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 立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常重视对世界文化多样性的保护,20世纪后期至21世纪初,为更好地保护各国传统文化得以传承下去,开始提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理念。由于世界各国历史、文化、经济发展的不同,在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措施等方面,各自根据本国的实际情况制定了不同的保护方法。中国是一个文明古国,地理环境复杂、传统文化丰富多样,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不仅数量众多,而且种类丰富,如果单一的对项目进行保护,不能从根本上解决保护和传承问题。所以,从2007年开始为了更好的进行整体性保护,我国创设了“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在短短的十几年时间里,我国批准了21个国家级、300多个省级的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保护区的设立,可以对该区域的文化进行整体性保护,自然也包括对多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载体——祭祀活动的保护。在各地传承至今的祭祀活动中,很多人只看到了当前的民间行为,而不知道它们中很多都曾是国家礼制。作为文化大省,广东境内民间各种公、爷、娘娘的祭祀活动很多,其中就包括妈祖、城隍等历史上的国家祭祀神祇。如何在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对源于国家祭祀中的妈祖和城隍祭祀进行更好的保护和发展,梳理其历史和文化价值,提升其文化历史地位,就显得至关重要。
广东省目前拥有国家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1个,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8个(以公布文计),涵盖广府、潮汕、瑶族、雷州、侨乡等文化形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是将物质性的民间传统文物古迹和非物质的文化遗产在一个相对完整、区域性明显的生态环境中加以保护,使得留存至今的中华民族的灿烂文明果实得以科学保护,传统的优秀文化得以继承和发扬。”[注]闫琪、侯晓斌:《山西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研究》,《经济师》2018年第12期。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设立的目的,就是要从整个文化生态环境上进行保护,不只是保护区内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而且还要保护那些可移动或不可移动的文物及其所依附的山川河流等特有的地理地貌。每一种文化都不是毫无根基的“空中楼阁”,它们的产生有其源头,存在有其需求。当下,我们见到的各种民间祭祀仪式,就是很多非遗项目的载体。
在广东省的国家级、省级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自古以来就有着丰富的国家祭祀神祇仪式,而这些祭祀仪式当下被百姓称为传统礼俗,非遗认定为民俗类项目。例如,国家级客家(梅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的华城“三月三”庙会、平远县“六月六”福祖公王节、七月半(即中元节,客家地区俗称“七月半”,梅州市松口镇一般家户须备三牲拜祖宗、敬亡魂等礼俗)、八月半(即中秋节,客家地区俗称“八月半”,旧时有扛“菜篮神”“伏仙姑”“扛猪屎长工”等习俗)等众多活动;省级雷州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在地市内雷祖崇拜、雷祖文化、水尾渔家妈祖信俗;省级瑶族文化(乳源)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瑶族文化(连南)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