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笑笑
【摘 要】随着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如何把握好“放”和“管”的界限成为新的问题,特别是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的协同配合和有效沟通面临着新的挑战。本文以部分公立医院为例,简要阐述目前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面临的常见问题,并结合问题的形成原因,尝试提出解决对策,助推公立医院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方式。
【关键词】科技体制改革;放管服;科研经费;财务管理
一、前言
2015年5月,李克强总理在电视电话会议上指出,要“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即‘放、管、服三管齐下”。这次会议标志着“放管服”这一概念正式进入大众视野。2016年6月,李克强总理在国务院常务委员会会议上指出,要在科研领域推进“放管服”改革,提高高校和科研人员的自主权。此后,党中央和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进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的政策性文件,包括《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50号),《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等,不断深化科研领域改革,将科研经费管理权下放至项目承担单位或者项目承担人,鼓励其自主管理和监督使用。
近年来,广东省积极响应响应党中央、国务院要求,不断推动促进省级科研经费的“放管服”改革。2017年,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粤委办〔2017〕13号),大力推动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方式改革。2019年1月,广东省人民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措施》(粤府〔2019〕1号),持续加大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力度。2019年6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审计厅印发《广东省财政厅 广东省审计厅关于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办法》,进一步规范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提升科研项目资金绩效,落实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激发科研创新活力。
科研领域工作者迎来了我国科研管理制度改革新的春天,“放管服”改革有利于将科研工作者从不合理的管理制度中解放出来,进一步潜心于科研创新研究。但是,随着科研领域“放管服”改革的推进,如何把握好“放”和“管”的界限成为一个新的问题,特别是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的协同配合和有效沟通面临着新的挑战。各科研院所等事业单位,都应当思考如何在“放开”的同时,做到规范管理,即:如何合理划分单位一线科研人员的使用管理职能和财务人员的监督管理职能,这是“放管服”改革抛出的问题。本文以部分公立医院为例,结合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常见冲突情境,简要阐述目前公立医院科研经费财务管理面临的常见问题,并结合问题的形成原因,思考提出解决对策,不断促进公立医院进一步优化和规范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方式。
二、公立医院科研经费财务管理常见问题
科研人员和财务人员理论上应当相互配合,共同促进科研经费发挥其最大效益。但是实践中,雙方的立场并不一致,甚至出现对立现象。“放管服”背景下,公立医院科研经费财务管理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较为突出:
(一)内部制度规定未完全体现“放管服”精神要求
当前,尽管国家和地方都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推进落实科研领域“放管服”的政策性文件,但是部分单位并没有及时制定或修改配套内部制度规定。这一方面是由于谨慎性思维,尽管“放管服”文件已经落地,但是单位完全实施仍需要一定的研究和缓冲过程。另一方面,单位内部制度的修订不是一蹴而就的,需要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协调配合,重要制度的修订需要征求各方意见,所以会出现当下部分单位的内部制度规定滞后于“放管服”精神要求的情况。
作为科研人员,普遍都对“放管服”精神略有了解,对财务制度改革抱有较高期待,所以当自己所在单位仍沿用旧有制度时候,难免会有所不满,甚至认为财务人员固守成规,没有切实为科研人员考虑。
(二)单位未建立长期可持续的科研助理制度
目前,部分公立医院初步建立了科研助理制度,帮助科研人员进行经费管理和财务报销等事项。这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科研人员将时间和精力集中于科研创新上,提高科研工作效率。但是,现有的科研助理制度也暴露出很多问题。一是科研助理人员流动率较高,缺乏可持续性。调研发现,科研助理入职时签订聘用合同一般为2-3年,实际到期前离职的情况居多,并且与下任人员工作交接不够充分,导致财务报销工作出现遗漏或超期现象。二是科研助理入职时缺乏培训,财务知识储备不够充分。新入职科研助理对医院的科研经费管理和报销制度缺乏了解,主动学习积极性不足,只能被动依赖财务人员指导和纠正,降低了财务工作的运转效率。特别是由于科研助理对财务概念和要求理解不到位,导致向科研人员错误传达了财务人员的要求,造成了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间接沟通失效甚至激化矛盾的情况。
(三)科研经费的信息化管理程度较为落后
目前,我国公立医院的信息化管理水平普遍较低,在科研经费管理领域主要存在以下三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科研信息系统过程管理不够完善,多侧重于前期管理,对于课题结题后的情况缺乏掌握。调研发现,大多数科研信息系统一般只记录科研项目的名称、类型、经费负责人、总金额等基本信息,对于科研项目的结题时间、结余经费金额等普遍缺乏记录,存在一定的管理风险。二是科研信息系统与财务管理系统未能完全对接,存在“信息孤岛”的现象。实践发现,部分医院的财务管理系统与科研信息系统存在数据不一致的情况,信息系统对接工作急需进一步推进。三是科研信息系统和财务管理系统未能按照科研人员角色功能开通相应权限。这导致科研人员严重依赖科研部门和财务部门来掌握个人科研经费的使用情况,极大地增加了科研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的工作量和日常运行压力,降低了服务效率。
三、对强化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协调配合的思考
如何在科研“放管服”改革过程中,不断推进科研人员与财务人员的协调配合,最大化科研经费使用效益,是一个值得研究的实践问题。结合问题成因,思考提出以下建议:
(一)与时俱进,修订完善单位内部制度规定
单位的科研与财务部门应当将制度的更新和修订作为一项经常性重点工作,结合国家政策要求和行业实践,不断完善内部规定,最大化运用科研“放管服”精神,为一线科研人员合理“松绑”。同时,财务人员应当定期开展最新制度学习和培训,不断提升财务服务能力。
(二)薪火相传,增强科研助手制度可持续性
一是要建立科研助手入职培训制度,将基本的财务报销制度要求作为科研助手入职培训的重要内容。二是可以适当开展科研助手评优活动,带动学习积极性,同时可以积极向他们征询改进科研和财务服务的合理建议。三是做好科研助手离职管理,将人员流动对科研经费的影响降到最低。
(三)推陈出新,提升科研经费信息化管理水平
科研信息化管理水平的滞后将严重阻碍未来科研财务管理工作的发展,单位必须将提升科研信息系统建设作为重要工作,完善财务管理信息系统对接,确保数据一致性,充分借助信息系统减少低效劳动所占日常工作量比重,促进提高财务服务质量和效率。
【参考文献】
[1]刘静.高校科研“放管服”改革研究[J].科技与创新.201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