卢 萍
安徽省林业调查规划院,安徽合肥,230001
湿地是地球上具有多功能的独特的生态系统,是重要的自然资源,与森林、海洋并称为全球三大生态系统,被誉为“地球之肾”“生命的摇篮”和“物种基因库”[1]。湿地公园是指以保护湿地生态系统、合理利用湿地资源为目的,可供开展湿地保护、恢复、宣传、教育、科研、监测、生态旅游等活动的特定区域[2]。
湿地公园作为湿地保护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开展湿地保护与恢复,科研宣教及合理利用的重要形式和载体[3]。近年来,国内湿地公园建设发展迅速,自2005年第一个国家湿地公园西溪国家湿地公园批建以来,至2018年底,全国共建立国家湿地公园898处,其中通过验收正式授牌的有370处,湿地公园建设为湿地保护和利用带来强大动力。安徽省积极推进湿地公园建设,截至目前,安徽已建湿地公园57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29处,省级湿地公园25处,市级湿地公园10处,已建的湿地公园面积105 148.98公顷,其中湿地面积74 987.72公顷,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7.2%(数据来源于安徽省林业局湿地管理处),这些湿地公园建设对改善安徽湿地生态功能,修复湿地生态环境起到重要作用。
安徽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是2009年获批进行试点建设的国家湿地公园,2016年顺利通过国家林业局验收正式授牌为国家湿地公园。2018年底,石龙湖湿地公园进行了功能区划和范围调整且对《安徽省石龙湖总体规划》进行修编,并经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考察评估同意。
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地处黄淮海平原南缘的宿州市泗县南部,位于大路口乡、墩集镇境内,石梁河下游、天岗湖上游、龙须沟和石梁河交汇处,属石梁河水系。安徽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是2009年始建,面积为1 485公顷,2018年调整后的湿地公园总面积为1 001.18公顷,范围西北至大路口乡戴庄,东北至343国道,南至龙须沟和石梁河交汇口,四界基本以17 m水位线(黄海高程,除涝水位)为界,湿地公园南部和最北部边界按照村庄和农田沿道路划分开的原则区划,以环湖路为界。湿地公园的地理坐标为东经117°53′18"~117°56′22"、北纬33°20′09"~33°26′16"。
石龙湖湿地类型丰富,根据安徽省第二次湿地资源调查成果《中国湿地资源卷—安徽卷》[4]的湿地类型和数据,结合实地踏查统计出安徽湿地公园内有湿地面积573.72公顷,公园湿地率为57.30%。其中有河流湿地、沼泽湿地、人工湿地和湖泊湿地四个湿地类,包括永久性河流、泛洪平原湿地、永久性淡水湖、草本沼泽、水产养殖场及库塘湿地6个湿地型(表1)。
表1 石龙湖湿地公园内湿地类型现状表
石龙湖处于暖温带向亚热带过渡带,地形独特,湿地类型多样,生物多样性丰富,共有被子植物69科187属260种,裸子植物3科5属5种,蕨类植物6科6属6种,石龙湖湿地珍稀濒危植物有野菱、野大豆、莲等。湿地公园内现有脊椎动物32目71科203种,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野生脊椎动物有19种,国家一级重点保护的2种,国家二级重点保护的17种[5]。
石龙湖是由两条天然河流交汇而成的湖泊,湿地主体为石龙湖及河漫滩,以湖泊湿地、河流湿地、沼泽湿地为主,另有部分人工湿地,是河流湖泊沼泽复合型湿地的典型代表。湖面分布有大面积野生莲、菱和一片片原生芦苇等水生生物群落,湿地景观尤为独特。石龙湖水系四通八达,是淮河流域重要的天然蓄水库。湿地丰富的生物多样性和较多的珍稀濒危物种,有重要的湿地科研价值,同时石龙湖形成历史悠久,具有深厚的文化底蕴和人文资源。
原《安徽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2009~2018)》(以下简称《规划》)编制于2009年,当时《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试行)》与《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尚未公布和实行,湿地公园总体规划的编制尚不规范,湿地公园的功能分区也跟2018年最新实施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和《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的要求不符。为实现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可持续发展,切合新的导则要求,石龙湖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必须进行修编工作。
原石龙湖湿地公园规划于2009年,当时对于村庄、社区与湿地公园的关系研究尚没有达到现阶段水平,加上一定程度上考虑到带动周边的经济效益,形成经济增长点,所以湿地公园边界范围较大,包含不少村庄和农田。人类活动导致湿地地区的生态环境出现了明显的脆弱性[6],保护效果不理想且公园管理面临多重困难。为促进区域社会发展与湿地公园湿地保护和恢复工作相协调,有必要对湿地公园范围进行必要调整,同时也是缓解湿地公园生态保护与社会经济发展矛盾的需要。
通过修编将难于管理的人口密集村庄和基本农田调出湿地公园范围,并且优化了功能分区,将湿地公园把有限的管理人员从协调各相关利益方的关系转移到湿地生态系统和湿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上来,缓解保护管理压力,提高湿地的生物多样性保护能力。
湿地公园建设有序、健康地发展离不开科学的规划指导[7]。在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几年的建设中吸取经验,用科学的规划指导后期的建设。尊重客观事实,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与当地实际情况相结合,合理修编湿地公园范围,科学划分各个功能分区,因地制宜制定湿地保护与恢复、科普宣教、科研监测、合理利用等各专项规划措施,使规划的项目在科学的基础上具备可行性和可操作性,更好地指导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的建设发展。