在地市内的瑶族乳源盘王节、曹主娘娘信俗、双朝节、圣祖祭;潮汕(潮阳)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和潮汕(湘桥)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在地市内的贵屿双忠信俗、华阳珠珍娘娘信俗、凤岗珍珠娘娘信俗、大峰信俗、夏岭妈宫信俗;广府文化(越秀)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所在地市内城隍诞庙会活动、妈祖信俗(龙潭村天后诞)、南沙妈祖信俗、畲族拜祖公图等众多的民间祭祀活动不胜枚举。在这些民间礼俗中既有被列入到国家级非遗保护名录的瑶族盘王节、贵屿双忠信俗等,也有被列入到省级非遗保护名录中的华阳珠珍娘娘信俗、双朝节等。值得注意的是,潮州和汕头地区妈祖祭祀中的部分天后宫,以及广州市越秀区城隍祭祀中的城隍庙是古代祭祀的庙宇,其中城隍祭祀为历史上国家通祀,因此,我们今天见到的妈祖和城隍祭祀,准确的说应该是被民间保留下来的 一种官方礼制。
“国之大事,在祀与戎”。[注](春秋)左丘明:《左传》,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1977年,第22页。历朝历代统治者对于祭祀是相当重视的,同时在民间也一直持续着对各种神灵的祭祀,“国家统治者希望通过对神灵的祈福达到保佑国家安定、民众幸福”。[注]常江涛:《明清国家小祀“先医药王”祭祀仪式及用乐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15届博士论文,第15页。对于民间繁杂的祭祀,国家有选择的把一些纳入国家祭祀。《礼记·祭法》载:“夫圣王之制祭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患则祀之,能捍大患则祀之。”[注]《礼记译注》,《十三经译注》,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4年,第604页。这也就规定了能成为国家正祀的基本要求,或是以身殉国,或是生前为大家做过很大的贡献,妈祖信俗即为如此。妈祖为沿海地区普遍信仰的一位女神,其信俗源于福建的湄洲岛,2009年入选人类非遗代表作名录中,其影响力不止限于祖国大陆的沿海地区,更是远播到港澳台及东南亚地区。自宋至清,历代皇朝对其褒封36次,封号从“夫人”“天妃”“天后”到“天上圣母”。“妈祖作为闽地宋代造神浪潮中生成的一神灵,在发展过程中得到历朝皇帝的屡屡褒封,由一地方性神抵演变成全国性海神,`这其中不仅有民间力量的支持,而且还有官方力量的推动。”[注]朱丽仙:《妈祖神格化的路径分析》,福建师范大学2010届硕士论文,第67页。清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妈祖祭祀被列入到国家祀典,进行春秋祭祀。
城隍祭祀,也有悠久的历史。城隍庙是我国古代县级以上建制的标志,足以体现出城隍神祭祀在各地的重要位置。城隍是中国很古老的一位神祇,“城,以盛民也……隍,城池也。有水曰池,无水曰隍。”[注](汉)许慎:《说文解字》,北京:中华书局1963 年,第288页。“城隍”二字,最早见于《周易》中,其文曰:“城复于隍,勿用师,有邑告命,贞吝”。[注]《周易正义》卷二,《十三经注疏》,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1999年,第69页。三国时期,城隍祠已广泛修建,赵与时《宾退录》载:“芜湖城隍祠建于吴赤乌二年(239年),高齐慕容俨、梁武陵王祀城隍神,皆书于史。”[注](宋)赵与时:《宾退录》卷八,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103页。南北朝时期,城隍祭祀愈加兴盛,官员、平民每年祈福之。《北齐书·慕容俨传》载:“城中先有神祠一所,俗号城隍神,公私每有祈祷。于是顺士卒之心,乃相率祈请,冀获冥佑。须臾,冲风欻起,惊涛涌激,漂断荻洪,约复以铁锁连治,防御弥切。俨还共祈请,风浪夜惊,复以断绝,如此者再三。城人大喜,以为神助。”[注](唐)李百药:《北齐书》卷二十“列传第十二·慕容俨传”,北京:中华书局1972年,第281页。宋朝,城隍祭祀开始进入到国家祭祀体系内,并达到顶峰。
