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李辉
中图分类号:F326.2文献标志码:B DOI: 10.19415/j.cnkl.1673-890x.2021.05.044
我國经济的快速发展,对诸多领域的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尤其是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理念的提出,人们对生态环境的重视程度越来越高。国家级公益林主要是指生态区位中生态状况相对比较脆弱,对整个国土的生态安全以及生物的多样性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和作用,以发挥森林生态和社会服务功能为主要经营目的的防护林和特种用途林由于国家级公益林性质的特殊性,在管理方面也必须要与实际情况进行结合,不断完善和优化国家级公益林的管理对策,这样才能够推动我国生态安全的稳定发展。
当前,国家级公益林建设以及发展还处于刚刚起步的阶段。1)管理体系、制度等仍然不够全面,作用很难真正发挥出来,同时管理人员数量不够,各项工作的展开将会受到限制,根本无法保证专业化、效益化管理。2)国家级公益林管理一r作最基本的管理职能通常要落到实处,虽然国家相继出台很多相关制度,但与这些制度对应的技术标准没有得到及时改革和创新,管理难度仍然较大;监督管理控制体系也无法有效落到实处,现有的人员、管理组织机构等各自的职能作用很难真正有效地落到实处。[1]。3)国家级公益林作业的工作量非常大,而且流动性也比较明显,相互之间的关联性普遍较低。久而久之,整体布局无法顺利开展,整个监督管理工作开展也会受到严重的影响,对国家级公益林的管理水平提升造成严重阻碍。
国家级公益林在建设以及日常管理中,现有的管理模式过于单一。1)无法实现对整个区域科学合理的划分,同时也无法实现对现有各种不同类型资源的保护。对不同类型的公益林,没有制定分类的管理制度,都使用同一标准,导致很多管理工作无法有序开展。2)没有统筹整合资源,无法实现科学合理的管理,国家级公益林管理的最终目的是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共赢,在没有有效管理措施支持下,即使是公益林的生态效益可以得到有效发挥,但却无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的共赢,久而久之,对国家级公益林的整体发展会造成严重的制约。
1)国家级公益林现在的补偿金标准偏低,受区域影响,各地的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不同,以湖南省靖州县为例,目前国家对国家级公益林补偿标准仅仅是每667 m2每年18元的管护费,县级补偿资金每667 m2每年6元,其中到林农手中仅每667 m2每年21.5元,因公益林保护对林农造成的损失没有得到应有补偿,林农对公益林的区划界定和保护管理有较大的抵触情绪。补偿的整个标准相对比较低,对公益林的发展将会造成非常严重的威胁和影响[2]。2)当前管理资金不足,政府的拨款存在不到位情况,在国家级公益林管理中,对资金的整个分配无法实现合理的调整,导致整体管理水平一直停滞不前。现有的管理机构缺少自主能力,在实践中无法严格按照当前公益林的实际情况展开一系列有针对性的维护管理,对公益林的发展水平造成非常严重的限制性影响。3)国家级公益林管理人员自身的薪资水平较低、福利待遇相对较差,在日常工作时,无法有效提升其自身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这种形势下,无法吸引专业的管理人员。管理人才队伍自身的管理意识不够强烈、缺少专业化的知识以及整体素质普遍比较低,导致很难实现对国家级公益林科学合理的维护和管理。
国家级公益林本身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即具有公益性特征,在建设以及发展中与多个部门之间都具有非常密切的联系。公益林管理中,要与其他地区的国家级公益林建设管理进行结合,还要参考当地的经济发展情况,这样有利于对国家级公益林管理机构建设情况进行客观的分析。1)要结合现实要求,从多个角度和方面出发,对国家级公益林的专项管理和控制机制进行科学合理的构建和应用,还要安排专项管理机构负责。同时,为了保证国家级的公益林管理水平可以得到有效提升,要保证补偿管理机制在实践中有效落实。2)要合理应用数据管理模式,保证数据管理的透明化、公开化,同时还对国家当前现有的统一化公益林管理和控制机制进行适当的调整和优化,保证公益林补偿管理以及控制机制可以真正达到标准建设的基本要求[3]。3)及时纠正和控制日常工作中隐藏的诸多问题,对比分析生态效益以及公益林的效益补偿机制以及建设标准等,确定公益林建设以及日常管理的整体水平,并将整体建设标准的效果以及管理成效等内容及时、真实地公布于众。
