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向萍
摘 要 以国家重点生态公益林为对象,简要介绍生态公益林生态补偿政策的实施绩效,分析云和县生态补偿政策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重点从推进生态惠民和质押贷款方面改善民生福祉,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关键词 公益林;生态惠民;云和县;质押贷款
中图分类号:F326.27;F812.8 文献标志码:B DOI:10.19415/j.cnki.1673-890x.2019.08.041
云和县地处浙江西南部,位于瓯江上游,居丽水市中部。云和县土地总面积984 km2,林地面积8.33万公顷,森林覆盖率达80.8%,森林总蓄积量306万立方米,土壤以红壤为主,土层深厚、质地疏松。它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全年温暖湿润,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17.6 ℃,≥10 ℃有效积温5 550 ℃,多年平均降雨量1 547 mm,极端最高气温42.7 ℃,极端最低气温-14 ℃,是个典型的山区县[1]。
云和县下辖10个乡镇(街道),168个行政村。2013年全县总人口11.35万人,全县生产总值达48.13亿元,同比增长9.7%。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9 704元,其中来自林业的收入占农村居民纯收入的40%以上。以“公益林补偿收益”为突破口,以村集体5年的公益林补偿金放大10倍作为质押基金的担保总额,为村民贷款提供担保,一举盘活了大量的“沉睡资产”——生态公益林。着力发展林下经济、森林旅游、休闲观光等,让农民就地就近就业和返乡创业,不出家门也能增收致富,使林农收入更加多元化。因此,加强公益林的发展和建设,坚持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有机结合起来,致力于把生态资源转化为生态资本、生态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大力发展生态产业,推动资源循环、节约、永续利用,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双赢。
1 公益林效益发展的现状
云和县省级以上重点公益林5.36万公顷,占林业用地总面积8.33万公顷的64.3%,占全县总土地面积9.84万公顷的54.49%,分布在全县10个乡、镇、街道168个行政村和1个国有林场。表1为云和县2014—2018年公益林基本情况。
1.1 云和新林村2016年人均可获1 000余元的“生态红包”
新林村坐落在紧水滩库区南岸,属于云和县赤石乡。根据26元/hm2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标准,该村人均可获1 000余元的公益林补偿“生态红包”。该村森林覆盖率达87.9%,现有省级以上公益林建设面积929 hm2,占全村林业用地总面积1 304 hm2的71.3%。按照公益林补偿标准,该村2016年共获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36.24万元。按现有117户333人口计算,人均公益林面积42 hm2,可领取公益林损失性补偿资金1 000余元。其中,损失性补偿资金3 000元以上的全村有48户,10 000元以上的全村有6户。
1.2 推进公益林补偿资金质押贷款双赢
公益林补偿资金应和公益林质押贷款有效结合,为推进林农增收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为此,林业部门按照县政府出台的《云和县村级公益林补偿金质押基金贷款管理办法》,成立“村级公益林未来补偿金质押基金”,为社员提供林贷通等金融服务。表2为2015—2018年公益林质押贷款笔数和金额。
2 存在的问题
2.1 公益林质押贷款额度低,力度不强
从2015年开始实行公益林质押贷款以来,逐渐提升了林农的流动性。但是,办理此凭证必须具有合法性和合理性。因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还不完善,导致补偿制度无法有力保护相关的补偿对象。农户享受的公益林面积与林权证上所经营的面积不符,没有按“谁经营谁受益”的原则分配。因补偿资金的信访案件逐年增多,若分配问题未合理解决就发放生态公益林收益权证,矛盾有可能会激化。补偿资金发放管理缺少相关的法律法规,致使补偿对象的权利和义务不明确,加大了补偿金管理难度。
2.2 补偿资金低,补偿标准高低不一
随着经济的发展,补偿资金低,补偿制度变更慢,补偿标准和周边县市不一致,导致公益林信访矛盾纠纷较多。虽然公益林补偿标准每3年调整一次,但农民得到的补偿收益远远不能满足日益增长的经济水平,限制了林权所有人的权益,长此以往不利于公益林的发展建设。
2.3 管理模式单一、效果差
管理人员对管护人员的管理,管护人员对森林的管理,存在脱节现象。对管护人员队伍建设把关不严情况,管护人员没有及时上报管理过程中的一些问题,致使相关问题也没能及时得到处理。在山上GPS信号弱,存在联系不便等问题。
