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颖
摘要:对于中职院校来说,德育工作不仅有利于学生健康成长,而且能够促进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始终是我国包括中职院校在内的所有高校都坚守的教育理念,在此理念指导下积极培养职业人才。德育工作评价机制是德育工作体系必不可少的部分,其是否科学、完善,关乎德育任务是否有效完成,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是否得到全面提高,因此中職院校必须进一步探索和实践德育工作评价机制的建设。
关键词:中职院校 德育工作 评价机制 实践
一、德育评价机制实践的意义
第一,分析当前正在运行的德育评价机制,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和完善,推动德育工作评价机制长效发展,有利于促进学生管理工作系统化、合理化;为德育工作的开展提供了依据、原则和规范;提高了德育工作成果的实效性;使德育管理动静态过程融为一体;以制度形式提高了德育工作的战略层次。
第二,奠定了改革和研究德育工作的基础,从理论、实践双层面成为建立健全德育学科体系的重要支撑。
第三,在“主题引领,项目实施,重点突破,评价改进,载体创新”等方面进行探索[1],从而保证德育工作更加全面,过程更加完整,受益群体更加广泛。
第四,有利于教师在多维开展德育工作、完成育人目标的过程中发现自身不足并积极完善、提高;有利于高校合作于社会企业,提供实习实践基地,解决学生的就业问题并跟踪学生的就业实况。
第五,提升中职教师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从意识上加强教师的育人使命感,进而克服德育工作的重重困难,带领德育工作实现新发展,同时形成一支在师德、思想、专业、素养以及年龄等方面均较高、较强、较科学的核心师资队伍。
二、当前中职德育工作评价机制的现状分析
(一)评价主体未普及到全员
目前中职德育工作评价机制的主体,多由管理层和同一学科的教师组成,而肩负教学任务的教师以及最应参与其中的学生群体,所占比例非常小甚至并未参与其中。导致现在的德育工作评价机制有失客观公正,所呈现的教学情况比较片面,进而增加了评价双方的沟通难度。
(二)评价形式未突破量化局限
现实中,大部分中职院校的德育工作评价机制,就是以量表形式让评价主体进行打分,用简单的数字对德育工作者的所有表现一概而论。这样量化的评价方式并不能反映出德育工作者的德育行为和德育素养,尤其是不当的德育行为及其产生的原因。同时,也无法深入分析教学本质,导致评价结果难以令人信服。另外,评价内容过于侧重于教学任务的完成情况、教师的教学方式以及教学效果等方面的考核[2],却忽视了师生的主观情绪、态度以及能力等这些影响教学方方面面的根本存在。
(三)评价环节未延伸至自我评价
中职院校评价机制的主要评价环节一般停留在明显的方面,如教师的教学过程、教学效果,还有在此过程中学生的参与状况等。而那些应通过自我评价完成的隐性环节如师生的自我特征、价值观念、情感精神等的评价,却未能涉及。所以德育工作者根据评价结果做出的德育工作调整也始终停留在能看到的方面。
三、中职院校德育工作评价机制的具体实践
(一)评价机制的评价指标应多元、灵活
评价指标应多元、全面,建议包括学生、教师、主管领导等,为保证评价客观公正,要尽量增加每个评价群体的人员数量,评价结果也要及时让被评价者了解到。各主体的评价对象及内容具体如下。
第一,主管领导的评价。其对象主要是授课教师群体,内容可集中在有关教学的所有方面,如教学内容、教学方式、教学能力、教学态度以及教学经验等。因为相较于教师来说,主管领导的教学和管理经验更加成熟,评价结果容易得到认同。
第二,同学科教师评价。其对象主要是除自身外其他同学科教师,评价内容是德育工作开展情况。因为同学科教师彼此间长期共事,比较了解对方的教学情况,尤其是合作开展过教研项目的授课教师之间,了解程度会更高,给出的评价结果也更加客观、中肯。
第三,学生评价。其评价对象是授课教师和自身,评价内容是教师的授课情况和其他同学的学习情况。德育工作的两大参与主体之一就是学生,因此学生最能反映授课教师的授课水平,还能反映出授课过程的隐性因素,如教师真实的授课态度、授课方法、授课内容、授课能力、授课道德素养以及和学生的互动情况、处理授课问题的能力等。另外,学生对自我和其他同学的评价,则有利于其掌握自我评价和他人评价的结果存在的差异,深入分析出现差距的原因,反思问题真实性,然后做出合理改正。
