范璐璐
中图分类号:G641 文獻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299
当前,人们对知识的重要性认识越来越强,对学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伴随着我国大学扩招趋势愈加明显,高校数量愈发增多,我国大学生人数也呈逐年骤增态势。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将是重要一环。培养大学生法治意识是国家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迫切需要,是确保国家长治久安的关键因素,也是大学生融入法治社会的前提条件。[1]
反观当今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过程,问题甚多,而目前理论界对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研究多是“蜻蜓点水”式探析,或深度不够,或缺乏系统逻辑性,这些研究对解决我国大学生法治意识浅薄的问题可谓是隔靴搔痒,无济于事。作为社会发展的后发动力与潜力来源,大学生是我国社会中极为重要的一类群体,其法治意识的培养也不应是零散进行,而应结合大学生的学习、生活规律以及我国培养大学生的基本模式精准设计,进而体系性地构建培养路径,如此才可切实达到法治意识培养目标,为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助力。
(一)法治中国建设的必然要求
法治中国是指法治主体在法治信念与法治精神的导引下,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制约法治的客体,实现全体人民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通过提升中国在全球的法治竞争力实现国家发展的根本价值。[2]法治信念与法治精神的塑造,恰恰是法治意识培养的目标之一。大学生作为法治中国建设的重要力量,其法治意识培养应当作为高校学生培养计划中的重要工作。
(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方式
大学生是祖国的未来,也必将成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中坚力量。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对于提高其自身综合素质,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增强我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信心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当然,大学生的法治意识培养,还势必会促进大学生知法守法的素质养成,有利于社会稳定,筑起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坚实社会基础。
(三)提高大学生风险鉴别能力的有效路径
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很大程度上是通过对大学生进行法律制度以及法律规则的教育所实现的。这一过程中,大学生接受了法律知识的学习,也受到了法律理念的指引,无论是学校的学习生活还是离校后的工作生活,都将因此受益。借助法律知识,大学生可以较容易地鉴别社会风险点,进而采取合理举措予以应对。另外,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培养,也将间接地对家庭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以大学生一人带动整个家庭走向法治轨道,作为社会的细胞,家庭的法治意识塑造对整个社会走向法治化将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一)培养内容模糊
目前,诸多高校的法治意识培养课程是穿插在思想道德教育中的,通过定期开设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来间接向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在授课内容上,机械地讲述法律基础知识,不能以学生需求为出发点,也欠缺法律信仰与理念的精准培养。当人们看到自己的经历和需要不能在法律中得以反映,或是发现法律补救措施不可获得、无法帮助或不可靠时,他们就会转而运用其他的手段。[3]于大学生而言,当它们无法通过法治满足自己或所在家庭需求时,他们必然会对法治失去信心,更不会注重法治意识的培养。在教育过程中,大多数高等学校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多采取单一灌输的方法进行教学,以守法教育为目标,以法律知识为内容,片面强调法学课本理论知识讲授,忽视内心信仰和感知教育。[4]此外,目前上课的内容也重点是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教育,即便存在部分章节是法治教育内容,也一并由马克思主义理论教师教授,而非专业的法学院教师。
(二)培养方式单一
当前,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基本建立在法律知识的传统课堂传授方面,法治意识的性质是一种意识,既有感性认识,也有理性认识,是法治理念、法治观念与法治精神的集合体,由此,仅通过传统课堂的法律知识传授进行法治意识培养,方式明显单一,学生对该种方式的教学亦早已存有抵触。另外,随着科技的发展,大学多媒体设施丰富多样,经费也相比以往更为充足,但学校法治意识培养过程中对多媒体利用率较低,也没有设立可供专门法律教学的模拟法庭。从学生获取法律知识的途径来看,微博、微信等新媒体路径也并未广泛运用,甚至零运用。