当清末封建制度被推翻后,纳入国家祭祀的妈祖、城隍神祇并没有随之消亡,它们转化为民间礼俗的方式流传至民间。妈祖、城隍等国家礼制的传统祭祀礼俗活动大多经历形成于民间礼俗,后被纳入国家祭祀体系,演变成国家礼制,再被民间接受下来的过程。随着时代变迁,民间保留的礼制活动不断发生衍变,历经几千年逐渐形成了当下的礼俗活动。人们通过祭祀来表达一种诉求,期盼风调雨顺和身体健康,甚至能生意兴隆,大发横财等现实的需求。在旧时的农耕时代,由于科学技术和医疗条件不够发达,这些祭祀活动非常的重要,尤其是那些被列入到国家正祀中的祭祀,既是时代的产物也是时代的需求,并且在经历百余年的怀疑和否定之后,能传承至今的国家祭祀更显得弥足珍贵。
妈祖信俗传播到广东的历史很早。“自宋代以来,妈祖信仰逐渐传入岭南,对岭南一带特别是潮汕和粤西两地的信仰体系造成很大的影响。”[注]陈耀泷:《湛江市文章湾村“年例”妈祖祭祀仪式及其音乐研究》,中国艺术研究院2014届硕士论文,第68页。现在潮汕地区保留下来的天后宫多建于明清两朝。据《永乐大典·南雄路志》载,早在南宋宁宗时期,粤北韶州地区也已出现了妈祖行祠。明《东里志》记载:“天后宫, 一在大城东门内;一在柘林守备营后;一在深澳,宋时番舶建,加修理一个,……皆祀天后圣母之神。 凡航海者必谨事之。”[注]马蓉、陈抗、钟文等点校:《永乐大典方志辑佚》,北京,中华书局2000年,第220-221页。据黄挺先生对海阳、潮阳、揭阳、饶平、惠来、澄海、南澳等县地方志记载的统计,该区妈祖庙有35座。[注]黄挺:《潮商文化》,北京:华文出版社2008年,第300-301页。又据邓格伟先生的统计,阳江、湛江、 雷州等地见诸历史记载的天后宫有88座。[注]邓格伟:《粤西妈祖信仰源流及其他》,《莆田学院学报》2007年第6期。据笔者考察,在广东省沿海地区都有妈祖庙,即便是没有人居住的海上岛屿也都建有妈祖庙,足见妈祖信俗在广东历史悠久、分布十分普遍。至今在广东境内妈祖信俗的信众依然很多,尤其是各地举行的妈祖庙会,更是不胜枚举,并且随着妈祖信俗在世界影响力的范围越来越大,广东各地妈祖庙会也是一年比一年兴旺。据统计,目前广东全省妈祖信俗被列入到市级以上非遗保护名录的就有10项之多。例如在汕头市的华阳珠珍娘娘信俗就是规模比较大的妈祖信俗 ,在每年的三月二十三妈祖诞辰日都会举行盛大的妈祖庙会。庙会上会举办游艺巡游等具有潮汕地区独特的民俗,挑选各村男女青年、组成上千人游行队伍,分三天在华阳九个村巡游活动。整个巡游活动有标旗 240 面、大锣鼓队、歌队、虎狮队、学生布鼓队等。每次妈祖莲驾出游,妈祖降乩传承人吴宝明睡钉床,(身上再加压 400 多斤水)、坐钉轿、坐刀轿、滚钉球、站刀斗、口咬犁头、贴铜钩、咬称槌、取龙珠、上刀梯(72 层与 108 层),有时行火路、洗油汤等。游行队伍所到之处,各社头摆设桌席,家家户户在门前摆设祭品,焚香、鸣炮恭迎妈祖,队伍庞大,场面壮观。
城隍祭祀在广东也是非常普遍的礼俗活动,早在明代,在广东几乎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城隍庙,时至今日在广东各地保存下来不少的城隍祭祀,目前被列入到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的城隍庙有揭阳市榕城区的城隍庙和潮州市饶平县三饶城隍庙两处。历史上在各地的城隍庙宇中,广州的城隍庙地位最高,为都城隍。在广府文化(越秀)生态保护实验区内的城隍庙据说有六百年左右的历史,始建于明朝洪武三年(1370年),是明朝岭南最大城隍庙,现存的庙宇为清朝重建。清雍正年间,广州府城隍被获准升格成为管辖全省的“都城隍”(城隍最高级),与同期北京“都城隍”平级。据广州城隍庙住持车高飞介绍,广州城隍诞为明朝广州城隍祭祀与城隍庙会的延续,之后渐渐发展成为融二者为一体的官民同庆盛日,直至民国初年官方下令禁止, 但民间仍悄然进行。旧时每到农历七月廿四,为传说中的广州建城之日。是日晚上至第二天上午,广州城隍庙将举行“城隍诞”,当地百姓争相前来参拜,同时会举行盛大的活动,城隍庙香火甚旺。2013 年,广州都城隍庙正式恢复消失近百年的“城隍诞”仪式,在继承传统的基础上,又有所创新。其主要仪式有:表演神功戏、城隍开金印、上头柱香、打地气等;神诞当天,还举行城隍朝科法会。车高飞主持说,还有公共义诊、派斋面和长寿面给长者等惠民活动,吸引了大批市民参与。
通过梳理文献和田野调查可以看出,妈祖祭祀和城隍祭祀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下,在广东省分布都非常的广泛。笔者将与妈祖信俗和城隍祭祀有关,列入市级以上代表性非遗项目的统计如下:
序号项目名称所属地1南沙妈祖信俗广州市2妈祖信俗(龙潭村天后诞)广州市3南沙妈祖信俗广州市4"辞沙"祭妈祖大典深圳市5凤山妈祖炮会汕尾市6陆丰妈祖庙会汕尾市7夏岭妈宫俗信汕头市8水尾渔家妈祖信俗湛江市9普宁城隍公出巡揭阳市10揭阳城隍庙会揭阳市