第四,授课教师评价。其评价对象是自身,评价内容是本身所开展的授课过程。目的在于反思,发现其中存在的优点、缺点,也考验教师能否客观地看待自我的授课过程,能否根据评价结果调整、完善、优化自己的教学过程。
评价指标的灵活性主要表现在内容数据要及时更新。这样才能动态体现每个阶段中职院校德育工作的实际情况。不过,德育评价指标的建立需要投入较多时间和精力,也要及时关注外部环境的发展,这意味着应持续探索、实践。
(二)评价机制的评价内容应全面、规范
第一,思想认知方面的评价。重在通过分析师生的“知”而了解师生的情况。具体来说就是评价师生在课堂上的表现,如教师设置提问环节和学生回答问题的情况,教师设置讨论环节和学生参与的情况等。另外,由于德育工作主要服务于学生,因此可增设课后练习、课下简单测试等环节,了解学生的学习情况。
第二,主观情绪、价值取向方面的评价。重在通过分析师生的“信”而了解师生的状况,有一定难度。需要师生双方在教与学的过程中,关注自身和对方的情绪的表达和变化。尤其是教师自身应充满正能量,并将其传递给学生,适时鼓励、表扬,塑造积极向上的师生形象。
第三,行为表现方面的评价。重在通过分析师生的“行”而了解师生的情况。突破课堂教学范围,延伸到师生个人成长过程。评价态度要客观公正,评价标准要科学正确,尊重不同师生的不同成长背景和个性差异。相比之下,这一评价内容更有必要,因此成长过程极大地影响着师生每个阶段的教与学行为。建议学校针对师生成立心理咨询室,为师生解决成长中出现的问题提供集中指导。
(三)评价机制的评价方法应多样、客观
中职院校德育工作评价机制主要评价教师的教学过程和学生的学习过程。前面提到这两方面的评价主体及评价内容,在教师教学过程评价方面,建议相关领导、教师对授课教师的评价占40%,授课教师自我评价占30%,学生对授课教师的评价占30%,这种评价方法能比较客观地评价教师的教学水平。[3]而在学生学习过程评价方面,建议采用综合评价的方法,交叉使用日常表现评价、课程成果评价、书面简单测试、教师评语等灵活方式,切勿单设最终评价环节,导致评价结果的时效性范围较小。同时,建议每学期分别安排两次教师教学过程评价和学生学习过程评价,评价方法可采取问卷调查、报表调查、深入访谈等,且网络电子形式和现实纸质形式相结合。以此确保德育评价机制的传统特征和现代特性。
(四)评价机制的评价结果应改革传统報表内容并及时反馈
传统报表只呈现数字结果,无法掌握学校现行德育教育机制运行的效果是否良好,是否能起到培养出“社会尊重,企业认可的技能人才”目标的作用。[4]德育评价机制采用的报表,其内容可设计成问答形式,且主要围绕德育工作重点方面展开,借此了解评价主体关于德育工作开展的看法和建议,以便学校合理采纳并改进德育工作。
前述中提到的评价指标,在得到评价结果之后,应第一时间反馈给指标双方主体。对于院校方,主要让管理者、德育工作者和学生自身德育行为和德育的常规标准之间的差距,以便有针对性地做出调整、完善,明确中职院校德育工作者的未来教育目标,帮助学生坚定正确的道德素质和政治立场。
四、结语
新时代中职院校德育工作的评价机制的探索实践,是满足社会提出的新职业人才需求必须经历的环节,为此应客观审视德育工作评价机制的现状,尤其是分析暴露出的问题,以此明确探索实践的具体方向,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策略,从而帮助中职院校德育工作者更好地开展德育工作,取得良好实效。
参考文献:
[1]张佩芳,曹志鸿,张静之.浅谈中职学校德育评价体系构建的有效途径[J].德育纵横谈,2013,(08):129-131.
[2]张胜杰.中职德育课教学评价初探[J].天津职业院校联合学报,2016,(04):76-79.
[3]王立湖.探析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学德育评价实践[J].文化与探索,2016,(06):152.
[4]龙波.中职院校德育评价系统的设计与实现[J].电子技术与软件工程,2013,(19):59-60.
(作者单位:长沙商贸旅游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