(三)评价机制缺乏
考核以及评价机制是评估大学生法治意识的有效方式,也可在一定程度上激励大学生形成你追我赶的法治意识自觉提升。然而,当前大学生法治意识的考核仅局限思想政治教育课程中的法律基础部分,从内容到形式,都不具有法治意识培养目标的针对性。况且,这种考核也仅为一般知识的考核,完全无法实现对大学生法律理念与信仰的考核目的。
(一)学校:法律知识
学校是最重要的法治意识培养平台,大学生在校期间也是唯一可以规范地接受法治意识培养的有效过程。学校作为专门的教育机构,执行着重要的社会化职能,它的重要职责是通过系统的教育与灌输来培养合格的社会成员。[5]学校应设置一套综合性的大学生培养计划,法治意识培养应作为其中重点部分。大学是学生从学校走向社会的过渡阶段,成绩固然重要,但大学期间对学生法律意识的培养也至关重要,从新生入学后,学校即应规范设置相关法律课程,多平台多形式地开展法治意识培养。
(二)家庭:规则意识
如果说学校是法治意识培养的规范化平台,那么家庭即为非常规平台,相应地,培养内容也应多样化,枯燥的法治知识教育显然已不可能,转之,规则意识的教育更为重要。父母对学生的宠爱恰恰是规则意识教育的最大敌人,因此,家庭应放长眼光,注重学生规则意识的培养,与学校共同做好学生法律意识培养工作。比如,大学生因违反学校相关规定而被处罚后,家长不应过多地与学校沟通缘由,而应积极地教育引导大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增强规则意识,而非助长大学生消极违背。
(三)国家:法律环境
良好的法治环境对于大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全面依法治国背景下,建立法治社会与法治中国是我国的重要目标。我国应积极践行依法治国理念,加快法治建设脚步,在整个社会形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培养环境,向大学生展现带有正能量的积极向上的法治氛围。比如,对于新制定、修改的法律法规、各地的规范性法律文件以及影响比较大的司法案件,应积极解读,广泛宣传,建立人人用法、守法的法治思维,营造良好、公平、有序的法治环境。
(一)入學阶段:军训及入学教育
刚从高中步入大学,大学生的心理还处于紧张、兴奋状态,对整个社会的认知较浅,法治意识淡薄。另外,大学生来自五湖四海,每个人的生活背景、此前所处环境甚至性别各异,以致法治意识层次各不相同。但是,恰恰是入学时“新”的状态,使得其更具有可塑性,更值得学校、家庭以及社会多加关注。正确的法律意识在大学期间一旦形成,对大学生今后的人生之路必将产生重大影响,甚至会影响终身。[6]入学阶段的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应重点关注大学军训以及入学教育。大学军训以及入学教育是我国当前大学新生的必修课,这些平台恰恰为法治意识的培养提供现实基础。军训是学生接受国防教育的基本形式,是培养“四有”人才的一项重要措施,军训的纪律性对大学新生的规则意识养成极为重要。入学教育中,学校可增加法治知识及理念的灌输,进行宪法宣誓,使得学生从入学成为一名大学生起就对宪法和法律产生信仰,进而指导其日常学习生活。
(二)在学阶段:课程安排及实习、实践
在学期间,学生法治意识的培养需重点在课程安排以及外出实习、实践上加以设计。课程安排上,除去正常的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政治教育外,要专门设置法律常识课程,课程形式要丰富多样,不应拘泥于“填鸭式”灌输教学,可采用法律案例互动、观看庭审直播等多种教学方式。相比日常课程安排,实习、实践有时并非大学生在学期间的必修课,但随着素质教育理念的提出,外出实习、假期实践等逐渐增多,这一过程中,法治意识的培养却处于轻视甚至忽略状态。实习、实践并非如日常课程安排一样,在安静的教室进行,相反,其中社会因素涉入更多,对大学生的法治意识要求更高,同时,也就当然应该成为法律意识培养的有效平台。
(三)离学阶段:就业及创业
离学后,除个别大学生未就业外,绝大多数都是处于就业或自主创业状态。作为社会主体,必将随着其角色的转变受到诸多法律规范的调整,其法治意识的培养、修正以及转变将极为重要。就业过程中,大学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形成劳动法律关系后,其从学生向劳动者的角色转变,必然受到《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调整,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应将大学生新就业后的法治意识培养作为重点工作实施,要求用人单位将法治意识教育作为入职培训的重要考核指标,促使大学生积极进行法治意识培养。创业过程中,工商登记的必经之地工商局作为行政执法机关,也应在执法过程中履行普法义务,对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助力。
[1]任海伦,裴斐.信息时代大学生法治意识培养途径分析——以山东省高校为例[J].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学报,2019(5):56-57.
[2]汪习根.论法治中国的科学含义[J].中国法学,2014(2):109.
[3]帕特里夏·尤伊克,苏珊·S·西尔贝著.法律的公共空间[M].陆益龙,译.北京:商务印书馆,2005.
[4]吴秀华.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中的法制教育探索[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1(6):96
[5]高晓莹.论少年犯罪的社会预防政策[J].学术论坛,2010(12):184.
[6]彭美.法治化视阈下大学生法制教育的途径与模式[J].学术论坛,2013(3):1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