从表中可见,曾是国家礼制的妈祖和城隍民间祭祀在广东开展的比较普遍。我们透过对当下广东文化生态实验保护区内妈祖和城隍祭祀的研究,能看到国家礼制与当下的民间礼俗是相通的,并且通过现在很多仪式上的用乐也能以窥这一传统。《礼记·月令》云:“凡用乐必有礼,用礼则有不用乐者”,所谓“礼乐相须以为用,礼非乐不行,乐非礼不举”。[注]《礼记正义》卷十七“月令”,《十三经注疏》下,北京:中华书局 1980年,第1384页。当下相当多的庙会还保留着“礼乐相须以为用”,我们看到在广东的妈祖和城隍祭祀中依旧保留下大量的用乐仪式,这无疑就是对国家礼制的一种延续。现在当我们对传承至今的广东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中的妈祖和城隍祭祀,缕清其历史与当代的脉络之后,就能解决当下“只知道如何祭祀,却不知道为何祭祀”的问题,妈祖与城隍祭祀不是一种简单的仪式,而是具有丰厚的历史底蕴的一种礼仪制度。
设立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目的是对非遗进行整体性的保护。文化有用则存,无用则亡,很多传统文化之所以消失或濒临危殆,就是因为其“无用”。诸如很多传统音乐、民俗类项目就依附于强大的民间礼俗之上,一旦该种民间礼俗消失后,为其服务的传统音乐自然也就会消失。只有保护好作为大量非遗项目的载体——民间礼俗,才能保护好服务于它们的各种非遗项目。具体来说保护区内要对非遗项目进行更好的保护,就一定要有一种“整体性”保护理念,这种“整体性”指的是不仅仅要具体保护某项非遗项目,更主要的是要保护好这些非遗项目所赖以存在的民间礼俗,从而保证保护区内非遗文化的传承。当前,我们的非遗保护中出现了种种问题,其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整体性”保护的理念,具体表现如下:
(一)政府文化部门缺乏对当地民间礼俗历史和文化的梳理。
从清末到改革开放前,在这百余年间,我国不知道有多少庙宇被拆,有多少神祇的祭祀被毁。由于种种原因造成了许多人对各种民间信仰礼俗缺乏一种客观公正的认识, 直至今天,很多人仍将当地的很多民间神祇祭祀视为“封建迷信”。其二,对于不论是传承至今还是恢复后的各种民间礼俗活动,缺乏对其历史和文化的梳理。虽然近年来很多地区恢复了庙会活动,但也有地方出现了对神祇的性质认识不全面、僭越了等级不符合神祇历史地位、祭祀仪式上环节的缺失、用乐不准确等等问题。历史上,吉礼中的中小祀的对象是上下相通的,“我们看到,在当下乡间社会之中所能够见到的传统礼仪,在相当程度上显现出以吉礼为重。”[注]项阳:《以乐观礼》,北京:时代华文书局2015年,第204页。诸如关帝庙会、药王庙会、城隍庙会、火神庙会等,这些密密麻麻分布于乡间的“民间祭祀”,其历史的本源却是国家祭祀吉礼中的中小祀,但是,因为对众多民间礼俗历史脉络的梳理和认知较少,导致出现对“民间祭祀”活动认识误区。笔者曾考察过陕西榆林、湖南长沙、河北霸州和石家庄等地方的火神庙会,在河北霸州胜芳镇胜芳花会上,当地的祭祀仪式的负责人一再强调,他们这里地处冀中平原海河流域的大清河北岸,历史上称为东淀,是北方少见的水乡且生产芦苇,当地把经营芦苇的行业称为“草行”,草行最忌讳的就是“火”,祭祀火神是因为怕芦苇着火,简单的将火神祭祀解释为生产所为,火神俨然成为了行业神。 这就是对历史的一种误读,这样一代代传承下去就贻笑大方了。其三,虽然在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和地区有很多妈祖和城隍信众,在广东也有众多的妈祖和城隍信众,但是在广东涉及妈祖信俗的省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有4项,却没有省级以上涉及城隍祭祀的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文化认同有利于促进粤港澳大湾区和“一带一路”建设,这样一来,足可以看出妈祖和城隍信俗保护之迫切性了。
(二)缺乏整体性保护政策法规,尤其是各个职能部门在对待非遗保护上缺乏协调。
