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 超 华
(河南大学 历史文化学院,河南 开封 475001)
西汉初期,北部边郡屡受匈奴袭扰。正如《盐铁论校注·击之》所载:“边城四面受敌,北边尤被其苦。”为应对边患,西汉政府长年用兵于西北边境。众所周知,粮食是维持军队生存和保证军事行动的重要因素。《孙子兵法·军争篇》:“将军无辎重则亡,无粮食则亡,无委积则亡。”《六韬·龙韬》中有“通粮四人”,“主度饮食、蓄积,通粮道,致五谷,令三军不困乏”。这些文献资料无不表明粮食对于战争的重要意义。西汉初期,频繁的军事行动对粮食的需求和消耗必然十分巨大。据黄今言推断:“西汉至新莽,边兵通常保持在30万左右,其一年所需粮食达800万石,可谓巨量。”[1]西北边郡自然环境较差,粮食生产能力有限,如此庞大的军粮需求必须从内郡千里运粮,这就是西汉初期的“输粟于边”现象。
据文献记载,大规模“输粟于边”,至迟始于文帝时期,由晁错提出。晁错进言文帝:“使天下人入粟于边,以受爵免罪,不过三岁,塞下之粟必多矣。”《汉书·食货志》载:“文帝从错之言,令民入粟边。”到武帝时期,大规模的反击匈奴加之开拓疆土,对后勤保障提出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军粮的需求更加突出,输粟于边的规模和频率不断增多。《汉书·食货志》:“中国缮道馈粮,远者三千,近者千余里。”《汉书·酷吏传·田延年》:“大司农取民牛车三万两为僦。”即是对当时输粟于边的描述。
汉简中对输粟于边也有相关记载:
出粟四斗二升(33·20)[2]52
入粟大石廿五石 车一两(59·2)[2]104
入谷五千五百二斛 受城仓吏□(E·P·T27:11)[3]78
赐钱百卅万使为辜入粟西河(E·P·T59:26)[3]360
本文拟对西汉初期“输粟于边”的现象进行研究,主要包括粮食种类、粮食筹措途径、运输工具及方式、粮食存储与管理、存在的问题五个方面。
囿于对文字释读的差异,学者对汉代河西粮食作物的理解有不同的认识。其中,劳榦认为:“除谷为通名不计外,以粟麦为最多,其次为黍和糜,再次为秫及豆。”[4]401-406何双全将居延汉简所见粮食概括为粟、麦、大麦、黍、糜、胡豆等10种[5]。在敦煌悬泉置[6]和马圈湾[7]499-512汉代烽燧等遗址的考古发掘中,确实发现粟、糜、青稞、大麦、普通小麦和豌豆等粮食籽粒。总体来看,输边的粮食种类主要有粟、麦、糜、豆等。
汉简中有关“粟”的记载较多:
出粟卅石(160·8)[2]263
入粟六百石(84·1)[2]147
出粟百廿六石(E·P·T17:17)[3]67
《说文》卤部:“粟,嘉谷实也。从卤,从米。”《汉书·食货志(上)》:“粟者,王者大用,政之本务。”粟作为军粮,一方面是因为黄河流域历来是粟的传统主产区,能够为输边提供充足的粮食;另一方面得益于其具有良好的存储性。王祯《农书》说:“五谷之中,惟粟耐陈,可历远年。”《新唐书·食货志》载:“粟藏九年,米藏五年,下湿之地,粟藏五年,米藏三年。”粟的耐藏性在考古方面得到了证实,考古人员在发掘隋代含嘉仓遗址时发现,在160号窖发现有碳化的粟。据碳十四测定,窖内储粟为北宋时期,距今已有八九百年的历史,但窖内粮食颗粒完整,米糠分明[8]59。粟米的这一优点在军事上意义重大,毕竟古代运输条件落后,边远地区驻军难免遭遇补给不畅的情况。
麦是大麦、小麦的总称。《说文解字》:“麦,芒谷,秋种厚薶,故谓之麦”。麦适宜在北方较为寒冷干燥、日照充分的气候条件下生长[9]60-62。
汉简中有关麦的记载有:
出麦六十石(90·46)[2]159
大麦(E·P·T27:38)[3]80
为业粜大麦二石(E·P·F22:25)[3]477
汉简中也见穬麦。如“出穬麦二石六斗”(387·23)[2]549,《说文解字》:“穬,芒粟也。从禾,广声。”实际上,在汉代河西地区,穬麦不仅用作边塞吏卒的食粮,也常作马牛草料,敦煌悬泉汉简中以穬麦“付悬泉厩佐”“以食传马”的册书[10]263-264就是明证。
考古材料上确也发现有麦类遗存。如尉犁县营盘墓地一些墓葬的葬具上铺盖有大量“麦草”和“稷草”,麦草中包含麦穗和麦粒,麦穗的麦芒保存完好,经鉴定麦草均为大麦[11]。
《说文解字》:“糜,穄也。”段注:“糜,黍之不黏者。”汉简又作“糜”“靡”等:
出糜小石十二五石(148·9)[2]246
糜一小石三斗三升自取(57·20)[2]101
万卿初饮靡米二斗又粱米一斗又(E·P·T26:5)[3]76
糜子是华北和西北地区常见的粮食作物,其外形与黍相似,无黏性,颜色多样。主要用来食用,也可以作为牲畜饲料。楼兰古城东汉时期的三间房遗址,发现有“糜子壳”[12]。
豆,汉谓之豆,今字作菽。菽者,众豆之称也。
简文中有关记载有:
买豆三石(312·10A)[2]510
胡豆四石七斗(310·2)[2]505
牛食豆四石(E·P·T44:5)[3]124
居延出土有食物,颗粒圆而青色,与当今之青豌豆相同,在军粮中所占比重较小。关于豆的功能,有学者认为主要是用作牛马的饲料[13]。
“输粟于边”的军粮多来源于内郡,如何筹措数量庞大的军粮也是西汉政府面临的重要问题。依据传世文献,主要包括以下两类:
田租是西汉国家粮食征收的基本来源,也是各级仓廪最主要的粮源。西汉初期,为恢复农业生产,统治者奉行重农政策、“劝农务本”,竭力恢复粮食生产。文帝二年,下诏减收当年天下田租之半。《汉书·食货志》载:(景帝二年)“令民半出田租,三十而税一也。”西汉初期的“劝农”“轻赋”政策,将大量的劳动力吸引至土地上,《汉书·昭帝纪》载:“耕桑者益众”。这对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以及农民生活的改善起到促进作用,客观上为西汉赋税的征收提供了保证。此外,田租主要征收实物,这意味着粮食主要被中央政府所控制,便于协调调度。
汉初,政府推行入粟拜爵的政策,借助民间力量辅助解决北部边郡军粮补给问题。《史记·平准书》:“屯戍者多,边粟不足给当廪者。”因此,募民入粟塞下,以“拜爵”“补吏”“赎罪”等筹措军粮的政策应运而生。实际上,纳粟拜爵之策秦时便已存在,《史记·秦始皇本纪》载:“十月庚寅,蝗虫从东方来,蔽天。天下疫。百姓纳粟千石,拜爵一级。”《商君书·靳令篇》载:“民有余粮,使民以粟出官爵。”到了汉代,《汉书·食货志》载,文帝时,“匈奴数侵北犯,边粟不足给当廪者”,乃“令民入粟边,六百石爵上造,稍增至四千石为五大夫,万二千为大庶长,各以多少级数为差”。“入粟拜爵”政策,深受百姓欢迎,政府粮仓存储了大量的粮食。《汉书·食货志》载:“边食足以支五岁,可令入粟郡县矣。”通过官爵来利诱百姓献粮,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当时西北边郡军粮的供应问题。此外,入粟赎罪的现象也是存在的。《史记·平准书》载:(景帝时)“又得输粟县官以除罪。”《史记·平准书》载:(武帝时)“弘羊又请令吏得入粟补官,及罪赎罪。令民能入粟甘泉各有差,以复终身,不告缗。他郡各输急处。”
《史记·大宛传》载:武帝时调用“牛十万,马三万余匹,驴、骡、橐它以万数,多赍粮”。汉代输粟于边主要以牛车等畜力车辆运输为主,也有驴、骆驼运输,偶尔也有人力运输。
