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ASEL:社会情绪学习具有积极的教育意义
社会情绪学习组织(CASEL)一直致力于将“社会与情绪学习”列为覆盖幼儿园到高中阶段学校教育的必修课程,其发展愿景包括:让家庭、学校和社区共同为孩子的健康发展提供支持;让所有的孩子都成为终身学习者,具有自我意识和同理心,与他人紧密联系,成为负责的决策者;让每个孩子都能够发挥自己最大的潜能,积极地、有建设性地参与到民主社会中。
社会情绪学习的实施旨在使学生具备自我情绪认知与调节以及社会交往等能力,使学生取得更好的学业成绩,获得更强的生活能力,帮助学生学会终生幸福地生活。CASEL的调研表明,参与社会情绪学习的儿童和青少年,其社会和情感技能得以提高,拥有更好的对自己、他人及学校的态度和亲社会行为,在问题处理、情绪调节等方面表现出更大的优势,从而享有更好的心理健康状况和学业成绩。教师也普遍意识到,社会情绪学习对于学生无论在学校、工作场所还是生活中的成功都是至关重要的。
(陈德云,熊建辉,寇曦月:《美国中小学社会情绪学习新发展:学习标准及课程项目的开发与实施》,《外国教育研究》2019年第4期)
教学的道德性是对教学的教育性的内涵式继承与超越
这里的道德性体现的是一种价值追求,是对教学应然状态的期冀与推崇。教学的道德性与教学的教育性之间有共通点,二者都将学生的道德发展作为教学的目标,然而,二者也蕴藏着差异性。在道德的辐射范围上,教学的教育性只强调教学主体个人(学生)的道德,而教学的道德性在强调教学主体个人(教师和学生)道德的同时,还观照教学活动的全方面和全过程;在道德的内涵上,教学的道德性比教学的教育性更丰富,后者仅仅体现为道德品格,而前者表现为身心的全面和谐发展,内含高尚的道德品质、独立的生存能力和人格,以及批判和创造性思维等;在对教学的定位上,教学的教育性只是将教学作为道德教育的基本途径和重要手段,学生其他方面的发展只是道德發展的“铺路石”,且忽视了教学过程的伦理性,体现的是教学的功用性价值,而教学的道德性不仅将教学当作实现学生发展的手段,还注重教学活动本身的道德属性,体现的是教学的伦理价值。由此可见,教学的道德性是对教学的教育性这一命题的内涵式继承与超越。
(李森,高静:《论教学道德性的内涵及层次》,《教育研究》2019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