规划编制单位通过实地踏查,结合湿地公园现状、周边社区情况和相关资料对公园的边界重新进行了界定,调整后的边界基本以17 m水位线(黄海高程)为界,该界限也是许多村庄修建时的参考安全水位边界,公园南部和最北部边界按照村庄和农田沿道路划分开的原则区划,总体上去除了原湿地公园范围内的基本农田和村庄,以使湿地公园的建设与发展更加合理化、规范化。
原安徽石龙湖湿地公园范围西至104国道,北至迎新渠,南至泗县与五河县交界处,东至区内道路,规划范围基本在环湖公路以内,规划总面积为1 485公顷,其中湿地面积为485.4公顷,公园湿地率为32.69%。
原湿地公园范围内存在较大面积的村庄和农田。由于年代久远,村民对于房屋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基本农田耕种有迫切需求,却受到与国家湿地公园有关管理制度的限制,导致该范围内居民的生产和生活也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束缚了当地经济的发展,制约当地贫困人口脱贫。现将这部分面积调整出原湿地公园范围。
原石梁河霸王城桥段至343国道段与湿地公园石梁河相连,湿地环境优良,沿岸湿地植被丰富,为更好地保护石梁河整体的湿地生态系统完整性,拟将该段纳入湿地公园范围内(图1,表2)。
图1 泗县石龙湖湿地公园修编前后范围对比图注:1、2、3、4、6为调整前范围;5、6为调整后范围
调整后湿地公园面积1 001.18公顷,湿地面积为573.72公顷,公园湿地率为57.30%。安徽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规划修编后,湿地公园总面积减少483.82公顷,其中调出基本农田面积466.70公顷,调出住宅及建筑用地161.20公顷,调入湿地面积88.32公顷[8]。
原湿地公园划分为湿地保育区、湿地恢复区、湿地科普宣教展示区、湿地休闲区、湿地生态体验区和管理服务区6个区域,原有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区面积合计只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22.09%[9],基于全面保护的大原则,按照国家林业局湿地保护管理中心《关于印发〈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的通知》(林湿综字〔2018〕1号)中的要求,调整后的石龙湖湿地公园重新划分为保育区、恢复重建区和合理利用区3个分区。调整后的湿地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面积之和占湿地公园总面积的62.5%(图2-3,表3)。
《安徽石龙湖湿地公园规划》(以下简称《规划》)修编从湿地保护恢复、科研监测、宣教展示、合理利用、基础设施及区域协调和社区共管等这些方面进行有针对性和操作性的规划。以湿地资源有效保护为根本出发点,生态保护规划贯穿于公园规划建设的每个环节,包括水系和水质保护、栖息地保护、水岸保护等,以达到提升湿地生态系统整体功能的目的。《规划》提出湿地视频系统建设,开展湿地本底调查、湿地资源和环境动态监测,新建水生植物认知园、湿地科普体验园等项目,开展半空栈道活动、湿地观光、湿地栈道漫游、湿地培训,进行污染源控制和村庄面貌整改,规范湿地公园管理局和保护管理站的工作等方面的内容,从而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充分发挥各项功能,达到湿地保护、生态恢复、湿地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有机结合体[10]。
表2 湿地公园调整变化一览表
说明:数据来源于安徽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范围及功能区优化调整论证报告。
图2 调整前湿地公园分区图 图3 调整后湿地公园分区图
调整前功能区调整后功能区功能区名称面积/公顷占总面积比例/%功能区名称面积/公顷占总面积比例/%变化值/公顷保育区1107.41保育区186.6118.6476.61恢复重建区21814.68恢复重建区439.1743.86221.17湿地宣教展示区16010.77湿地休闲区45230.44湿地生态体验区49733.47管理服务区483.23合理利用区375.4037.50-781.6合计1485100.00合计1001.18100-483.82
说明:变化值为负的表示调整后该功能区面积减少。
本次湿地公园的调整包括范围和功能区划的调整,调整前后湿地公园的总面积减少483.82公顷。湿地面积将由原规划实际485.4公顷左右增至573.72公顷,增加108.72公顷。湿地率将由原规划的32.69%增加为57.3%。功能区调整后,湿地公园范围和分区更加合理,有利于系统完整地保护湿地生态资源,增加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对保护水质、恢复湿地原生功能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等起到了重要作用。
本次湿地公园功能区调整后,保育区和恢复重建区区划更加合理、面积更加集中,全面保护目的更为明确,更方便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湿地类型采取不同的管理措施;新增加的两区面积更加有利于湿地保育恢复重建项目的整体开展;合理利用区的重新布置有利于提升公园的管理效能。通过功能区的调整,将极大提高湿地资源保护和湿地公园管理效能。
本次调整中将原湿地公园范围内人居村庄全部调出,对边界不清晰、难以管理的季节性田地与基本农田加以合理调整,保证了今后恢复保育项目建设实施的合法性和可行性,有利于提升整体环境质量,也便于在公园周边合理开展活动。
《安徽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符合国家林业局颁发的《国家湿地公园管理办法》《湿地公园总体规划导则》《湿地保护管理规定》《国家林业局办公室关于近一步加强国家湿地公园建设管理的通知》等相关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的《安徽泗县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总体规划(修编)》进一步优化了湿地公园的整体布局,对当地生态保护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有着较积极的影响,并且为今后石龙湖国家湿地公园建设规划了具体的工作内容,保护与恢复的要求更加具体,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修编更科学、切实可行,对其他同类湿地公园的规划调整有借鉴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