现在很多地区发生了吹打班自行砸、烧、毁唢呐等吹奏乐器和打击乐器的现象,就是因为有的地方政府出台了一些禁止白事上使用吹打班的文件。如在某地出台的《文明行为促进条例》中这样规定:“在殡葬、祭扫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一)在公共区域摆放纸牛、纸马等迷信用品,搭设灵棚,吹打念经,‘送路’的……”在这地方条例中,明确规定葬礼搭灵棚,请吹打班,以及“送路”等传统仪式都是不允许的,甚至是违法的。笔者曾在某地做田野调查之际,发现很多音乐班社和音乐会社等吹打班已经有四五年没有活动了,某一已经被列入到国家级非遗代表性项目名录中的音乐会社,一年除了受邀参加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寥寥数次的演出外,在当地的葬礼上已经不会被邀请了;另外,在有些乡镇,谁家一旦出现了家中有人逝世,第一个出现的就是当地的文明办,他们会禁止逝主家大操大办葬礼,禁止逝主家邀请音乐会社等吹打班。殊不知这些礼俗正是非遗项目存在的载体,这就像项阳先生提出的“笔芯与笔杆”学术理念[注]参见李媛媛、孙毓熹《民间礼俗,让更多音乐类遗产活起来》,《文化月刊》(下旬刊)2014年第18期。。“笔杆”就是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这些礼俗活动,而“笔芯”则是依附于此的非遗项目,要想保护住这些笔芯,就一定要连同笔杆一起保护起来,如果不进行整体性的保护,而仅仅去保护这些单独的非遗项目,是不会长久的。
(三)很多传统礼俗缺乏年轻人的参与,造成仪式传承出现了困难。
当前,在很多乡村中一些传统礼俗活动,参与者多为中老年人,鲜有年轻人的参与,造成这种情况主要原因有两个,一是由于年轻人对很多传统礼俗的认识不够正确,造成年轻人对当地很多传统礼俗缺乏参与的热情。第二也是最为主要的,就是工业化和城市化之后,大量的年轻人为了提高生活质量,纷纷涌进城市里读书和工作,这就造成了家乡文化出现了“文化真空”“文化传承断代”现象。文化是必须有人来参与的一种精神活动,人都没了,又谈何文化的延续。例如客家文化(梅州)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很多年轻人都离开了村子;清远连南等地瑶族的很多村寨也已经随着年轻人的整体外出而谈不上文化的延续。年轻人之所以离开的原因,就是希望自身的生活质量能有提高,这对于农村地区的年轻人来说无可厚非。“皮之不存,毛将焉附”,任何一种文化事项都必须由人来参与,尤其是年轻人的参与才会带来文化的传承、文化的兴盛、文化的自信。
我国设立、建设、发展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根本目的是要对我国保护区内的非遗项目进行“整体性”的保护,将我国优秀传统非遗项目传承下去,留住根脉,非遗走进现代生活。尤其是针对多种非遗文化生存的载体——民间礼俗,文化生态实验保护区建设过程中更应该树立、坚持整体性保护的理念,未来希望能做到以下几点,将民间礼俗更好的传承下去。
第一,对妈祖和城隍祭祀等国家礼制下的民间礼俗重新梳理,形成正确的认识。首先,在政府层面,不仅要做到的是摸清家底,而且要对当下的民间礼俗的国家礼制基因有所认知,不能简单的认定为当下的民间礼俗为封建迷信。“祭祀不是迷信,祭祀是一种情感的表达,是对神灵的致谢与对祖先的感恩怀念。”[注]萧放:《传统节日与非物质文化遗产》,北京:学苑出版社2011年,第9页。政府部门要组织人手重新梳理妈祖和城隍祭祀的历史本真,深入挖掘这些“民俗活动”的历史传统,真正做到历史与当下的接通、官方与民间的接通等诸多方面的接通。正如音乐学家项阳所言:“如果我们仅仅从当下的活态、‘民间态’去把握,这恰恰是对中国文化大传统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认知,传统是历史上生成积淀在当下者。如果我们不能够具有历时与共时相结合——接通的把握,许多研究将变得意义不大。”[注]项阳:《项阳教授讲座综述——小祀用乐教坊:明代吉礼用乐新类型》,王冰清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s/blog_6d1157050100udox.html,2019年4月1日。其次,要加强文化认同,必须从上至下认可传统礼制文化。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礼仪之邦,可以说传统上的中国是一个礼制国家,靠礼制来管理社会,“孰可忍孰不可忍”指的就是孔子面对地方诸侯、大夫僭越礼制的愤怒。流传至今的很多民间礼俗,很多是“上行下效”在民间结出的果实,更何况有相当多的一部分来自于官方,甚至于宫廷。广东是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现代化最为成功的一个省份,但是“现代化的成功不在于消灭传统,而在于善待传统。”[注]高丙中:《民间文化与公民社会》,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年,第228页。我们对待当前的这些遗存下来的民间礼俗,更要呵护好,传承好。再次,保护好这些礼俗活动,就是保护好服务于这些祭祀活动的各项非遗项目、传承人群。庙会离不开传统音乐、传统舞蹈、传统戏剧、传统体育、游艺与杂技类等多项非遗项目参与活动,并且很多传统音乐中包含着请神和送神的固定曲牌,只有在这些固定的仪式上才会使用,例如湛江文章新村的妈祖祭祀活动中,要请好几个吹打班,如果一旦这些民俗活动都没有了,文化生态环境改变了,那服务于此的这些非遗项目又能如何更好的保护呢?更谈不上传承了。