3 对策分析
3.1 实行利率优惠,增大质押贷款额度和规模
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作为一项农村金融制度创新,云和县探索出村级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质押基金模式。公益林收益权人可以凭证直接到金融机构办理质押贷款,无需抵押和担保,还可以自主或通过农村产权交易平台进行交易。针对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还可以设计多样化的还款形式,包括一次性还本付息、等额还本付息、阶段性等额本息。将质押贷款作为金融产品纳入政策性补贴范畴,通过减税、风险补偿等制度安排,提高银行营销质押贷款的积极性,更好地满足居民多层次、个性化的信贷需求等,增大贷款额度和规模,实行利率优惠和政府支持贴息政策。加大质押贷款宣传力,使林农融资更便捷。质押基金试点工作的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是进一步满足村民个人贷款融资需求的又一创新成果。政府的大力支持,为开展公益林收益权质押贷款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2 建立和完善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政策
要不断完善生态公益林效能补偿机制,从补助转化到财政补偿的形式成为常态,并逐步提升财政补偿的力度,让林户受益,并激发他们育林的动力。严格执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报销制度,实行专款专项管理,不挤占、挪用、截留资金,专款专用[2]。对于财政补偿具体如下。1)补偿分为政策性和劳务性两部分。对于政策性,主要是补偿集体或农民的损失,而劳务性主要是针对生态经济林的管理和保护的劳动报酬,让农民真正受益。2)对补偿采取分期操作。根据经济的发展,在不同时期制定不同标准,从而逐步提升补偿金额而不是一层不变,否则随着经济和消费水平的提升,民众的积极性就会丧失,因此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不同的标准。生态公益林的建设是利国利民的大事,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有效的方法与途径,从而实现生态公益林建设的社会效益和生态价值。特别是要加强林区农民的公益林保护意识的培养,加强对补偿机制的研究,从而实现生态公益建设的健康发展。
3.3 强化管理,多种举措保护健康发展
用最顶格的生态标准、最严格的生态管理、最科学的生态补偿引领绿色发展,实行绩效管理和监督检查。但是,由于多方面的原因,在生态经济林的管理和保护中还存在不足。因此,要想促进生态公益的建设,就要采取多种措施实现健康发展。1)要有一支责任意识强的管理队伍,并加强对这些管理人员的监督和考核,让他们落实工作,真正做到工作明确、责任清楚,落实人员、标志和地块等;2)要加长巡查时间,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然后通过集体研究制定解决方法,从而解决问题;3)加强执法力度,应该制止侵占林地、乱砍乱划现象,并给予必要惩罚,使用法律手段确保生态公益林的健康发展。
利用《浙江省公益林和森林公园条例》颁布实施开展集中宣传展示,强化生态公益林建设保护意识,增强全民对生态环境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对生态公益林设立永久性标志、立碑公示,利用广播、电台、电信、媒体大力宣传[3],保护好生态公益林资源,为全社会保护建设生态公益林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云和县通过开展试点树立典型,目前休闲旅游村(点)38个,已有309户办起了农家乐,接待游客215.03万人,平均年收入达到2.66亿元。通过生态旅游方式,强调对自然的保护,不仅要人与自然和谐相处,而且要加强资源的丰富性和类型的多样性,使游客能享受到天然原始的景观,同时带动当地的经济发展。
4 结语
公益林建设已成为浙江省林业建设史上规模最大、投资最多、惠民最广、生态功能最全、持续时间最长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深受全社会和广大林农的欢迎。发展生态林业和民生林业是建设美丽中国的主攻方向,是林业转型升级的核心。立足民生抓生态,改善生态惠民生,是思民生、保民生、惠民生的实干之举,是时代的呼唤,也是人民的期盼。
参考文献:
[1] 韦时.生态公益林管理问题及对策浅析[J].南方农业,2016,10(15):121-123.
[2] 李秀花.生態公益林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管理机制探讨[J].黑龙江科技信息,2014(26):267.
[3] 张建龙.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J].国土绿化,2018(10):7-9.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