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 短视频平台近年大热,且趋势甚猛。以抖音短视频平台为例,从个人可以免费申请抖音账号进行制作到近期“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入驻抖音,可以看出短视频平台对国民生活的影响甚远。我们在肯定其在推进社会平等、传递知识、活化创作市场等优点的同时,也应该注意到短视频平台的音乐版权的问题也从多方面凸显出来。基于短视频平台的特性,解决短视频平台的音乐版权问题是其未来发展的关键。
关键词 短视频平台 音乐版权 原创 二次创作
作者简介:王怡鑫,西北政法大学。
中图分类号:D923.4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8.267
一、问题的提出
石景山法院一审审结了音著协诉万达广场、万达百货公司背景音乐侵权一案。法院认为,被告在未获得著作权人授权的情况下,在其经营场所公开播放背景音乐《一生所爱》,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已构成侵权,判决万达广场公司就涉案单曲赔付音著协经济损失及合理费用共计2.2万余元。据了解,音著协与万达广场的背景音乐版权纠纷已经长达四年之久。万达广场认为使用音乐只是简单的营造环境气氛,没有直接通过音乐获得利益。与此同时,北京音末文化传媒起诉papi酱公司短视频配乐侵权一案也受到了广泛关注。原因是北京音末文化传媒认为短视频品牌papitube旗下自媒体账号上传的视频配乐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将其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要求其停止通过一切平台传播该短视频,并连带赔偿损失共计25万余元。
近年来随着短视频平台的发展,丰富了人们的生活,。但由于产权意识淡薄、平台自律性低、缺乏良好的规范体系与监管制度等原因短视频平台的音乐版权侵权事件频发。前有网红冯提莫在斗鱼直播中播放未经授权的歌曲《恋人心》,随后斗鱼直播平台被中国音乐著作协会以侵犯著作权为由诉至法院。后有北京音末文化传媒认为短视频品牌papitube旗下自媒体账号上传的视频配乐侵犯其信息网络传播权,将其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因为都是知名度较高的网红,所以涉及的案件受到了广泛的关注。直播与短视频平台有着庞大的用户,隐藏在其中的或大或小的未被发现或者未有纠纷的侵权案件该如何发现、如何预防、如何救济。在当下短视频平台发展迅速且大有未来前景的情况下,应该加强对短视频音乐版权的规范,这样才能平衡各方的利益、促进互联网市场的发展以及提高人们的著作权意识、维护社会公平、促进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发展。
二、短视频平台发展模式与现状
由于移动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手机带来的便捷以及用户的碎片化使用习惯、更及时的传播速度和高度的互动性等特点,短视频行业在近年来快速崛起。以抖音短视频平台为例,抖音作为一个音乐短视频社区, 用户在其中进行创作、观看、互动,他们在其中获得观看的愉悦感和群体归属感以及创作的自我实现感。 而短视频中的背景音乐虽然不是主要内容,但是起着重要的辅助作用,增加人们的感官刺激,更能引起共鸣。背景音乐也成为短视频内容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2017年今日头条以西瓜视频、火山小视频和抖音三个平台迅速占领短视频市场, 三个平台相互导流, 实现跨平台联动。互联网巨头腾讯公司也站在短视频发展的风口处,为占领市场、挣得利润而成立短视频中心,并为打造新一代“微视”短视频而投入巨资。阿里企业一直走在互联网发展前列,2018年, 阿里宣布将投入20亿元进入短视频行业,希望能将土豆视频推广成为专门的短视频平台。
抖音可以说是占据短视频市场最广泛的一个平台。它自2016年9月上线以来就发展十分迅速。抖音官方披露其上线半年日均视频播放量就已经过亿, 日活跃用户在数百万量级。随着用户的增加,众多官方媒体抖音号以及明星抖音号的增加,其活跃程度与影响程度已经发展到一定的程度,2018年7月抖音对外宣布,抖音全球月活跃用户数超过5亿。短视频平台的发展活跃了市场、激发人们的创作热情、传播了文化知识。这是短视频平台带来的积极影响,但随着短视频侵犯版权的案件逐渐出现在大家的视野范围内并引起广泛的关注,短视频平台的版权问题尤其是音乐版权问题也亟待解决,不容忽视。
三、 短視频平台的音乐版权问题分析
数字音乐在短视频中可以通过各种方式演绎,将其当作背景音乐、或以唱歌、舞蹈等多种方式应用。音乐使得短视频内容更加吸引人,从听觉和视觉两个方面共同使人产生共鸣或产生兴趣。正因如此,在短视频当中,背景音乐是不可或缺的,随着用户的增多以及平台提供音乐与用户个性化定义音乐两种方式,短视频平台对于音乐的需求随着发展而增加。然而在应用音乐的同时,有很多音乐作品会被二次创作与修改,更有甚者,改编后的音乐更加吸引人使得原创翻红。以近期的音乐作品《来自天堂的魔鬼》《缘分一道桥》等都相继翻红并迅速成为酷狗音乐、QQ音乐热搜歌曲。不可否认抖音等短视频平台使得沉寂多年的作品翻红、更起到了很好的宣传作用。但其中的版权问题不能因为这样的原因而被忽略。未经授权,对音乐作品的应用、修改都是对版权的侵害,这是毋庸置疑的。
短视频平台的音乐版权问题集中在三个方面:其一,未经授权,作为背景音乐或者将音乐作品作为短视频的主要内容而应用音乐作品;其二,未经授权,对音乐作品进行二次创作;其三,作为原创作品出现在短视频平台,未经授权而被短视频平台的其他用户应用或者其他平台应用。