1.牛车运输
汉简中关于牛车的记载也较多:
取之甚善曰道远毋车牛载既不肯予□(18·11)[2]28
发牛车各载一百(268·39)[2]451
以牛车就载籍田仓为事始元(E·5P·T43:92)[3]107
牛车是当时运输粮食的主要工具。牛虽然速度较慢,但力强耐久,对饲料的要求低,因而普遍使用。《史记·留侯世家》:“放牛桃林之阴,以示不复输积。今陛下能放牛不复输积乎?曰:未能也。”说明牛车就是输积的主要工具。孙机在《汉代物质文化资料图说》中提到:“牛车分篷车和敞车两种……无论是篷车或敞车,都被看作是‘平地载任之车’,仅供代步而已。”[14]96在甘肃地区确系发现有牛车冥器造型,如武威磨嘴子汉墓发现2件木质高轮牛车[15]148,其牛车模型中残留粮食遗存,显然是作为散装运粮车[16]。武威雷台汉墓也发现有牛车[17]。
2.驴、骆驼运输
秦汉时期,原产于西方的驴、骡、骆驼等“奇兽”被引入内地,主要用于驮负和引车动力。《史记·匈奴列传》:“其奇畜则橐駞、驴、駞……”《盐铁论·力耕》:“驘驴馲駞,衔尾入塞,驒騱騵马,尽为我畜。”
汉简中也有相关简文:
官属数十人持校尉印绂三十驴五百匹驱驴士五十人之蜀名曰劳庸部校以下城中莫敢道外事次孙不知将(981)[18]256
出菱三石 四月庚辰候长霸以食橐他六匹行塞至廪宿匹二钧 (285·11)[2]480
百骑亭但马百余匹橐他四十五匹皆备贺并塞来南燔(E·P·F16:48)[3]472
橐他持食救吏士命(124)[18]225
驴较适宜于道路崎岖的山地运输,又堪粗食,寿命长于马,抵抗力也较其他马属动物强,因而也是构成运输的重要动力。《史记·大宛列传》载,汉武帝击大宛,“驴、骡、橐它以万数,多赍粮”,说明驴已经成为军事运输的主要动力。《汉书·西域传》:“朕发酒泉驴橐驼负食,出玉门迎军。”山东滕州黄安岭汉画像石所见运车画面,牵引车辆的牲畜品种,突出显示“长耳”,很可能是驴。
骆驼被誉为沙漠之舟。西北地区自然环境恶劣,多戈壁沙漠,而骆驼虽行动缓慢,但是有很强的驮载能力,且对沙漠环境有特殊的适应能力,成为汉代运粮的重要动力。汉代画像石上也有骆驼驾车及负重的画面,如微山两城汉代的画像石上有负重的骆驼图[19]。
3.人力运输
主要包括人力担负和挽输。
(1)人力担负
《史记·匈奴列传》载,汉武帝元狩四年春,出击匈奴,“粟马发十万骑,私负从马凡十四万匹,粮重不与焉”。“粮重”,颜师古注:“负戴粮食者。”《汉书·李广利传》载,汉武帝太初三年(前102),李广利再击大宛,“出敦煌六万人,负私从者不与”。颜师古注:“负私粮食及私从者,不在六万人数中也。” 《汉书·严助传》载:“舆轿而隃领。”颜师古注引项昭曰:“领,山领也。不通船车,运转皆担舆也。”这些记载说明,战争中粮食物资运输采用人力“担负”的现象是存在的。
居延汉简有“戌取木荏六千三百卅一”(515·40)[2]629。木荏,于豪亮认为即担物所用的木扁担[20]201。受道路交通、畜力匮乏的影响,人力担负虽然运输效率低下,但是其存在还是较为普遍的。
(2)挽输
《说文·车部》:“辇,挽车也。从车,从㚘,在车前引之也。”从汉代人的记载看,这种人力牵挽的车辆曾经作为秦汉时期大规模传输的主力。《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使蒙恬将兵攻胡,辟地千里,以河为境,然后发天下丁男以守北河,又使天下蜚刍挽粟,起于黄、陲、琅邪负海之郡,转输北河,率三十钟而致一石。”《汉书·韩安国传》:“又遣子弟乘边守塞,转粟挽输,以为之备。”《汉书·李广利传》言,“载糒给贰师,转车人徙相连属至敦煌”,强调转车人徙,很可能也是用的挽输的方式。此外,居延汉简中也发现有一车用卒多人的资料,如:
