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吕志清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后,各级党委、政府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来抓,迅速掀起扫黑除恶的热潮。河池日报社身为经济欠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党管主流媒体,充分利用扫黑除恶这场人民战争带来的丰富新闻素材,全方位、多角度、高频率报道,在全力助推扫黑除恶行动进展的同时,承担起向广大群众,特别是法律知识匮乏、法律意识淡薄的边远农村地区群众普法的重任,铲除黑恶势力滋生土壤,在群众心中根植法治的种子,助力少数民族地区在建设法治中国进程中不掉队。
河池市地处广西壮族自治区西北部,经济发展整体水平不高,境内有壮、汉、瑶、仫佬、毛南、苗等世居民族,农业人口占比大,农村群众特别是少数民族群众文化素质偏低,法制观念淡薄等,导致社情较为复杂,团伙性势力横行乡里、欺行霸市、非法高利放贷、经营黄赌毒、敲诈勒索等不法行为,严重影响社会法制化进程,成为扫黑除恶的重点内容。对此,承担成风化人使命的河池日报,正充分利用扫黑除恶的契机,通过各种报道方式以案释法,以直接、高效的方式向公众普及法律知识,让群众的法律素养和“钱袋”同步“富起来”,从而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扫黑除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河池日报社旗下相关媒体开辟多个专栏进行集中式报道,自2018年行动开展以来至2019年4月,河池市公安机关累计刊播新闻稿件800篇;派出记者与政法部门对接,及时跟进报道扫黑除恶行动成效,让扫黑除恶新闻第一时间播发,使其惩恶扬善教化功能最大化。
抢占高点,明辨是非,成风化人。从河池市政法机关查处的扫黑除恶案件来看,操纵赌博、暴力讨债、“村霸”利用宗族势力横行乡里、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敲诈勒索、欺行霸市垄断经营等占比很高。这些案件的发生,主要是当事人对法律缺乏敬畏之心,或法律意识淡薄。而对于受害方和旁观者,大多因为对法律的强制作用认识不清,即便是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也不敢寻求法律保护,以为忍气吞声就可以息事宁人。殊不知,这恰恰助长了地方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最终为害一方。
河池日报在扫黑除恶报道中,直面社会丑恶,激浊扬清,采取丰富的媒体宣传形式和载体,深耕本土,以案释法,以澄清谬误、明辨是非、成风化人为目的,在做好日常工作报道以外,着力对多起涉黑涉恶的典型大案从侦破到审判进行全程跟踪报道。
由邱某、莫某栋等30人组成的犯罪团伙,2015年至2017年,通过在河池市宜州城区开设赌场,攫取大量非法利益,用于支持该组织的违法犯罪活动;为排挤竞争对手,通过送礼方式收买国家工作人员,为其开设赌场通风报信;争强争霸,实施聚众斗殴、寻衅滋事、故意伤害等违法犯罪;非法持有枪支……2019年1月22日,地方法院依法对该犯罪团伙进行一审公开宣判,30名被告分别被判处1年至20年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为让广大媒体用户迅速了解这个曾称霸一方的犯罪团伙受到法律严惩的大快人心消息,报社多个媒体从案件的侦破、案件开庭、宣判等环节,全程跟进报道,尽可能还原该团伙从为害一方到覆灭的历程。不少受害者看完报道后说,以前他们人多势众,怕被打击报复,对他们的恶行敢怒不敢言,想不到在扫黑除恶斗争中恶霸如此“不堪一击”,今后看到不法行为一定大胆举报!