前两个方面是较明显的侵犯版权的行为。而在短视频平台上进行原创并得到广泛的关注度的现象也大量存在。原创作品被短视频平台上的其他用户进行复制甚至修改也是短视频平台上存在的不易被察觉和关注版权问题。以抖音为例,在抖音平台上有大量的原创音乐存在,经过点赞转发而受到关注后,就会发现被其他用户使用。这种情况下,原创人对其原创作品拥有著作权。其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和修改他人原创作品,是侵犯他人著作权的行为。短视频平台也未取得原创用户的音乐版权,也是一种侵权行为。
四、短视频平台音乐版权问题的解决路径分析
(一) 完善并落实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
2019年1月9日,中国网络视听节目服务协会正式发布了《网络短视频内容审核标准细则》和《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的效力级别属于行业规定。在行业内对协会成员是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值得注意的是,《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明确表示,网络短视频平台不得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
在规范中未明确规定单纯的音乐作品是否属于广播电视视听作品。而在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关于发布2019年度优秀网络视听作品推选活动评审结果通知中包括年度优秀短视频、年度优秀网络剧以及年度优秀网络音频节目等。由此可见,单纯的音乐作品也在《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的保护范围内。这就为版权所有者的维权之路提供了依据。应结合依据《著作权法》与《侵权责任法》切实完善和落实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
《网络短视频平台管理规范》一是明确了短视频平台的责任,另一方面,也明确了侵权的主体,侵权主体不再是模糊不清的,而明确了短视频平台有取得使用的视听作品的版权的义务,这就排除了用户的责任。二是明确了侵权行为,即为未经授权,自行剪切、改编电影、电视剧、网络电影、网络剧等各类广播电视视听作品。三是归责原则应当类推适用过错推定原则,因为短视频平台有购买版权的义务、且对节目内容进行审核的责任,应当履行版权保护责任。那么当出现未经授权使用他人视听作品的时候,应当推定短视频平台有过错。在实践中,难以界定的是赔偿范围。著作权侵权损害赔偿的范围包括直接损失(著作权使用费等收益减少或丧失)与间接损失(在一定范围内的未来财产利益的损失)。而基于短视频平台的特殊属性,短视频平台中用户的多样性,版权所有人的损失较难界定,应完善相关的标准,使得被侵权的版权所有人能得到合理的赔偿。
(二)短视频平台切实履行版权保护责任
短视频平台迅猛发展,加之用户对音乐的需求量增加。短视频平台的版权保护责任。抖音短视频平台公开资料显示,2018年下半年抖音曾“拉拢”了众多知名音乐公司。2018年8月,抖音先后与环球音乐、华纳音乐、环球词曲、太合音乐、华纳盛世、大石版权等多家唱片及词曲版权公司达成合作,抖音获得其全曲库音乐使用权。同年10月,抖音与日本最大的唱片公司Avex达成版权合作,向亚洲用户新增2.5万首曲目的使用权。国内方面,抖音也已经陆续与摩登天空等800多家唱片公司进行合作,目前有超千万首歌曲的正版资源。短视频平台能够解决版权问题,这不管对于平台来说还是对于用户来说都是好消息。
而对于在短视频平台用户的原创作品,短视频平台可以与用户协商取得该作品的版权。这样既保护了音乐版权不被侵犯,又有利于这些作品从文化价值向经济价值转换。
(三)完善监管体系
短视频是一个互联网发展下的新兴产业,并没有一个具体的监管部门,与其他文化产品一起由国家版权局与地方版权部门负责。而在监管的过程中,由于短视频平台自身的特性,对于其中的音乐版权基本采取被动监管。轻微的侵权行为,会呈现出法不责众的现象。这就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管体系,贯彻落实监管义务。
(四)国民提高版权意识
由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起步较晚,文化消费环境有待改善。例如网易云音乐、虾米音乐等各大音乐平台也是在近年才逐渐建立起收费制度。短视频平台受众较多,提高广大消费者的版权意识是一个长久的过程。不仅要提高消费者的版权意识,也要注重版权所有人的版权意识的提高。短视频平台对于音乐作品的使用可能会让音乐作品翻红,从而使著作人或者版权所有人获得其他更大的利益,或因为救济较为繁琐复杂、成本较高,一些版权所有人不会去主動解决与短视频平台的版权纠纷。因此要提高人们的版权意识,才能使得文化产业更好地发展。
五、结语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短视频平台作为新兴产业得到迅猛的发展。短视频平台的发展给人们带来积极影响的同时,音乐版权的保护问题也凸显出来。音乐版权保护问题需要法律规范的完善与落实。短视频平台的音乐版权问题只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一小部分,提高人们的知识产权意识,完善我国知识产权的制度与监管体系,我们任重道远。
注释:
田高洁.互动仪式链视角下的音乐短视频研究——以抖音App为例[J].新媒体研究,2018(4).
司思.论短视频平台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J].西南政法大学学报,2018.20(5).
参考文献:
[1]刘家瑞.论美国数字音乐版权制度及启示[J].知识产权,2019(3).
[2]曾瑞粮.大数据背景下数字音乐版权保护问题及对策分析[J].佳木斯职业学院学报,201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