右第一车十人(29·9)[2]45
右第三车十人(E·P·T53:43)[3]283
1.政府统筹输边
即政府提供所需的人员、畜力、车辆,其人员主要有士卒、罪犯囚徒。《史记·大宛列传》载:李广利伐大宛时,“发天下七科谪,及载糒给贰师,转车人徙相连属至敦煌”。《汉书·王莽传》载:“募天下囚徒、丁男、甲卒三十万人,转众郡委输。”汉简中有车父或车父卒,车父也就是车夫,指赶车或管理某一车的人[21]。如:
戍卒梁国睢阳第四车父宫南里马广(303 · 6)[2]496
内黄第十五车父魏都(101·29)[2]169
第卅二卒王弘车父 (E·P·T57:60)[3]341
由于政府调度不足,还有私家帮助的情况存在。如《二月律令·徭律》:“发传送,县官车牛不足,令大夫以下有訾者,以訾共出车牛及益,令其毋訾者与共牛食、约、载具。”
2.更卒输边
到达法定年龄的百姓,在服役期内,每年都要到所在郡县服徭役一个月。更卒所服之役名目众多,运输就是其中之一。《汉书·刘屈氂传》,“乃以边为援,使内郡自省作车,又令耕者自转,以困农烦扰畜者,重马伤耗,武备衰减”。《汉书·元帝纪》载:“师旅在外,赋敛转输,元元骚动,穷困亡聊。”个别情况下,运输者要到边郡服兵役,先输粮到边,然后直接就地服役。
3.僦人输边
汉简中有较多关于僦人的记载:
元延四年八月以来将转守尉黄良所赋就人钱名(506·26)[2]610
赋就人表是万岁里吴成三两半 (505·15)[2]604
居延平明里王放就人昌里漕阳车一辆粟大石廿五石……(E·P·T49:53A)[3]147
茂陵东进里赵君壮就人肩水里郅宗(E·P·T59:100)[3]366
《说文解字》:“僦,赁也。”即雇也。僦人即为受雇佣之人,他们为人服务,受雇取值,分为以此为生和临时受雇两类。僦人的雇主既有政府也有民间的私人,就其属地而言,内地和边郡都有。由于僦人是拿钱雇佣的,因而其工作效率较高,这对于繁忙的输粟于边工程帮助较大。
输粟于边,粮食到达边地之后,先要进行存储,再分发至各地士卒那里。在西北边塞的都尉、侯官、部燧中都有大量的粮仓。西汉政府对于粮食的存储和管理有较为严格的制度。
汉简中有很多关于仓名的记载:
居延仓(62·47)[2]111
城仓(88·14)[2]154
肩水仓(10·32)[2]17
汉代河西地区军用粮仓的规模也很大,汉简可见:
受四月余谷万一千六百五十二石二斗三升少(112·20)[2]182
凡出谷九千一百八十七石四斗一升大(E·P·T52:586B)[3]266
□今余谷千九百五十一石二斗二升四百卅三斗三升少粟(E·P·T52:586A)[3]266
上述记载,也得到了考古资料的印证。考古发掘的敦煌郡玉门都尉统辖的T.18烽燧的正北为一仓储遗址,今称大方盘城。仓储平面呈长方形,东西132米,南北宽15米,有些地方城垣仍高7.6米。仓房有大厅三间,各厅南北两面墙上,都有两排对称的三角形通风口,仓外有两重围墙[22]17-18。
西北边郡设置有粮仓职官对各级仓库进行管理。这些仓储人员的配置充分,组织严密。目前,从汉简能够发现有不同的管理人员职称,包括仓长、仓丞、仓啬夫、仓令史、仓佐、仓曹等。
居延仓长(E·P·T51:140)[3]182
居延仓丞(E·P·T4:48A)[3]10
建平二年十月癸未甲渠令史宗受城仓令史谭 (84·27)[2]149
居延城仓佐王禹鞮汗里 (62·55)[2]111
永光元年九月乙丑朔丙午受肩水仓啬夫将延长武□□ (515·27)[2]628