河池市南丹县大厂镇砂坪屯46名村民依仗本屯地形交通优势,长期以来向附近厂矿企业及个体老板非法收取名目繁多的“环保费”“卫生费”“过路费”等,涉案金额达100余万元。2018年底,当地公安部门在掌握大量事实证据和涉案人员情况后,调集警力将该屯46名村民传唤到案。2019年5月,这些村民因涉嫌敲诈勒索被移送审查起诉。该案件经报社多个媒体平台报道后,河池公安系统通过在全市各村寨组建的治安管理QQ群、微信群分享转发,用这起较为常见的典型农村恶势力敲诈勒索案告诫广大农村群众:“强龙压不过地头蛇” “要从此路过,留下买路钱”的“车匪路霸”做法,在法治社会绝对行不通,迟早会受到法律的严惩。
引领主流舆论,传递和谐平安正能量。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宣传渠道多种多样,有发放宣传资料、张贴标语、发送提醒短信,以及在各政法部门自有媒体平台发布消息、通告等等,但上述任何一种渠道,无论是从用户量级、权威性、影响力来看,都无法与党管主流媒体相提并论。如“昆明市孙小果案”曝光后,社会各方对其家人身份多有质疑,但一直未见相关部门回应,直到5月人民网发布《孙小果背后是谁,不应久问无果! 》的犀利评论后,孙小果家人的身份才被披露。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报社每天都有新闻见报上网上手机,配合公安机关发布征集案件线索公告、公开举报电话,多角度宣传专项斗争的举措和成效,营造浓厚的宣传舆论氛围,构筑了让黑恶势力无处逃遁的铜墙铁壁。截至2019年3月,全市共打掉涉嫌恶势力犯罪集团30个,刑事拘留犯罪嫌疑人1560名,辖区内命案、抢劫、抢夺、盗窃、赌博、毒品、涉黄案件全面大幅度下降,群众安全感达96.14%,创历史新高。
这些成绩的取得,是政法工作者强力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取得的丰硕战果,同样与我们主流媒体广泛、深入的宣传报道分不开。1944年3月22日,毛泽东在陕甘宁边区文化教育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中,把报纸比作拿笔的文化军队,同拿枪的武装军队同等重要。在这场扫黑除恶斗争中,正是因为有了各级主流媒体与政法队伍在行动上的同心共德、同频共振,深度参与其中,使过去许多持观望态度的受害者、知情人,放下心理包袱,坚信法律,纷纷通过各种渠道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举报不法分子及其“保护伞”,维护好自身合法权益,还社会和谐安宁。不少犯罪分子通过媒体看到全社会扫黑除恶的浩大声势,清醒认识到“法网恢恢,疏而不漏”,不再抱有侥幸心理,最终选择投案自首。这就是新闻的战斗力。
扫黑除恶报道要发挥出高质量的普法功能,必须强化政治担当、落实政治责任,克服认识认知上的不足,做到新闻报道帮忙不添乱,使其旗帜鲜明、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价值取向,以立德树人、成风化人。以下是在实际报道工作中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避免对恶性案件的过度炒作。扫黑除恶报道少不了对各类案件进行报道,有的案情甚至触目惊心。作为党管主流媒体,我们要把握好报道的分寸,揭露丑恶不留情,花天酒地无度挥霍的负面情节点到为止,要体现我们的专业素养,不能让报道引起读者、受众不适,更不能成为教唆犯罪的“教材”。
清楚黑社会性质组织和恶势力的界限,不要乱贴标签,人为“拔高”和“降低”犯罪事实。今年以来,有些地方的部门将不迁坟的群众、失独家庭成员、医生等列为扫黑除恶的摸排对象,有的将普通的偷鸡摸狗、打架等也列为扫黑除恶案件。我们不能被这些不正确的做法误导,要对标“国家标准”、与权威部门紧密沟通联系,精心准确编发稿件。对于那些随意突破扫黑除恶界限的现象,党媒可以采访或邀请权威部门、专家公开发表评论及时纠偏,以正视听。
防止扫黑除恶举报人、证人信息泄密。我们在采集、编辑扫黑除恶的音视频、图片、文字等材料时,了解或接触到举报人、证人的身份信息等,未经许可绝不能向外泄露相关内容,在报道中要善用“化名”等来保护消息来源、体现人文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