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70年民生改革发展历程与经验

2019-08-17 07:25李青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6期
关键词:民生改革发展

李青

中图分类号:D6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2.286

民生事业关系到人的生存和发展,是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始终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提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回顾70年民生改革发展历程,系统总结蕴涵其中的宝贵经验,对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新中国70年民生改革发展历程

新中国70 年的奋斗历程,是党领导全国各族人民艰苦奋斗、改革探索,不断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提高民生福祉的实践历程,我国的民生事业取得了跨越式发展。

(一)计划经济时期的民生实践探索

新中国成立之初,面临着经济混乱、物资短缺、社会失序、民生凋敝的严峻形势,党和政府将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采取土地改革,稳定物价,多渠道增加就业,对贫困者实行社会救济等措施,我国的国民经济迅速恢复和发展,人民生活日趋安定,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

随着大规模工业化和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我国的民生建设也有计划地开展。劳动就业方面,各级政府成为用工主体和分配主体,实行“统包统配”就业管理,并通过严格的城乡户籍制度和农村集体就业制度,实行全民的计划就业。颁布《劳动保险条例》,城镇职工普遍实行劳动保险制度,享有国家和单位提供的退休、劳保医疗和公费医疗制度等劳动福利;在农村建立“五保”供养和合作医疗等集体保障制度,城乡居民拥有了基本的劳动保障。集中力量建设城乡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在城市和农村初步建立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体系,提供基本的医疗卫生服务,在消灭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和保障人民健康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开展全民的扫除文盲运动,发展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民族教育,提升了人口文化素质。

这一时期我国的民生建设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形成了城乡分割的基本民生制度框架,在保障人民生活方面发挥了基礎性作用。但是由于长期实施的高积累、低消费经济发展政策,在所有制结构上片面追求“一大二公”和分配上的平均主义,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的内乱对国民经济造成严重破坏,人民的生活水平没有得到大的提高,民生建设还很滞后。城镇就业问题不能有效解决,大量城镇青年只能通过“上山下乡”的办法,被安置到农村参加农林牧副渔业生产;教育、医疗卫生事业还比较落后,存在着城乡和区域发展的不平衡,贫困失学、缺医少药现象还比较普遍;广大农村居民的集体保障能力十分有限,生活相当贫困。按照2010年标准,1978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7.7亿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高达97.5%。[1]

(二)改革开放时期的民生改革完善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我国全面实行改革开放,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极大的解放了农村的生产力,以减员增效为主要内容的国有企业改革扩大了经营自主权,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逐步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轨,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在经济体制改革的浪潮中,我国的民生事业也加快改革推进。在先富带动后富、实现共同富裕的目标指引下,改革收入分配制度,形成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要素参与分配的分配方式,消除平均主义“大锅饭”的弊端,充分调动了人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改革个人所得税,取消农业税,增加对农业的补贴,城乡居民的收入水平大幅度提高,财产性收入占比越来越大。

开展大规模有组织地扶贫开发,持续加大对集中联片贫困地区的投入,我国贫困地区的基础设施明显改善,贫困人口大幅减少。2012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下降至9899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降至10.2%。

实行积极的就业政策,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国家确立了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的方针,形成以市场为导向的就业机制,个体、私营、外商投资等非公有制经济成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非全日制、弹性工作等多样化就业形式出现,大量农村富余劳动力向城镇二、三产业转移,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我国就业总量大幅增加,就业结构不断优化。

建立社会化的新型社会保障制度。针对国有企业改革、传统产业结构调整过程中出现的大批下岗失业人员,我国及时出台了一系列帮扶政策,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并设置基本生活保障、失业保险、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三条相衔接的保障线,使下岗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得到保障。经过逐步试点推广,建立了社会化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制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新型农村居民合作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形成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社会保障覆盖人数持续增加,待遇水平稳步提升,保障了人民的基本生活,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推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探索改革公立医院运行体制,鼓励民间资本兴办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完善基本药物采购机制。加大对公共医疗卫生领域投入,夯实城乡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加强疾病防控能力建设,初步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居民健康状况明显改善。

积极发展各类教育。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和人才强国战略,优先发展教育事业。对高等学校招生制度进行改革,恢复高考制度,高等教育逐步加强、办学规模逐步扩大。九年制免费义务教育全面实行,多层次职业教育获得发展,国民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