出吞远士吏平四月奉 四月庚戌令史博付仓曹史孙卿偿俱丽卒陈(279·17)[2]470
《汉书·百官公卿表》所记载的官级次序为:令、长、丞,可知令之职务当高于长、丞。关于这些职务,有学者推断仓长一职为都尉级和侯官级仓的负责人;仓丞为部仓负责人,辅佐仓长处理仓储事务;仓佐指都尉级仓管属员;仓啬夫、仓曹为侯官仓之属员[23]。
粮食安全也备受重视,从粮食出入仓到平时的巡视,皆有一套严密程序和措施。
1.谷出入簿
汉简中有明确的关于粮食出入仓的记载:
入粟大石廿五石 车一两 正月癸卯甲渠官掾谭受訾家茂陵东进里赵君壮就人肩水里郅宗 (E·P·T59:100)[3]366
出粟二石 廪候长二月杨禹六月食(177·13)[2]282
甲渠候官建昭三年十月当食及谷出入簿 (33·9)[2]51
由上述简文可知:关于粮食的出入仓,记载内容详细,具体包括主要种类、数量、交通工具、来源、用途等方面。此外,不论出入仓粮食数量的多寡,一事一账,也反映出对粮食管理的规范和严格。
2.直符制度
《汉书·王尊传》:“直符史诣合下,从太守受其事。”颜师古注:“直符史,若今当值佐史也。”于豪亮认为是“宿直、当直之意。即当直官的报告文书。”[24]在居延汉简新简、旧简中共出土有26件完整或残缺的直符书[25],如:
酉直符仓库户封皆完(72·6)[2]125
□五月戊寅尉史蒲敢言之乃丁丑直符仓库户皆完毋盗贼发者(264·9)[2]439
更始二年正月丙午朔庚申令史□敢言之迺己未直符谨行视诸臧内户封皆完时毋水火 盗贼发者即日付令史严敢言之 (E·P·T48:132)[3]140
建平三年七月己酉朔甲戌尉史宗敢言之迺癸酉直符一日一夜谨行视钱物臧内户封 皆完毋盗贼发者即日平旦付令史宗敢言之(E·P·T65:398)[3]445
由上述简文可知,西北地区建立有完善的仓储巡视,并以文字形式记录汇报的制度。具体如下:直符由尉史或令史负责,并标明详细的巡视时间,巡视内容包括检查仓储设施是否封闭完好、有无水火盗贼之事,最后要将上述内容向上级官吏汇报。
大规模的输粟于边,为西汉政府稳定政权、拓展边疆提供了充足的物质保障。然而,长时间、大规模、远距离的转输给西汉政府带来了巨大的财政压力。武帝时,转漕之“费用十百巨万,府库并虚”,“大司农陈藏钱经耗,赋税既竭,犹不足以奉战士”。 黄今言推算输粟于边的年费用达10.8亿钱[1],如此高的输边费用,又经年累月,给西汉政府带来沉重的财政负担。同时,转运过程中惊人的损耗也加剧了这种压力。汉简中有“右凡十二两输城官凡出入折耗五十九石三斗”(505·36)[2]607。张俊民曾推断:“按十二两运粮为300石,耗损约60石,几乎占运量的五分之一。僦费与耗损共计17.5 石,如此算来,运往边郡地区的粮食25石,到达目的地也就仅剩 7.5石。”[21]《汉书·食货志》载:“千里负担馈饷,率十余钟致一石。”可见边郡运输损耗之惊人,出现了“天下赋输或不偿其僦费”的情况。大规模输粟于边,必然征调大量人力、畜力,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内地正常的生产发展。基于上述原因,西汉政府开始实行屯田于边、就地补充的政策,这不仅缓解了输粟于边带来的问题,同时也促使了西北边郡的开发。
输粟于边,作为特殊时期的政策,对西汉的政治、经济、军事及社会生活都带来了很多影响。尽管带来诸多问题,但是总体来看,意义重大。一方面为西汉政府击败匈奴提供了较为稳固的物质保障;另一方面,为连接西域,打通“丝绸之路”创造了条件。同时为西汉大一统帝国的开创打下了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