完善和优化公益林管理机制,可以按照目前现有的规章制度、标准体系,舍理划分区域,以此实现对国家级公益林的合理调整。在此基础上,还可以不断完善和优化现有的公益林保护机制,也可以适当调整公益林的流转以及抵押等。在实践中,1)要将采伐以及整体利用标准等作为基础依据,有效提升公益林的整体结构质量。2)要结合实际要求,不断强化采伐应用,简化当前现有的公益林审批采伐程序,对采伐标准等也要进行更加细化的调整。3)要确定公益林中的采伐、更新等,同时还要对密度达不到要求的公益林进行适当的补种处理。这样做的根本目的是有针对性地调整公益林的整个成熟期以及公益林的茂密程度,确定公益林的整个最佳生长期。4)如果发现生态区域整个划分存在严重不符合实际情况的问题,必须要及时跟踪处理,避免对国家级公益林管理造成严重限制影响。
优化公益林补偿机制,1)可以将生态公益林现有的补偿机制作为基础,严格按照各种不同类型的类别、层次等进行划分,以此实现有针对性补偿。2)确定生态建设的整个过程、目标以及标准要求等,强化国家级公益林补偿力度,客观有效地调整不符合实际情况的现象。3)要不断加强对生态环境的防护力度,避免病虫害的严重侵害影响,实现对自然资源占补等方面有针对性的补偻。这样不仅可以避免一系列突发事件的发生,而且还可以对国家级公益林的建设和发展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
1)不断加快公益林的立法工作。现如今,我国目前正在积极推进和落实生态文明建设,国家级公益林的保护也受到了极大的关注和重视。但在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中,与其相对应的法律法规等无法落到实处,很多法律法规不完善,所以很难实现国家级公益林的规范化管理。针对这一现象,建议全国人大、国务院等相关部门尽快出台一系列有关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的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等给予支持。只有保证法律法规的完善、优化以及全面落实,才能够保证国际级公益林的界定、调整以及占用征收等各环节都可以有对应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等作为支持,促使国家级公益林保护管理真正做到有法可依,实现生态公益林建设成效的最大化。2)构建科学合理的生态效益评价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实现专项研究。国家要针对生态效益评价展开立项,对专项资金给予合理的设定和应用,同时要最大限度地保证森林生态效益等方面的监测工作能够顺利开展,加强国家级公益林区域森林火灾等一系列工作的顺利实施,保证监测力度。3)构建和完善与之配套的感测调查制度,定期特监测成果报告公布出来,为国家级公益林森林资源林分质量提升提供保证。
国家级公益林对我国现有国土的生态安全以及生物多样性等诸多方面可以起到良好的推动作用,同时也可以被看作是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前提条件。因此,必须要不断完善和优化现有的管理机制,保证补偿机制的有效落实,以此推动国家级公益林的稳定、可持续发展。
参考文献:
[1]祝国祥,李才文,杨志汝.县域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的一些问题与对策研究:以平利县国家级公益林区划落界工作为例[J].四川林业科技,2019,40( 03):96-99.
[2]蒋之富,杨峰.结合林地“一张图”的国家级公益林区划界定探讨:以云南省为例[J].林业建设,2019( 03):32-35.
[3]支玲,夏彩贵,刘燕,等.西部天保工程区集体公益林管护保障能力评价:以云南省鹤庆县、贵州省织金县为例[J].林业经济,2018,40( 10):45-52.
(责任编辑:赵中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