第二,提高当地人的生活质量,让年轻人留下来,增强文化认同感。“仪式的一个重要因素在于它的集体性,是由若干有着相同情绪体验的人们共同做出的行为。”[注][英]简·艾伦·哈里森:《古代艺术与仪式》,刘宗迪译,上海: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2008年,第19页。传统上诸如妈祖和城隍祭祀是农业文明时代的文化产物,是由人们的集体信仰来维系住彼此的,仪式的盛大,靠的是民众的虔诚参与,这种虔诚就源于文化的认同。如今,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到来,农村地区的很多年轻人为了提高自己的生活质量,纷纷进入到城市里学习和工作。科技和医学的发达,使他们明白了很多现实问题靠神灵解决不了,加之许多活动被贴上“封建迷信”的标签,这就造成了他们对于这些祭祀活动仪式的淡漠,所以我们才会看到今天在很多民俗活动靠一些中老年人来维系。但是,如果我们提炼出这些民俗活动的文化内核,增强年轻人的文化认同,必能促使年轻人重新回归到这些民俗活动中,把握年轻人情感,壮大非遗传承人群。留住年轻人除了增强他们的文化认同外,还要大力发展当地经济,提高当地人的生活质量,让年轻人愿意、能够留在家乡、建设家乡、发展家乡的文化事业。所以,要想让这些民俗活动延续下去,必须提高当地人的生活质量,给年轻人提供多元化的发展道路,良好的文化生态环境和较多的就业机会让年轻人愿意留下来,这样才能将当地的文化延续下去。
第三,多部门联合保护好当地的传统礼俗。在广东省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内,存在着数量众多的民间礼俗活动,每当在神诞日往往会举行盛大的祭祀仪式、巡游活动,对于这些礼俗活动的保护,不仅仅是文化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多部门的协调方能保护好。如活动的安全离不开当地的公安部门付出,人员参与离不开当地各个企事业的准假,为营造氛围、扩大影响深入人心更离不开宣传、广播电视部门的支持,活动经费离不开财政部门专款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甚至,未来对于这些礼俗活动的延续,更需要当地教育部门的参与,我们常说“非遗要从娃娃抓起”,很多民俗活动更需要孩子们的参与,非遗事业的未来非常需要教育部门参与进来,将非遗课程作为校本课程、乡土教材进中小学课堂,大学设立非遗专业等系列措施是文化延续最有效的方法之一,更是文化生态整体性保护的最重要的环节之一。
总之,“随着非遗保护工作的全面推进和非遗理论研究的不断深入,我们逐渐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仅仅以单一的项目性保护是不够的,也是不完整的,保护工作还要关注到这些遗产项目所孕育和依存发展的文化生态,因为这是遗产项目所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土壤,是与遗产相关联的重要因素。”[注]马盛德:《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建设要关注的几个问题》,《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18年第4期。在广东省各个文化生态保护区内,都有一些祭祀活动非遗项目,我们如果保护好包含妈祖与城隍信俗等在内的这些民间礼俗活动,就是更好地促进人与地理环境、人文环境和谐相处的关系,更好地构建良好的文化生态,也是更好的保护好各种非遗项目的最佳途径。相信,未来在各方面的努力下,广东在保护包含妈祖与城隍信俗等在内的民间礼俗活动上会取得较好成绩,留住青年人做好非遗保护工作,在精准扶贫上彰显非遗魅力和价值,推进美丽乡村建设,促进文化生态保护实验区的建设再上一层楼,届时,广东非遗保护工作将走在全国前列,非遗保护工作在营造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作用上也必定走在全国前列。