改革开放使我国经济保持了快速增长,为民生改善提供了坚实的物质保障。民生事业的大力推进,增强了人们抵御市场风险的能力,极大改善了人民群众的生活,经济社会呈现出欣欣向荣的景象。这一时期,伴随着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经济社会长期累积的矛盾也日益凸显,收入分配不公和差距过大问题依然严重,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更为艰巨,就业总量压力与结构性矛盾突出,教育发展不均衡和质量不高现象仍然存在,社会保障的公平可持续问题成为关注焦点,“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没有根本解决。这些民生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国民生建设的任务还相当艰巨。

(三)新时代民生的高质量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指引下,民生建设聚焦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民生投入不断加大,民生保障水平进一步提高,落实在共建共享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坚持在经济增长的同时实现居民收入同步增长、在劳动生产率提高的同时实现劳动报酬同步提高,[2]千方百计增加居民收入,使收入增速快于GDP的增速。加大收入分配改革力度,着力缩小城乡和区域收入差距。持续提高基层劳动者劳动报酬,多渠道增加农民和低收入者的收入;实施重点群体增收计划,深化产权制度改革,扩大中等收入群体规模;通过改革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加强税收监管等手段调节过高收入者收入;加大反腐败力度,打击偷税漏税、权钱交易、市场垄断等行为,取缔黄、赌、毒等非法收入。居民收入稳步增长,中等收入群体持续扩大,居民收入差距逐渐缩小。

实施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建立“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形成行业扶贫、专项扶贫、社会扶贫一体的大扶贫格局,重点解决不愁吃、不愁穿,保障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面临的突出问题,针对不同贫困对象精准实施产业扶贫、健康扶贫、教育扶贫、搬迁扶贫、兜底扶贫等政策,落实扶贫责任,完善考核监督,打赢精准脱贫攻坚战。贫困人口脱贫步伐明显加快,贫困发生率不断下降,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2018年末我国农村贫困人口减少至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下降至1.7%,我国农村从普遍贫困走向整体消灭绝对贫困,成为首个实现联合国减贫目标的发展中国家。对全球减贫贡献超过70%。

促进城乡居民充分就业。坚持把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推进“放管服”改革,有效释放市场主体活力,千方百计增加就业。完善城乡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政策,开发新兴就业岗位,将第三产业、中小企业和新经济作为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强化就业创业服务、职业技能培训,支持劳动者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鼓励以创业带动就业,帮助困难群众就业。我国就业渠道更加宽广,就业形式更加多样,就业规模不断扩大,就业结构逐步优化。

办好公平有质量的教育。将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快教育现代化。教育投入力度越来越大,从2012年起实现了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4%的目标并保持连续增长,[3]教育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实施教师教育振兴行动计划,大力弘扬尊师重教的社会风尚,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发展,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持续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建立经济困难家庭学生资助政策,实施面向农村和贫困地区考生的高校专项招生计划,努力保证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有质量的教育。

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建立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整合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构起世界上最大的社会保障安全网。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将农民工、小微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作为扩大参保的重点,确保人人享有相应的社会保障。企业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城乡居民养老金持续上涨,各项医疗保险报销比例不断增多,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水平也在稳步提高。提高社会保障的统筹层次,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省级统筹的基础上建立中央调剂金制度,实行参保就医患者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政策,提高社会保障的流动性和安全性。逐步推广补充性的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險,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新一轮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对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体制实施联动改革。全面实施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行多种形式的医联体建设,县、乡、村和社区等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全面落实分级诊疗制度,有效缓解人民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医疗卫生服务的可及性增强。坚持以预防为主、健康为中心的公共卫生改革方向,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提高全社会的健康水平。我国居民预期寿命提高到2018年的77岁,居民健康水平总体上优于中高收入国家平均水平。

二、新中国70年民生改革发展的基本经验

新中国70年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推动了我国从温饱不足迈向全面小康的根本转变,人民生活发生翻天覆地的变化,民生事业全面进步,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历史性成就,为世界各国经济发展和民生建设提供了宝贵经验。

