾分类在国内推行之时,各方须明确“三要三不要”。一是不要光喊口号,而要知行合一。我们每一个人都要克服从随意倾倒到分类择拣、定时投放的不便,把理念落实到行动上。二是不要遇挫即馁,而要久久为功。垃圾分类是一项系统工程,推行中肯定会遇到许多困难,如居民的抵触和抱怨、政策不配套、垃圾后端处理不完善等。对此,无论是政府还是个人,都要保持耐心与韧性,采取科学的办法和切实的措施,抓住关键问题,积极行动起来,打好垃圾分类这场持久战。三是不要只强调规矩的刚性,也要体现制度的温度。上海一些小区对独居或下楼扔垃圾困难的老年群体采取了物业“托底”的方式。有些小区“996”工作制的白领居民占比较高,往往赶不上垃圾投放时间,就设立了延时投放点。
7月7日,央广网的文章《46个重点城市加速推进垃圾分类分类办法如何因地制宜》称,46个重点城市中,80%以上对垃圾分类采取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其他垃圾“四分法”。各地执行的基本上都是国家制定的这四大分类标准。为便于市民理解,有些地区采取了不同的称呼和标志。比如,上海提出干垃圾和湿垃圾之分,而北京则是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大部分已经对垃圾分类立法的城市在相关条例中明确了对个人违规投放的处罚,而太原、铜陵、杭州等城市还对违规扔垃圾增加了信用惩戒措施,违反生活垃圾分类有关规定且拒不改正、阻碍执法部门履行职责的,相关信息将被依法纳入信用档案。住建部环卫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副主任、教授级高级工程师徐海云表示,上海出台垃圾分类管理条例在政策上具有表率作用,各地还是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来制定分类标准和规则,不能简单模仿。
7月8日,人民网刊文《垃圾分类也要从源头减负》认为,在垃圾分类投放渐入人心的当下,在源头实现垃圾减量也亟待引起重视,而商品过度包装就是其中之一。我国当前限制商品过度包装相关的国家标准有GB23350-2009《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T31268-2014《限制商品过度包装通则》等。但是,如何让这些标准真正落地,却需要商家及监管执法部门共同给力。网络平台应该鼓励环保,推动减量包装。消费者应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向过度包装说“不”。中消协明确指出,凡包装体积明显超过商品本身的10%、包装费用明显超出商品价格的30%,就可判定为侵害消费者权益的“商业欺诈”。因此,消费者面对过度包装问题,也应拿起法律武器维权。唯有每个人的绿色消费理念增强了,过度包装才不会有市场。国外的一些做法也值得借鉴。比如,一些发达国家利用“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抑制过度包装,该制度规定生产者应当承担产品使用完毕后的回收、循环使用和最终处理的责任,零售商、消费者也应对所销售和消费的资源尽到安全回收的责任。这也有助于在源头实现垃圾“减负”,以及强化各个环节的责任。总之,垃圾分类没有局外人,必须全民总动员。
链接:国外的垃圾分类
德国:多措并举
1972年,德国第一部全国性的垃圾处置法案获得通过,不遵守垃圾分类法规的人会受到惩罚。例如随意丢弃固体垃圾两公斤以下或液体垃圾两升以下,罚款35~80欧元(约270~620元)。此外,德国人注重培养孩子们垃圾分类的习惯。在课堂上,学生们会通过专门的课程了解德国垃圾回收系统。立法、处罚、教育,德国多措并举,令垃圾分类落到实处。
日本:细化工作
日本垃圾分类十分细致,政府会发放垃圾分类手册,制定各类垃圾回收法(容器包装回收法、家电回收法、小型家电回收法等)。在教育方面,日本的小孩从幼儿园时期就开始学习垃圾分类方法。此外,相关单位会通过在垃圾站安装摄像头、在公告栏公开违规扔垃圾情况等方式,督促人们进行垃圾分类。
墨西哥:化繁为简
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从2007年开始推行垃圾分类,仅用7年时间,便已全部铺开。墨西哥将垃圾分为两类——有机垃圾和无机垃圾。对民众来说,越简单的规则就意味着越强的可操作性。此外,墨西哥的法律法规对垃圾分类各环节责任规定明确,所以效果较好。
新加坡:全靠自觉
在以法纪严明出名的新加坡,对于垃圾分类却全靠自觉,分类也只有可回收物和不可回收物兩种。其垃圾处理奉行“3R原则”,即Reduce(源头减少)、Reuse(重新使用)和Recycle(回收利用)。以源头减少为例,新加坡政府会与工商业、非政府组织协商,简化产品包装,使用再循环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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