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 要让父母在心理上“退位”

2019-08-21 09:39李华黄任之李则宣
家庭科学·新健康 2019年7期
关键词:排序亲情子女

李华 黄任之 李则宣

●倾诉一:

“我们从选择结婚日子,到举行婚礼的地点、双方出资的份额都是双方父母决定的。婚后,每次我俩起纷争,如果让双方父母知道了,就会不断打电话来协调,甚至要举行六方会议。如今女儿已经六岁了,他们还是这样,我们根本就没有自己的生活。”

●倾诉二:

“我刚结婚一年,公婆对我不错,但却总爱参与我们的生活。比如,婚后我们打算再买一处房作为投资,他们知道后表示反对,怕惹他们不高兴,就不买了;新房装修完,他们要去一套钥匙,经常不通知自己开门就进来了,这让我觉得自己一点隐私也没有。”

●倾诉三:

“平时我们常买东西去看公婆,但他们却始终觉得儿子得先满足他们的生活,然后才能顾自己的小家。比如,我老公出差回来累了就直接回家没去看他们,就背后说他娶了媳妇忘了娘。”

以上三位虽然遇到的问题各有不同,但却有一个共同点,那就是婚后的生活仍然受双方或一方父母的一定“控制”,从而影响了婚后的生活自由及与配偶的感情,结婚后,很多人都遇到过这种亲情与爱情的矛盾,其实,二者根本不是一种感情,因此也不能互相取代,二者是平等、平行的关系,只是亲情和爱情在原生家庭和新生家庭中的排序要有所调整。

所谓“原生家庭”,是指自己出生、成长的家庭;“新生家庭”是指自己结婚后组建的新家庭。心理学上有“家庭系统排序”的概念,即在家庭系统中,有一些隐藏着的家庭成员之间的关系,爱要有顺序。我们生活在“原生家庭”时,爱的顺序是自己、父母、兄弟姐妹;结婚成家后,爱要重新排序,放在第一位的应该还是自己,第二位是配偶,第三是孩子,然后再是双方的父母和兄弟姐妹。只有这样,婚姻的地位在心理上才能建立,才能构成你自己的家。這与孝不孝顺是两回事,因为结婚后,你的首要身份先是一个妻子或丈夫,然后才是其他,如果思想、行动过分受父母牵引,将不利于小夫妻间建立起信任感,不利于“新生家庭”和谐美满。

其实,父母与子女的沟通如果都能遵守两个原则,问题就好解决了:一是希望原则,父母可以希望孩子按自己的意愿行事,但不能要求孩子,否则就是家长式的居高临下,对儿女也要平等与尊重;二是“你好,我好”原则,无论父母与子女相处,还是子女对父母,尽量站在对方的角度考虑,做到“你好,我好”,大家才会都好。

子女结婚后,父母要注意给子女留有生活空间,有“我家”“你家”的概念,而不是“咱们家”,将两个家庭的生活区分开,不要过分介入子女的婚姻情感、家庭生活,否则易对子女的选择判断造成负面影响,也给子女造成一定心理负担。如果父母要求孩子把亲情放在首位,把子女的爱情放在第二位,否则就认为孩子不孝,那无异于想让亲情取代爱情,这是不合乎情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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