(一)民生建设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

以人民为中心是我们党领导革命、建设、改革的根本出发点。新中国70年的历史,就是中国共产党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历史。回顾我国民生发展的历程可以看到,尽管在不同时期民生建设的具体内容、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不同,但始终都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新中国成立之初,保障全体人民的基本生活成为各级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解决民生困苦的愿望汇聚起社会主义建设的磅礴力量。毛泽东同志提出:“要把国内外一切积极因素调动起来,为社会主义事业服务”,[4]必须兼顾国家、集体和个人三个方面的利益。党中央提出“从根本上说,我们国家所进行的一切建设,都是为了人民群众的福利。”[5]党领导全国人民通过自力更生、艰苦奋斗,彻底改变了贫穷落后的面貌。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迅速改善人民生活成为改革开放的持久动力。邓小平在深刻总结历史经验教训基础上提出了“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本质问题,党和政府充分发挥广大人民群众的聪明才智,通过不断改革开放,实现了经济的快速发展,民生的持续改善。党的十八大以来,面对复杂严峻的国内外形势,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把“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出台了一系列惠民政策,着力解决与人民群众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深化民生事项改革,提高民生保障水平,人民群众坚定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心和信心。

人民是历史的创造者,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的建设者,也是美好生活的享有者。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将增进民生福祉作为各项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让人民群众共享发展成果,使每个人都能有人生出彩的机会,是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取得伟大成就的力量之源。

(二)必须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

经济发展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物质基础,民生建设必须要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邓小平同志指出,中国式的现代化必须从中国的特点出发,充分认识到我国底子薄,人口多,耕地少的国情。“在生产还不够发展的条件下,吃饭、教育和就业就都成为严重的问题。”[6]改革开放前,由于经济发展相对落后和生活资料总体上的供应短缺,特别是经过十年内乱,国民经济遭到严重破坏,人民生活还相当困难。经过4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经济高速增长、综合国力显著增强,财政实力日益壮大,为改善人民生活、加快民生建设提供了强大支撑力。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们党始终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实现了从物质生活短缺到全面小康的历史性跨越,人民群众获得感显著提升。

但是也要看到,我国仍然是世界上最大的发展中国家,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生建设决不能脱离这个基本国情。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突出的短板主要在民生领域,发展不全面的问题很大程度上也表现在不同社會群体民生保障问题。”[7]因此,民生建设既要尽力而为,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在经济发展可承受的范围内最大限度改善民生,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改革发展的成果更多更公平地惠及全体人民;也要量力而行,遵循民生建设的内在规律,根据经济发展和财力状况循序渐近地改善人民生活,采取务实举措重点解决民生领域的突出短板和弱项,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稳步推进民生建设不断前进,从而为经济发展提供内生动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没有终点站,只有连续不断的新起点,要实现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8]

(三)民生建设必须坚持发挥政府和市场两方面的作用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保障和改善民生既要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又要充分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

在计划经济时期,我国的民生事业主要采取政府包下来的办法,在公有制经济占统治地位条件下,人民群众的收入来源渠道狭窄,就业方式单一;由于单纯依赖政府和集体投资,教育和医疗卫生发展缓慢,条件长期得不到改善。改革开放以后,我国充分激发市场的活力,大力培育市场主体,发挥企业、个人和社会组织的作用,重视权利和义务相结合,强调共建共享发展成果。人们收入来源更加多元化,彻底打破了“计划用工、铁饭碗、终身制”的就业模式,就业渠道更加宽广、方式更加多样;发挥专业商业保险机构的优势,支持其参与养老、大病医疗等社会保险经办服务;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医疗卫生和养老机构,广泛动员社会各界人士参与精准扶贫等等。同时,由于民生领域很多属于公共产品和准公共产品,政府在扶贫济困、义务教育、基本保障、公共卫生等民生方面都发挥了主导作用,利用社会主义国家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将财政资金更多更好地投入到民生建设上,不断推进民生领域改革创新,民生管理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在政府和多方市场主体的共同参与下,扩大了民生供给,提高了民生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了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当前,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民生诉求日趋多元化,必须要利用政府和市场两只手,相互补充协同发力,充分释放民生红利,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实现我国民生事业更高质量发展。

参考文献:

[1]国家统计局.沧桑巨变七十载 民族复兴铸辉煌[EB/OL]. (2019-07-01)[2019-07-02]http://www.stats.gov.cn/ztjc/zthd/bwcxljsm/70znxc/201907/t20190701_1673373.html.

[2]习近平.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N].人民日报,2017-10-28(01).

[3]陈宝生.国之大计 党之大计[N].人民日报,2019-09-10(13).

[4]毛泽东文集(第七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23.

[5]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九册)[C].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4:211.

[6]邓小平文选(第二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165.

[7]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2卷) [M].北京:外文出版社,2017:79.

[8]习近平在天津考察时强调: 稳中求进推动经济发展持续努力保障改善民生[N].人民日报,2013-05-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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